您好,今天飛哥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認定一般納稅人后多久可以轉登記為小規模,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有時間限制嗎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按照《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已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和個人,自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可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后,申報期限按照轉登記時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的納稅期限進行申報。
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理簡并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
4、納稅人要求不實行按季申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應納稅額大小核定納稅期限。
5、擴展資料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從事生產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或以其為主兼營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適用50%的標準)年應稅銷售額≥5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2、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80萬元為一般納稅人3、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應稅服務年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不含稅銷售額)4、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自然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和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6、5、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
7、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小規模納稅人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增值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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