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飛哥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駁回起訴的法律依據,駁回起訴的法律規定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必須有明確的訴訟請求,且該訴訟請求應有具體的事實、理由支持。
2、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時,并不可能對原告陳述的“事實”作實質性的審查,該“事實”實際上尚處于一種待定狀態,與通過開庭審理后查清的據以作出裁判的事實未必一致。
3、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原告有責任對自己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提供證據加以證明,否則應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4、擴展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5、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6、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7、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8、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9、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10、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11、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2、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13、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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