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濱海學院正方教務系統登錄/登陸 青島濱海學院正方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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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22 15:23:57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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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大學申請延期考試的條件都不一樣。請咨詢你所在系的教學部。

003010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本人申請,學院(系)同意,教務處批準,可以參加下學期安排的課程的延期考試;

1.學生因課程考試時間沖突需參加其中一門課程考試,其余課程可直接到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

2.報考研究生的應屆畢業生,由于研究生考試時間在所修課程的考試周內,最多可以申請延期包括第二專業(學位)課程在內的三門課程。辦理緩考手續時,應出示考研準考證,經所在學院(系)同意后,由教務處審批。

3.需要申請課程延期參加人才交流會的應屆畢業生,需出示相關證明。經所在學院(系)同意,教務處批準,可申請將考試課程由人才交流會前兩天推遲到會后兩天。應屆畢業生只能以參加人才交流會為由申請課程延期一次。

4.因病不能參加考試的學生,必須在考試前填寫延期考試申請表(憑CUHK五院或珠海市三級醫院的病假證明,病情必須嚴重到不能參加考試),經所在學院(系)同意,教務處批準,方可延期考試。凡因急性病來不及提前申請的,應及時向學院相關負責人請假,并憑緊急病假證明于本課程考試次日申請延期考試。逾期不辦者,按曠工處理。

5.學生直系親屬死亡的,應在考前填寫延期申請,經學院同意,教務處批準,方可延期。延期的學生必須在返校后的第二天向教務處提交親屬的死亡證明。

《北京師范大學》

學生申請延期考試的流程:

1.需要延期考試的學生必須在考試前持《北京工業大學》(附件)和校醫院以上醫院的醫生診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向所在學院提交延期考試申請;(非校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需要先經過校醫院蓋章,以校醫院蓋章為準)

二、經老師同意,學生所在學院批準,由學生所在學院教學秘書在系統中提交延期考試申請。同時將《緩考申請資格審查表》紙質版和診斷證明復印件交教務處審核。

3.教務處對延期考試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延期考試經教務處批準后方可生效。

注:未辦理延期手續或未申請延期者,視為延期。

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