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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比例稅率2、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3、實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應稅消費品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額注意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納稅人進口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為報送進口的當天;2、第九條規定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2、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量;第二十三條規定,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退稅后,發生退關。
3、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予以免稅的報關出口者必須及時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已退的消費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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