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飛哥來為大家解答以上的問題。實收資本認繳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實收資本認繳如何做賬相信很多小伙伴還不知道,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公司法》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當對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和非貨幣出資繳付比例進行約定,并記載于章程。
2、股東繳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
3、出資證明書應當由全體股東簽字,未簽字的應當注明理由。
4、股東對注冊資本繳付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5、三、認繳制下實收資本的賬務處理實繳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開辦公司的門檻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給財務人員出了一道難題,認繳制下實收資本該怎么進行賬務處理?目前在會計人員中,有這么幾種賬務處理意見:3.1收到首繳注冊資本時,借:銀行存款,貸:實收資本;未收到的,借:其他應收款,貸:實收資本;等以后再收到認繳的部分,結轉其他應收款,貸:其他應收款,直至達到認繳注冊數額。
6、3.2計入股東其他應收款中,用借:其他應收款,貸:實收資本來做賬。
7、3.3如果是先購置了資產,發生經營業務,應該是借:資產類科目,貸:實收資本。
8、如股東出資支付購入材料,且該批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9、借:材料,貸:實收資本;如股東用資金購了固定資產,借:固定資產,貸:實收資本;如實股東用資金支付了負債,借:負債類科目,貸:實收資本。
10、3.4股東購買的固定資產、辦公設備、存貨、管理費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計入到其他應付款科目中,達到一定數額時,結轉一次,結轉到實收資本科目中。
11、3.5認繳的時候不需要做分錄,資產負債表反映的是實際收到的投資款,而不是認繳的注冊資本。
12、會計人員必須遵循一個非常重要的會計原則——謹慎性原則。
13、也就是說或有的負債可以盡量披露,但反之或有的收入是絕對不能在報表中披露的,一旦披露就應該被判定為做假賬。
14、所以,前者是錯誤的,即未收到投資人投入資金時用“其他應收款”來做賬肯定不會被允許。
15、這樣做公示出來的報表會被認定為不誠信。
16、因為“其他應收款”在報表上不揭示明細內容。
17、后者才是正確的,實際收到多少做多少“實收資本”,即使公示的報表揭示投資人資金未到位,但能說明這份報表是真實的。
18、最多要求企業盡快的實收資本到位,而不會讓企業上不誠信的黑名單。
本文就為大家分享到這里,希望小伙伴們會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