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家,无论怎样风雨怎样漂泊,总会归舟
01
小时候特别贪玩,每天都要玩到很晚,邻居家的阿姨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我不听,继续玩,直到饿得不行才往家走。
长大以后,阿姨没有再叫过我,我也很少再回家了。
2013年9月,我刚过完18岁生日,便踩着夏天的尾巴只身一人来到广州,眼前的一切都是新鲜的,也是陌生的;是充满希望的,也是让人濒临绝望的。
习惯了北方的秋高气爽,在南方的艳阳天里,一度失了方向。
我饮食不习惯,一连吃了一周泡面,最后导致食物中毒,住进了医院。军训时三番两次晕倒,整个人虚弱到怀疑人生。
想家,特别想。
真的,没有哪个时候,像当时那样强烈地想念。原来一个人的饮食习惯就是他的归属感,家在哪里,胃最清楚。
这个是骗不了人的。生你养你的土地,永远都是你的根,而根的附近缠绕着的藤蔓,就是我们永生的亲人,忘不掉,也逃不了。
02
如果我们没有离开家,就不会懂得乡音有多亲切,如果我们不曾失去,就永远学不会珍惜。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朋友正在美国的旧金山,她满腔热血地去学服装设计,但几个月下来,才发现自己高估了自己对孤独的承受能力。
留学的日子,是对家乡蚀骨思念的日子。
她一边上课,一边同时打两份工,有时候忙到完全忘了时间,但即便如此,依旧会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到唐人街去走一走,坐一坐。
听一听国人的声音,再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就是对自己最高的奖励了。
因为只有这里,自己的心才能暂时有所归属,胃才会稍稍妥协,这里是忙碌聒噪的灵魂背后,停泊的一只小舟。
那段时间,她总也不敢往家里打电话,因为只要听到妈妈的声音,就会忍不住哭出声来,毕竟她最怕的,就是家人的挂念。
好在现在已经过去了,她已经渐渐适应了那里的生活,但每每回国,都要流连很久不肯走,吃遍家乡的大街小巷,记住那个味道,以便日后长久回味。
有多爱国,多爱家,这种感受,离开过才会懂。
每一个离家的孩子,都是在风中漂泊的风筝,无论飞多高,走多远,无论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多光鲜,都永远无法忘怀,妈妈煮的那碗面。
因为那是风筝的线,写满了牵挂和思念的线。
03
曾经有位读者在后台留言说,自己曾经就是因为一碗面而痛哭失声。
那是一个冬天,下着很大的雪,她加班到很晚,又累又饿,于是沿街走着,想随便吃点东西就回家休息。
街道的拐角处,新开了一家面馆,她走了进去,叫了一份家乡的面,但吃着吃着,眼睛就湿了。
这个味道,就是小时候妈妈的味道。
她忍不住去问了老板娘,才知道他们是同乡,老板娘的女儿嫁到了外地,她很想她,不知道她吃不到妈妈做的饭,会不会不习惯。
她们用家乡话聊了很久,回去以后,她也默默地哭了很久。
那天是她妈妈去世三年的忌日。自从没了妈妈,再也没有人问过她,在外面是否吃得饱,穿得暖。
对她来说,外面的世界无论多热闹,多新鲜,都永远比不上妈妈做的任何一顿饭,不只是因为那个味道养她长大,更是因为妈妈的爱,始终无可替代。
毕竟我们吃饭不只是为了活着,更是为了感受人世间的那抹烟火味,每一顿饭的背后,都凝聚着一个家庭的爱,以及期待。
哪里的饭最好吃?答案永远是:家里的。而家在哪里?胃最知道。
只要熟悉,就永远不怕,无论是险滩还是暗堤。
因为家就是底气,有了家,无论怎样风雨怎样漂泊,总会归舟。
—END—
猜你也喜欢:你不是怀才不遇(的是,特别,的人,世界,他们的)
你不是怀才不遇(的是,特别,的人,世界,他们的) 文:陆离
我在无数同学和朋友脸上看到过疲惫倦怠的表情,在他们开始进入学生会、实习单位或者正式工作之后。同时,很多人走到哪里,都在抱怨自己被埋没了。
类似的批判随处可见:现在的教育和工作制度泯灭了大学生的个性……都市生活太空虚……我们的闪光点都被平常的生活磨灭了……领导和前辈们怎么就没发现我,怎么就没发现这么特别这么有个性这么与众不同的闪亮的我?
对有些人来说,怀才不遇似乎是个百试不爽的借口,用来搪塞生活中所有可能遇到的挫折和遗憾,仿佛这世界处处是黑幕,但凡有点成就的人,要么是家境殷实奋不奋斗无所谓,要么就是为了向上爬不择手段。仿佛这世界没有公平也没有伯乐,就算有爱因斯坦的智力水平和博尔特的身体素质也不可能成功。
要知道,所谓“个性”,可以奇怪,可以新鲜,但总归会包含着社会普遍推崇的“共性”在里面。比如厌世的、隐居的、高洁的艺术天才,他们绝不全是因为离群索居、愤世嫉俗的性格才成功、才伟大的。他们的个性被人纪念,是因为他们首先具有强大的专业素质,因为他们的毕生致力于创造和留下美。所以郁郁不得志的时候不妨也扪心自问:我给别人带来了什么呢?
每天早晨,我都无比昂扬地走出家门。但是沙丁鱼般地挤过地铁之后,再沿着一条尘土飞扬的大马路走上几百米到单位,难免会变得灰头土脸的。有一天,我刚出地铁站,正巧遇到一位特别友善的前辈。有意思的是,我们没怎么谈工作,而是由她带我走了一条我不知道的上班的道路——穿过街心公园,有个小门就对着公司的后门。一路上,我耳边听到的是晨练的音乐声,满眼看到的是老人、孩子们清新自然的笑容,湖水南岸一片荷花热热闹闹地开了半个多月还没有凋谢的迹象。天空或晴朗或阴霾,但公园里的气息总是让人心旷神怡,和外面那条街道真的是天壤之别。前辈脸上也带着公园里的人们锻炼时才有的怡然自得的表情,仿佛一下进入了桃花源。而我,目不斜视地走了半个月的上班路,竟没发现这么美的终南捷径。
我忽然想起这位前辈每天早晨进入办公室时都是那么轻松、欢快的样子。在很多二十出头的员工们遇到一点事,抬头纹、鱼尾纹就一起汹涌地到面庞上作乱的时候,她却能做到微笑着面对每一个问题。
这就是一个特别的人所应呈现出来的状态。当一个人这样耐心经营生活的时候,不需要大声吆喝,旁观者也能发现他的与众不同。
我们迟早要走出象牙塔,进入现实世界。而世界的“帮助”有很多种方式。大多数情况下,它不会在你的人生路上沿途设置观众和崇拜者,一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呼喊着抱着鲜花从阴暗的角落里跳出来,抚慰或称赞你。它不会像电子游戏系统一样实时地评估你,无比精确地打分、计数,奖励你做对的每一件事情。这世界甚至也不会每个人都给他太多苦难。有时候它是决意要忽视你的,忽视你的“特别”,忽视你的个性。
但我们总能展示自己的特别之处。唯一的方法是,好好地走。 猜你更喜欢:叙旧(叙旧,单位,信封,房租,我俩)
郑凌云
叙旧(叙旧,单位,信封,房租,我俩)
郑凌云打电话来约我吃饭叙旧时,我特别高兴。当年他差几分落榜南京大学,之后我们就断了联系。后来听说他考上了南大研究生,毕业后又进了省直机关,端上了铁饭碗。虽然有人绘声绘色地学过他接同学电话时打官腔的调调,但我一直不太相信。
吃饭地点约在夫子庙红宴楼。一进门,我差点没认出他来,平头,黑色粗框眼镜,白色格纹衬衫外搭紫色毛绒背心,哪里还有半点当年穿着他爸爸的蓝布中山装、被我们戏称为“村干部”的样子。只是皮带在他肚子上勒出了一圈饱满的弧线,让人有点引俊不禁。我刚一走近,他就笑着起身,上前给了我一个拥抱:“老同学,真是好久不见了!”落座、点菜,一说起在宿舍里诵读我俩写的《讨班主任檄文》、他带我去他家老屋捉白蚁、我教他躲在厕所里抽烟的年少趣事,就仿佛回到了当年。
酒过三巡,谈起各自近况。他津津有味地介绍机关职务级别和晋升年限,如数家珍般吹嘘手里负责的动辄上亿元的项目。尤其是看他接领导电话时小心翼翼地捧起手机,对着空气满脸堆笑,三句话不离奉承,我忽然觉得,这席叙旧就像一碗初时热气腾腾的鸡汤,放凉了难免油腻。
只有聊到怀孕的老婆时,他才露出了“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憨厚笑脸:“她一直吐得很厉害。但我们买的房在郊区,每天得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去上班。”
“不然你们在她单位附近租个房吧?”我说。
“中介带我在古林公园那片看了好几套,不是房子不行,就是房租太贵。你知道我们公务员工资都很低的。”
“古林公园不就在我们单位附近吗?房租是挺贵的。”
“怎么这么巧?那你们同事有没有单位附近的房子要出租的?”
“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
“你不是你们单位的老人吗?熟人多,人脉广,帮忙打听打听,我相信你肯定有办法。”
“对了,我们部门主任好像有套房子就在单位附近,两室一厅。但听说都装修好了,要给小孩当婚房,估计不会往外租。”
“这样啊……那你就先别跟他说了,要是用了人家的婚房多不好。”
他抢着买单开完发票后,我们互相嘱咐一句“常联系”,各自在饭店门口打车回家。我看着凌云坐的出租车开进灯火通明的都市夜色,回想这席短暂的叙旧,不由叹息:原来大家早走上了不同的路,这十年给我俩之间制造的并不仅仅是今晚那一张桌子的距离。
过了几天,部门主任把我叫到他办公室,让我去送材料:“这个信封里装的XX项目申请书。我打过电话给郑科长了,你把信封交给他本人就行。还有,这个信封里是一份租房合同,也交给郑科长。如果他问起房租,你就说我已经收到了。记得一定先把租房合同给他,再递项目书,不要把顺序搞错了。”
我一看,那信封上留的姓名和手机号正是凌云。盯着手上的信封,我想起以前我俩从凌云家老屋那棵梧桐树干里,小心翼翼捉起的一只白蚁幼虫。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年4月28日
投稿人姓名:王新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