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刑警的感謝信
2015年11月份我公司一輛商務型摩托車在蘭景苑小區被盜,因各種原因未即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被盜當事人及公司都認為找回的可能性比較小,所以沒有在過問此事。就在2015年5月25日,我公司接到古藺鎮派出所刑警中隊的電話確認是否摩托車被盜,通過刑警中隊嚴格的相關購車手續查看和車身號的比對,確認是我公司被盜摩托車,并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了相關手續讓我公司領回了被盜摩托車。古藺鎮派出所刑警中隊高效的辦事效率和對被盜贓物的認真處理態度讓我們感到由衷的敬佩。
為此,我們特向古藺鎮派出所刑警中隊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真誠的感謝。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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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
寫給刑警的.感謝信 [篇2]
我叫薛盤古,安徽省宿州市蕭縣人。我弟弟于文前今年22歲,于2015年11月30日被網友誘騙到商洛市商州區。12月4日給家里打電話稱等被人限制人身自由,另有人聲稱盡快匯5萬元到指定賬戶,否則將傷害我弟弟。家人又驚又怕,我和我叔叔于12月15日趕赴商州救助弟弟。
我們抵達商州后既前往區公安局尋求幫助,去公安局接待室人員了解我們的情況后稱根據經驗判斷應為陷入傳銷,這樣的情況公安局不予受理,建議找區工商局解決。我們又立即趕往區工商局,工商局的同志聽了我們的介紹后稱有2個解決辦法:1、建議我們去市公安局報案,市局有可以根據手機通話記錄可以找到我弟弟進行解救。2、我們家屬自己尋找,找到我弟弟的下落后通知他們,他們將及時前往解救。
我們于上午10點左右撥打了110進行報警求助,110話務人員將我們的報警信息進行記錄后告知原地等待出警人員進行處理。我們一直等到下午2點再次聯系110被告知到城關派出所值班室有民警接洽,我們陳述案情后,民警稱因為我們無法提供我弟弟的具體的所在位置,有可能不在他們轄區,無法幫助查找。我們又問能不能出具個證明介紹信我們去移動公司查找下我弟弟手機的活動區域,他們稱沒有授權。建議我們還是找區工商局解決。工商局沒權利和能力查找定位,不能定位大概位置公安機關就不能出警解救,我們已陷入這樣一個無助的怪圈。
萬般無奈之下我們又聯系了110,110建議報刑警一中隊,我們又前往了商州區刑警一中隊。刑警一中隊的值班人員記錄下案情后,及時匯報了中隊領導。在李 鵬濤中隊長的重視下,張 雷、智明軍兩位警官立即展開了調查,查實我弟弟確實陷入傳銷魔窟,之前的威脅都是傳銷組織人員故意詐騙謀取錢財。兩位警官又根據線索及時解救出我弟弟。
我們現在已安全到家,再此,我代表我的家人向商州公安刑警一中隊表示衷心的感謝!!感謝商州公安刑警一中隊李 鵬濤隊長及張 雷、智明軍兩位警官!!!!!新年將至,祝愿他們新年快樂!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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