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土地租賃合同
甲方(土地流出方): 鎮(鄉): 村: 住戶: 聯系電話:
乙方(土地流入方): 鎮(鄉): 村: 住戶: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以 方式(包括轉包、出租、入股、互換、轉讓)流轉土地,就流轉事宜立此合同。
一、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鎮(鄉) 村 畝土地(詳情見下表)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土地流轉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流轉于乙方。
四、乙方以每畝每年 元合計 元人民幣,于每 年 月 日之前將流轉價款支付與甲方以收據為準。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流轉費用。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3、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甲方允許乙方對其土地及其附屬設施的使用、整改、處理等權利。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乙方有權獲得自種的青苗補償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流轉價款。
4、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
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流轉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依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 鄉(鎮、街道) 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鑒證人:(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山西土地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流出土地方): 鄉(鎮) 村 農戶 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流入土地方):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以 方式(包括轉包、出租、入股、互換、轉讓)流轉土地,就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 鄉(鎮) 村 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經營。采取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以上入股土地折合股份為股或折合金額 元。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采取互換方式流轉土地的,乙方將其承包的位于 鄉( 鎮) 村的土地共畝(詳見下表),互換給甲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乙方用于互換土地基本情況表
二、流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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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轉期限為年,自年 年月 三、流轉土地的交付時間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互換土地的交付方式為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四、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互換方式無此項)
1、流轉價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一次性支付:于 年 月 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收取流轉費用。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
3、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甲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4、甲方在土地流轉后,應報發包方備案。
5、甲方應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依法享有流轉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2、采取轉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轉土地的,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時,乙方有權獲得自種的青苗補償費及自己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3、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流轉價款。
4、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后,不得用于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其他權利和義務的約定: 。
七、轉讓的特別約定
1、采取轉讓方式流轉土地的,甲方應當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并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代表簽字并蓋發包方公章)后才可簽訂轉讓合同。
2、轉讓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在該轉讓土地上的承包關系,變更、注銷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轉讓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須與發包方就轉讓土地簽訂新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經依法登記獲得轉讓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證。
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5、其他約定:。
八、互換的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互換土地后,對互換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相應互換。
2、互換土地后,甲乙雙方均應報發包方備案,可以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手續。
3、因互換地塊存在面積、地力、作物等差異,雙方可協商約定適當的經濟補償如下: 。
4、土地被依法征收后補償費的分配雙方約定如下:
5
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流轉價款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交付流轉土地的,按以下雙方約定方式支付違約金: 。
3、采取互換方式的,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
4、因變更或解除本流轉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5、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經濟損失的,還應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依具體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
十、其他約定
1、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的享受及其他需說明的事項由雙方約定如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經協商,決定(是或否)向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采取轉讓方式的: 發包方(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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