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會計工作崗位職責要求
會計人員是在總務主任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學校會計工作的主要管理人員,會計應積極貫徹國家財務制度,保證學校教育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于學校會計工作職責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一)1、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協助總務主任做好學校預算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
2、分清資金渠道,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認真審核原始作主。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收支或手續不全、作主不實者有權拒付,屬于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必須堅決抵制。
3、定期分析學校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檢查監督經費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據上級財務主管部門規定,認真編造、按期上報各類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5、熟悉上級財務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要帶頭做好執行、宣傳和督促工作。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練好基本功。按規定認真做好總帳的結算、記帳工作,保證做到帳表準確相符,情況真實可靠,手續嚴格清楚。
7、經常向學校領導和總務主任請示、匯報工作,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意見。
8、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部門來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時,應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9、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并定期立卷歸檔。
10、認真參加業務會議,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11、與出納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財務工作。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二)一、在總務主任指導下,按學校領導的要求,編制學校經費預算,有計劃的合理使用資金。隨時進行控制,向領導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和考核,以利學校領導采取措施,保證預算的完成。
二、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制度,進行財務監督,堅決抵制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當好領導的參謀。
三、審核每筆收支原始憑證,及時記帳,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并向領導匯報。
四、保管好所有的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按規定編制月、季、年度決算報表、統計資料,做到正確及時。
五、配合、督促學校各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好一切暫收、暫付款項。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學生結算并公布。
六、按規定申領《收費許可證》,并按規定的收費項目、范圍、標準,使用合法的收費憑證收費。
七、及時上繳合同制職江的養老保險基金至勞動服務公司。
八、對學校人員的調進調出及離退休進行核定,正確編制工資表。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三)1、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協助總務主任做好學校預算并嚴格執行財務計劃。
2、分清資金渠道,嚴格掌握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認真審核原始作主。對不符合制度規定的收支或手續不全、作主不實者有權拒付,屬于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必須堅決抵制。
3、定期分析學校預算的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檢查監督經費的使用和作用效果。
4、根據上級財務主管部門規定,認真編造、按期上報各類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5、熟悉上級財務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要帶頭做好執行、宣傳和督促工作。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水平,練好基本功。按規定認真做好總帳的結算、記帳工作,保證做到帳表準確相符,情況真實可靠,手續嚴格清楚。
7、經常向學校領導和總務主任請示、匯報工作,如實反映情況,積極提出意見。
8、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稅務部門來了解、檢查財務會計工作時,應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9、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檔案資料,并定期立卷歸檔。
10、認真參加業務會議,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11、與出納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財務工作。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四)1、協助中心主任編制好學校全年各種預算和決算,做到正確及時,根據年度決算,寫好財務執行情況的分析報告。
2、熟悉財務上有關政策和規定,按照規定的'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嚴格管理學校經費開支,對不符合財務制度規定和手續不全、憑證不實的有權拒付。屬于明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應堅持原則,予以抵制。
3、行政和食堂每月根據準確無誤的原始憑證做好記帳憑證 ,然后進行登記帳目,做好報表。
4、對各項公款及收入,保證及時,足額入賬,做到按時完成各項上繳任務,正確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項預算外資金。
5、復審一切收支憑證,及時結算記賬,做到各項開支都符合規定,手續完備,數字有根據,賬表清楚整潔、及時準確。
6、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和財務狀況,經常向領導匯報,提出合理建議。
7、食堂帳根據《奉賢區教育系統食堂會計制度》,進行經濟分析,做好成本核算,防止超額盈虧。
8、及時整理、裝訂、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務檔案資料,并定期立卷歸檔。
學校會計工作職責(五)1、中小學校或單位會計人員在總務主任(組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總務主任和單位領導負責。
2、按照《會計法》及《中小學校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帳戶設置,并按月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帳目清楚。
3、在經主管部門批準的銀行開立帳戶,辦理存、取款和轉帳業務,不準借出帳戶,杜絕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
4、按照銀行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填制各種收支憑證和轉帳憑證,按月對“銀行存款”帳戶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及時調節未達帳項,保證雙方記錄準確,余額相等。
5、負責本單位經費計劃編制,定額制定,參加經濟合同的簽定及與財務會計有關的會議。
6、嚴格執行單位財務計劃和預算,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亂紀行為要堅決拒絕執行,并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機關報告。
7、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8、嚴格按照各項費用的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做到量入為出,略有節余。對掛帳的暫付及收款要及時結清,除特殊情況外,年終不得掛帳。
9、學校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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