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合作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聯營合作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聯營合作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服飾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服裝制造廠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參與乙方經營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聯營合作的條件
1.乙方以現有廠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及設備投入供甲、乙雙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據乙方經營生產的需要投入足額的流動資金,確保乙方正常生產,并提供承接乙方生產任務。
二、聯營合作的組織機構
1.聯營合作期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擔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協議簽訂后______日內,由乙方負責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甲方予以協助;
2.聯營合作期間,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擔任____________,負責工廠的生產、質檢及內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專業人員協助、監督;
3.聯營合作期間,工廠的財務人員由甲方派駐,負責工廠的成本核算、會計報表的編制等財務工作。
三、聯營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認可的方案,完成廠房的裝飾,設備的安裝,由甲方驗收通過;
2.甲方負責生產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員工獎懲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產流程表、工藝流程表等運作機制,乙方在生產管理過程中必須切實履行;
3.乙方的生產任務由甲方負責提供、承接,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業務;
4.乙方負責工廠的日常生產和員工的日常管理。
四、聯營合作的盈利和虧損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聯營合作的期限
聯營合作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年,聯營合作期滿后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另行簽訂協議,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六、聯營合作終止的財產處理
1.聯營合作終止后,乙方享有現有廠房、設備的財產所有權;
2.除第1次的財產外,甲、乙雙方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比例對其它財產進行分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聯營合作合同2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提供房屋與乙方聯合經營××品牌商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經營位置及面積
1.1位置:依本合同列明的條款,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座落于——市——區——路××號×××廣場(以下簡稱本廣場)××××室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作為聯營條件提供給乙方使用(位置如附件一房屋位置圖所示,該附件圖僅為該房屋位置的標示)。乙方愿意按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進行經營。
1.2面積:該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自與其他場地的相鄰墻中心線計算面積,非墻體部分以門、窗之內表面開始計算面積。門、窗及門窗外表面不包括在房屋面積內)。
第二條合作期限及裝修期
2.1合作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雙方共同確定的開業日為××××年×月×日。
2.2裝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裝修期。裝修期間乙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標準交納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所有費用。
2.3房屋移交日:裝修期起始日即為房屋移交日,乙方須于該日自行至甲方辦理房屋的接收手續。
第三條合作方式
3.1甲方負責提供該房屋作為經營場地,乙方自行辦理營業手續,并負責提供屋內裝修、商品貨源、營業員、產品的合法有效證明等全部經營事宜。
3.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務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第四條經營范圍
4.1該房屋僅限乙方經營××品牌商品,經營業種及范圍為××。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變更房屋部分或全部區域經營其他品牌或業種的,視為違約,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自甲方提出書面警告之日起15日內乙方未整改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2除本合同約定之外,乙方的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及任何理由均不得作為超出本合同規定的經營范圍的依據。
第五條甲方收益
5.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由甲方負責統一收銀管理,甲方每月提取乙方當月銷售額(含稅)的××%作為甲方收益。
5.2甲方每月應提取的收益,在次月的第一個工作日結算,甲方可于乙方每月銷售額中直接劃扣,雙方結算后5日內,由甲方將扣除相關費用后的剩余銷售額返還給乙方。
5.3每日營業結束后,乙方應將當天的商品銷售額和其它營業情況,以甲方規定的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當天的銷售款由甲方管理。但雙方結算的銷售額以收銀設備結算完畢后的金額為準,乙方獨自統計的銷售額不視為結算依據。
5.4乙方的每日銷售額由甲方于次日正式營業前,提交銷售報表,乙方須對該銷售報表予以簽字確認。
5.5在本合同期內,乙方及乙方營業人員不得以代繳款或其他任何名義私自收取任何銷售款項,一經發現,乙方須向甲方承擔私自收取款項2倍的違約金,如出現三次,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相關費用
6.1物業管理費
本合同期內,乙方須按人民幣×元/月/平方米(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的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月總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交納的物業管理費,由甲方于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從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中直接劃扣,如乙方當月的銷售額不足支付上述費用的,乙方須以現金方式補足。物業管理費由本廣場物業公司出具物業管理費發票。
6.2水、電、空調、電話等費用
6.2.1乙方經營所產生的水費、電費等公用事業費,由乙方自行承擔。空調費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收取。
6.2.2該房屋移交乙方經營使用前,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預交水費人民幣×××元),電費人民幣××××元、空調費人民幣××××元。以后乙方須于每月前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上個月費用。
如遇政府部門或公用事業部門調整水、電費等公用事業費價格,乙方須按調整后甲方核算的價格執行。
6.3乙方經營如需安裝電話,由乙方直接向市政電信部門申請,并自行向其交費。
6.4乙方經營中需交納的消殺費、環保檢測費、衛生檢疫費、排污費及其他本合同未做說明但實際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直接向市政相關部門交納。確需由甲方代繳代扣之款項,乙方須按甲方發出的收費通知按時交納至甲方。
6.5稅金和工商管理費
乙方自行承擔經營中產生的稅金和工商管理費,并自行向稅務及工商部門交納。
6.6宣傳推廣費
為求本廣場整體營業之發展,提高本廣場業戶的經營效益,在日后經營中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將不定期對本廣場進行宣傳、發布廣告,舉辦各項推廣及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并承擔相應費用。現雙方確定乙方每年應承擔的宣傳推廣費用為人民幣×萬元,乙方應于每年×月×日前交納給甲方。
6.7消費者使用信用卡結帳購物時,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7.1乙方須于本合同簽署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全部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
7.2本合同期滿×個月后,如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將無息返還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其他第三方蒙受損失、出現消費者投訴,或因乙方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等而產生罰款、違約金、賠償金,以及未按規定時間內交納宣傳推廣費等任何費用,乙方現同意甲方有權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7.3如在本合同期內履約保證金少于前述第7.1條規定的數額,或出現乙方保證金不足以抵扣相關費用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5日內補足。逾期未補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裝修
8.1乙方自行承擔裝修費用,乙方的裝修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之規定以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和甲方臨時頒布的通知,乙方的裝修須事先取得甲方的許可及政府相關部門的批準,如乙方的裝修、改動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被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8.2若乙方需要改動房屋內設備、設施,必須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筑結構,不得損壞防水層、防水設施和妨礙本廣場的正常經營。
8.3乙方須自費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移除本廣場內任何乙方建造的構筑物、建筑物,乙方并須承擔因前述事件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房屋的使用
9.1乙方應保證甲方所移交的房屋及所有設施設備(見附件二交屋條件及設施設備清單)的完好無損,且不得損壞公共區域及公共區域的任何設施、設備。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使用不當、故意破壞等原因造成損壞的,甲方統一維修,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9.2乙方自行安裝的設備、設施、裝修出現破損,乙方應自行及時修復,在甲方書面通知規定日期內仍未修復的,甲方有權委托相關單位維修,以保持本廣場的統一水準,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9.3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該房屋內安置或準許他人安置任何重量超過該房屋樓板所能承受的建筑荷載(每平方米不超過××××kg)的設備或物品。
9.4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儲存易燃、易爆、易腐蝕、易腐爛、危險和散發令人不快氣味以及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物品。
9.5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設置影響本廣場環境和其他客戶正常經營的音響、廣播或做出任何擾人的噪音。
9.6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外飼養或容留任何動物、寵物,并須自費采取甲方所要求之所有預防步驟及措施,以防止害蟲在該房屋內生存、蔓延。
9.7對于乙方擅自在該房屋外的任何位置存放貨物、加裝設備、標志、招牌等,甲方有權不作預先通知而予以清除,甲方不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清理及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
9.8乙方保證該房屋內設施、裝修等以及該房屋與建筑物其他區域通道必須無條件符合國家消防、環境、衛生要求。乙方應當自行滿足其經營用途所需的消防、環境、衛生要求,并須保證本廣場的各通道的暢通。
9.9出入權
甲方有權在乙方人員的陪同下,進入乙方房屋內檢修房屋及設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需維修的,甲方在發出通知后,有權暫時終止任何設施、設備的使用,以進行維修,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在未經乙方同意的情況下進入該房屋排除險情,采取措施搶救、保護財物,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條該房屋的交還
10.1乙方應當于本合同期滿之日的次日(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應當于合同解除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保持完好交還甲方,乙方的財產(不包括第10.3條所列的裝修和財產)由乙方自行運出本廣場,并拆除乙方的各種標識等,同時交出所有鑰匙。
10.2未按期交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該房屋內乙方財產經甲方要求限期移除而仍未移除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置,同時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逾期交還該房屋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甲方向后一承租方、合作方逾期交屋的違約責任及甲方處置乙方遺留物品所發生的費用,且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10.3乙方的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包括雖可移動但移動將造成甲方建筑物損壞的),除甲方書面通知乙方拆除、清運外,乙方不得拆除、移動。雙方同意按下列方法處理:
1)合同期滿的,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2)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第13.1條款約定除外),甲方只對乙方裝修及不可移動財產按下列標準予以補償,乙方同意由甲方聘用有資格的工程造價機構對乙方的裝修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甲、乙雙方各占50%);裝修或不可移動財產添置的日期至約定的合同期屆滿之日的期間,在五年以下的(含五年),按該期間平均折舊,按折舊后的余值進行補償,(例如:添置日至租期屆滿為2年的,折舊率為每年50%);在五年以上的,按每年20%進行折舊,按折舊后的余值進行補償,超過五年,甲方不予補償。
3)因乙方原因合同提前解除或終止的,不可移動財產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賠償、補償。
第十一條經營活動
11.1乙方自行負責辦理經營所需許可證件。本合同簽訂同時或乙方開業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甲方查、存。相關資料如有變更或終止,乙方應在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印鑒卡
*授權委托書*商品合格證
*注冊商標證明*特殊行業許可證
共計×項×頁(見附件四:乙方證件資料)
上述證件及資料需要年檢的,乙方應在辦理完年檢后3日內重新向甲方提供。如乙方虛假提供上述證件、資料,而給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11.2乙方經營期間關于商品的訂購、發送、接收、保管、銷售及售后服務等均由乙方負責。
11.3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法令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代理權、肖像權等合法權利,若由此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11.4乙方應保證提供的商品及服務的品質和安全性,并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不準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作虛假宣傳、表示和承諾。
11.5乙方在合同期內,應依法納稅和交費,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欠交各種費用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勒令停業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不得拒付被勒令停業期間應向甲方交納的一切費用。
11.6乙方應保證其經營往來的所有發票、憑證均合法、有效。
11.7乙方經營需自行聘用員工,其薪資、福利及相關待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并由乙方直接支付給其所聘用的人員。乙方的用工應符合國家勞動法及其他法規、政策的規定。乙方員工上崗前須經甲方統一培訓、考核合格,相關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11.8乙方及乙方的工作人員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廣場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五)及各項規章制度(包括臨時頒布的通知)。乙方員工如有違規,必須按本廣場規定進行處理,并向甲方書面報告處理意見,凡因此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11.9乙方自行負責處理經營中發生的顧客投訴,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商譽。如因此導致媒體曝光或被消費者投訴,乙方須負責為甲方挽回影響,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10凡在該房屋內發生的或由乙方經營原因導致的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或損壞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1.11在乙方裝修、經營期間,因乙方原因妨礙相鄰房屋的經營,引起爭議、糾紛及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同時按照甲方要求排除妨礙。
11.12乙方經營該房屋及進行各種銷售活動,如需使用甲方的標志、資料、名稱等,必須事先將相關活動內容以書面形式送交甲方審核,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11.13乙方的營業時間應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甲方并可根據該房屋所在地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和季節變化,適當調整營業時間,乙方應當按甲方調整后的時間營業,乙方對此沒有異議。
11.14乙方的工作人員、訪客、代理人、供應商、承建商等人員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產生責任、糾紛,均由乙方承擔。
11.15本合同沒有約定的,乙方的經營須遵守《××廣場商場管理規定》。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責任劃分
12.1甲方:負責本廣場公共區域的保安、保潔;負責公用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廣場整體經營活動、公共秩序的管理。
12.2乙方:負責該房屋內的安全、清潔和經營秩序;負責該房屋內自行安裝的設施設備的維護;負責乙方設施及財物的保管;負責乙方人員及財物的安全。
第十三條經營限制
13.1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房屋的整體或部分轉租、分租、轉借、分割,不得與他人互換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2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或與第三人合作經營或有其它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3.3在合同期內,如乙方在該房屋內注冊新的公司或其他組織(凡與乙方的名稱不符且使用該房屋的任何公司、組織),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于新公司成立后五日內向甲方提交愿意與乙方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作為共同義務人的承諾書,否則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其營業,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保險
14.1乙方應為該房屋內乙方的財產投保財產一切險和公眾責任險,并在開業后15日內向甲方提交其保單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供甲方審查,復印件供甲方存檔),乙方須保證該保險在經營期內始終有效。
14.2無論乙方是否按14.1規定參加保險,乙方在該房屋內、外放置的商品或其他財產的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和合同的解除
15.1甲方逾期移交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人民幣×××元的違約金。逾期達六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任何一項款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承擔應付款項千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達十五日仍未交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如期開業或乙方在營業期間擅自停業的,乙方每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乙方逾期未開業或擅自停業達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4除15.2至15.3條規定外,乙方未履行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項條款或違反其他任何一項規章制度的,甲方可通知其限期改正或履行,期滿仍未改正或履行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乙方經營,并有權解除本合同。
15.5凡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的違約賠償金,如該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到的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15.6本合同期內,若因不可抗力造成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房屋的招租
在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內的任何合理時間內,甲方有權對該房屋進行招租,包括在該房屋的適當位置張貼、懸掛招租廣告;甲方以任何方式發出招租信息,帶領意向承租人、使用人或買受人進入該房屋參觀等,乙方不得拒絕或阻撓,即使甲、乙雙方正在進行續租協商而未達成合同。
第十七條特別條款
17.1為維護本廣場大多數經營業戶的利益,甲方有權依據本廣場和區域經營狀況,就乙方所經營使用的該房屋位置、面積或業種進行調整。如乙方同意甲方調整的,需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規定期限內進行調整。
如乙方不同意甲方調整的或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對該調整事宜未作出任何表示或未接受甲方安排的,視為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結算,除此之外,甲方不再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合同解除后,如乙方未能及時交還該房屋的,甲方有權采取相關措施阻止乙方繼續經營并收回該房屋。
17.2甲方保留對××廣場重新命名的權利,無需對乙方做出補償,但應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17.3乙方可自行辦理本合同的備案登記。
17.4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讓任何第三方在本廣場內、外的公共區域舉行展覽、展銷等活動,并承諾不以此為由要求減付物業管理費、宣傳推廣費等各種款項。
17.5保密:乙方應當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內容及甲方的所有商業秘密,并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
17.6非甲方原因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7.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需使用甲方的標志、資料、名稱時,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向甲方支付使用費。
第十八條通知條款
18.1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書及文件予乙方,乙方確認以下地址為其通信地址。
地址:上海市××區×××路××號
郵編:××××××
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書面通知及文件,以特快專遞發送的,國內郵件在寄出三日后視為送達;國外郵件在寄出十五日后視為送達。
18.2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予甲方的書面通知,應直接送達到甲方的固定辦公地址,即上海市楊浦區周家嘴路××號×樓。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上述條款由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共同確定。乙方特此聲明,對本合同的全部內容完全明白和同意。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合同說明
22.1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22.2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3修改和補充:對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聯營合作合同3甲方:云南東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聯營各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并經過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聯營項目概述
1、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確定雙方的聯營項目為:甲、乙雙方合作經營、生產、銷售貝塞爾混凝土業務;
2、甲、乙雙方并協商約定:雙方合作生產的貝塞爾混凝土,甲方須無條件按雙方約定的市場價采購,用于甲方所開發的天生橋特色產業園項目內。
第二條 聯營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不再另行成立聯營實體,確定以乙方公司名義對外獨立開展本合同項下聯營業務,并獨立核算。
2、甲、乙雙方并約定,聯營生產貝塞爾混凝土業務的廠址定在甲方所開發的天生橋特色產業園內,甲方并須向甲方轉讓50畝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雙方另行再簽訂)乙方須增加后期土地使用面積時,甲方在市場同期價格條件下優先轉讓給乙方。
3、乙方自行購置相應的貝塞爾混凝土生產系統設備。乙方因購置該貝塞爾混凝土生產系統設備而產生的生產成本,納入聯營成本。
4、甲方同意乙方作為聯營實體,為天生橋特色產業園唯一混凝土生產和供應商,該聯營實體生產的'混凝土應確保優先供應給天生橋特色產業園。
5、乙方對貝塞爾混凝土的商標等知識產權享有全部所有權。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雙方協商并一致約定:在本合同聯營期限內,在聯營實體獨立核算,扣除全部聯營生產混凝土的經營成本及稅后的利潤后,甲、乙雙方按三七開方式分配,即:甲方分配30%的稅后利潤,乙方分配70%的稅后利潤。(利潤的分配以雙方共同委托制作的聯營實體財務報表為準,并在聯營實體的每一個會計年度內實行分配)
2、雙方并一致同意:甲方向本聯營實體(乙方)采購生產的貝塞爾混凝土,均按市場價供應,甲方并應保證本聯營實體采購的混凝土,每立方不低于30元的利潤。
3、甲方并應向本聯營實體保證供應:因生產貝塞爾混凝土所需要的原材料、砂石等材料,聯營實體采購的上述材料均按市場價執行(包括運費),該成本包括在聯營經營成本內。
3、為維護聯營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協商,乙方同意甲方指派一名財務人員參與對雙方合作聯營生產經營及銷售貝塞爾混凝土業務資金帳戶的管理,甲方并有權對聯營實體帳戶內資金情況進行查詢。為保證雙方利益,甲、乙雙方承諾聯營實體嚴格按照《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鑒于乙方資金不足,甲方同意乙方先預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本聯營項目的籌備金,剩余資金部分萬元由甲方辦理貸款。
2、雙方同意貸款期間產生的利息由聯營實體(乙方)承擔,并納入經營成本。因辦理貸款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支出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 納稅、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乙方以聯營實體名義對外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聯營雙方按約定的利潤分配比例對聯營實體承擔風險。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聯營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支付投資額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應繳付出資額的________%,作為違約金。
2.由于聯營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除應按出資額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中止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3、履行協議中如發生糾紛,由聯營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
第七條 免責事實
1、在本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若出現以下不可抗力情形導致本聯營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泥石流等;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政策禁止等;
(3)社會異常事件,如戰爭、大規模騷亂等;
(4)由于國家法律、政策變更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2、由于上述原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任何一方在提交不可抗力的書面證據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另一方在收到對方書面證據后,應同意解除合同。
3、前款事項發生后,雙方應及時成立清算組對聯營項目進行清算。
第八條 聯營合同期限、解除及清算
1、本合同的經營期限為 年(或者聯營雙方合意,書面終止此聯營協議時止)。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出現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導致該項目嚴重受損,或者因該聯營項目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 能繼續履行或者無法達到合同訂立目的時,經聯營雙方共同決 議,可以提前終止此聯營合同或者解除此聯營合同。
3、聯營雙方終止或者解除此聯營合同后,雙方應及時成立清算組對聯營項目進行清算。
第九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未盡事宜,聯營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有任何法律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的,聯營各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聯營合作合同4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一條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鑒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標(或拍賣、掛牌、行政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宗地編號為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該地塊的規劃用途為______、容積率為___、計劃建筑面積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紅線圖)編號為____;
2.乙方是經主管部門批準獲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聯營合作建房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聯營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現狀上述第一條所指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供建房資金,雙方合作開發建成_____棟_____層的辦公(或商住、住宅)樓,并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進行產權分成。
第三條建房資金
建房資金預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實際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該預計數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和享有。
建房資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經驗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產證時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費用。該建房資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標(或拍賣掛牌、行政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繳的土地使用稅費或因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應補繳的土地價款。
第四條報批手續
除按規定應由雙方共同辦理的報批手續外,包括本合同在內的所有報批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但乙方應將辦理所有報批手續的實施計劃或方案報甲方事前審查確保甲方知情權,且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報批手續,包括毫不遲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條設計、建筑
工程設計和建筑的招標、施工監督由甲方負責,但按本合同第6條約定產權應分給甲方部分的設計圖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可報批并實施。
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完成,整個建筑工程應在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內開工,并在第 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
第六條產權分成
全部建筑的產權由甲、乙雙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擁有____棟____層房屋的產權,乙方擁有____棟____房屋的產權。
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_____日內辦理完甲方應分得產權部分房屋的房地產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的約定時間完成工程設計的招標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內開工、或在第____個月內完成竣工驗收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誤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二款約定的時間辦好房地產證,乙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報批手續或工程的延誤,當拖延時間在____個月以內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應按主管部門發布的指導租金價格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當拖延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的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營合作合同5合作開發合同和技術聯營合同都涉及一定的技術,但是二者是有區別的。
合作開發合同是雙方當事人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的共同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就其合同涉及的技術一般是在訂閱合同時雙方都尚未掌握的,不是一項成熟或基本成熟、直接可以使用的技術。而技術聯營合同則是一方當事人以技術為郵資,與另一方當事人簽訂的聯合生產經營的合同。這里的技術一般是一方當事人已經掌握的,可以直接用于生產實踐的專利技術或者非專利技術。
合作開發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是與開拓未知的技術領域、解決新的技術課題緊密聯系的。所以合同中應對風險責任、技術成果的分享與使用作出明確的規定。而技術聯營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則重點體現在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享利益、共擔經營風險上。
在實踐中,對于合同約定對一方當事人投入的非專利技術或專利技術進行合作開發的,應具體分析該技術的工業化程度及開發的含義,一般不應作為合作開發合同對待。
什么是合作開發
合作開發,是以合作各方共同參與為前提,《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指出“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工作,”它也是以合作各方自覺完全地履行義務為保證的開發研究過程。對合作開發研究完成的發明創造,《合同法》規定除當事人事先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同共有,在一方轉讓其專利權時,他方有優先受讓權。
委托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當事人約定。
什么是技術聯營
技術聯營,通常是指兩個以上的經濟組織為了達到共同的經濟目的,約定共同出資,聯合從事一定生產經濟活動的協議。對聯營合同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不同的分類。例如:根據聯營關系的緊密程度,可以分為緊密型聯營、半緊密型聯營、松散型聯營,或者法人型聯營、合伙型聯營、合同型聯營等;根據聯營各自的行業屬性,分為工工之間的生產聯營、工商之間的產銷聯營、工業與科研部門之間的技術聯營、工業與金融部門之間的投資聯營等;根據聯營各方的所有制形式,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全民與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的聯營等。
聯營合作合同6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相關規定的原則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規定,本著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現就建設、運營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動立體停車場(庫)項目進行友好聯營合作,成立項目公司進行運作。為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循:
第一條 建立合營企業
1、協議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建立合營企業。
2、合營企業名稱為 有限責任公司(最終名稱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為準),公司地址在武漢市。
3、合營企業的一切活動,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4、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二條 經營目的和范圍
1、協議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互利互惠的原則,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營企業主要采取多元化的經營模式,集合生產制造、管理、維修、銷售各環節,在全國各地進行高科技塔式智能全自動立體停車場(庫)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技術研發和推廣,為政府、各行業、企業等提供車輛停泊的、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
公司的經營范圍為:
第三條 注冊資金與股本結構
1、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1500萬元人民幣,甲方以現金出資,乙方以工業產權(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合營企業將根據公司業務的發展需要,通過增加注冊資本或者進行融資的方式,對公司進行投資。公司發展規模,計劃為5000萬。
2、股本結構:
(1)甲方:現金出資萬元人民幣,占新公司%的股份。
(2)乙方:以乙方所合法持有的、擁有知識產權的該高科技智能立體停車場之產品技術和專利,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術等智力成果、技術方案、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作為無形資產入股公司。乙方以其知識產權出資,協議作價 萬元人民幣,占新公司 %的股份。
在公司成立時,乙方上述知識產權應轉移至新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該知識產權及其衍生的所有技術成果。乙方作為出資的上述知識產權必須系乙方擁有產權、對他人不構成侵權。且該知識產權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必須保持、具有實用性、成熟性、市場競爭力。
3、合營企業雙方須在項目公司注冊、銀行開戶及前置條件辦妥后15天內交付其出資。
4、合營企業雙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出資額,須經其他協議方同意,經其他協議方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協議方對該出資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四條:公司下設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技術總監、財務總監、營銷總監。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和權力機構,董事會成員和人數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董事會中甲方人數應多于乙方人數。甲方委派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出納由甲方指派,乙方委派常務副總、技術總監,會計由乙方指派。其中,技術總監指定為黃曉。公司需下設營銷部門和生產制造部門以及管理維修部門,對各部
門的人員采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如有單方要推薦工作人員的,該人員在工作中造成的損失,由推薦方承擔其相關的責任。具體的經營管理模式和技術相關的事宜以及財務報銷制度等詳見公司章程。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權利: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有按照本協議約定即時足額繳納出資的義務。
2、甲方以對項目公司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3、甲方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有權利知曉乙方用于出資的所有知識產權的情況,并有權利要求乙方保證該知識產權的權屬、成熟、市場競爭力。乙方在本協議簽署時,應提供詳細的該知識產權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4、甲方在得知并審閱乙方塔式智能全自動立體停車場(庫)的技術資料,批復報告及相關建設文件后,與乙方組成共同開發該項目聯合體的公司,出資金投資該項目,甲方有權利對車庫范圍以外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享有開發經營權、獲得收益權。甲方因車庫項目而對周邊進行房地產開發所得的稅后凈利潤,應向合營公司支付 10 %的凈利潤。
5、甲方在與乙方合作聯營成立后新公司后,乙方應保證甲方自主進行車庫周邊房地產開發的權利。甲方自主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資金,并在乙方配合下辦理開發建設手續,交納相應的開發建設規費,并確保項目資金合法、質量達標、安全保障。
6、甲乙雙方的稅后利潤由董事會決定分配方案,留存后備發展資金,然后按股份分配。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將高科技智能立體停車場的所有技術作為出資,并將該技術成果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轉移至合營公司的名下。
2、乙方將上述知識產權應轉移至合營公司名下,由新公司享有該知識產權。另外,在合營公司運作的過程中,與該高科技智能立體停車場相關的所有研發成果,其知識產權屬于合營公司所有。
3、乙方轉讓該知識產權后,無權利再向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該技術。
4、乙方負責完成完善塔式智能全自動立體停車場的相關技術論證,專利報批,市場準入資質,立項申報,并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批準。
5、乙方對已批準立項的停車場(庫)項目首先進行成本核算,并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核算清單。由項目公司組織進行停車場項目的實施。
6、乙方對停車場(庫)項目的建設提供全部技術,辦理建設過程中所需的各項審批手續和證件,完成建設后的試運行及技術檢測和質量驗收,并在規定的周期內取得有效合法的建設資質,以確保該項目以及連同一并開發的商(宅)貿項目的順利實施。
7、乙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并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后不會產生侵權行為及糾紛,否則由乙方承擔全責。乙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8、乙方在新公司經營過程中,負責公司停車場項目的技術安全。由于停車場技術不成熟或技術瑕疵等方面的原因導致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特別約定:
1、甲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乙方負責產品研發和技術,甲乙雙方各自出社會資源共同進行項目運作,此是雙方合作的基礎。
2、知識產權: 在合作期間,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均屬于公司研發技術成果或商業秘密,其知識產權均屬于公司。
3、合作期間,乙方對該項技術不得跟其他人進行聯營,所有的專利和技術均需以公司的名義持有,產品需以公司的名義才能夠對外進行招商和出賣。
4、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公司制度以及相關法律規定,在各自崗位權限范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5、項目公司成立后,停車場的經營利潤和經營風險,由項目公司享有和承擔。除此之外,停車場配套設施的開發(包括房地產開發等),由甲方或其他具備房地產開發經營資質的企業進行,該配套設施的開發經營,其利潤風險等,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自行享有和承擔, 配套設施開發(包括房地產開發)稅后凈利潤的 10%,支付給項目公司。
為了上述目標的實現,甲乙雙方均同意:在項目公司進行停車場項目立項、取得停車場項目用地之后,項目公司將配合甲方或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房地產開發,并配合甲方完成房地產開發所需要的相關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以下行為構成根本違約: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出資的義務。
2、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乙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3、乙方的該項專利和技術不合法的或者與他人有糾紛的;
(二)違約處理:
在本協議內容內,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人民幣萬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金額進行賠償。 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終止雙方之間的合作;
第八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發生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項目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銀 行 帳 戶: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聯營合作合同7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自愿、誠實守信、相互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真誠與乙方聯營合作,共同開創市場,創建山東棗建品牌、樹棗建形象,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作方式
1、乙方作為甲方的合作施工單位。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接工程項目,工程中標后由甲方與業主簽訂總包工程施工合同后,甲方再與乙方簽訂工程分包施工合同,由乙方負責工程的全部生產經營。不得違法再分包。
3、乙方經營要嚴格按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應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嚴禁上訪鬧事。
第二條:甲乙雙方承諾事項
1、甲方承諾:
(1):尊重和善待乙方。在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不干預乙方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便利條件,盡最大能力解決乙方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協助乙方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矛盾和有關事項,有責任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由乙方承建的項目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交于他人經營。
(2)乙方承建的工程款到甲方帳后,甲方除扣除約定的稅金、管理費用后,在兩日內及時將余款全部支付給乙方。若因此延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承諾:
(1):要嚴格履行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全部內容及有關協議,并自覺維護甲方形象,乙方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工程質量不發生任何隱患。積極創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及經濟糾紛全部由乙方承擔。除工程的稅金及甲方的管理費外,與工程相關的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書面施工產值報表。
(2):保證項目工程款專款專用,不挪作它用,按照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約定,資金不足部分和在業主撥款不到位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墊付。在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停工。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費的比例
1、由乙方承建的工程項目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以上的,甲方在收到建設單位的工程款時按照工程造價的6%(包括:稅金、管理費)扣除后一次付給乙方。500萬元以下的另行協商。
2、工程勞保基金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后,上繳山東棗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
第四條 其它事項
1、乙方以甲方名義所施工的工程引起一切經濟糾紛、民事責任、法律責任、債務等,均由乙方全部獨立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乙方缺少現場管理人員時,可以向甲方申請派員,甲方要大力支持、并派適應人員,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缺少專業施工隊伍或材料供應商時,可以向甲方申請,甲方的相關部門幫助推薦,由乙方自行選擇確定﹙合同由乙方自行簽訂并簽字蓋章,需甲方擔保蓋章的材料款,甲方將從付給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購買材料、更不能拖欠材料款等其它款項。
3、雙方合作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安全許可證、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附后﹚。
4合作期間如發生掙執、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謙互讓互涼的原則友好協商。若協商不妥可由簽約地人民法院裁決。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議。
第五條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
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合作期滿,本協議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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