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標準的假離職證明格式范本模板
離職證明有真的,自然就有假的,關于假的離職證明是怎樣的呢?下面就是百分網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假離職證明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假離職證明模版篇1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于20**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系。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xx乙方簽字: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假離職證明模版篇2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年07月31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年07月31日
假離職證明案例我去年畢業后,在杭州的一家公司(50人左右規模)工作,工作到今年一月份,然后離職了,公司給交了3個月保險,從10月到12月,并給我開了離職證明,證明我一月份離職(就是一張A4的紙打出來的,蓋了個公司的公章),但離職證明丟了!前幾天我在哈爾濱找到了一份工作(200人規模左右),在簡歷和面試的過程中,我說自己是4月份離職的,
那如果新公司向我要離職證明怎么辦,我能不能做個假的,原公司就給我交了三個月保險,新公司能不能看出來,我可不可以不要原先的.保險,在哈爾濱重新開賬戶。
首先,在哈爾濱重新開賬戶交保險是可以的
我不建議你弄假的離職證明,你就說丟了,或者說在來這家公司前還去了一家公司就給那家了,可是只做了幾天覺得不合適就又離開了就可以了,總之就是,假話不要放在字面上
類問題得根據你現有的情況來應對比較好.
如果這之前的公司沒有跟你辦理社保手續,那么,就會有什么太大影響的.你可以擬個假證明材料,設法蓋原工作單位的公章就可行了.時間好像不多了,你得抓緊時間.
還有個可能就是,一般新公司領導已決定錄用你了,剩下的有關入職手續都是人事部的行政專員去辦理.一般不會去做過多核實.
你是否真正離職了,若確實離職了,你只要到勞動就業服務局辦理失業證,就能表明你與任何單位都沒建立全日制勞動關系了,而離職證明已經保存在勞動就業服務局,新單位可以放心地錄用你。
如你尚未離職,就應該與新單位明說待提前一個月通知舊單位辦理好離職手續后就到新單位工作,然后再重新到勞動就業局辦理錄用登記,若新單位確實需要你,應該會等待你的,新單位也會希望自己的員工如此依法按規定正常離職的吧。
我原來(2008年前)是做辦公室工作的,后來公司倒閉了,沒辦法找了操作工做了一年,現在又找到新工作了,是辦公室工作,我很珍惜!但是離職單上是操作工,和我面試時說的不一樣啊,我就想辦假的,但是不知道新公司去有關單位辦手續會不會看出來,請懂的朋友幫忙。
1、你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屬于違法行為,后果是簽訂勞動合同無效,并且用人單位不予支付補償;
2、因工作難找,建議你還是出具一份與簡歷一致的離職單,方法還是自己考慮吧,必須與簡歷一致。
一般單位為了防止勞動糾紛,都要求新員工提供原就職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的;如果你原來的單位拒絕提供證明,你可以向12333勞動者維權熱線投訴的;
不會的 其實離職證明的意思就是與上一個工作單位脫離工作關系的一個證明,為了以后不產生相關問題的一個證明材料 ,既然你已經從單位辭職了 跟單位沒關系了 弄個假的也可以,但是必須要有人力資源部的公章才行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不會去查離職證明的。離職證明的范文網站上就有 是在不行就自己弄一個 我前兩天去入職單位我給的就是假的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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