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代理商合作協議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 以下簡稱乙方)
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在乙方銷售青島啤
酒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甲方須保證所銷售的青島啤酒系列產品符合國家標準,乙方須附上營業執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方為有效。
二、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協議期間,乙方為銷售青島啤酒(分銷/二批/街批)客戶,負責區域為 。
三、甲方向乙方所提供青島啤酒產品的具體品種、進店價格以及乙方的對外銷售
四、合作期限內,甲、乙雙方達成的目標銷量為乙方年度累計銷售青島啤酒 ()箱,具體品種分解為:青島純生()箱;青島經典()箱;青島超爽罐(島冰醇罐()箱;青島2000()箱;青島麥香()箱。
五、合作期限內,乙方達到以上銷量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以下支持,作為乙方銷售甲方產品的銷售支持,其具體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單箱費用為元/箱):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所供應產品的價格為市場統一價,若遇市場因素價格調動,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甲方保證所供品種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但乙方從其它渠道進貨,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3、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經過評估,若乙方無法完成第四條所規定之目標銷量,經雙方協商后,甲方享有修改目標銷量和降低對乙方銷售費用投入的權利。
4、若乙方在協議期內超額完成第四條所規定之目標銷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
第五條所規定之單箱費用追加相應比例的銷售費用。
5、在本協議期內,除第五條所規定投入銷售費用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向甲方索要費用支持。
6、乙方保證甲方所提供產品能夠進場陳列、銷售,并保證只從乙方進貨,合約期間不斷貨,并同意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特點及市場變化更換或調整銷售品種。
7、乙方購進的商品,須在其所負責區域內內按本合約規定價格進行銷售,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跨區銷售,擾亂市場秩序,影響消費者及其它商家利益。
8、乙方保證全力配合甲方銷售代表了解銷量情況,核查銷售數量及庫存。 七、結款方式為:先現金后發貨。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的貨款結算。
八、生動化布置
在協議期內,乙方須配合甲方做好區域內各終端的生動化工作,確保各終端的銷量最大化。
1、在
2、在張。
3、在
4、在
5、在
6、在
7、在吧臺明顯位置陳列青島啤酒
8、展示柜和冷柜陳列青島啤酒100%陳列青島啤酒。
9、在
九、違約條款
1、本協議內容具有保密性,甲、乙雙方應嚴格保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發生違約情況,違約方應向受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協議期內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乙方須雙倍退還甲方以第五條規定向乙方已投入的銷售費用,且支付本協議違約金 元整。
3、若乙方中途停業、轉讓或轉行等原因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乙方應按協議時間、比例退回上述費用。
十、其余條款
1、在簽定本協議時,甲、乙雙方應確保完全明確本合同所規定之權利和義務。
2、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雙方同意交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尚未確定之事項,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協議生效后取代之前雙方已有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蓋 章: 蓋 章:
日 期: 日 期:
啤酒代理商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雙方合作,促進共同發展,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哈爾濱啤酒品種,規格價格如下:
二、乙方在 內,首先推薦:銷售甲方提供以上哈爾濱啤酒系列產品,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
三、乙方自愿銷售哈爾濱系列啤酒,并做好店內陳列與推廣工作。
四、結算方式:現金現貨。
五、本合同自
六、特別備注:乙方銷售甲方以上產品 件,提供費用歸乙方所有。如達不到,免提供乙方使用。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立字為證。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經手人: 經手人:
電話: 電話:
啤酒代理商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雪花啤酒經銷商)(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雪花啤酒分銷商)(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積極合作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經銷甲方“雪花啤酒”系列產品事項,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的名稱及數量:
1、產品名稱:雪花啤酒(以甲方提供的產品價格表中的名稱為準)。
2、要貨數量:乙方在協議期間,每次要貨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訂貨單,經乙方確認填報的要貨數量為準。
二、產品數量;
1、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可以提供有關證件的復印件。
2、如因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退貨,乙方應書明提出,經甲方書面簽章或負責人簽名確認后。給予退貨或調貨。
3、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原因,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交貨地點及交貨期限:
甲方在確認乙方貨款到賬后三天內負責將貨物送到甲、乙雙方確認指定的乙方倉庫。
四、結算方式:現款現貨。
五、其他約定:
1、銷售區域: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在 干沖 區域的分銷商,乙方在該區域內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不得跨區域或者低于甲方指導價(詳見報價報)銷售。如果乙方跨區域銷售或者低于甲方指導價銷售,經甲方認定后,可視為惡意沖貨,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并按雪花廠方串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罰款50元/箱)。
2、退換貨:甲方承諾所有離保質期不低于兩個月的甲方產品,均可根據乙方要求給予乙方退貨或換貨。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將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依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如發生經濟糾紛,其訴訟管轄權歸屬甲方當地法院。
七、協議有效期限:自 2012 年 4 月 5 日至 2015 年 4 月 5 日止。
八、未盡事宜,另行商定: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后便可生效。
九、銷售獎勵:乙方如每月銷售1500箱以上。甲方可給予獎勵贊
助,每件獎勵1元。如每月銷售1500箱以下,甲方可給予獎勵贊助,
每件獎勵0.5元。如每月銷售700箱以下,無任何獎勵贊助。
甲方: 乙方: . (雪花啤酒經銷商) (雪花啤酒分銷商)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工行賬號: 傳真: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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