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精選5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篇1為加強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黨的政策方針,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及廣大基層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增強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通過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定期地了解黨組織的工作情況,及時掌握黨組織在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思路,促進黨建工作再上新臺階,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會準備工作:由組織委員負責,確定例會議題、會議內容及相關的資料準備,各基層黨組織需解決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應事前上報。例會由黨支部書記或分管組織工作的副書記參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參會。
二、例會召開時間:例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一、二、三季度為每年第一個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為最后一個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時上交各單位全年黨建工作總結一分)。例會地點一般設在三樓會議室,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例會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中央、市、區關于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黨組織負責人關于黨組織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了解當月黨組織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黨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學習、典型培樹等。在召開例會同時,要及時傳達市建設局黨委有關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會內容由黨支部書記匯報本季度黨建工作情況(形成全面詳盡的書面材料)及存在問題,并提出下一個季度黨建工作打算,同時結合各自工作實際,發表對黨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議,確保黨建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例會采取座談交流的方式進行,要實事求是,暢所欲言,以達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鑒,全面提高的目的。
五、例會考情制度:例會嚴格實行點名考勤制度,考勤情況將與年終各基層黨建工作目標考核掛鉤,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中。例會召開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積分的重要依據。月例會、季度會積分結果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獎勵表彰的主要依據,并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黨建工作末位問責制。
六、例會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資料、經驗交流、實地參觀、學習等不同形式,務求實效。例會由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存檔,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工作內容。
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篇2為進一步健全黨建工作的領導工作機制,形成抓黨建帶隊伍促發展的合力,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制定永仁縣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以下簡稱“黨建例會”)。
一、黨建例會目的意義
1、搭交流平臺。基層黨建工作例會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由黨建工作的先進黨組織輪流承辦,通過匯報交流、安排部署、溝通協調、專題研討等方式,為全縣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搭建交流學習的平臺。
2、促拓展思路。通過各先進黨組織對黨建工作亮點、特色及主要做法和成功經驗的介紹,對黨建工作的創新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和推廣,進一步拓展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創新開展各項基層黨建業務工作的思路。
3、幫解決難題。針對各黨組織在基層黨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難題,進行集中討論,集思廣益、群策群力,研究和探討基層黨建工作的新途徑、新方法,著力幫助解決一批在工作中遇到或面臨的實際困難。
4、助查找差距。通過研究討論黨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特色做法、工作經驗和體會,取長補短,相互提高,促使各基層黨組織在相互交流學習的同時也查找到彼此差距,從而督促其不斷尋求提升工作的方法和途徑,促進全縣基層黨建工作的整體推進。
二、黨建例會主要內容
1、傳達、學習中央、省州黨委和縣委關于黨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部署要求,結合實際,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意見和措施辦法。
2、交流、通報各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與困難,對全縣黨建工作的重大事項、中心任務、急辦工作進行安排、提出要求,對階段性的重點工作進行部署和明確。
3、各基層黨組織就全縣黨建工作有關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上次例會交辦工作的完成情況,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進展情況、思路措施、問題建議等進行匯報交流。
4、對有關黨建工作中帶傾向性、前瞻性的問題,或就一個階段的重點問題進行專題研討,提出對策建議,或就某一長期性活動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
5、對涉及面大的重要工作、重大活動進行溝通協調,明確責任,增進協作,形成合力,或者就基層黨組織日常工作中的有關問題交換意見。
6、其他需要研究的問題。
三、黨建例會方式與時間
1、根據黨建工作的需要和實際情況按照黨組織屬性,分類、分區域、分時段組織會議,主要分為農村(社區)黨建工作例會、機關企業黨建工作例會、示范點工作例會三種類型。例會方式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采取布置、督促和檢查任務完成情況,匯報工作,領導講評,座談討論,交流信息和工作經驗做法,現場會,實地考察學習等。
2、每種類型的例會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但需要相對固定。
四、黨建例會組成人員
1、由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擔任總召集人,縣委黨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為例會牽頭單位。縣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成員為例會成員單位,參加各種類型的黨建例會。
2、參加農村(社區)黨建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鄉鎮黨委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和會議涉及的相關黨組織書記,必要時邀請村(社區)黨組織書記。
3、參加機關企業黨建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各單位部門黨組書記、機關工委委員及其下屬黨組織書記、縣屬各黨委書記和各黨組織關系在地方的企業黨組織書記。
4、參加示范點工作例會的對象一般為與示范點相關的各組織領導和工作機構成員和涉及的示范點黨組織書記。
五、黨建例會辦公室主要職責
黨建例會辦公室設在縣委黨建辦,其主要職責是:
1、對全縣黨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研,提出解決問題、指導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向黨建例會匯報工作開展情況;
3、負責協調黨建例會的議題及會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安排會議議程,做好會議記錄;
4、承辦、督辦黨建例會議定的事項,處理日常事務;
5、承辦黨建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黨建例會工作程序
1、黨建例會由總召集人主持。一般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根據工作需要適時召開;
2、黨建例會的議題由例會辦公室根據工作進展和需要提出,報總召集人審定;
3、會議發言人在召開例會前應認真調查研究,準備好高質量的文字材料或提供相關資料,討論時可口頭發言或上交文字材料。
4、例會工作會前、會中、會后涉及到的每個事項與問題都要分工到人,限定完成時間,切實以工作制度的完善推動干事創業氛圍的形成,確保黨建工作責任落實到位。
5、提交黨建例會的有關文件或事項,由例會辦公室在會前征求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
6、黨建例會研究確定的工作意見,由例會辦公室整理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黨建例會總召集人簽發。
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篇3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及廣大基層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切實增強各基層黨組織抓好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通過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推進辦事處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經研究制定。
一、基層黨建工作例會,每月5日召開分月例會和季度會(每季度第一個月例會)。
二、基層黨建工作月例會由分管書記或分管鎮長主持,季度會由黨委書記或分管主任主持。
三、例會參加人員:月例會鎮分管書記、組織委員、組織員參加,下派書記、社區黨總支、街道黨(總)支部組織委員參加;季度會黨委書記、分管書記、組織委員參加,各社區黨總支、街道黨(總)支部負責人參加。
四、例會準備工作由組織委員負責,確定例會議題、會議內容及相關的資料準備,各基層黨組織需解決的問題和反映的情況,應事前上報辦事處。
五、例會主要內容:學習傳達中央、省、市、區關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的會議和文件精神;聽取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關于基層組織
建設工作情況匯報;了解當月基層組織建設工作開展情況,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開展業務培訓、交流學習、典型培樹等。
六、例會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資料、經驗交流、實地參觀、學習等不同形式,務求實效。
七、例會由組織員、組織委員負責記錄、整理、存檔,作為基層黨建工作的一項工作內容。
八、例會召開情況,作為黨建工作積分的重要依據。月例會、季度會積分結果作為年終黨建工作獎勵表彰的主要依據,并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和黨建工作末位問責制。
九、特殊情況不能如期舉行,會前通知,各基層黨組織參會人員因故不能參會的,會前請假,基層組織負責人向黨委書記請假,組織委員向分管書記請假,無故遲到、缺席者,追究組織負責人的責任。
十、本制度從2011年1月份開始執行。
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篇4第一條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建立工商聯絡員工作機制的有關規定,為確保企業信息公示的真實、及時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工商聯絡員是指由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指定或委托,負責辦理企業登記注冊、年度報告等涉及工商部門事務的企業工作人員。
第三條凡在安徽省行政區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以及選擇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年度報告的`個體工商戶均應向登記機關申報一名工商聯絡員,負責辦理本企業涉及工商部門的有關事宜。
工商聯絡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第四條工商聯絡員應當熟悉本企業具體情況,了解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基本法律法規,能夠熟練應用計算機。
第五條工商聯絡員主要職責:
(一)熟悉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
(二)承辦涉及工商部門相關事務時,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文件或材料;
(三)辦理企業年度報告,公示企業信息。修改、更正企業年度報告和企業公示信息;
(四)協助工商部門依法對本企業登記注冊事項和企業即時信息等進行核實;
(五)負責企業與工商部門的其他聯絡工作。
第六條工商聯絡員應當通過安徽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登錄進行首次申報。
第七條工商聯絡員調整或網上申報企業注冊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絡員手機號碼等與企業在工商部門登記的內容不一致的,企業應持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以及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填寫《工商聯絡員變更申報表》后,到發照機關登記窗口或屬地管轄的區局、市場監管所窗口辦理變更申報。
第八條工商聯絡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工商部門建議其隸屬的企業予以調整:
(一)不履行本制度規定義務的;
(二)辦理企業登記注冊或年度報告時有弄虛作假行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基層黨建工作例會制度 篇5為進一步加強我區人才工作有效運行機制,努力構建“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增強人才工作合力,推動人才強區戰略的貫徹實施。經研究,決定建立我區人才工作聯絡員制度。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各成員單位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黨委(工委),區直各單位。
二、人才工作聯絡員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上級人才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及時傳達區委、區政府人才工作的決策和部署,協調督促完成本系統、本單位人才工作各項任務。
2、及時反映本系統、本單位各項人才政策的執行落實情況,及時收集、報告人才工作開展情況,并對全區人才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積極配合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做好調查研究,推薦人才工作的經驗做法和先進典型。
4、加強同本系統、本單位各類人才的聯系和交流,及時向單位領導和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力所能及地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三、管理制度
1、實行人才工作聯絡員例會制度。人才工作聯絡員例會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每季度召集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以隨時召集。主要任務是總結交流工作情況,研究探討人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和建議。
2、實行人才工作聯絡員業務培訓制度。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聯絡員開展業務培訓、學習考察等,不斷拓寬視野,提高業務工作水平。
3、實行人才工作信息交流通報制度。各單位每月至少上報1條人才工作信息,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堯都黨建網站》、《今日堯都》等媒體交流。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將定期對人才工作信息上報情況進行通報。
4、實行人才工作聯絡員動態管理制度。對聯絡員的工作情況,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采取一定的方式進行考核,每年向單位反饋一次。對工作不適應的聯絡員,建議有關單位予以及時調整。
四、報送人才工作聯絡員有關要求
人才工作聯絡員是區委人才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與各單位開展人才工作的紐帶和橋梁,擔負著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和貫徹落實上級人才工作政策等重要職責,對做好我區的人才工作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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