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圖片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有哪些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圖片

日期:2023-03-12 05:08:12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  合同的有效要件問題是合同法領域的一項根本性內容,直接涉及到合同的權利義務、合同的履行以及違約責任等,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勞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

  合同的有效要件問題是合同法領域的一項根本性內容,直接涉及到合同的權利義務、合同的履行以及違約責任等,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資料,歡迎閱讀。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范本

  勞動合同的有效要件

  一、主體資格合法。勞動者的主體資格合法,指勞動者必須是年滿16周歲、具備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公民。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作為主體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文體部門招收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須經勞動人事部門特批)。用人單位的主體資格合法,指用人單位須經主管部門批準依法從事生產經營和其他相應的業務,享有法律賦予的用人資格或能力。

  二、合同內容合法。主要指勞動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勞動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這里, “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就是法律關于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強制性規定。假若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為十個月,由于違背了上述“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的強制性法律規定,顯然是無效的。

  三、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采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因為違背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愿,所以是無效的。另外,如果有證據證明當事人對合同內容有重大誤解,這樣的勞動合同也應無效。

  四、合同訂立的形式合法。《勞動法》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對于以口頭、錄音、錄像等形式訂立的勞動合同,均無效。

  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合同,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一般來說只有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生效條件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否則有可能不僅無效而且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從目前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都沒有對合同有效規定統一的條件。但是我們從現有法律的一些規定還是可以歸納出作為一個有效合同所應具有共同特征。按《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規定,合同的有效要件應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有學說認為,這三項要件再加上標的可能與合法,作為合同的一般有效要件。一些特殊合同可能有一些特殊的有效要件,如對外合作開采石油合同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才能生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這一要件要求當事人能夠了解合同的狀況和法律效果,對保護其合法權益和減少糾紛均具有意義。 自然人簽訂合同, 原則上須有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親自締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簽訂,但有如下例外:

  (1)可獨立簽訂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等純獲利益,或被免除義務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簽訂與其年齡、智力和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

  (3)可獨立簽訂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實合同,如利用自動售貨機、乘坐交通工具、進入游園場所;

  (4)簽訂處分自由財產的合同,如學費、旅費等由法定代理人預定使用目的的財產和處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國原來的法律規定及其理論,法人簽訂合同嚴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經營范圍的制約,超過經營范圍的合同無效。這種做法受到了學說的批評,現已有所發展。

  二、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締約人的表示行為應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與表示行為相一致。它作為合同的有效要件,是意思自治原則的當然要求。意思表示不真實,對合同效力的影響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一般誤解等情況下,合同仍為有效。在重大誤解時,合同則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顯失公平的情況下,合同可被變更或者撤銷。在因欺詐、脅迫而成立合同場合,若損害國家利益,合同無效;若未損害國家利益,合同可被變更或撤銷。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這里的法律,一方面應作擴大解釋,既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法律, 又包括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 另一方面應作縮小解釋,僅指其中的強行性規范, 不包括任意性規范。 合同不得違反強行性規范,是由合同制度的目的所決定的,為一般的原則。除了法律的強行性規范外, 合同還不得違***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這是由于社會生活廣泛,經濟往來繁多,情況復雜,法律不可能將一切情況都規定無遺,故以不得違***公共利益作為最后防線。需要注意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是一個不確定的概念,通常指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凡是我國社會生活的政治基礎、公共秩序、道德準則和風俗習慣等,均可列入其中。違反它的合同嚴重背離合同制度的目的,危害巨大,不能允許。將不違***公共利益作為合同的有效要件,一方面可彌補社會發展使法律調整出現的漏洞和脫節的不足;另一方面,也利于醇化社會道德倫理和整肅社會風氣。

  勞動合同范本篇1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 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省 市 縣 街道(鄉鎮) 居委會(村)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制

  說明:

  1、本合同不得復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簽、涂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 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名稱為 ,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 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2007]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

  第十五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 ;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范本篇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記: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養老)保險號碼:________

  就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 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 條款,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A 、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___至周___工作,上午____,下午_____.

  每周周______為休息日。

  B 、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班 運轉工作制。

  C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D 、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 工資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 ______.

  (七)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工資支付。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 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選擇 條約定條款。

  A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 、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 、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 (住房、汽車等),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D 、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情況,具體標準為:_________ .

  F 、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

  G 、 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 .

  九、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 .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二、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

  甲乙雙方自愿申請勞動合同鑒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____ 鑒證人簽名: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勞動合同變更記錄

  經雙方協商同意,對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鑒證人簽名: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范本篇3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種類型合同。

  (一)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完成時終止。

  其中試用期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

  第六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一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吉林省企業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法定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吉林省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費。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和吉林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個人繳費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國家和吉林省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各項制度,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十八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甲方應當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并采用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6、37、38、39、40、41、42、43、44、45條和《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第25、26、27、28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六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要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手續時支付給乙方。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執行。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與乙方約定的服務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十一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乙方經濟補償_________元 / 月。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后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簽字或者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簽字或者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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