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范文大全 2020最新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范文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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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3-11 15:41:0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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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新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范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與我們愈發關系密切,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報告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0最新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范文

  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1

  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指出:“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任務。”鄉鎮干部是農村最基層的國家公務員,擔負著聯系群眾、團結群眾、幫助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去完成這一重大任務的重任。而當前,“鄉鎮干部難當,鄉鎮工作難做”成了廣大鄉鎮干部的普遍心聲。鄉鎮干部如何適應新時期的農村工作,如何帶領廣大農民群眾去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呢?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努力。

  一、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素質,以干部的人格影響周圍的群眾。

  實踐證明,只有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質,才會在群眾中產生感召力和凝聚力,才能使群眾與自己一起向著共同的目標前進。為什么有的駐村干部農民群眾歡迎,而有的駐村干部農民群眾不歡迎呢?原因就在這里。

  人格影響力是一種強大無形的力量。尤其是直接做群眾工作的鄉鎮干部的人格影響力,更是遠遠高過一般的空洞說教。鄉鎮干部的人格影響力來自于“德、能、勤、廉、公”五個字,要十分注重從這五個方面努力學習,加強修養,提高素質,讓農民群眾信你、服你、聽你、跟你。

  二、善于溝通,學會協調,協調好方方面面的關系。

  在新時期,順應新形勢的要求,鄉熣潁牭鬧澳芤閻鸞ゴ庸去的行政領導向領導、服務并重的形式轉變,群眾對鄉鎮干部的期望越來越高。當鄉鎮干部的服務職能不能滿足群眾的期望時,難免會出觀各種不協調、不適應的矛盾。因此,鄉鎮干部首先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維護黨委政府的威信。只有整體威信提高,才能發揮整體效能。其次要善于溝通,學會協調。要協調好鄉鎮干部與村干部的關系,使村干部成為鄉鎮干部下村工作的得力助手。要協調好村干部與村民群眾之間的關系,要樹立村干部威信,調動和保護村干部積極性,充分發揮村干部的主觀能動性;要為村干部撐腰,幫助做群眾工作;要關心支持村干部,為其解決后顧之憂;村干部有了錯誤,要及時開展批評幫助,不能姑息遷就,更不能護短。要協調好村民之間的關系,村民之間存在矛盾除了村級調解之外,還需要借助鄉熣潁牷關力量幫助解決。鄉鎮干部作為領導機構去協調這種特殊的人際關系,應當做到:

  一是深入群眾掌握第一手資料,了解矛盾產生的前因后果;

  二是認真傾聽矛盾雙方的傾訴,找出雙方存在意見分歧的根本點;

  三是公正裁決,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不使矛盾激化。

  三、履行公仆職責,樹立公仆形象,用親和力來改善干群關系。

  鄉鎮干部理應成為人民群眾的表率,要在提高親和力上增強主動性。

  一是愛民,牢固樹立一切為了群眾,一切著眼群眾的思想,始終把群眾擁護不擁護、群眾高興不高興、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與群眾建立一種深厚的感情。

  二是為民,實實在在為人民群眾辦好事,辦實事,永懷愛民之心,善作富民之策,常辦利民之事,恪盡為民之責。

  三是富民,始終把幫助群眾致富作為自己的神圣職責。

  四是安民,努力為群眾創造一個安定的生產和生活環境,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確保農村社會穩定。鄉鎮干部設身處地地為人民群眾著想,自然會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愛戴,干部關系也會越來越融洽。

  鄉鎮干部農村調研報告2

  新形勢、新任務、新情況對鄉鎮黨委政府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挑戰。鄉鎮駐村干部這支黨委政府在農村最前沿的干部隊伍,身負著團結群眾、組織群眾、引導群眾、服務群眾的重要使命,在密切黨群關系,執行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履行黨委政府職能等方面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如何充分發揮鄉鎮駐村干部在農村工作中的特殊作用,使工作作風在一線得到轉變,干部能力在一線得到提高,工作責任在一線得到落實,具體問題在一線得到解決,以此來鞏固和加強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是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一個亟需解決的難題。

  一、駐村干部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在新農村建設如火如荼,現代農業步伐加快,農民持續增收的今天,大部分駐村干部兢兢業業,主動進村入戶,為群眾排憂解難,化解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真正地融入了群眾,在群眾中樹立了良好形象。在肯定鄉鎮駐村干部隊伍主流是好的同時,也要看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農村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農業、農村、農民工作從質到量都發生了新的變化。鄉鎮駐村干部隊伍在適應這一變化的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容忽視的苗頭和問題。

  (一)駐村干部整體力量薄弱。由于行政村數量與干部配備的不平衡,致使駐村干部在力量安排上形成較大的反差。據統計,龍山鎮共有干部106人,共有駐村干部31人,其中一人駐1個村的9人,占總人數的29%;由兩個人共同包一個村的有22人,占總人數的71%。不駐村的鄉鎮干部75人,與聯村干部的比例為75:31,其中黨政班子成員3人,黨政辦工作人員10人(包括離退休人員),鎮農財所2人,在外深造學習2人,其他為計生服務所、市容市貌監察中隊和畜牧站工作人員。

  (二)駐村干部結構性矛盾比較突出。現有的駐村干部31中,45歲到60歲的達25.8%,駐村干部高齡化的問題較明顯。在文化結構上,大學本科學歷的僅占12.9%,專科學歷的占81.4%,中專學歷的'占3.2%,高中及以下的占3.2%。,且大多數學歷為函授所得,知識面層次不齊。駐村干部的專業結構不合理,真正懂專業尤其是懂農業科技、經濟管理的干部偏少,有其他專業特長的干部也很少。

  (三)一些駐村干部工作作風不實。主要表現在:

  1、工作不深入,下村時間少。隨著交通工具、通訊工具的改善,村干部以及村民普遍反映現在的駐村干部下村次數少了,時間短了。一部分駐村干部把本應下村工作為主變成“坐鎮指揮”,平時多數時間待在單位,無法掌握村級實際情況,在村民中缺乏威信,導致開展工作過于依賴村干部,有些甚至由村干部“牽著鼻子走”,駐村工作處于被動應付的狀態,村里有要求時也等村干部找上門來,很多時候是鎮里布置了工作任務,或是村里出了事,才到所駐的村去一下,即使下村了,也只是向村書記或村主任作個交代,很少接觸群眾。

  2、服務意識不強,為民辦事不夠。少數干部缺乏事業心和責任心,下村往往是“身下心不下”,深入基層真正傾聽群眾呼聲較少,關心群眾疾苦不夠,作用僅僅停留在傳傳話、送送信、填填表上,充其量只是個“通信員”、“聯絡員”。

  3、發展意識淡薄,促進農民增收缺辦法。一些駐村干部駐村工作僅停留在一些事務性工作上,對如何促進村民增收,如何推動村級經濟發展等考慮不多,缺少辦法。

  4、組織建設不重視,制度執行不到位。少數駐村干部對村班子的要求往往停留在“能完成布置的任務、不出大事”上,而對書記主任不團結、黨員不發展、后備干部不培養、村務財務不公開、村民代表不開會等問題不聞不問、聽之任之。

  5、綜治信訪未盡責,矛盾糾紛調處不及時。駐村干部處在農村第一線,本應在化解矛盾、促進農村穩定工作中起到“急先鋒作用”和“緩沖作用”,使一些矛盾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但是,由于駐村干部主客觀上的原因,要么信息掌握不靈、匯報不及時,要么回避矛盾、一推了之,而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矛盾不斷激化升級。

  二、原因分析

  引發上述問題的原因,從客觀上看,由于受機構改革、編制控制、市場經濟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但從總體上看,主要有兩個大的方面:

  第一方面是駐村干部隊伍自身存在的原因。部分干部自我要求不夠高,工作缺乏激情和責任心,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淡忘了“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有部分同志存在滿足現狀,不思進取,無所作為,貪圖安逸的思想,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從現有的鄉鎮駐村干部構成分析,主要有四類人員:

  第一類是參加工作時間不久的高校畢業生。今年,龍山鎮共有駐村干部31名,其中參加工作時間不久的高校畢業生有2名,占駐村干部總人數的6.4%。這一群體工作積極性很高,并有著做好農村工作的良好愿望,但由于缺乏農村工作經驗,往往工作成績平平,難以贏得村民的好評。

  第二類是50歲上下的老干部。龍山鎮現有駐村干部中,45歲以上的達8人,占駐村干部總人數的25.8%。這一群體農村工作經驗豐富,但是一定程度上存在著思想滯后,創新精神缺乏,工作積極性不高,方式、方法單一,對農村工作中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認識不清,對農村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缺乏深層次思考。

  第三類是事業干部。龍山鎮現有駐村干部中事業編制的共有16名,占駐村干部總人數的51.6%。這一群體接受雙重領導,一部分因為主管單位分派事務較重,工作往往無暇兼顧,力不從心;另一部分因為編制問題,個人發展機會不大,往往會導致其工作積極性不高,消極應對。

  第四類是大學生志愿者、村官、“一村一大”。龍山鎮現有大學生村官1名,占駐村干部總人數的3.2%。這一群體往往工作變動性大,缺乏穩定性。一方面被鄉鎮機關常常借用或要應對復雜的工作事務,另一方面又要為自己的前途奔波,二者相比自然是不能耽誤前程,工作只能放在第二位。

  第二方面是駐村干部管理制度上的原因。

  一是激勵機制不完善,缺乏動力。一些埋頭苦干的干部受冷落,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嚴重影響了駐村的工作積極性。

  二是交流機制不完善,缺乏活力。由于駐村干部大都是鄉鎮一般干部,異地交流較少,在同一鄉鎮、同一崗位工作時間長了,一些干部就滋長了惰性,不注重創新,工作積極性、主動性減退;形成了慣性,工作方法固定僵化,習慣于按照老辦法解決問題;產生了彈性,或礙于面子或親疏有別,導致在群眾中的威信降低,干部隊伍缺乏生機活力。

  三是評價機制不完善,缺乏壓力。鄉鎮考核工作缺乏必要的“剛性”,往往定性多、定量少,以干部之間民主測評為依據,而不是以實績論英雄。隨著時間的推移,民主測評的人為因素不斷增強,人際關系的作用日益明顯,往往是“只要人際關系好,年終照樣得高分”,測評結果的“群眾公認度”越來越低,最終導致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狀況。有的借口各村大小不同、工作基礎不同、駐村干部工作量不同,駐村工作難考核為由,沒有認真進行考核。而我們現在的考核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僅僅只為評出優秀,而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或者“不稱職”的少之又少,缺乏壓力。

  四是職責設定不明確,缺乏方向。鄉鎮對駐村干部下村后到底“做什么”“怎么做”不夠明確,駐村干部有哪些職權,該承擔哪些職責沒有設定,造成駐村干部認為只要完成領導布置的任務就算做好了駐村工作。一些鄉鎮就沒有把村級組織建設、村務財務公開、矛盾糾紛排查等工作,落實到駐村干部工作職責中去。

  三、對策及建議

  針對新形勢下駐村工作存在的問題,要做好駐村工作,必須要提高駐村干部綜合素質,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提高其工作作風。

  (一)創新駐村干部教育培訓。

  在目前的干部教育培訓工作中,領導干部受培訓的機會多,一般干部受培訓的機會少,而專門面向駐村干部的教育培訓幾乎沒有。完善、創新駐村干部教育培訓機制,培養鍛煉其學習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依法辦事、駕馭經濟工作、開展調查研究、協調處理各方面利益關系、開拓創新、抓工作落實、拒腐防變的能力,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

  1、營造駐村干部教育培訓氛圍。針對駐村干部綜合素質不高的現狀,營造良好的教育培訓氛圍至關重要。社會日益發展的今天,不學習就會停滯不前,農村在改變,村干部在改變,農村工作也在改變,用一成不變的工作態度,一成不變的工作方法去應對變化發展的農村工作是行不通的。因此,參加適當適量科學的教育培訓對于駐村干部提高綜合素質,增強工作能力,更好地進行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2、創新駐村干部教育培訓機制。一是創新培訓方式。駐村干部的教育培訓應該要從實際出發,一方面可以組織駐村干部參加集中教育培訓,邀請各級領導、專家授課,加強學習政治理論、業務知識、電腦、法律、經濟以及實用技術、技能等等,另一方面鄉鎮機關可以組織村級干部來講講村干部所期望的駐村干部所需要具備的各項素質,也可以邀請工作出色的駐村干部來談談駐村心得,交流農村工作方法。二是更新培訓內容。培訓內容要充分體現“按需施教”原則,即駐村干部最想學什么,最缺什么,如新農村建設相關信息,新形勢下農村改革和發展的方針政策,現代科技知識、鄉鎮工作法律基礎知識、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理論知識、領導科學知識等等,然后對課程設置、教學內容、調研選題進行充分細致的論證,使課程內容具有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可以增加駐村干部教育培訓內容形式的自主選擇,根據自身的不同需要,不同興趣愛好,不同文化層次,由干部自己來選擇修哪些課程,以怎樣的形式來修,限度地激發干部培訓學習的積極性,

  (二)健全駐村工作機制。

  “有收無收在于種,收多收少在于管”。鄉鎮駐村干部隊伍建設要想有成效、獲長效,必須要實行科學的管理,尤其要找準工作的突破口,在工作機制制度上推陳出新、切中要害。

  1、強化激勵機制。駐村干部多層次的結構構成及不平衡的工作能力,必然要求應該要根據其不同的特點來安排工作,人盡其才,揚長避短,以激勵其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對于工作出色的駐村干部進行適當的表揚及物質獎勵,如開展“十佳駐村干部”評選活動,而對工作相對落后的干部進行談心交流,更好地形成“能上能下”、“干好干壞”不一樣的良好氛圍。

  2、完善交流機制。駐村不等于“下放”,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鄉鎮一般干部的流轉機制,對長期在同一鄉鎮、地域工作的駐村干部實行異地交流或崗位交流。通過建立干部交流制度,分化“小團體”,消除排外思想,激發工作活力,形成奮發向上,克難進取的良好工作氛圍。另一方面,也可以探索鄉鎮干部與縣級機關干部進行交流,激活駐村干部隊伍活力。

  3、健全考核制度。考核要確保公正、公平,這一點在基層工作中至關重要。要制定出硬性的考核內容,可以采用“村民考鄉官”的方式,從村民代表、鎮干部和鎮領導三個層面加強對駐村干部的考核,并從新農村建設、村務財務黨務公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村級組織建設等重點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捆綁式考核,以提高駐村干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此外,也可以采取集中考核的方式進行,由各村將考核材料統一上交鄉鎮黨委集中考核,避免因各考核組標準不一或個人感情等因素造成的不公平現象發生。

  4、明確駐村干部職責。把責任分到每個駐村干部身上,使其切實挑起重擔,“愿抓、敢抓、會抓”農村工作。駐村干部從職責上來講,要求做到“引導、監督、協調、幫扶”。

  一是引導。及時宣傳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涉及“三農”的法律法規,傳達上級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會議精神,引導農民轉變思想觀念,增強發展意識、民主意識、法制意識。

  二是監督,監督村級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民主制度的執行等等。

  三是協調,了解和掌握農民生產生活狀況和農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農民群眾的思想動態和社情民意。協調好村級組織之間的關系,增強村級班子的合力,摸清村里的不穩定因素,協調好村干部和群眾之間的關系。

  四是幫扶。幫助村兩委進一步理清發展思路,培育農民收入的增長點,促進農民增收和集體經濟發展壯大。

  5、建立駐村干部監督制度。鄉鎮建立有效的駐村干部督查制度,設立駐村干部監督考核記錄,安排專人對駐村干部下村情況進行督查。要推行駐村干部佩證上崗和去向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要在各村設立駐村干部辦公室,公開駐村干部的工作職責、去向安排及聯系電話、照片等,便于群眾進行監督。

  6、建立駐村工作例會制度。以鄉鎮為單位,定期(每周或每月)召開匯報會,由駐村干部匯報所聯系村的各項工作及農村工作指導員制度執行情況,由鄉鎮領導進行點評,并根據匯報進行督查。

  (三)加強駐村干部作風建設。

  要使駐村干部真正與所駐村“同呼吸、共命運”,體現黨委、政府的“民本”意圖,必須要重時間、重方法、重實效,從而改變以往存在的“駐村不聯戶,駐村不聯心”的狀況,轉變工作作風。

  一要注重時間。在駐村時間上,除鄉鎮中心工作需要和縣上重要工作安排外,其余工作日原則上都要駐村。應區別平原鄉鎮與山區鄉鎮,行政村多的鄉鎮和行政村少的鄉鎮,近郊鄉鎮和邊遠鄉鎮的實際,確定切合實際的駐村時間。對一人或多人駐一個行政村的,要每周不少于5天時間開展駐村工作;對一人聯系多個行政村或縣上工作任務比較重的,要統籌安排駐村時間,確保每月不少于15天的駐村時間。駐村干部在規定時間駐村的同時,還要做到“五必到”:即村召開兩委會、黨員會、村民代表會等重要會議必到,村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必到,鄉鎮安排重要工作必到,村舉行重要活動必到,村干部要求解決重要問題必到,確保特殊情況得到及時處理。

  二要注重方法。一是“坐診”。實行駐村工作日現場辦公,以村兩委會為主體,協助村兩委為村民解疑釋難,宣傳政策,接待群眾,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并為群眾提供咨詢服務。二是“出診”。村干部每周要基本保證走訪農戶的戶數,每年要基本走遍聯系村的所有農戶。通過走訪農戶,廣泛聽取村民反映的問題,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制定解決方案提供依據。三是“會診”。用晚上等容易召集的時間,召開村兩委會,共同商議,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各類問題,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要注重實效。要通過建立幫扶聯戶制度和深化民情日記制度,力所能及為村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不斷增強駐村工作的實際效果。在幫扶聯戶方面,一是要明確幫扶對象,把農村黨員干部戶、致富戶和特困戶作為走訪的重點對象;二是要明確幫扶職責,把為群眾服務的相關職責具體化,并建立聯系戶、重點戶幫扶臺帳,作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據。在深化民情日記方面,要加強督查和指導,真正體現一個“實”字,使其成為駐村干部“進百家門、知百家情、解百家難、幫百家富、聚百家心、辦百家事”有效載體,確保民情日記制度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