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合作協議書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通過要求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書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通過要求

日期:2023-03-11 01:52:3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合伙合作經營協議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玻璃加工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經營協議。為下面內容敘述方便,雙方簡稱為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

合伙合作經營協議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

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玻璃加工項目,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經營協議。為下面內容敘述方便,雙方簡稱為甲、乙方,其中:

甲方:李華忠,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具體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條 合伙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 、、、、、、 , 經營地址: 、、、、、、 。

第二條 合伙期限。自2015年9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三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乙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以甲乙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配共同經營的凈利潤。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一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但未經過其他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六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方為合伙負責人。作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伙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伙人,可由負責人扣除其每月50%的分紅及其扣除50%的工資。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后果可由另一方代表給予除名,退伙后按照入伙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注:

雙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企業的財務人員。賬目做到日清月結,并提供給投資人財務報表一份,做到賬目清楚明白。

雙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企業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雙方簽署。

第七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甲乙雙方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照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企業,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 [篇2]

《公司內部分紅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為了規范合伙人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性質:

第三條 出資

1、自 年 月 日前,公司(凱締會所)的所有財產為甲方個人財產。

2、合伙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3、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4、 在合伙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

5、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所有的出資行為必須經雙方協商,雙方商議后才能出資。除此外視為個人行為。

6、 年 月 日(含當天)后的所有出資,除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出資認可書》有效外,其他一切出資行為視為個人行為。

7、除以上雙方所認可的出資方式外,其他出資方式視為個人行為,凡是以個人行為的方式出資的,其出資納為共有財產。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盈(虧)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虧)分配的方式以甲、乙雙方所認可的實際營業額為依據,經雙方核實后所確認實際凈利潤(虧損)為準,按甲方 %,乙方 %比例分配利潤和承擔(虧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雙方共同協商后所達成的方案用書面方式為準,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4、盈(虧)分配周期定于 的` 號。

第六條 委托執行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商定如下:

1、由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2、由 執行庫管和會計事務(可指派和直接管理)。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 ,應當依照約定如實的向 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

4、執行或由 指定擔任庫管和會計事務的人員,應當依照約定如實的向 報告財務狀況和庫存。

5、由 和 共同監督 合伙企業 資金儲存。

6、資金保管由 和 各自指定一人管理,實行卡和密碼分開管理制度。

7、每天的營業額,除正常和雙方認可的必要開支外,其余的全部存入銀行。

第七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以上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雙方協商;

10、如遇突發事件,需要雙方協商又無法通知另一方時,由甲( )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在場的員工(公司內部)投票決定和建議。

第八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

第九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動用或挪用合伙企業所有財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條 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3、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雙方需簽訂書面變更《補充協議》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

的、關聯條款的內容,對本合同提出合理意見。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簽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訂地點: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乙方(蓋章):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為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合伙企業合作協議 [篇4]

標簽:三人合伙協議書范本,三方合伙經營協議書,個人合伙合作協議書,合伙人協議書范本,合伙人合作協議范本,合伙糾紛一、企業合伙人協議、合伙人合作協議書、合伙人合作協議范本、合伙人協議書范本

茲有___、____、____等人,為經營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伙企業。

第一條 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伙期限、經營范圍

1、組織形式: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伙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伙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伙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于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關系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年__月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維持合伙關系;

(3)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范圍;全體合伙人共同從事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范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同意并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 出資

1、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元(或總計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為單位)、占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伙關系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為合伙人共有財產。

2、合伙人除參與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伙人的股權不得轉讓于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時按退伙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伙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 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并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后備基金后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為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余分配的權利。

4、盈余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伙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伙事務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伙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伙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伙人推選______為合伙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伙事務范圍內,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伙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負責人)在經營業務范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伙人負責。

4、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伙人處理合伙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伙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 合伙債務的分擔

1、合伙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伙債務,合伙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后應于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對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債務應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伙人對退伙時已存在的合伙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 入伙與退伙

1、接納新的合伙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伙,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伙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決中對合伙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伙人可以聲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個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轉達退伙意向。

3、退伙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 合伙的終止

1、無論合伙關系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伙人公布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伙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余。

第八條 其他

1、合伙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伙的經營狀況、資金周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伙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復印件交送每個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復印件之后的一個月內沒有向合伙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伙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伙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伙人共同簽署。

本協議締約人簽名:__________

締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個人合伙合作協議書、三方合伙經營協議書、三人合伙協議書范本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著一切有利于三人合伙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伙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伙條件: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伙團體同意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人不利時退伙;3、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為合伙負責。其權利是:1、對外開展業務,委托訂立合同;2、對合伙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伙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伙人同意解除合伙關系;

2、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伙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

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伙人每人各一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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