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部門工作總結范文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及感悟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范文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及感悟

日期:2023-03-11 01:08:1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隨著城市化率提高,基礎設施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原來的質量、進度、安全等保證體系,已遠遠不能滿足現在的項目建設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問題:1、規劃、設計、施工難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

隨著城市化率提高,基礎設施建設規模越來越大,原來的質量、進度、安全等保證體系,已遠遠不能滿足現在的項目建設的需要。

質量部門工作總結

主要有以下問題:

1、規劃、設計、施工難以一步到位。往往一條路幾個設計單位、幾個管理、幾個施工單位,給工程管理帶來很大隱患。

2、質量監督部門,政企不分及質量監督管理滯后等原因,導致質量監管理不力。(1)實驗室成了質監站主要經濟來源,強制規定定點檢驗試驗,俗話說拿別人的手軟、吃別人嘴軟,有的工程有點質量問題,多給點實驗費也許就會大事化孝小事化了。(2)質監站辦公經費及部分工資要靠收取質監費來維持,監督一但跟收費掛上鉤,很容易使監督失去原有的效力。(3)還有一些質檢站的人員到一些實體或監理公司兼職或者兼做項目管理者。這種政企不分的做法很難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4)監督管理滯后性,主要表現在,由于人手不夠,在施工過程中,很少主動進行質量監督,而是在驗收報備案時,提一下建議并且收取質檢費。

3、監理公司職能亟待完善。 (1)有的監理單位實際上成了業主單位的質量監督部,監理單位很難做到一手托兩家,難以進行公正、公平的鑒定;(2)有的監理單位為了評定資質,聘用社會上一部分退休技術人員,這些人有的因身體或其它情況長期到不了位;有的監理人員不是復合型的,很難負起技術、經濟等全部責任,遠遠滿足不了監理的需要。(3)由于監理費實際實行比規定標準要低的多,使得監理單位為了彌補經費的不足而向施工單位伸手,這樣勢必影響工程質量或增加工程投資。(4)對監理單位監管不力,業務管理與經費管理沒有很好的結合,管得到的不知道怎么管,知道怎么管的沒有真正去管理。

4、業主單位主體及行為不規范。1、指揮部往往行使業主的的職權,而指揮部人員變動較大,責任追有的時候很難落到人。2、業主受自身能力所限,很難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進行準確的判斷選擇,難以對各項設計方案、建設方案進行合理的評價,無法及時處理實際疑難問題,甚至是錯誤地處理問題等等,導致工程質量難以保證。3、業主的資金控制權力過小,施工單位往往不聽從業主的管理。

5、施工單位管理薄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施工單位往往第一位注重的是任務開拓,其次是產值,第三位注重的才是質量,工作重點錯位,形成企業的質檢部門逐步弱化;目前施工企業使用的`地方民工較多,自己的職工培訓很難展開,有的公司又搞掛靠、轉包、分包,難以保證質量。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完善基礎建設質量監管理體系:

1、強化源頭監管機制。(1)項目規劃、設計、要一步到位,并且責成規劃局嚴格審核把關。規劃設計單位由業主聘請,但方案的評審、圖紙的審查(含設計變更)由規劃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政府性投入方案及施工圖,最終都必須由規劃局主要領導簽字并蓋圖紙行政審查章,這樣一來,設計方面就能做到全縣一盤棋,使設計更為合理,從設計上控制建筑產品的質量;(2)施工合同必須由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法制辦審定。建設局從加強行業管理入手,一開始就介入項目施工管理,而不是等到驗收的時候收取一些管理就事。法制辦主要是在法律、法規方面進行把關。(3)項目的領導小組縣委應及時下文明確。不光是落實主要領導,還要明確相關人員,并且人員變動也及時下文變更,這樣一來便于落責任追究制。

2、完善項目監督體制。成立建設項目質量監督管理中心,就是在縣建設質監站、交通質監站、水利質監站的基礎上,組建項目質量監督管理中心,作為政府直屬正科事業單位,其經費(含辦公經費)由財政全額保證,取消質監行政收費,保留三個質監站的牌子,取消質監中心人員直接管理工程。把檢測站企業化推向社會,與質監中心分離。其主要職責是:1、保留原有的三個質監站相關職能。2、對項目建設安全、質量、進度進行監督管理。3、每月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及項目單位出具單個項目安全、質量、進度評定報告。此報告作為考評項目建設及工程付款依據之一。如果報告提及相關問題業主及監理沒有抓落實,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如果以后有關質量問題而報告中沒有反映,則質監中心負有連帶責任。4、對項目監理單位進行監督管理,每月對項目監理單位出具評價報告,項目單位依據評價報告支付監理費用或清理監理人員。5、負責參與項目的竣工驗收。6、落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3、落實責任追究制。一是確認業主在出現質量問題時所應負的責任,真正發揮業主對建筑產品質量的控制和監督作用。必須確立業主單位是質量第一責任者的思想,一旦出了質量事故,首先應追究業主的責任。二是在招標挑選施工隊伍時,真正選擇報價合理,而且質量信譽好、技術水平上乘、裝備相對精良的施工隊伍;三是完善監理的各項配套措施。要以法治強化對監理的考核約束,實行質量追償制度,對于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的項目,出了質量問題,應對造成的損失履行賠償責任,要嚴格監理人員的資質和行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