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薪酬改革方案的論文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的通知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的論文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3-04 03:41:16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薪酬制度,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與約束作用,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

第一條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建立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薪酬制度,充分發揮薪酬的激勵與約束作用,進一步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強化集團公司總部(以下簡稱公司總部)人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指導思想:薪酬制度改革確立以戰略為導向,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努力營造培養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充分發揮人才作用的良好環境,以“勞有所獲、多勞多得”為目標,建立一套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激勵全體員工為振興集團的發展和增加公司經濟效益而努力工作。

第三條 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崗位測評和員工貢獻作為薪酬分配依據的原則。薪酬制度改革應以崗位測評為依據,同時參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以崗定薪,突出崗位工資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崗位和關鍵人才的工資水平,合理拉開工資差距。

(二)堅持員工工資水平與公司效益緊密聯系、上下浮動的原則。在新的薪酬制度下,員工既能夠分享公司收益,又要適當分擔市場風險

和人工成本壓力,在公司效益穩步增長的基礎上,適時調整工資水平,形成工資能增能減機制。

(三)堅持員工工資按業績貢獻分配的原則。公司員工工資的分配與績效管理和考核制度緊密聯系,通過加大活工資分配,充分體現員工業績貢獻差別,發揮正確導向作用,形成競爭機制。

(四)堅持配套改革、機制創新的原則。公司薪酬制度改革與優化組織機構、合理定崗定編、實施崗位測評、員工競爭上崗、健全考核制度等配套進行,相互有機銜接,逐步形成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市場定位、績效導向、員工能進能出、職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的良性運行機制。

第四條 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員工。

第二章 員工薪酬制度總體框架

第五條 公司總部員工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崗薪為主,一崗數薪,崗變薪變。

第六條 公司總部員工收入由基礎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和津補貼三部分組成。

(一)基礎工資按《集團公司薪酬制度》規定的標準執行。

(二)崗位績效工資根據公司總部工資總額、崗位測評結果和勞動力市場價位等因素確定,由崗位等級工資和崗位效益工資組成。

(三)崗位等級工資是員工收入的相對固定部分,崗位等級工資實施寬帶薪酬。崗位效益工資是根據員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浮動發放的工資收入。

(四)員工津補貼由工齡、職稱津貼和通信、煤氣、伙食補貼等組成。

員工工齡每年10元。工齡津貼=10元×參加工作年限

職稱津貼:補貼標準為初級(助理級)200元/月,中級400元/月,

高級600元/月。

煤氣補貼:每月可按40元/人標準發放煤氣補貼。

伙食補貼:每月可按200元/人標準發放伙食補貼。

電話補貼:中層正職領導干部月標準按260元/人執行;中層副職領導干部月標準按140元/人執行;部門辦事員月標準按50元/人執行;

駕駛員月標準按120元/人執行。

畢業生補貼:對來集團工作的家住外地的單身大學生,如未提供住房且無職工食堂的,每人可按100元/月標準發放伙食補貼、200元/月標準發放租房補貼。

出納會計補貼:出納會計安全保健補貼年標準為100元/人。

第七條 公司總部工資總額以上一年工資總額基數及當年經營目標預測及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等因素綜合確定。

第八條 公司總部員工退休后,享受社會保險機構發放的相關養老金。

第三章 員工薪酬制度內容

第九條 公司總部員工崗位序列

公司總部職位體系設計為:部門主任、部門副主任、高級業務主管、業務主管、業務科員、 工勤人員。

第十條 崗位績效工資設置

績效工資根據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結果確定。

月績效工資=崗位工資×績效比×員工的績效評估分數/100

第十一條 崗位績效工資的管理

公司嚴格按照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原則正常調整員工的崗位績效工資。員工在什么崗位,就拿相應的崗位工資;員工崗位調整后,應對其崗位績效工資進行相應調整。

(一)崗位績效工資的運行

員工崗位等級工資在職工正常出勤,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下,每月按標準支付。崗位績效工資堅持易崗易薪,隨職工崗位的變動而調整。崗位效益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年度發放。

(二)崗位績效工資的管理

為建立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可根據公司經濟效益、各部門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工資支付能力以及各個崗位的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變動情況等相應調整崗位績效工資標準,調整崗位績效工資標準應堅持兩低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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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員工崗位績效工資的支付

第十二條 績效工資支付形式

在集團參加工作五年以上的總部工作人員,辦事員執行業務主管3檔崗位工資標準,工勤人員執行工勤二中3檔崗位工資標準;在集團參加工作3-5年的總部工作人員,辦事員執行業務主管2檔崗位工資標準,工勤人員執行工勤二中1檔崗位工資標準。在集團參加工作1-3年的總部工作人員,辦事員執行業務主管1檔崗位工資標準,工勤人員執行工勤一中5檔崗位工資標準。本次未滿見習期或試用期總部工作人員,一律按集團公司薪酬制度規定實行原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工資支付時間及形式

公司總部實行月工資制,全年每月均以國家法定工作日數計算,可將月工資除以國家法定工作日數,得出每天的工資。

第十四條 公司新進人員崗位工資的發放,按集團公司薪酬制度執行。

新引進的大學生等人才,待見習期考核通過后,按學歷與本方案銜接如下:大專納入科員序列4檔;本科納入科員序列5檔;碩士研究生納入主管序列1檔。

第十五條 各種假期的工資支付

按集團《2011年薪酬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 培訓人員的工資支付

員工外出學習、培訓期間待遇:

(一)根據工作需要員工經公司批準安排的與崗位有關的脫產學歷式專業培訓一年或一年以上者,培訓期間支付基礎工資和崗位等級工資。

(二)員工參加非由單位安排的各種培訓活動,按事假有關規定處理。

(三)員工根據工作需要,參加上級部門安排的短期培訓和學習,其待遇不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方案實施后,原工資制度和舊崗位工資標準不再執行,按新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根據工作需要,從社會招聘的緊缺人才,可采取協議工資辦法。

第十八條 其他有關規定與本方案有抵觸的,以本方案為準。

第十九條 本方案所涉及的有關條款,與國家出臺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的,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方案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或黨政聯席會)、職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 [篇2]

根據中鋼辦發(2011)55號文《關于成立薪酬體系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精神,人力資源處擬定了:

一、薪酬體系改革目的與范圍:

(一)目的:進一步完善薪酬構成體系,規范同系統相同或相似崗位的工資水平;在薪酬體系中增設學歷、職稱、技能等津貼,激發員工提升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的積極性,以利于員工素質的提升和凝聚力的增強。

(二)范圍:生產系統各崗位員工(不含集團職能處室)。實行年薪制的中層干部、后備中層干部與聘用人員按相應的薪酬規定執行。

二、薪酬總額的構成:

(一)薪酬總額包括崗位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獎金等月度工資性收入,以及高溫費、年終獎等;

(二)薪酬總額中不包含集團批準的因技術革新、技改創新、新產品開發等獲得的獎勵。

三、薪酬體系的構成及比例:

為進一步優化薪酬體系的構成比例,擬將薪酬體系的構成及比例調整如下: 薪酬體系的構成分為崗位基本工資、津貼(職務津貼、學歷津貼、職稱津貼、技能津貼、中夜班津貼、高溫津貼、帶徒津貼、工齡津貼等)、加班工資(延時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應休未休年假加班)、獎金(月度獎金、年終獎)四個大類;其中崗位基本工資、津貼、加班工資為固定類薪酬,具體比例如下:

(一)崗位基本工資:(約占薪酬總額的40%)

崗位基本工資所占的比例是相對于部門薪酬總額而言(崗級越高,崗位基本工資占工資的比例越低,反之所占比例越高)。

1、崗位及崗位名稱的設定:

根據崗位的勞動四要素,即勞動技能要求高低、勞動責任輕重、勞動強度大小、勞動條件好壞等確定崗位與崗位基本工資水平(崗位分為班組長以上生產骨干(具有一定管理職能的崗位)、關鍵重點崗位(技術、技能較高的崗位)、一般操作輔助崗位(技術、技能要求不高,可替代性強的崗位)。

按照不同的生產系統進行崗位分類:原料、球團、燒結、煉鐵、煉鋼、軋鋼、熱電、制氧、機修。

2、崗位基本工資的設置:

崗位基本工資分15個崗級,每個崗級的基本工資設三個檔次,即一崗三薪。崗

級標準的確定對崗不對人、崗變薪變;崗檔的確定應根據員工的工作年限、技能熟練程度等情況。(詳見《崗位基本工資等級表》)

各生產廠根據集團公司批準的崗位基本工資等級,并根據定崗定編確定員工崗位基本工資的崗級與崗檔,報人力資源處審核備案(含員工崗位變動及崗位基本工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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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貼:(約占薪酬總額的10%)

1、職務津貼:

(1)根據各生產系統的職務設置,分系統設置職務津貼標準;

(2)享受對象為班、組長、工長(副工長)、爐長(副爐長)以及與上述職務相應級別人員;

(3)部門設置班組長以上職務、職數需報人力資源處審核,經集團批準后執行(職務津貼標準具體見附件)。

為了鼓勵員工提升管理、技術、技能水平,在現有的薪酬體系中設學歷、職稱、技能三大津貼序列:

2、學歷津貼:

(1)為吸引高學歷人才與鼓勵員工提升學歷水平,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且與所從事的崗位對口的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享受學歷津貼;

具體標準如下:(單位:元)

注:① 985或211重點院校理工科、管理類本二以上(含)畢業生:重點院校冶金類本二(含)以上畢業生,保護期滿后享受學歷津貼;

② 在職報考后學歷的員工,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報人力資源處審核后(國家承認的后學歷包括自考、成教、電大等),方可享受學歷津貼;

③ 下列情況不享受或取消學歷津貼:保護期內的簽約大學生;崗位變動后與專業不對口;享受中層干部(包括后備中層干部)年薪制的;

3、職稱津貼: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職稱,聘任為專業技術助理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并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單位:元)

注:職稱津貼享受期限以聘任期限為準,原則上二年一聘,具體規定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管理辦法》;

4、技能津貼: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的技能等級,并在相應崗位工作的,由部門提議,人力資源處審核,具體規定見《技能人才聘任管理辦法》:(單位:元)

注:① 對于在學校及社會上取得的技能等級證書,需經公司進行技能鑒定認可后方可享受相應待遇;

為了鼓勵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公司鼓勵員工一專多能,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術、技能水平,對員工符合上述2個及2個以上津貼序列條件的,享受的津貼待遇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① 職務津貼與學歷津貼、技能或職稱津貼可兼得,學歷津貼與技能或職稱津貼可兼得;

② 技能與職稱不能同時聘任,技能津貼與職稱津貼不能兼得;具備雙重條件的員工可本人書面申請確定進入其中一個序列;

③ 擁有2個及以上技能等級的員工在所從事崗位的技能津貼的基礎上,每個技能增加50元/月。

5、中班、夜班津貼:中班5元/班;夜班6元/班,按照實際出勤計算。

6、帶徒津貼:帶徒一人為100元/月,兩人為200元/月,三人及以上為300元/月,帶徒期限屆滿終止。

7、高溫津貼:依據國家的規定和標準發放。

8、工齡津貼(工齡工資):在集團工作15年以上的員工享受工齡津貼。按每年每月5元計發,由集團承擔。

為了激發部門與員工提升學歷、技術、技能水平的積極性,因員工學歷、技術、技能的提升而支付的津貼,津貼總量的承擔比例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因學歷、職稱、技能津貼增加的薪酬總額由生產廠承擔40%,集團承擔60%。

(三)加班工資:(約占薪酬總額的20%)

隨著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員工的勞動維權意識的增強,為了減少與避免勞動糾紛,部門在工資造冊時需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集團《薪酬管理制度》關于加班工資的支付規定執行,目前暫以常州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1320元)為基數,以21.75天為計薪天數計算:

工作日延時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150%計算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200%計算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按照上述標準的300%計算加班費。

應休未休的帶薪年休假加班工資按照上述標準的200%另行支付(部門應盡量安排員工休完年休假,減少加班工資的支付)。

根據目前公司的工時制度,加班工資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長白班(每周休息一天):加班工資約為485元;三班二運轉(按照每月30天,出勤20天計算):加班工資約為835元;四班三運轉(按照每月30天,出勤22.5天):加班工資約為152元。

上述固定類薪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定確定后,在工資總量不變的框架下,其余部分作為獎金(績效考核工資)分配。

(四)獎金:(包含月度獎金與年終獎,約占薪酬總額的30%)

獎金應按生產實績和個人工作表現、工作績效考核后分配。為了體現獎金分配的公正與透明,由人力資源處與生產廠確定每個崗位的獎金系數范圍,并根據企管處對各生產廠的月度生產實績的考核確定獎金基數。具體如下:

1、獎金系數的確定:由各生產廠按照崗位分類確定崗位的獎金系數,同崗位確定一個系數范圍,由生產廠在范圍內自主選擇確定,報集團人力資源處審核備案(含員工崗位變動及獎金系數調整);

2、獎金的`核算:由企業管理處根據對部門生產實績的月度考核確定部門的總獎金數(經企管處考核后的工資總額去除崗位基本工資、各類津貼、加班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獎金進行分配),獎金基數確定可分工段進行考核,原則上同一工段的獎金考核基數應該一致。再根據員工個人的獎金系數得出員工的實際獎金(個人績效);

3、嘉獎與扣獎:在上述獎金的基礎上,部門可對工作表現特別突出的員工進行嘉獎,或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生產操作規程的進行扣獎,但是要明確理由。

四、其他:

(一)本方案由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

(二)本方案報經集團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人力資源處

2012-11-23

有關薪酬改革方案 [篇3]

薪資改革關系到公司每位員工的切身利益,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重要改革。因此,要求我們必須慎之又慎。我們在確立這次薪資改革的思路時,公司管理會議經過兩次充分的討論和醞釀,為這次的改革方案,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一是崗位工資定位結合工作結構及外部市場的工資水平;二是結合公司經營現狀;三是在控制成本和吸引、留住優秀員工之間找到平衡點。

公司薪資改革方案的原則:

1、完善工資結構,凸現薪資的導向和激勵功能。

2、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承受力,確立了以同類企業市場薪資的中位線為標準。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員工的工作價值,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工資分為試用期員工工資、正式工資(基本工資+考核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

三、本制度經公司管理工作會議通過后實施,適用于地熱城分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 試用期員工工資

四、試用期工資分為主管級(含)以下人員的試用期工資和經理級(含)以上人員試用期工資,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試用期限:為1---3個月;

試用期工資由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的崗位確定,參考該崗位的正式工資待遇,一般為其正式工資的80%;

應屆大中專畢業生試用期工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學 歷 中專學歷 大專學歷 本科學歷

試用期工資 900 1100 1200

第三章 正式員工工資

五、正式員工工資實行寬帶薪酬,公司所有工資級別分為11等,每等對應4個級,每個崗位根據其所需的知識、技能和責任對應2-3個職等(見《崗位與工資職等對應表》和《工資職能等級表》),員工的工資可根據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對公司的貢獻在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

崗位及工資職等對應表

六、崗位工資的90%為基本工資,10%作為考核工資參與月度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進 行發放,具體考核辦法見《七項考評表》及《員工平日七項考核評分標準》

七、員工當月全勤,全額發放基本工資。如有曠工、請假或其他應扣除工資的違紀行為,則根據公司考勤制度扣除相應天數工資。日工資=基本工資/當月應工作天數。 八、優秀員工獎金、外賣商品提成獎金、拾金不昧獎金、銷售提成獎金等執行公司相關政策。

九、水療動態、靜態、各部錄單員每月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水療戶外員工、保安外保人員、花草工、戶外保潔員每年7、8、9、11、12、1月份享有崗位補貼費50元/月。

十、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其他應由公司承擔的部分,由員工本人在每年十月份憑交費憑證在公司報銷。

十一、在公司工作滿二年的員工,從第三年開始每月計發工齡工資100元,以后每滿一年給予工齡工資50元。

十二、員工加班二小時至四小時,發放日工資的一半作為加班工資,加班四小時至八小時,發放一天的日工資作為加班工資。加班應由部門考勤員做好加班記錄,經部門申報總監簽批后月初交由人力資源部。

第四章 工資調整十三、員工崗位變動,則應根據新崗位對應的工資等級確定工資。 十四、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員工工作能力和對公司貢獻的變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對員工 工資進行調整(調高或調低)的建議。調整員工工資應填寫《人事變動表》,經部門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

十五、員工個人也可向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調整要求,調整程序與第十四條規定的程序 相同。

十六、員工工資調整應在其崗位對應的等級范圍內進行浮動,如超出其崗位對應的范圍, 則應經總經理特批。

十七、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工資調整:

1、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優秀”或累計五個月“優秀”的,工資上調一級; 2、在一年內月度考核連續三個月“不合格”或累計五個月“較差”的,工資應下調一級或辭退;

3、在年終被評為優先員工的,工資應上調1-2級。

第五章 工資核算

1、員工工資以月為單位統一由人力資源部核算,財務部審核,報總經理審批。 2、員工應出勤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計算工資考勤以當月實際出勤計算。 3、日加班工資=月工資總額÷當月實際天數。 4、各部門考勤實行部門記錄,人力資源部監督。

每月2號前各部門將考勤送至人力資源部;6號前將工資核算結果送財務部審核;8號前報總經理處審批。每月10號發薪。遇節假日,向后順延發放。

十八、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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