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導室的崗位職責有哪些
篇一:教育督導室工作職責
1、研究制定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規劃、計劃和方案,組織實施全縣教育督導工作;
2、對縣政府的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督導;
3、對全縣義務教育、掃盲教育實施和鞏固提高以及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對全縣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和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質量進行評估;
5、對全縣教育經費安排、學校設置、教師隊伍建設以及被督導學校校長的任免等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6、對全縣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縣政府、縣教育局報告、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7、對教育重點和熱點等工作進行專項督導。組織開展全縣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
8、承辦縣政府和縣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篇二:教育督導員崗位職責
1.參與制訂并認真執行教育督導規章制度;
2.開展教育督導工作研究;
3.協助督導室主任(組長)開展對師德師風、學風、教風的督導,督導學校職能處室對教育、教學的管理和服務情況,協調有關工作。
4. 開展各項督導工作;監督和指導各教學單位貫徹執行學校有關教學工作的政策、決定情況;監督和檢查各教學單位執行教學計劃、實施教學(含實踐教學)、教學管理和考場紀律等情況;監督和指導各教學單位教師隊伍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等情況;監督和指導教師履行教學工作規范、教書育人和完成教學工作任務情況,包括教師備課、課堂教學、課后輔導、作業批改、命題閱卷等各個教學環節履行職責情況;
5.收集和反饋各教學單位、師生對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師對學生學風的意見,學生對教師教風的意見,參加教育督導工作會議,反饋教育督導意見;加教育督導工作的調研活動,并撰寫調研報告;
6.關注教育督導工作動態,匯總教育督導工作信息,編寫督導簡報;
7.進行兩級督導的聯絡、協調工作;推薦優秀教學成果和先進教學經驗,幫助青年教師和新上崗教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針對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跟蹤調研或專題調研
8.負責督導資料的傳遞、整理、歸檔工作;建立、更新、維護教育督導網頁;
9.管理教育督導室日常事務;
10.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篇三:教育督導室小學督學工作職責
一、小學綜合督導及回訪工作職責
1、預告與協商職責
⑴綜合督導的前一學期未,要對被督學校進行隨訪,并告知下學期要對學校進行全面督導。
⑵學期未再由督導室組織督導準備會,邀請被督學校校長前來開會。議程主要是介紹綜合督導的全過程、督導指標、評價等,以及學校要作的準備工作;
⑶在綜合督導的前一個月,發督導通知書,讓學校對參與督導人員進行確認(對學校認為要回避的人員,如理由充分,即予以調整);
⑷在督導前研讀學校《督導自評報告》及學校相關數據,確立督導的主要任務和分工。
⑸配合主任,組建督導隊伍(包括兼職督學);
2、實施綜合督導的職責
對學校進行綜合督導前,要組織參加督導的人員進行學習與研討,在督導指標及方法等方面形成共識,使工作協調同步。
3、統整意見,撰寫督導報告的職責
在對學校綜合督導后,向學校初步反饋督評意見,然后; ⑴組織、撰寫各分報告;
⑵討論、整合各分報告,形成督導總報告(督后兩周內完成);
⑶與學校交流,征求意見;
⑷上報負責同志審批,形成正式報告(督后一個月內完成)。
4、整改與回訪的職責
為實現督導要為學校發展服務的目標,共有三次回訪;
⑴第一次回訪:將正式報告送達學校,與校方協商,商量整改計劃。讓學校兩周內通過集體商議,形成學校整改計劃,送報督導室;
⑵第二次回訪:在督后2~6個月內,對學校進行再次回訪,了解學校的整改情況,評估學校的整改效應;
⑶第三次回訪:在二訪后的6個月內,再度回訪學校,確認學校的整改情況及相應的發展。
二、其他督學工作的職責
1、隨訪督導的職責
每學期隨訪區內70%的小學,以開學檢查,常規檢查等形成了解,商討,指導學校的各項工作,并主動幫助學校探求發展的途徑。
2、實施“聯系督學制”,負責對小學的經常性聯系和隨訪,及時了解學校發展和依法辦學的實況,向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3、負責開展專題調研和督查,為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決策提供依據和建議。
三、參加督政工作職責
依法對本區相關行政部門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依法實施對本區各委、辦、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執行《教育法》履行《目標責任書》的督政工作。
四、教育行政方面的相關職責
1、協助教育督導網頁建設,欄目設置,信息及時,并將督導評估的結果以適當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2、參與每學期負責教育局各行政部門對學校各類檢查,評比的事例協調工作,制表并上網公布。
3、每年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辦學績效評估的組織工作。
4、負責本部門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5、完成市督導室、本區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篇四:教學督導人員崗位職責
一、教學督導室主任崗位職責
1、在主管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室工作。
2、起草教學督導室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學院教學督導工作。
3、定期向學院主管領導匯報督導工作情況,向有關部門反饋被督導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4、保持與教務處、人事處、學工處等單位及各系部的有效溝通,交流有關教學督導的資料和信息。
5、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督導科科長崗位職責
1、在教學督導室主任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科工作。
2、協調各有關部門和教學督導組,組織開展教學督導日常工作。
3、組建和管理教學信息員隊伍,組織開展信息員培訓,組織開展課堂教學效果學生測評工作。
4、組織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的有關數據統計、評分匯總和檔案管理工作
5、完成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教學督導室干事(秘書)崗位職責
1、在督導科科長領導下,參與學校的教學督導工作。
2、協助科長做好師生來訪接待工作和教學信息員隊伍的管理工作。
3、參加教學督導有關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起草教學督導工作的相關文件資料,整理教學督導工作文件、資料,并及時歸檔。
4、負責教學督導微機化管理工作,做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的有關數據統計、評分匯總工作。
5、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教學督導室干事崗位職責
1、錄入、打印、送(寄)發教學督導情況匯報和督導工作意見。
2、做好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的有關數據統計、評分匯總工作,協助完成教學督導微機化管理工作。
3、整理并保管好教學督導工作文件、資料,建立督導工作檔案。
4、協助做好師生來訪接待工作和教學信息員隊伍的管理工作。
5、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教學督導組組長崗位職責
1、在教學督導室主任領導下,全面負責教學督導組工作
2、制定教學督導組工作計劃,并定期總結,及時提出建設性的整改措施;組織教學督導組開展任課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活動,起草教學督導情況匯報和督導工作意見。
3、按學院要求組織開展專家調研活動,并提出指導性建議。
4、負責教學督導組專家隊伍的組織管理工作,并對教學督導組專家的聘任與解聘提出建議。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教學督導員崗位職責
1、在教學督導組組長領導下開展督教、督學和督管工作
2、制定教學督導個人工作計劃,認真實施,做好總結,并針對發現問題提出建設性的整改措施。
3、積極參加任課教師課堂教學質量評估活動,參加學院組織的專家調研和有關教學督導評價工作,并及時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
4、參加教學督導組工作會議,匯報教學督導工作進展情況,參與學院教學督導情況匯報和督導工作意見等教學督導相關文件資料的起草、討論工作。
5、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篇五:教學督導室工作職責
1.根據學校的教學工作計劃,對學校教學質量、教學組織、教學管理和教風、學風等進行檢查、督促、指導和咨詢。
2.進行經常性的教學檢查、聽課評課,發現教師教學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教師的教學經驗,為評選優質課程和優秀教學成果積累資料, 并幫助青年教師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師資隊伍建設。
3.檢查實驗實訓教學、畢業設計(實訓)、畢業答辯等實踐性教學環節,對考試進行監督和檢查,加強考風建設。
4.監督、檢查教學計劃執行情況,參與專業調整、教學計劃修訂等重大工作的研討和論證。
5.收集教師、學生對教學管理工作的反映和意見,有目的、有重點地對一些教學現象進行考察,分析教學過程中的普遍性問題,向學校反映基層的教學情況,向教學管理部門提出加強與改進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建議,供學校和各級教學管理部門領導決策。
6.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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