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有什么用,用人單位必須要嗎 原單位離職證明沒有怎么辦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用人單位必須要嗎 原單位離職證明沒有怎么辦

日期:2023-02-27 23:37:03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那么離職證明有什么用?離職證明的作用是什么?下面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那么離職證明有什么用?離職證明的作用是什么?下面百分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介紹文章,大家一起解下吧。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離職證明有什么用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說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后,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系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以上就是離職證明的用途!

  職場勝利必知的職場法則

  學一點克制暴躁脾氣的方法

  在臥室或在辦公桌上貼上“息怒”、“制怒”一類的警言,時刻提醒自己要冷靜。

  當發覺自己的情緒激動時,為了避免立即爆發,可以有意識地轉移話題或做點兒別的事情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把思想感情轉移到其他活動上,使緊張的情緒松弛下來。比如迅速離開現場,去干別的事情,找人談談心、散散步,或者干脆到外面猛跑幾圈,這樣可將因盛怒激發出來的能量釋放出來,心情就會平靜下來。

  有很多事情是可以有多種處理辦法的,遇事要靈活行事,不要那么僵硬,有時可以退讓一下,給對方改變主意和態度的機會,選擇方法要考慮事情的效果。

  學會用升華的方法來控制情緒

  所謂升華,也就是將消極的情緒與頭腦中的一些閃光點聯系起來,將痛苦、煩惱、憂愁等其他不良的情緒,轉化為積極而有益的行動。例如,當我們工作業績不是很理想時,我們可能會情緒低落,但如果我們不甘心落后與失敗,能振作精神,奮起直追,這樣就把消極情緒轉化為積極的行動了。

  用理智控制你的情緒

  如果你怒氣沖沖地找上司或什么人表示你對他的安排或做法不滿,很可能把他也給惹火了。所以即使感到不公平、不滿、委屈,也應當盡量先使自己心平氣和下來再說。也許你已積聚了許多不滿的情緒,但不能在此時一股腦兒地抖了出來,而應該就事論事地談問題。

  過于情緒化將無法清晰地說明你的理由,而且還使得對方誤以為你是對他本人而不是對他的安排不滿,如此你就應該另尋出路了。

  增強理智感,可以使我們遇事多思考,多想想別人,多想想事情的后果,認真對待,慎重處理。當想與人爭吵時,也可反復提醒自己:“千萬別發怒,要冷靜。”這樣,就可以遏制情緒沖動,避免不良后果。

  通過心理換位法來克制情緒

  心理換位,即站到對方的角度上想問題,與他人互換角色、位置。俗話說:“將心比心。”通過心理換位,充當別人的角色,來體會別人的情緒與思想,這樣就有利于防止不良情緒的產生及消除已產生的不良情緒。

  當同事觸犯自己時,我們也可以站在同事的角度想一想,可能就會覺得同事的行為情有可原。這樣,不良情緒就會減弱,甚至消失了。

  注意抱怨的場合

  美國的羅賓森教授曾說:“人有時會很自然地改變自己的看法,但是如果有人當眾說他錯了,他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甚至會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看法。不是那種看法本身多么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發泄情緒時,要多利用非正式場合,少使用正式場合,盡量與上司和同事私下交談,避免公開提意見和表示不滿。這樣做不僅能給自己留有回旋余地,即使提出的意見出現失誤,也不會有損自己在公眾心目中的形象,還有利于維護上司的尊嚴,不至于使別人陷入被動和難堪。

  所以,即使受到了極大的委屈,也不要把這些情緒帶到工作中來。很多人認為自己是對的,等上司給自己一個“說法”。正常工作被打斷了,影響了工作的進度,其他同事對你產生不滿,更高一層的上司也會對你形成壞印象,而上司更有理由說你是如何不對了。要改變這么多人對你的看法很難,今后的處境更為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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