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目前為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
其中: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 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2、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按繳費基數的18%繳費,全部由自己負擔。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1.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
2.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2912元。
3.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基數為2912元。
4.托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5.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2812元。
6.民政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4686元。
延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已成共識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延長已有共識 時間點未有明確結論。
隨著養老金并軌和延遲退休政策的執行和明確,養老保險改革已經進入到深水區。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已經成為業內參與改革問題討論人士的共識,但是這一問題的改革時間點尚未明確。目前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
延長繳費年限已成共識
按照目前的規定,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為滿15年,即必須滿180個月。中間可以中斷,不影響領取養老金,但如有中斷,會影響養老金待遇。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濟二局人士曾對外表示,“最低的繳費年限是15年,從社會保險可持續來看,這是非常不利的,這個問題在業內已經得到共識。”
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人社部曾經研究過,延長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的問題。”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肯定地認為:“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應研究適當延長。”
蘇海南解釋道:“當初制定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的時候,是因為20世紀90年代剛開始建立社保制度,那時許多企業員工已經40、50歲了,以前從未繳過社保費,從建立社保制度開始繳費只有十多年就該退休了;另外還有自謀職業者、非全日制工,為了吸引、鼓勵他們參加社保,就把最低繳費年限定為15年。”
“但是,這個政策放在現在,已經不大適用了。”蘇海南舉例說明,“現在人們預期壽命延長,如果一個人22歲工作繳納養老保險費,加上15年,她37歲就不再繳費,那怎么可能?實際上現在人們對最低繳費15年的理解也有偏差,按規定,凡是用人單位的員工,在單位一年就應繳一年社保費,一直繳到退休,并非只繳15年就可不繳;而自謀職業者如只連續繳費5年,到退休年齡時只能領取很少的養老金。所以,適當延長繳費年限,既是適應人們預期壽命延長的需要,也是保障勞動者退休后生活的需要。”
資料顯示,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為了應對人口老齡化,法國從2018年開始,退休者享受全額退休養老金的工齡從41年零3個月提高為41年半,計劃到2035年法定工齡年限達到43年。德國規定被保險人想要領取養老年金,必須達到設定的年齡界限,正常要求繳費滿35年,德國正常退休年齡是65周歲。
繳費長短對領取養老金影響不明顯
而養老金繳納時間長短直接影響著每個人賬戶,而個人賬戶的'保險費多少,并不能對退休后的養老金產生明顯影響。
人社部相關研究部門人士表示:“現在,個人賬戶記賬利率收益非常低,按照規定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大部分省的參考同期的銀行一年期整存整取的存款利率,有的省是參考上年度一年的定期存款利率、國債利率、居民消費價值指數的因素確定記賬利率。還有的省按照中國人民銀行上年度存款基準利率及其調整變動后測算的加權平均利率執行的。”
補繳養老保險的基數與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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