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指導處的工作職責
在校長領導下,全面負責學校的各項對外聯系與交往交流工作,其具體職責如下:
1、貫徹學校的辦學方針,執行學校的管理政策,認真研究特殊教育學校的社會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增強開展好學校社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制訂并落實學校每年的社會工作方案。
2、負責學校的對外聯系工作,組織開展好學校園市縣內外同行職業教育的研究交流活動。
3、宣傳學校辦學成就,不斷增強社會各界扶殘助殘的思想意識,提高全社會對特殊教育的認識與重視,推動社區文明建設進程。
4、科學采用各種方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捐資助殘,積極同社會各單位開展聯誼活動,多種渠道和多種方式積極實施扶殘助學,并將之作為一項長期性工作做好。維系好學校和所有助殘關系戶的良好關系,不斷改善貧困生的學習條件及學校的'辦學條件。
5、負責學校對外開展好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主動向相關部門匯報工作,提出建議,積極爭取上級行政支持,推動學校社會工作的不斷深入開展,不斷提高本部門的工作效果。
6、指導和監督學校各經營性部門做好勤工儉學工作,努力創收,改善辦學條件。
8、積極做好畢業生的培訓、就業工作,進行跟蹤服務,做到人人有記載。并定期安排優秀畢業生回校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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