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資產評估報告范文
中通誠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接受南京港務管理局的委托,根據國家有關資產評估的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實施了必要的評估程序,為滿足南京港務管理局擬轉讓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需要,采用收益法對所涉及的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股東權益進行了評估工作,現將資產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一)委托方簡介
本次評估的委托方為南京港務管理局。
名稱:南京港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南京港)
住所:南京市下關區江邊路19號
法定代表人:孫子健
注冊資本:人民幣貳億肆仟捌佰伍拾貳萬柒仟元整
經營范圍:港口(管理)裝卸搬運貨物;客貨集散(運輸)聯運。引水領航(服務)代理客貨運輸、倉儲。港口設備(安裝、修理)港口機械(制造)碼頭、機械、倉庫、船舶(租賃)港口(技術咨詢、培訓)水運輔助;外輪理貨;港區駁運;煤炭銷售;場地租賃。
南京港自建國以來管理體制幾經變化,原屬交通部,1988年下放地方,實行雙重領導以地方為主的管理體制。2001年成建制下放南京市,與交通部脫鉤。2003年9月實施政企分開,政府職能全部劃到南京市港口管理局。
南京港是中國內河第一大港,位于長江與東部沿海“T”型經濟發展的戰略結合部,東距長江口437公里,是萬噸級海輪入長江的終點,經長江入海可與世界五大洲相連;西溯長江可直抵武漢、重慶,與長江干支流各港溝通。港區航道為B級航道,萬噸級海輪可常年通航、靠泊,自然條件十分優
南京港務管理局擬轉讓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部分股權項目 資產評估報告書 越。南京港是國家大型一類交通企業,我國一類對外開放口岸,是一個以能源、外貿、集裝箱為主、公用碼頭和貨主碼頭并重,功能比較齊全的大型綜合性的江海型樞紐港口。
港口依托的南京市是江蘇省省會,是中國重要的經濟、文化、科教中心,又是長江三角洲的西部中心和寧鎮蘇皖贛十八地市經濟區域中心。區位優勢突出,交通配置發達。津浦、滬寧、寧皖贛三條鐵路干線在此與港口鐵路相接,312、104、205、328四條國道以及滬寧、寧連、寧通等高等級公路網為南京港構造了一個遼遠廣闊、四通八達的輻射區域,已開通的祿口國際機場將成為華東地區重要的國際航空港,加上魯寧輸油管道,五種運輸方式使南京港具有得天獨厚的物資集散疏運條件和十分廣闊的經濟腹地。
南京港現有碼頭泊位73座,其中生產性泊位57座(萬噸級泊位20座);生產性錨地泊位5個,水域面積26.57萬平方米;待泊錨地7處,水域面積386萬平方米;使用岸線11457米,占南京已利用公用岸線19% ;擁有裝卸機械設備544臺(套)(不含龍潭港區),工作船(含拖輪、駁船)155艘,鐵路專用線18,363米,庫場面積66.4萬平方米;陸域面積330萬平方米。擁有長江上最大的外貿港區、原油港區、煤炭港區和集裝箱專用碼頭。全港資產逾40億元人民幣。
(二)資產占有方簡介
本次評估的資產占有方為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
名稱: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潭集裝箱)
住所:南京市棲霞區龍潭街道物流園區1-2號
法定代表人:孫子健
注冊資本:47400萬元人民幣
企業類型:中外合資經營
經營范圍:港口開發與建設,碼頭和其他港口設施經營;在港區內從事集裝箱的裝卸、堆存、門到門運輸、相關配件銷售、倉儲(危險品除外);集裝箱的拆裝、拼箱、修理、清洗;港口機械、設施、設備租賃、維修,電子數據交換服務及信息咨詢服務;船舶港口服務業務經營(僅限供岸電、生活用水)。
經營期限:自2005年8月10日至2025年8月9日
南京港務管理局擬轉讓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部分股權項目 資產評估報告書
南京港龍潭港區一期工程是國家沿江港口布局規劃中的重點工程,是南京市“十五”時期計劃建設的重大項目。設計年集裝箱吞吐能力52萬TEU,總投資概算10.89億元。2000年4,經南京市政府批準成立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為龍潭港區一期工程的項目主體和項目法人,是南京港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23700萬元。2005年5月南京港與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上港集箱(澳門)有限公司、中遠碼頭(南京)有限公司簽署合資經營合同,龍潭集裝箱變更為中外合資企業,經南京蘇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寧建驗(2005)033號驗資報告審驗,各方股東出資額及所占股權比例如下: 股東名稱
南京港務管理局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
上港集箱(澳門)有限公司
中遠碼頭(南京)有限公司
合計 出資額(萬元)23700237094802370948047400股權比例 50% 5% 20% 5% 20% 100%
龍潭集裝箱位于長江南京段龍潭水道,河勢穩定,建港條件優良,距南京市區30公里。港區一期工程包括3個2.5萬噸級(水工結構按靠泊5萬噸級集裝箱船設計)和2個千噸級集裝箱專用泊位,設計年通過能力為52萬TEU,工程總投資為10.89億人民幣。南京港龍潭港區一期工程設計碼頭長910米,寬43.5米,引橋5座;后方陸域縱深1000米,寬930米,陸域面積93萬平方米。建設堆場20.8萬平方米,道路15.22萬平方米,生產、生活輔助設施建筑面積2.39萬平方米。相應配套建設給排水、供電、通信、計算機管理、環境保護及其他輔助設施等。公司通過技術改造,增加堆場面積、增加裝卸設備數量等手段,在一期工程建設完成的基礎上陸續進行固定資產投資,預計全部投資完成后,年通過能力約為100萬TEU。目前公司的主要裝卸設備包括40.5噸集裝箱裝卸橋4臺、輪胎式龍門起重機6臺和其他相應的設備。港區從碼頭前沿向后依次布置碼頭防洪墻、重箱堆場、空箱堆場、拆裝箱庫、綜合辦公樓、生產與生活輔助區以及綠化帶等;集裝箱車輛出入口布置在港區后方;疏港道路與城市道路網相銜接。
龍潭集裝箱2005年及評估基準日財務狀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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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人民幣萬元
項目年9-12月年1-3月
105,307.99108,001.30 資產總額
85,970.4889,881.37 固定資產總額
39,903.2441,039.71 負債總額
65,404.7666,961.59 凈資產
4,090.85
5,009.92 主營業務收入
-383.38
1,481.85 利潤總額
-383.381,481.85 凈利潤 二、評估目的
為加快推進南京港龍潭港區開發建設,促進南京港可持續發展,經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復,南京港務管理局擬將其所持有的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權轉讓給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要求,對股權轉讓所涉及的資產進行評估,為轉讓計價提供參考依據。
司20%的股東權益。經江蘇蘇亞金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總資產賬面價值為108,001.30萬元,負債賬面價值為41,039.71萬元,凈資產賬面價值為66,961.59萬元。
資產類型主要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機器設備、運輸車輛、電子設備、在建工程)以及相關負債。
納入評估范圍的資產與委托評估時確定的資產范圍基本一致。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本報告書所述的評估價值是指股權轉讓行為完成后,資產不改變原來的.用途繼續使用的假設條件為前提, 被評估資產在評估基準日2006年3月31日的持續經營價值。其價值具體定義如下:
1.委估企業和資產的狀態為評估基準日2006年3月31日的現時狀態;不考慮委估企業改變原經營狀態、委估資產改變原有用途對價值量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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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假設股權轉讓行為完成后的資產作為一個有效的整體按原狀態使用;企業擁有的各類資產按原用途不變,原地在用和繼續使用,能在企業整體生產中產生貢獻;
3.假設委估資產的產權為完全產權,在產權上不存在瑕疵。
五、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資產評估基準日是2006年3月31
該評估基準日是評估機構與委托方根據經濟行為性質和評估目的計劃實現時間協商確立的。
六、評估原則
根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及資產評估的有關法規,評估工作中遵循了:
1.獨立、客觀、公正的工作原則;
2.貢獻、替代的經濟原則;
3.國家及資產評估行業規定的公認原則。
七、評估依據
(一) 主要法律法規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78號) 《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2.國務院《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國務院第91號令);
3.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1】102號);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5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2號令);
5.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及其附件 (財評字【1999】91號);
6.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的《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試行)》 (中評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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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財政部關于印發《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和《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的通知及其附件 (財企【2004】20號);
8.中國資產評估協會關于印發《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中評協[2004]134號);
9.《注冊資產評估師關注評估對象法律權屬指導意見》 (會協【2003】18號)。
(二) 經濟行為文件依據
南京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寧國資委綜〔2006〕67《關于同意南京港口集團公司(南京港務管理局)轉讓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部分股權的批復》。
(三) 重大合同協議、產權證明文件依據
1.土地租賃合同;
2.重大設備購置合同和有關付款憑證、發票;
3.車輛行駛證;
4.其他產權證明文件。
(四) 取價依據
1.資產占有方提供的盈利預測、評估申報表、會計報表及有關協議、合同、發票等資料;
2.其他與本次資產評估有關的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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