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無效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范本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無效

日期:2023-03-19 05:35:09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_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 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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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2]

甲方:(戶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位于北塘村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后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體位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國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 款于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 ,并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戶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3]

甲方(轉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 村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轉讓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轉讓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轉讓費為人民幣元, (大寫: );

轉讓費于年月日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轉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2. 轉讓合同簽訂后,甲方與發包方原承包關系解除。全部轉讓的,乙方重新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合同;部分轉讓的,甲乙雙方分別與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

同。

3.轉讓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申請,依法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記。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對轉讓地塊的使用權、收益權、流轉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轉讓費,每日按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

2.甲方不按時交付土地,每日按轉讓費的‰承擔違約金。

3.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一方當事人違約,經催告后仍不履行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違約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村民(居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發包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三人) (簡稱甲方)

受讓方:(二人)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土默特右旗薩拉齊鎮上茅庵村一組的承包地(面積: 四址界限:東至南至西至

北至 )的承包經營權轉讓與乙方從事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限為一次性長期。國家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屆至后如果不進行調整為永久長期,如果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期限順延。

三、轉讓價格: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包括甲方承包經營該地塊時對該地塊的改良投入資金。

四、轉讓金的給付方式及給付時間: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給付。甲方收到轉讓金時須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甲方將所轉讓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轉讓土地后有權自主經營,從事農業、林業、養殖業、修建臨時房屋、圈舍等,甲方不得干涉。

七、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由甲方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八、特別約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該土地所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都由乙方承擔和享有。涉及村、鎮、企業、國家等對該土地進行征用、征收、拆遷等,所給付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任何關系,并在簽定本合同以后甲方關于本土地在與其他個人或單位簽訂的所有合同都為無效。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當嚴守恪行。如果違約,違約方給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伍萬元,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時還應當賠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此合同生效期以附件1協議為準。如甲方已辦理確權登記,在確權證下來以后將其此塊土地的經營權轉讓于乙方。

十一、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發包方及村民小組登記備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發包方壹份,村民小組壹分。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甲方住址: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發包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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