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匯編6篇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1為加強學生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雙方職責,確保其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公安部頒發的《全國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安全管理辦法》及_________縣職教中心安全工作制度的有關規定,現我校特委托__________班主任與你及其監護人簽定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履行好職責。
一、學校職責
1.經常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2.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認真落實。
3.嚴格管理學生,教育學生不做違法違紀的事。對周末不能回家的學生,須經班主任批準,和家長取得聯系,在樓管室登記,學校派專人管理。
4.嚴格考勤,學生從學校逃學和無故不到校,及時向家長通報。
5.了解學生,及時發現、制止、處理學生中的不安全行為。
6.及時向學生及家長發布安全信息。
二、學生職責
1.聽從老師的教誨,服從老師的管理,努力學習安全防范知識。
2.嚴格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3.遵守校紀校規,不進網吧、酒吧等場所,不抽煙喝酒,不攜帶兇器,不在外租住房屋,不和社會閑散人員交往,不駕駛機動車輛上下學,不乘坐四輪子、蘭拖、三迪等非運營車輛,不談戀愛,不打架逃學,不擅自離校。
4.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按時回家,不遲到曠課,不在外過夜,不吃不潔食品飲料。
5.發現碰到不安全問題,及時向學校反映。
三、監護人職責
1.教育子女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2.嚴格管束子女,不溺愛,不放縱。
3.時刻洞察子女的社會交往情況,不容留子女的同學或朋友在家過夜,不得讓子女在外租住房屋,進網吧、酒吧等場所。
4.學生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自覺承擔責任,不胡攪蠻纏,向學校推卸責任。
5.經常和班主任保持聯系,時刻關注子女的在校情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提醒教育子女,并向學校反映。對子女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情況,應如實告知學校。
6.為子女提供安全可靠的食物、飲水、物品及交通工具。
附:1.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監護人班主任各一份。
學生簽名:___________
家長簽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2學生社團外出活動安全承諾書鑒于有機會在(時間)參加比賽及其相關活動(以下統一簡稱為活動),本人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則為該未成年選手的法定監護人)以自己的名義(或代表該未成年選手)聲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本人或該未成年選手活動存在的各項風險(包括人身、經濟損失及其他可能出現的損失的風險),前述風險既可能因本人或該未成年選手自己的作為或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為、不作為或過失而造成,或者因對活動的有關設備、設施、道具或場區的狀況條件不熟悉以及活動的規則造成;
2、承擔本人或該未成年選手人身及財產損失方面、本人或該未成年選手參加活動所導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動而產生的任何和所有風險;
3、本人保證在活動開始前已將本次活動的詳細情況告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并征得了他們的同意;
4、承諾不會就人身或財產損失向目前就讀學校廈門大學嘉庚學院以及院系等提起關于無過錯責任和間接責任的訴訟或有關賠償請求。
本人保證已閱讀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聲明。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參賽當日年齡: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3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并無缺陷;
(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后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4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明確車隊及駕駛員與學校對學生安全所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經雙方商討,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隊所派車輛必須具有齊全的票證,車況良好,無安全隱患,司機必須安全駕駛,不酒后駕車,不野蠻駕車,行速60公里/小時。
二、車內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客貨不混載,乘客與學生不混載,因司機違章時,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三、車主要適時接送學生(雙方協議),因車輛出現臨時故障不能接送學生時,車主要解決學生乘車問題。
四、車隊駕駛員沒有按規定地點進行停放,導致學生上、下車出現事故,一切后果由車主、車隊負責。
五、學校必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并教育學生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
六、學校必須向學生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不得損壞所乘車輛。
七、在乘坐符合規定的車輛時,學校要教育學生等車輛停穩后,方可上車、下車,上車、下車要講究秩序,不擁擠打鬧,注意觀察,防止被其它車輛撞傷。
八、學校要教育學生不在車內追逐打鬧,不要將頭手等身體部位伸到車窗外。不向車外亂扔石塊、紙屑、果皮等垃圾。
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周,協議期間違約的,由違約當事人負責。
學校安全責任人(簽名): 學校蓋章
車隊駕駛員(簽名):
20xx年6月19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5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并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后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 篇6各位考生、家長:
你們好!
為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內容如下: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嘩,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同意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準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煙、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后,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不得提前交卷,若在考試時間內提前交卷在考場外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自負。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考場規章制度,有事報告帶隊老師。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眾斗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最后,祝全體考生:沉著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霞浦十三中
20xx.6.8
學生簽名 _____________ 家長簽名 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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