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訂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簽訂,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簽訂1《勞動合同法》對強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了明確規定,范圍比以前寬了,如果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訂立的,將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的懲罰。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上述規定有兩方面的重大變化。一是以前規定勞動者必須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現在除了保留這一規定外,增加了“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這一條件。如果企業連續兩次與該勞動者訂立一年期勞動合同,那么第三年開始時,職工就有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第二個方面的變化是續簽勞動合同的主動權發生了變化,以前的主動在須用人單位一方,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延續勞動合同,職工就無權要求延續勞動合同。現在的主動權在職工一方,只要符合前面所講的兩個條件,職工提出續簽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同意,即企業只有兩次選擇職工的權利,兩次選擇權行使以后,選擇權則交給了職工,只有職工可以炒企業,企業炒職工則是違法。因此,用人單位訂立第二次勞動合同時,應對該勞動者的素質進行全面的評估。《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的規定,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類型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要是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與勞動者簽書面的勞動合同的話,那么相關的賠償包括雙倍工資以及視為雙方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簽訂2一、不要留空白
我們經常遇到一種情況,就是公司給我們簽訂合同的時候,有很多空白的地方,然后讓我們把自己的名字簽訂上去。公司給出的解釋是,你先簽字就好了,空白處公司后面會補上去,我們很多時候聽了公司這句話后,沒有過多的思考就把字給簽了。殊不知這給公司留下了很多的套路空間,這是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個大忌。我們簽字之前,一定要要求公司把空白的地方補充完整,看看內容是否和我們面試入職的時候所承諾的一致,不然后期就等著公司坑你吧。
二、一定要清晰的約定勞動報酬
這個也非常重要,很多公司要么把工資待遇那里留空、要么把當時最低的工資標準寫上去、要么標明是按公司薪酬方案執行等等。這些都是不正確的約定。但公司會給出以下說法來佐證他的觀點。
1、我們繳納社保按什么標準繳納,就在勞動合員里體現多少,這個是給社保局看的,我們實際發的會按面試約定的發放。
2、由于我們工資結構構成是由多方面組成的,沒有辦法寫成一個具體的數字。
3、我們的勞動合同都是統一的按這個模版來簽訂的,大家都一樣,公司就是這樣規定的。
以上這些都是公司常見的說辭,不過我們不能按照公司的這種操作來簽字。因為后期一旦涉及到勞動糾紛,該賠償的時候,本來可以按照你正常收入作為基數核算的,公司就會按照當地的最低生活標準來核算,這時你的損失就不是一點了。
還有就是公司一旦有想辭退你的手法,他可以任意地找你麻煩,包括降低你勞動報酬的方法,因為勞動合同里面沒有明確約定,你只能啞巴吃黃連了。
所以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求公司清晰的約定好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數額、績效工資數額、計算方式、發放時間、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里約定清楚。不要輕信公司的諾言,畢竟口說無憑。
三、精確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工作時間
很多人應該遇到過這種情況,公司為了辭退你,他不會說他要開除你,而是把你調動到離你家遠的地方,或者你不喜歡去的城市。如果你不同意調動,那么再按你不服從公司安排,不遵守公司制度等為由把你辭退,這樣公司就省了一大筆對你的經濟補償。而你覺得公司這樣做違法,去仲裁公司的時候,你又會敗訴。究其原因,問題就出現在你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沒有把地點約定好。
很多公司還會有勞動合同中,把你的工作崗位只載明“操作工”,這是一個范疇很廣的概念。公司如果后期把你調到另外一個更加繁瑣的“操作工”職位,雖然崗位名稱一樣,但勞動強度、勞動環境和工價都有可能大不如以前,這時你就沒有談判的可能,因為勞動合同里面已經被模糊的約定了,等同于你剛入職就同意了公司后期的這些行為。
還有些公司為了獲得員工更多的上班時間,惡意加班,損害員工身體健康。如果勞動合同里面沒有清楚的約定具體的上班時間,那么后面你很有可能不得不服從公司的安排,即使不同意,離職也得不到補償。
所以,如果你在北京上班,勞動合同里面最好約定清楚北京哪個區,如果你的崗位是人力資源部經理,那么你的工作內容就約定好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如果你的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最好約定好上班時間,休息時間,下班時間等。
四、拒絕違反勞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利的內容
如果勞動合同中要求勞動者必須遵守的規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勞動者加班加點,有的甚至連吃飯、上廁所都有嚴格時間規定,一切行動聽從用人單位安排,這種剝奪勞動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簽。
有一些更過分的,比如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因工負傷的“工傷自理”,要求勞動者簽訂生死契約等,這些條款在法律上無效,勞動者可以拒簽。
五、看清公司主體再簽字
有些公司招聘你的時候,用的是A公司的名義。而到了簽訂勞動合員的時候,讓員工和B公司簽訂勞動合同,B公司很有可能就是一個空客公司,或者是一個僵尸公司,這樣員工出現糾紛,A公司就可以把責任推得干干凈凈。如果遇到這樣的情況,那么也一定要分辨清楚,不要隨意的去和不相干的公司簽勞動合同,不然到時候有理也沒處講。
總之,我們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要仔細看完里面的每一項,如果出現有疑問的地方,要讓公司及時的改正和補充,如果公司不同意,強烈要求按不規范的簽訂方式來執行,那么你直接離開就好了,因為你已經知道公司以后可能會做什么了,你繼續待下去,也就等同于會被被無情的宰殺,還不如提前走人的好。
勞動合同簽訂3勞動者在找到工作以后都會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很多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也就是說勞動者其實根本就很難和用人單位談條件。
1.簽約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察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一份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能產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勞動合同訂立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訂立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諸多內容。采取書面形式使權利義務明確具體,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發生爭議,也有據可查,便于爭議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性勞動合同字句要準確、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否則就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從而帶來不必要的爭議,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造成損失,也為合同爭議的處理帶來困難。
實踐中,勞動者了解了怎么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更好的為自己爭取利益。
勞動合同簽訂4單位未簽合同的情況出現在20xx.1.1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前,根據法不咎既往的法律原則,不適用后來實施的勞動合同法的雙倍工資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要從20xx.1.1起連續兩次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在第三次簽訂合同時,可以要求單位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比如 20xx.1.1簽了一年,20xx.1.1續簽一年,到20xx.1.1如果雙方愿意續簽合同,那么你可以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用了整整4條來規定勞動合同的期限,而許多民營企業也在想方設法回避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可見合同的期限多重要。
勞動合同的期限在不同的情況下分三種方式確定。
一是雙方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3條明確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之一是“平等自愿”;第十三、十四、十五條也強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何謂平等自愿?何謂協商一致?不就是要雙方就合同期限的問題找到一個都能接受的時間段嗎。因此,任何一方都可以根據自己所處的情況和需要,提出合同的簽訂期限,只要對方接受就可以。
二是企業說了算。
在勞動關系管理實戰中,一般都是合同簽訂前以及員工愿意在企業工作期間,企業都是處在強勢地位(勞動者一旦決意離開企業,尤其是在仲裁或法庭上,勞動者就永遠站在了強勢地位)。換句話,只要勞動者想在這個企業工作,企業就可以說了算。合同簽多長時間,企業意志能左右勞動者意志。
三是勞動者說了算。
勞動者說了算的時候不多,但以下兩種情況肯定是勞動者說了算。
1、企業特想用的人,如企業從其他單位挖的人、企業要留住的人。這些人只要提出要求,企業是不會在合同期限上計較的。
2、法律規定由勞動者決定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法律同時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通過以上了解了勞動簽訂的時間怎樣計算的,您大概了解了嗎?如果在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的計算上有不明確的法律問題,比如說在勞動合同的內涵,種類,范本上存在著有不明確的法律問題,可以通過咨詢,尋求律師的幫助,律師會在第一時間解答您在這方面的疑惑,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簽訂5勞動合同委托書
委托人: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住址:
被委托人: 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住址:
委托原因及事項: 本人因,不能親自履行XXX年XXX工作,特委托____________為我履行XXX工作,對被委托人在履行合同期間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XX年XX的工資,均由被委托人 領取。委托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被委托人:
年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6XXXX單位領導:
我叫XXX,女,XX歲,大專文化,XXXX年XX月與貴單位簽訂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單位XXXX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二: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我在XXX營業所上班。由于該所地處鬧市,附近小商小販多,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為樹立單位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單位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致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客戶一個滿意的服務。由于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客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客戶的滿意和信任。
二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持下,工作之余,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20xx年我在參加省農村XX職大大專班的學習后,又在家自學了電腦的基本知識。現在,五筆打字,ABIS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于胸,操作流利。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盡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客戶時間的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單位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貴單位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單位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X
XXXX年XX 月 XX 日
相關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廣東省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元/日)。
2、其他形式: 。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勞動合同簽訂7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企業與勞動者之間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是對企業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作出的書面規定,生效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大家知道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嗎?下面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吧。
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
一、合同是否是規范化標準合同以及責任認定:一般情況下,公司的勞動合同大多都是規范化的標準勞動合同,也有的公司是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但是不管是規范化的或者是自行擬定的,都跑不出法律的范疇,超出了法律范疇,即使是簽了合同,合同也是無效的,公司是要相應承擔責任的,因為是公司本身擬定的合同不合法才導致合同無效,所以責任在于公司不在員工。所以員工對于該方面問題不必太過于擔心。無論是規范化合同還是自行擬定合同,員工均可以簽署而不必去擔心責任的問題。
二、合同中的崗位定位問題:很多公司投機取巧會在合同里面改變崗位稱呼,比如說:該人員是管理類人員,但是公司卻在合同里寫明是操作類人員。雖然待遇不變,但是這種做法對于員工來說是有風險的。對于公司卻是百利而無一害。所以員工簽署合同是務必看清崗位名稱,如果有異議務必當場提出改正后方可簽字。
三、合同中的底薪問題:很多公司在合同中會把市最低工資作為底薪,但是對于底薪(面試時的約定最低底薪)高于最低工資人員來說,這種情況下就不可以按最低工資來簽訂合同了。必須及時改正后再簽。因為底薪會涉及到你以后工作中很多問題,尤其是你的收入會有很大影響。
四、在合同中對于病假工資進行約定。很多公司按照常規做法不會在合同中對病假工資做規定,這樣一來公司就完全可以按照不低于市最低工資的80%來支付病假工資。這個對于員工來說是不利的。所以員工最好在簽訂合同時協商好病假工資支付辦法然后寫入到合同中。對于員工就比較有利了。
五、合同中關于崗位調動的規定問題:很多公司會在合同里明確公司員工需要服從公司的崗位調動。該項規定可能會涉及到以后工作中的崗位調整問題。員工需要看清楚崗位調動的條件,不能夠因為崗位調整而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六、合同簽訂時間問題: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必須在一個月內與新入職員工前段時間合同,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內簽署,則有權要求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但是該要求最好是在離職時提出來,因為在職時提出來可能會影響你的工作)。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什么的相關知識,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也能注意到此類問題,如有遇到此類糾紛的朋友,也可以到網站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那么小編就介紹到這里了,大家還可以繼續在本站瀏覽關于勞動合同的其他方面的知識。
勞動合同簽訂8一、新員工入職:
1、 新入職員工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免冠近照(多備幾張);如果是從其它單位跳槽的,還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 填寫新員工情況登記表并簽字確認。要求越詳細越好,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員、聯系方式等內容,有什么項目都填上。
3、 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及人事部門等相關人員對該新人進行面試,并在入職表上簽字確認。
4、 辦理入職手續(該員工需提供的資料及繳納的費用必須按章辦事,除非由擔保人簽字擔保),由人事部門人員為其輸絡考勤指紋;由相關部門發放服裝、工具等相關物品。
5、 安排生活、工作等相關事宜;并由人事部門為該新員工建立檔案。
6、 參加職前培訓。對新員工進行入職前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安全培訓等,了解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培訓結束后要對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核并讓新員工在每次培訓表及考核單上簽字、確認。
7、 由用人部門相關人員介紹部門職能、工作職責、工作要求等。
二、 新員工實習期及轉正:
1、 實習期:
1) 由用人部門委派專人負責新員工的實習工作,采用因材施教、以老帶新等有效方式讓新員工盡快熟悉并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工作程序及要求,并了解和掌握該新員工的思想狀況,在工作及生活上積極給予其引導和照顧,嚴禁對新員工進行排擠或拉幫結派等;
2) 見習期滿報告。新員工實習期滿要由其本人撰寫見習報告或實習總結,以此檢驗新員工見習期內工作情況及心得,并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對該新員工進行有效的考核并如實在此見習報告上填寫考核意見,作為該員工轉正的重要依據。(注:新員工的實習期的期限由用人部門負責人根據其的實際表現及能力,結合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加以確定)
2、 轉正: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后填寫《轉正申請表》, 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做出書面總結,并向主管領導提出轉正申請;
2) 用人部門主管領導應與該員工面談,雙方對轉正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在《轉正申請表》填寫評價考核意見,評價內容應包括該員工在試用期內的工作態度、技能、配合性、可塑性等方面,并將考核結果填寫清楚;總結得出是否轉正、延長轉正、
轉崗試用、再試用及辭退等初步意見,主管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并簽字;
3) 將《轉正申請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4) 人力資源部對該表審核,并填寫意見;
5) 然后交公司行政副總經理審批;
6) 再交由公司總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該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轉正手續并進行保存備案。
勞動合同簽訂9致: 公司
貴公司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要求聲明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為聲明人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但本人因個人原因不愿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愿貴公司為聲明人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為明確責任,本人特別聲明:本人自愿放棄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自愿放棄購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擔放棄上述權利的法律責任,本人也充分理解本聲明書的風險,本聲明書是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被欺詐、被脅迫、被隱瞞的情況,本人也不會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顯失公平和重大誤解)申請撤銷本聲明書或單方宣布本聲明書無效。
聲明人:
身份號碼:
年月日
勞動合同簽訂10尊敬的公司領導:
我叫宋博涵,男,20歲,高中文化(大學本科成人教育在讀)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將近4個月的實習工作中,我在單位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幫助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為規范,認認真真做好本職工作,較好的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我的工作地點是全國人大的領導機構,以及全國人大領導們辦公的地方,在樓中辦公的領導也都是對中國發展起著重大作用的人,大樓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無論是從重要性還是地理位置都對中國起著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在這么一個處于中國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無比的自豪與驕傲,同時也深知自己所肩負的責任與使命,我的崗位又是肩負著保衛領導和大樓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嚴格遵守“員工守則”認真履行職責,做到早上班,遲下班,努力鉆研和掌握各項工作技能,不斷為自己充電加油,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我現在除了學習電工,消防等知識外,還利用業余時間在讀中國地質大學本科成人教育,今后我一定發奮努力的工作,以優良的工作作風和最佳的工作狀態去干好本職工作,我愿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申請,我將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狀態樹立良好的對外形象。
申請人:XXX
20xx年2月25日
勞動合同簽訂11一、合同成立
1、概念:訂約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它著重強調合同的外在形式和表現。事實判斷
2、承諾生效合同成立
3、合同成立要件:(1)要有二個或二個以上的當事人;(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合意。(法定)
第一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二、合同生效
1、概念:指已經成立的合同開始發生以國家強制力保障的法律約束力,即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價值判斷
2、合同生效的要件:
(1)一般要件:a、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b、意思表示真實;c、合同內容合法。
(2)特別要件:a、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條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到來;b、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合同,手續的完成。
第一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三、怎樣簽訂勞動合同
什么是勞動合同?為什么要簽訂勞動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農民朋友們進城就業時,往往容易忽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個問題,認為只要“你給我錢,我給你干活”就行了,何必多此一舉呢?事實上并非如此。簽勞動合同這個問題其實非常重要。很多打工朋友辛辛苦苦干了活,不僅沒有拿到應有的報酬,有的甚至干活受了傷連醫療費都是自己掏腰包,正當權益得不到保護。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沒有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其實,就業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不是你給錢、我干活這種簡單的給付關系,它還涉及到很多的內容。比如,干什么活,有什么技術要求,干多長時間,工資怎么算,勞動條件怎么樣,勞動保護怎么樣,有哪些勞動紀律,等等。這些問題都要在事先由雙方商量好,并簽下合同,以后才能按合同辦事。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否則,一旦事后哪方不滿意,就會出現矛盾。俗話說,“口說無憑,立字為證”,有了合同,出現問題就好解決,《勞動法》的第十九條也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簽訂勞動合同有三個方面的作用:
1、是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利益;
2、是明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雇傭關系;
3、是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是有效的法律依據。因此,對打工朋友們而言,找到工作后,一定要有簽勞動合同的意識。只有簽了合同,才能有效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效的避免或解決勞動糾紛。特別是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合同是進行仲裁、訴訟的法律依據。再退一步說,沒有勞動合同,就業者心里也不踏實,因為可能隨時被用人單位辭退,卻得不到自己應得的利益。因此,無論從哪方面講,打工就業者還是要事先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對于勞動者而言需要注意:
(1)合同主體是否合格;企業作為一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該勞動合同的資格,這時需要勞動者考慮的。如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或者法定用工資格;合同主體與用工主體是否一致;。
(2)合同內容是否合法;規定的工作條件/工作范圍/等是否符合勞動法規定。工作環境是否符合勞動保護要求;
(3)是否嚴格執行國家及本市有關勞動法律規定;比如試用期制度/工時制度/加班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工資發放制度/勞動保護制度等。
(4)社會保險是否明確予以規定。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
(5)對于勞動合同中的企業單獨約定的條款應予以特別注意。如違約金條款/保密條款/竟業禁止條款/培訓條款等。對于這些方面,除了考慮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外,更需要考慮到自己的工資收入與違約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進行比較,從公平角度予以必要的關注。切記一條“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一般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公司一般也不繳納社會保險,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等。如果勞動者手里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系,是很難得到雙倍工資賠償的。我們每天接待的咨詢的當事人屬于這種情形是最多的。許多勞動者認為有同事證人作證,有名片,工服等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公司員工,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因為一般只有這一類的證據,勞動仲裁委或法院一般是很難作出勞動關系成立的判定,理由這些不具有足夠性,證人可能有說謊可能,名片工服都可以在市場上隨意得到。
勞動合同簽訂1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你手上的這份勞動合同沒有用人單位的簽章,屬于未生效的勞動合同。
若你已在該用人單位工作超過一個月,而用人單位仍未按規定與你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除第一個月外的其他每月雙倍的工資。
若用人單位有明確的規章制度規定員工無故不上班屬于曠工,則你無故不去上班,就屬于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有權因此終止勞動關系;但如果你沒有違反規章制度也沒有其他情形使用人單位有權即時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要求你離職就是違法的,還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的要求合法、合理。你可以去當地的法律咨詢中心咨詢下或者去仲裁中心你應該去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簽訂13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簽 約 須 知
一、甲乙雙方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本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甲乙雙方需要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寫明。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表述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不得為乙方代保管合同。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現居住地址:郵編:
戶口所在地: 郵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共同簽訂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選擇下列其中一項)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工作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特點,對需要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崗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3.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執行。
2.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
3.甲方因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待工期間甲方按照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加班工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5.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社會保險及福利
1.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制定并落實職業病防范措施。對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等,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3.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乙方在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進行勞動生產的,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特點,適當調整夏季高溫條件下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確保乙方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并按政府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夏季清涼飲料費。
七、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并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另有約定的,可在本合同書第九項中約定。
2.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
3.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4.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約定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簽訂14本人明確:
一、 本公司在已告知本人是雙方經過一致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內容,并知曉 勞動合同內容: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期限)、工作崗位及職責、勞動報酬及發放的條件和方式、工作地點、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等。
二、 本人確認在沒有簽署此申明之前,公司已經向本人發出告催簽訂勞動合同書。在公司告催無效的情況下(口頭),公司方才要求本人簽訂一份《放棄簽訂勞動合同聲明》的,不簽勞動合同完全是本人自己的意愿,本人同時自愿要求放棄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的事件提起訴訟及簽訂固定勞動合同的權利,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
申明人:證明人:
時間: 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15企業不簽勞動合同將承擔以下法律風險:
未簽合同根《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簽合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系,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未簽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
《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未簽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
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必須簽,應該簽。簽了有利于企業規避法律風險,有利于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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