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職責范文
(一)負責轄區內村、社區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確保人員到位。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以上全體成員會議及聯絡員會議,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事故預防工作中的.具體措施,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以村、居委會為單位,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具體責任人,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實行鄉鎮干部包路段、包車輛和包駕駛人的人盯人、人盯車、人盯路的監管責任制。
(二)建立機動車輛、駕駛人、交通違法、交通事故、危險路段、事故多發點段等信息臺賬
重點對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重點駕駛人(多次交通違法或發生過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駕駛人)、危險車(報廢車輛、非法拼裝車輛、無牌無證車輛、超期不年審車輛等)進行排查、登記并落實掛鉤管理。
(三)在春節等民俗節日出行人員較多的時期,牽頭組織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加強對集市以及交通流量大、易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的管控,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四)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統一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在行政村、社區、學校、重點單位和公共場所普遍設立交通安全宣傳櫥窗或板報,按規定設置完善信號燈、隔離護欄和交通標志標線等。在50人以上單位設立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專(兼)職人員。
(五)設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辦公室,從相關部門抽人辦公,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協調、指導,并實行例會制度,每季度集中辦公一次。明確分管領導和專職干部負責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定鄉鎮干部擔任或從社會上招聘2名專職交通協管員。
(六)每個村、社區聘請1-2名交通安全信息員,加強對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強化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有條件的村可以建立護村隊,協助交警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