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
績效是工作細分的一種有用的規則,這個規則利于雇傭雙方的利益,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一起來看一下吧。
物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1一、總 則
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規范物業公司職工隊伍的管理。建立以崗位績效獎金制為主要形式的獎金激勵制度,通過對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評估,將其獎金分配結構與實際工作業績緊密結合。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職工的自身素質,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特制定本制度。
二、崗位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公開透明;
2、注重實績、合理量化、綜合平衡的原則;
3、誰管理誰考核,并體現權重的原則。
三、被考核人員:
物業公司經理和職工。
四、 考核的基本內容:
小區物業公司績效考核,分為經理考核和職工考核。
(一)、經理考核內容:
經理考核主要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工作,以本職為“天職”;樂于奉獻、勇于創新;干物業、愛物業、專物業、精于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有積極向上、不怕困難、大膽管理、勇于進取的拼搏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干勁。
3、領導能力考核:
有合理組織工作部署,統一協調下屬行動的能力;有正確分析、把握問題,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做出正確決定的能力;有把握下屬思想動態、激勵下屬工作熱情、形成團隊凝聚力的能力。
4、工作業績考核:
物業管理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物業公司工作紀律及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工作受到上級表彰情況。
5、遵規守紀考核
帶頭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廉潔自律情況。
6、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的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二)、職工考核內容:
職工考核主要從個人的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安心工作,樂于奉獻;干物業、愛物業、專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有積極主動、不怕吃苦、不講條件、勇于進取的工作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干勁。
3、工作能力考核:
熟悉小區基本情況,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善于思考問題、研究問題,獨立完成所擔負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能夠出色的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4、遵規守紀考核:
服從領導,令行禁止;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遵守物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情況。
5、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掌握的情況。
6、團結協作考核:
思想作風正派,處理好同志間關系;工作中不計分內分外,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有良好的群眾口碑。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五、考核時間及方法:
1、所有被考評者均采取自我述職報告、被考評者自我評分、民主測評打分和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的方法,在每月的第一周進行上月的績效考核,并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結果在當月內有效。
2、 考核測評打分方法:
(1)、物業公司經理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經理的考核人為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經理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50%
(2)、職工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職工的考核人為各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職工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本小區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j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2×50%
3、考核監督。局考績督察組派員參加各局屬物業公司的績效考核,并對其進行監督。
4、試用期職工和臨時工不參加績效考核。
六、考核等級和獎金加權:
1、A級(優秀級):90分——100分, 上月基本獎金加權10%;
2、B級(良好級):80分——90(不含)分, 上月基本獎金加權5%;
3、C級(合格級):60分——80(不含)分,上月基本獎金加權0%;
4、D級(不合格級):60(不含)分以下。.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 :
局屬各物業公司,分別實行全員(本局干部職工)年度基本獎金一次性承包制度。績效考核成績與獎金直接掛鉤,作為被考核人下一個月獎金分配的決定因素。
1、績效考核成績為A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10%)]×基本獎金。
2、績效考核成績為B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5%)]×基本獎金。
3、績效考核成績為C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 +獎金加權(0%)]×基本獎金。
4、績效考核成績為D級者,上月不計發獎金。并待崗學習一個月,待崗期間也不計發獎金。
5、全年度累計12個A者,年終獎勵1000元
八、考核紀律:
1、各小區物業經理要認真組織,績效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除單位重新考核外,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考核人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撤職處理。)
2、每位職工在民主測評打分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結伙串聯作弊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下崗處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凡未在當月的第一周內完成績效考核的小區,將給予扣發經理當月基本獎金20%的.處理。
物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2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激勵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三、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計劃的業績目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客觀,公正、公開、規范為核心考核理念;
3.物業管理經理行使對物業管理人員的考核權,對公司負責,各主管對員工進行考核。
四、考核時間及考核內容
每月28-30日前由物業管理經理向對各崗位管理人員進行打分考核。各主管對各崗位進行打分考核至次月10號前上報考核情況并將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上交總經理。
考核內容
1、公司規章制度執行情況。
2、工作任務:平日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崗位工作量。
3、崗位職責熟悉度:是否熟悉本崗位職責。
4、工作態度:平日對待工作的態度是否端正,是否遵守公司制度,服從安排,與同事相處是否和睦,發現問題是否及時向上級匯報。
5、 協調溝通能力:平日與同部門同事之間以及業主之間協調處理問題能力。
6、有無客戶投訴:在工作中對業主的態度,處理客戶投訴的能力。
五、考核辦法:
物業管理人員各崗位工資由標準工資組成,考核工資發放方式為月度核發。實行主觀評議與客觀工作效率評價相結合的方式,主觀評議可以包括主管領導評議、同級同事評議、下屬員工評議;客觀工作效率評價包括對本崗位工作完成情況、加班情況、專業技能自我提升情況。
六、考核各項內容權重
1.工作考核實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達標為100分,其中考勤20分(20%)、工作態度30分(30%)、工作任務50分(50%)。
(1)考勤20分由各主管及簽到表記錄情況,給予每位員工相應的分值,總經理核查簽字。(表一)
(2)工作態度總分值30分,考核形式:公司總體員工相互進行工作態度考核(包括自考),分值15分(50%);總經理對各部門員工進行工作態度考核,分值15分(50%)。(附工作態度考核表)
(3)工作任務總分50分,根據各個部門具體情況工作內容考察。部門領導對下級進行工作任務考核,占員工工作任務考核分數的40%(20分);總經理對各部門員工進行工作任務考核,占員工工作任務考核分數的60%(30分);總經理對各部門領導進行工作任務考核,占個部門工作任務考核分數的100%(50分)。
考勤考核制度表
指標 分值 評分標準
曠工 5 五曠工記錄為5分,曠工一次為三分,曠工兩次為0分。
脫崗 5 五脫崗記錄為5分,脫崗一次為3分,脫崗兩次為0分。
早退、遲到 5 無早退/遲到記錄為5分,早退/遲到一次或兩次為4分,早退/遲到三次或四次為3分,早退/遲到五次或六次為2分,早退/遲到六次以上為1分,早退/遲到六次以上為0分。
請假
(事假) 5 請假三次以下為5分,請假三次為4分,請假四次為3分,請假五次為2分,請假六次為1分,請假七次為0分。
考勤月度考核表(表一)
被考核員 分值 總分 備注
遲到、早退(5) 請假(5) 脫崗(5) 曠工(5)
七、考核通則
1.附加
(1)遲到、早退、曠工,按《考勤制度》規定執行。
(2)著裝不規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3)姿態不端正、行為不規范,扣1分/次。
(4)語言粗俗,服務被業主有效投訴,扣5分/次。
(5)不服從指揮,未按時完成上級交辦任務,扣3分/次。
(6)破壞團結、撥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
(7)工作期間,干與本職工作無關之事,扣3分/次。
(8)當班飲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飲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9)當班吃零食,禁區內吸煙者,扣2分/次。
(10)串崗、脫崗者,扣5分/次;若給公司或業主造成損失的,另行處理。
(11)當班吵架、打架、賭博者,扣10分/次,情節嚴重者,另行處理。
(12)當班期間睡崗者,扣10分/次。
(13)無故不參加例會、訓練、培訓者,扣2分/次。
(14)記錄不準確,各類資料上報不及時者,扣2分/次。
(15)弄虛作假,隱瞞實情,包庇、縱容下屬者,扣5分/次。
(16)限期整改不及時,未達要求者,扣3分/次。
(17)泄露公司機密、造謠、誹謗、打擊、報復他人者,扣10~20分/次。
(18)工作場地不干凈、整潔,工作區域10平方米內發現煙頭、紙屑,扣1分/次(處)。
(19)故意刁難業主,向服務對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處費,除退出非法所得、賠禮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節嚴重者予辭退。
(20)主管負責人督查不嚴,導致工作出現大的失誤,影響公司形象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扣5~20分/次或另行處理。
(21)業主(使用人)投訴及咨詢時認為不屬于本職責范圍而不理睬、不引導者,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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