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河長制工作總結三篇
篇一:鄉鎮河長制工作總結“河長制”是對河湖管護體制機制的創新,從一些地方推行“河長制”的實踐看,“河長制”對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護機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長制”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解決我國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省一些地方針對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體不清、責任不明,管理機構不健全以及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的問題,自發地開展建立“河長制”的探索。
由于這種探索是自發的,各地的具體做法各異,有的是水利部門牽頭,以明確河湖管護主體,落實河湖的治理、保潔、清污、水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等責任及管護經費為主要內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縣);有的是環保部門牽頭,以落實河湖水污染防治責任為主要內容(如合肥市),實踐表明,這種自發的探索難以建立統一、規范、有效的河湖管護新體制機制。
20xx年,我廳在借鑒兄弟省推行“河長制”經驗做法的基礎上,結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護體制機制創新試點,選擇蕪湖縣開展建立統一的的河長制試點工作。通過一年多的努力,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該縣的主要做法是:
一、調研借鑒,編制方案
為推進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縣政府組織水利、農委、環保和住建等部門負責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長興、桐廬和桐鄉等地考察學習“河長制”經驗做法。在學習借鑒的基礎上,縣政府在我廳的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組織編制了《蕪湖縣“河長制”試點方案》,保障了試點工作目標明確,責任清晰,步驟有序。
二、領導重視、落實責任
20xx年縣人大會議,把《以河長制為抓手,治理保護水生態工程》列為“一號議案”,重點督辦。縣委將其列入蕪湖縣“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強力推進。縣委書記、縣長親自擔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揮長。河湖水生態治理保護工程由縣政協主席擔任組長,五位縣級領導擔任成員,各鄉鎮各部門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主要領導負總責,落實分管領導和具體經辦人員,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三、把握契機,明確目標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以全國河湖管護體制創新試點為契機,堅持頂層設計,推進“河長制”實施,切實落實河湖管護責任,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結合縣情,明確推行河長制“兩潔兩改善”的工作目標:即,水岸整潔。水體岸線無坍塌,沿岸無垃圾;水面清潔。水體表面無雜草、無廢棄漂浮物。水質明顯改善。全縣飲用水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以上,農業用水達到或優于Ⅴ類以上,縣域內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水生態明顯改善。全縣水生態較好的水體得到切實保護,有污染的水體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態明顯改善,水環境持續向好。
四、部門聯動,形成合力
該縣在推進“河長制”過程中堅持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大力實施水生態治理保護“五大工程”。一是工業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可能對水環境造成污染的監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減少污水排放。二是農業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實施全縣農業面源污染綜合防治方案;實行測土配方施肥;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鼓勵集中收購、集中處理;嚴格實行畜禽養殖規劃,完善鄉鎮村集體水面發包辦法,控制水面過度養殖造成的富營養和水污染。三是清淤護岸活水工程。每年實施100條重點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潔維護工程,提高水系通暢能力,改善農村水環境。每年實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復生態護坡等工程。落實河湖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岸線登記、管理和養護工作。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強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加快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進程,確保城鄉居民用水安全。四是農村清潔工程。以住建部門統籌指導,交通、水利、農委等多部門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鄉鎮、農村“四位一體”的長效保潔機制,水岸同治、一體運作,推進“戶集、村收、鄉鎮運、市處理”的城鄉一體化垃圾收集處置模式,解決農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鎮街區、農村廢棄農藥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環境污染問題。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對重點水體,制定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結合美麗鄉村、“三線三邊”等活動,加強對集鄉鎮、城鄉結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區的環境管理,加快實施鄉村改水、改廁、污水治理、村莊綠化等項目建設,擴大農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處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責任分別由縣環保局、農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規劃建設委等單位牽頭承擔。
五、健全組織,落實保障
健全組織。按照“以塊為主、屬地負責”的原則,健全“河長制”的組織體系。實行由縣級領導擔任河長,鄉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河長,縣直部門參與的聯動機制,確保“河長制”落到實處。青弋江、水陽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歸口沿途各鄉鎮政府屬地管轄。創建“1+5+5+5”的工作推進機制:即以建立“河長制”為總抓手,5位縣級領導各聯系1個鄉鎮,領導小組下設1個辦公室、水利、農業、環保、住建等5個工作推進組織。從水利局、環保局、農委、市容局各抽調一名專職人員集中辦公,專門負責“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計劃安排和爭取國家、省水生態環境治理項目資金補助1.65億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蕪湖縣河段工程為平臺,專項貸款10億元,用于青弋江濱水生態環境治理工程,拆遷工作已經啟動。縣水利建設基金適當傾斜,切塊設立專項資金,用于水生態環境治理等項目的獎勵和補助。從3000萬元農田水利專項資金中,劃出30%用于水生態治理保護獎補。各地還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引并鼓勵社會資本加大水生態環境保護投入。
嚴格考核。縣領導組采取工作調度、通報、督查、目標責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辦法。一旬一調度,一月一匯報,一季一檢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蕪湖縣專項活動共發動干部群眾3000余人次,出動保潔船600余艘次,出動車輛450余輛次,清理河道、溝浜200余條,規范河長制公示牌24塊,河岸綠化養護3.5萬平方,限養水面養殖4650畝,禁養水面1100余畝,取締無證漁網160條。,基本形成了河湖管護主體明確,管護責任和管護經費落實的體制機制,初步實現了“兩潔兩改善”的治理、管護目標。
下一步,我廳將對蕪湖縣等地好的經驗與做法進行梳理總結,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復制推廣,使“河長制”由盆景變為靚麗的風景。
篇二:鄉鎮河長制工作總結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日益加快,城市人口的日益增多,城市河道出現不同程度的污染,尤其是部分河道常年呈現黑臭狀態,給周邊居民生活帶來很大困擾,也嚴重影響了城市形象。根據《xx市環境狀況公報》(20xx年)[1],全市監測水環境斷面(點)250個,155個斷面水質達到功能類別標準,達標率僅為62%,省控、市控入江支流達標率在全省居后,內、外秦淮河、金川河等主要內河水質,按流域評價標準仍不達標,城市河道普遍存在黑臭現象。xx市雖然已基本建立起對各區政府的大氣環境質量的剛性考核機制,但確未覆蓋至水環境質量。在尚未形成水環境質量剛性考核機制前,水環境“河長制”作為重要的考核管理手段,可以使各區進一步重視水環境質量,推動各區積極開展水環境治理,繼而有效提升水環境質量。
20xx年4月,國務院正式下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水十條”。“水十條”明確了2017年消除黑臭、2020年3類以上水體達到省“水十條”要求等具體目標,而對比xx市目前現狀,差距甚遠。因此,亟需出臺多類政策和措施,加強水污染防治的頂層設計,從市級層面需要建立一套水質監測評價和目標責任體系。2013年,xx市政府正式印發了《xx市河道水環境河長制管理工作考核辦法(試行)》,通過“河長制”管理工作,對管轄范圍內的河道逐條明確由各級黨政領導擔任河長,負責落實該河道的整治和管理等各項措施,明確屬地政府責任,以重點斷面達標為目標,推動開展綜合整治工作,以實現河道水質與水環境的持續改善,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2]。
1 xx市“河長制”管理情況
1.1 “河長制”管理考核內容
1.1.1 明確“河長制”管理范圍 xx市對于河長制河道實施市、區兩級管理,市級河長制河流包括除長江干流、湖庫以外的功能區水體、全市所有入江河道、以及被市民廣泛關注的主要河道,跨區(園區)的設出入境斷面及控制斷面;區級河長制河流則由各區(園區)自行梳理、確定,確保區(園區)內主要河道全覆蓋。截至20xx年,xx市共有107條河道納入“河長制”河道管理。
1.1.2 明確“河長制”管理考核方式 按照市、區政府兩級河長制河道管理體系,對各區政府的水環境河長制管理工作開展考核。主要包括各區自查、市管理部門日常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
1.1.3 明確考核內容及評分方式 考核方式分為單條河道考核與區政府綜合考核,其中單條河道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水質目標、水環境整治工作及河道管護等3個方面;區政府綜合考核內容包括轄區內河長制單條河道考核情況、區級河長制管理機制建立情況、媒體曝光情況等。
1.1.4 考核結果的應用 根據考核評分將考核結果劃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3個等次并向社會公開,向市督查部門進行通報,同時將水環境河長制年度考核結果納入區長(園區主任)環保目標責任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責任制等考核。
1.2 “河長制”管理考核成效
1.2.1 工作機制基本建立 “河長制”推行2a以來,市、區兩級均高度重視河長制管理工作。在市級層面,基本上形成了常態化的部門協作機制;在區級層面河長制工作組織協調也較為順暢,其中江寧區等專門成立河長辦,統籌區內河道管理工作。
1.2.2 水環境質量有所提升 實施河長制管理后,各區水環境整治積極性明顯提升,針對轄區內黑臭河道,按照整治計劃,通過采取截污、清淤、生態治理等綜合措施,基本消除了已整治河道的黑臭現象,水質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如江寧區外港河下游段、六合區護城河、浦口區城南河、建鄴區向陽河、玄武區玉帶河等從原來臟亂黑臭變為水清岸潔,已成為市民休閑新去處。
1.2.3 通過長效管理穩定成效 各區已基本建立了河道日常管護機制,定期打撈水面及兩岸漂浮物,同時對相關具備條件的河道實施引水補水。建鄴區、江寧區、六合區、河西管委會等已形成了較好的'長效管理措施,水面漂浮物較少、引水補水機制完善,對水質基本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2 xx市“河長制”工作存在問題
2.1 河長制工作機制還不完善 個別區未充分重視河長制管理工作,尚未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機制,使得相關工作難以推進和開展,區域內河流黑臭現象仍然十分普遍。
2.2 水質達標率較低 部分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滯后、雨污分流后的管網尚未完全切換到位、部分管網疏于管養等情況,污水下河現象屢見不鮮,盡管引水補水常態化,但仍然成效不大。
2.3 整治計劃的總體規劃性不強 河長制河道要求“一河一策”,按照屬地管理,具體整治工作落實在各區。但由于城市河道一般都是連貫相通的,存在上下游的關系,而各區的整治方案自行確定,導致了河道整治計劃總體規劃性不強。因此,目前存在著上游區(園區)未進行整治,下游區(園區)已開展了整治,導致下游區(園區)整治效果不明顯的情況。
3 意見與建議
3.1 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 明確部門責任,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梳理區域內河流,納入區級河長制管理,按照河流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按期推進實施;同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落實轄區內河道管養責任部門,建立長效的管養機制,做好河道管護工作。
3.2 持續推進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進一步加快推進河流匯水區排水達標區建設,加強對河道沿岸排口的排查,對污水下河現象進行整治,切實改善河道水質。
3.3 強化水質異常應急聯動機制 加強對河道周邊污染源的監管,糾正不規范的排水排污現象;建立有效的河道監測、巡查工作機制,加強部門間的應急聯動,確保水質異常時能夠及時處置,對河道污染問題要向社會信息公布。
篇三:鄉鎮河長制工作總結日前,我縣組織“河長制”自查組兵分兩路,對全縣河道開展為期3天的自檢督查行動。據悉,此次自檢督查行動是對我縣前一階段“河長制”工作的查漏補缺,也是對我縣“五水共治”工作的經驗總結。
在督查行動中,“河長制”自查組先后前往昆陽、萬全、鰲江、蕭江、水頭、騰蛟、山門、南雁等地,對各鎮(鄉)的“兩河”和縣級以上河道的各級河長進行督查。每到一處,自查組人員依次撥打了“河長牌”上鎮級河長、社區河長、村級河長等相關負責人的公示號碼,了解各級河長聯系電話是否通暢,詢問河長如何落實“河長制”責任,以及如何進行管理與檢查等。經過督查,自查組發現,我縣部分河道還存在河面有漂浮物、油污,河長牌位置不規范,河長牌上無河長電話,河道不整潔等問題;在自查組人員致電的各級河長中還存在河長未接電話、河長不清楚自己是河長等現象。
據了解,根據省、市有關部署,我縣督查行動從9月中旬開始,一直將持續到12月底,形式以暗訪為主,采取督查組督查與媒體監督曝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督查河道以垃圾河、黑臭河為主,督查的河長對象以鎮、村兩級河長為主。
“此次督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河長制’工作機制、制度建立執行情況,各地‘河長制’基礎工作,以及‘河長制’工作督查考核機制等方面工作。”縣治水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各鎮(鄉)要圍繞本次檢查的重點內容,及時做好當地“河長制”工作自查和總結。同時,召開一次河長工作例會,對督查行動精神進行傳達,對河長工作機制進行培訓;組織一次巡查行動,重點突出縣級河道及垃圾河、黑臭河,對河長公示牌、水質、排污口、雨水排放口、河邊企業、河邊養殖場、水環境治理項目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了解和記錄,列出整改清單,并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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