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人力資源重點知識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P400-401(簡答)
參考:
1.確定集體合同的主體
勞動者一方的簽約人,法定為基層工會委員會;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由企業職工民主推薦,并須得到半數職工同意的代表為集體合同的`簽約人。用人單位一方的簽約人,法定為用人單位行政機關,即法定代表人。
2.協商集體合同
集體協商主要采取協商會議的形式,集體合同的協商是簽約代表為簽訂集體合同進行商談的法律行為。其主要步驟為:1、協商準備;2、協商會議;3、集體合同草案或專項集體合同草案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通過后,由集體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3.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核
由企業一方將簽字的集體合同文本及說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體合同簽訂后的10天內報送縣級以上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4.審核期限和生效
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后的15天內將審核意見書送達,若勞動行政部門在收到集體合同的15日內未 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5.集體合同的公布
經審核確認生效的集體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體合同,簽約雙方應及時以適當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員公布。
【簽訂集體合同的程序人力資源重點知識】相關文章:
web程序復習重點知識10-29
調解委員會調解的程序人力資源重點知識04-14
人力資源二級考試工資集體協商的程序重點知識04-14
web程序復習重點10-29
集體合同簽訂情況匯報總結范文07-24
人力資源三級章節訂立集體合同的原則重點整理07-06
人力資源二級考試的重點知識點10-02
2016年經濟師《初級人力資源》考試知識重點10-19
《審計相關知識》重點知識題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