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監控中心工作職責 煤礦瓦斯監控中心

瓦斯監控中心工作職責 煤礦瓦斯監控中心

日期:2023-02-20 01:19:48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瓦斯監控中心制度1、認真監控煤礦瓦斯異常信息、實時數據。2、當系統出現瓦斯報警時,監控中心立即通知報警煤礦迅速作出處理,督促報警煤礦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報告監控中心。報

瓦斯監控中心制度

1、認真監控煤礦瓦斯異常信息、實時數據。

瓦斯監控中心制度

2、當系統出現瓦斯報警時,監控中心立即通知報警煤礦迅速作出處理,督促報警煤礦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報告監控中心。報告上必須有煤礦負責人的簽字和單位的公章。

3、當系統出現一級瓦斯報警時,中心監控員立即查看具體煤礦,具體位置,并立即通知煤礦按程序做出處理,監控員同時向監控中心主任匯報,中心主任負責督促煤礦排查處理,督促煤礦將處理結果書面報告監控中心。

4、當系統出現二級瓦斯報警時,中心監控員立即向監控中心主任匯報,監控中心主任應立即趕到監控室現場督促煤礦排查處理,必要時可報告局分管領導或聯系領導及局安全科、煤管所,并請求領導或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協助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領導或通報局安全科和煤管所。

5、當系統出現三級瓦斯報警時,要求煤礦最少15分鐘匯報一次。當報警時間超過三分鐘,仍未得到報警煤礦的回應,監控中心主任應立即通過各種手段下達暫停作業,撤出人員進行整改處理的安全指令,并將處理結果備案。必要時可報告局分管領導或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并請求領導或局安全科、煤管所協助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領導或并通報局安全科和煤管所。

6、煤礦通信中斷或出現異常信息時,中心值班人員要立即通過電話、傳真等聯系方式向煤礦監控室或煤礦負責人發出安全指令,并督促查明原因,迅速恢復瓦斯監控系統正常運轉,8小時內不能恢復監控系統正常運轉的,由監控中心主任向局分管領導或聯系領導報告后向該礦發出停產整改指令,并把情況同時通報局安全

科和煤管所并請求局安全科和煤管所協助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領導或通報其他各相關部門。

7、發現無信號、無數據、瓦斯頻繁超限等重大隱患,監控中心主任必須立即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電話等方式對該礦下達整改指令,并同時向局分管領導或局聯系領導匯報或向局安全科和煤管所通報有關情況,并請求局分管領導或局安全科、煤管所協助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報告局領導或通報相關科、所。

8、監控中心值班工作人員每日上午9:00前必須將前一天監控中心系統運行情況及問題處理結果匯總報監控中心主任。重大隱患要進行跟蹤處理,必要時并將處理情況和結果及時上報上級管理部門或領導。

瓦斯監控中心制度 [篇2]

安全監測監控是為了保證煤礦安全和正常生產而進行的對井下有關參數或狀態的集中監測,并對有關環節加以控制。為保護和使用好KJ66瓦斯監控系統,充分發揮其安全生產的第二道防線作用,促進礦井的安全生產,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即時處理瓦斯超限報警,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值班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違者罰款50—200元/次。再次脫崗加倍處理。

2、值班員在值班室嚴禁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否則對值班員罰款50元/次﹙檢查人員除外﹚。

3、嚴格執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如出現無人接-班,值班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值班員須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在有關領導的指示下進行工作。對因未做到手上交接-班制度,下班者罰款50元/次,對接-班者罰款100元/次,造成空班者一律就地免職交礦處理。

交接-班內容包括:設備運行情況及設備故障處理結果;井下傳感器工作狀況,斷電地點和次數,瓦斯變化異常區域及其他參數情況的詳細記錄,缺一項罰款20元/次。值班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脫崗,違者罰款50—200元/次。再次脫崗加倍處理。

4、系統在進行正常監控時,嚴禁在監控電腦上進行其他操作(如打字、打游戲等),違者罰款100元/次。未經允許利用監控電腦上網者,對值班員罰款200元/次。

5、認真觀察計算機顯示器上各有關參數的.變化情況。凡監視器發現有異常變化或報警,必須做好系統的調度、交-班和有關方面的匯報,并

做好詳細記錄。凡出現瓦斯超限沒有及時匯報又無記錄者,罰款200元/次;凡出現斷線、信號中斷、瓦斯數據為零等其它異常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負責人交-班匯報,不及時交-班、匯報罰款50元/次。 凡因不及時匯報,瓦斯超限處理不及時等被上級有關部門罰款的,對當班值班員罰款200—500元/次,還要承擔上級組織或領導的處罰。

6、按規定及時打印監測日報表,并做好簽字、送審工作,每日的報表必須在9點以前送審,缺一份罰款20元/份。

7、保持機房內的清潔衛生。不得將磁性、帶靜電的材料和有粉塵的物品放入機房。為保證設備的散熱和通風,要經常用干燥的棉布擦拭設備外殼。凡發現設備上有積塵的,對當班值班員罰款20元/次。

8、服從組織安排,認真完成有關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

9、未盡事宜,按照礦、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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