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策劃服務合同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

日期:2023-02-19 18:21:12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品牌策劃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雙方確認:乙方承擔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甲方(海拉爾世紀天倫酒店)品牌規劃、策略、創意和傳播宣傳工作。

  一、乙方提供合同服務項目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廣告及有關的行銷傳播代理服務,按雙方商定的時限完成:

  1.廣告及廣告相關的服務

  (1)提供酒店營銷策略與整合傳播策略方面的咨詢及建議。

  (2)提供酒店整體品牌的策劃、創意和執行。

  (3)選用媒體傳播計劃的建議、分析和擬定、媒體情報的提供。

  (4)日常書面作業。

  a.合作期間的會議記錄

  b.競爭動態報告

  c.固定作業會議

  2.具體行銷傳播服務

  (1)酒店各種整體行銷傳播行動的策劃、創意和執行。

  (2)酒店品牌識別系統的建立。

  (3)同行業各種市場調研的咨詢及支持服務。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企業、產品、市場的有關資料,從而有利于乙方全面品牌管理工作的開展。

  2.每次相關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以確保乙方按期高質完成工作任務。

  3.甲方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相關費用。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甲方總體經營策略的要求,準確、及時地提供甲方品牌形象的創意策劃方案;

  (2)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調整經營策略,乙方應積極配合,作品牌策劃的相應調整。

  四、收費標準

  1.企劃管理服務費(一個品牌):

  總服務費為RMB 40 萬元

  第一階段:行業和競爭初步調研、品牌策略報告、品牌命名、標志設計、酒店宣傳冊設計、酒店服務介紹卡片印刷、拎袋設計等。 本階段工作期至 年 月 日止,服務費用為總費

  第二階段:完整品牌規劃、創意及傳播計劃工作:

  市場調查部分:消費者專項市場調查、調研方案設計(含問卷設計、實施方案等)、市場實地調查(經銷商調查等)、行業市場資料購買等。

  創意設計部分:品牌產品VI使用規范、核心廣告語、包裝設計、電視廣告創意3個、報紙/雜志等廣告設計等

  本階段工作期至 年 月 日止,服務費用為總服務費 40%即:RMB 16 萬元。

  2.外發制作督導管理費:

  此部分工作主要包括:為保證甲方CF影片、印刷等制作的質量,乙方對相應制作公司的評估、選擇、監督、管理等。

  五、付款

  1.企劃管理服務費,簽約三日內付第一階段服務費(總服務費 30 %)即RMB 12萬元;第一階段工作完成甲方認可后,甲方付第二階段費用(總服務費 20 %)即RMB 8 萬元;第二階段工作到達計

  2.品牌推廣媒體費用、制作、印刷、直效行銷、促銷和公關費用等依據雙方簽署的具體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日期執行。

  六、使用權

  1.由乙方為甲方發想的創作概念(意念、文本及圖象)所有權歸乙方,只要甲方能根據事先認可的服務費支付費用,乙方將賦予甲方獨家、無限制及無限界地使用其創作概念。

  2.由乙方聘請之第三者,例如攝影師、插圖畫家、模特兒、演講者、歌手,甲方可事前就估計費用及確保法律保障方面在區域空間或時間上限制該使用權。

  3.由甲方聘請之第三者,例如模特兒、形象代言人等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相關法律的遵循及維護亦由甲方負責。

  七、合同終止

  乙方在每一工作階段,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進行評估,若乙方的工作完全不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若在工作當中,甲方完全不配合,不及時支付費用造成乙方無法工作,乙方有權要求中止合同。本合同履行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八、違約責任

  乙方為甲方策劃、制作的廣告及有關活動,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實施,未經甲方確認而實施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甲方一定的損失;經甲方確認后實施的活動,若甲方提出變更或終止,所產生損失由甲方承擔。時間進度按書面規定形式進行,若出現拖延、違約現象,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兩份,作為重要文件存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就 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乙方將組織專項項目服務組,向甲方提供 服務。服務內容見附件(附件一:《營銷策劃項目內容清單》、附件二:《項目組名單》)。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策劃的要求,提供客觀、真實的相關資料和數據;

  2.根據本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酬金;

  3.有權了解乙方的工作進度和實施情況;

  4.有權接收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及相關文件資料。得到雙方書面簽字認可后,有權獲得與本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的申請權和所有權:

  5. 要求乙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服務項目;

  6. 按時確認和接受乙方完成的階段性工作成果,并以書面形式簽收;

  7.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加蓋印章的書面文件或由甲方授權人簽名的一切文件及單據等,甲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乙方為甲方創作的概念、意念、文體及圖像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將無界限使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并經認可的所有方案、圖象、文字、概念、意念等,乙方不得提供給他人使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時完成和交付每個階段的工作成果,提供有效服務和支持;

  2.乙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獲得酬金;

  3.乙方的策劃和設計方案,如果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其責任由乙方自負;

  4.保護甲方所交付的一切工作相關物品,包括所有報告、文件、統計資料及其他材料,不得丟失、傳播、泄密。

  5.由雙方共同確定廣告執行的第三方,乙方負責監督第三方的實施,并予以驗收;乙方負責提供促銷品、印刷品、POP、促銷工具等的設計制作方案,甲乙雙方共同確定制作方并由乙方驗收。

  6.乙方在充分了解甲方產品、市場狀況及相關信息后,應成立項目組為甲方服務;

  7.乙方按照合同附件《營銷策劃項目內容清單》分階段實施策劃服務,服務內容所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嚴格保守;

  8.乙方往返于陜西省境內工作地差旅費、伙食費自行負擔,乙方每月到甲方進行項目溝通;

  9.為了達到預期目標,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進行專業培訓(意識導入、團隊建設、營銷管理、銷售技巧等);根據甲方需要涉及到特別提升培訓項目,乙方負責向甲方推薦和組織專業培訓機構實施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工作成果交付期限

  1.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交付地點、交付方式由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并由雙方代表簽署交結資料清單。甲方收到乙方的每個階段工作成果后的第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受咨詢、答疑并進一步完善;

  2. 每項工作成果的交付期限按照約定的時間交付(根據每月雙方簽字確定 的排期執行)。

  四、合同期限與任務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保證在合同期內, 區域市場投放 萬元宣傳費用、促銷費用、整體營銷費用(不含物料制作、形象代言人、媒體發布等費用)。

  3.每月3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相關銷售報表和財務報表,銷量按甲 方每月提供的銷售報表和財務報表計算,甲方不得隱瞞實際銷量和投入費用,以作為后續策略參考,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督察。

  4.在甲乙雙方的每次項目討論會上,雙方需做好會議紀要,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備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付款方式

  1.項目服務費為 圓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乙方開具正式稅務票。

  2.首付: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首付給乙方項目服務費的60%,即人民幣 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

  3.在項目進入輔導期前三個工作日內,甲方給乙方支付合同總額40%的余款,即 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

  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時向乙方付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滯納金按照合同額的10%收取。

  5.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服務表示認可,從合作開始的第三個月起不得隨意終止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除合約除外)。

  六、賠償

  1.經甲方確認實施的活動,若甲方提出變更或終止,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委托第三方未依甲方確認的內容執行,則由乙方負起責任,并向甲方賠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都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他有關規定,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做出違反法律和規定的行為。

  3.根據甲方指示采取的行動,而對任何第三方產生糾紛或被有關部門處罰,由甲方承擔責任。

  七、保密

  由甲方或代表甲方之人(必須具備法人委托書)提供給乙方并向乙方明示應加以保守機密之專業或其他資料,乙方將遵守下列規定,如有違反致甲方受到損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任何人、公司泄露前述資料及技術。

  2.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前述資料及技術等信息向第三方透露。

  3.雙方合同終止時,應即時將前述資料與技術、信息歸還甲方。

  4.合同期內,乙方承諾不承接其它任何與甲方產品相似(同質)的企業,產品的.同類服務。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合同期內任何一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此協議,就本行業之慣例,甲方或者乙方需作一個月事先通知。乙方將于終止期限內收取所有甲方應付費用,如終止期后之刊物截稿期限仍在此期間內,有關刊物廣告費用亦同時收取。

  2.當協議終止及有關賬目付清后,乙方將交回甲方所有服務文件、包括文案、初稿設計、畫稿、制版、錄像/錄音帶、電子文件等。而乙方亦應將所有的媒介合約移交甲方。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執行,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若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執行協議能力,或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出訴訟,應在被訴訟方所在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為甲方產品提供宣傳推廣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業務權限

  1.1.乙方負責對甲方經營的 (以下稱為“產品” )進行宣傳推廣。

  1.2.乙方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為甲方產品進行市場宣傳推廣,沒有甲方的明確的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對外簽署任何形式的銷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義務。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業務時應當以甲方產品的宣傳推廣業務代表的身份宣傳甲方產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宣傳與甲方存在其他關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業務期間,不得以甲方的業務代表的身份對外進行宣傳。

  1.4.乙方可以以甲方業務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應當立即銷毀剩余的全部相關名片。

  1.5.乙方具體工作內容見合同附件1。

  第2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對產品的宣傳資料擁有最終的解釋權,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對產品功能等進行解釋。

  2.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對產品進行宣傳以及市場推廣。

  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所需要的相關宣傳資料,甲方對宣傳資料享有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

  2.4.甲方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培訓。如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乙方應當積極準時參加。

  2.5.乙方在宣傳推廣產品中遇到的相關問題,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應的咨詢和支持。

  2.6.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推廣服務費。

  第3條 推廣服務費收費方式

  3.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即 元人民幣)。

  3.2. 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 日前將當月的服務費付請。

  3.3. 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銀行轉賬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銀行:

  3.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第4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當誠實履行合同,積極與甲方聯系,設計方案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4.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充分讓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條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須符合甲方的實際,方案必須具有聯系性和實際可操作性。

  4.3.乙方負有向甲方匯報工作的義務,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進行任意更改,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4.4.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形象及名譽的宣傳,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當違約責任。

  4.5.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能等。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進行產品宣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 應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關部門罰款、被第三方索賠及進行相關訴訟的費用。

  4.6.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有權從事其他勞動,但不得為與甲方產品存在或潛在競爭關系的產品進行宣傳或市場推廣。

  4.6.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與產品宣傳推廣無關的活動。

  4.8.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無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無需遵守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甲方亦無義務為乙方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第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費用不予退回,對本階段已發生的工作量,甲方應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5.2.甲方有權對乙的工作進度予以具體了解,并經常性檢查乙的工作進度。

  5.3.甲方認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見進行修改,乙方拒絕修改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第6條 合同的解除

  6.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另一方催告后6日內仍不改正的,守約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6.2.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6日通知乙方,此時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違約金。

  第7條 違約責任

  7.1.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按時支付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

  7.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項執行過程中所獲悉的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8條 合同的不可轉讓

  8.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 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進行產品的宣傳推廣。

  第9條 適用法律

  9.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0條 爭議解決

  10.1. 甲乙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 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0.2. 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 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11條 附則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品牌策劃服務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自愿互惠的基礎上,雙方就乙方為甲方產品提供宣傳推廣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 業務權限

  1.1.乙方負責對甲方經營的 (以下稱為“產品” )進行宣傳推廣。

  1.2.乙方僅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為甲方產品進行市場宣傳推廣,沒有甲方的明確的書面授權,乙方不得對外簽署任何形式的銷售合同或委托第三方代其履行 本合同的義務。

  1.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業務時應當以甲方產品的宣傳推廣業務代表的身份宣傳甲方產品,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外宣傳與甲方存在其他關系。并且,乙方在未履行本合同業務期間,不得以甲方的業務代表的身份對外進行宣傳。

  1.4.乙方可以以甲方業務代表的身份定制名片,但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應當立即銷毀剩余的全部相關名片。

  1.5.乙方具體工作內容見合同附件1。

  第2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甲方對產品的宣傳資料擁有最終的解釋權,乙方不得自己擅自對產品功能等進行解釋。

  2.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對產品進行宣傳以及市場推廣。

  2.3.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產品宣傳所需要的相關宣傳資料,甲方對宣傳資料享有所有權以及知識產權。

  2.4.甲方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對乙方進行培訓。如甲方對乙方實施培訓,乙方應當積極準時參加。

  2.5.乙方在宣傳推廣產品中遇到的相關問題,甲方應當及時提供相應的咨詢和支持。

  2.6.甲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推廣服務費。

  第3條 推廣服務費收費方式

  3.1.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簽定本廣告服務代理合同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先付首個服務月的服務費(即 元人民幣)。

  3.2. 其它服務月的服務費:甲方應嚴格按照甲、乙雙方確認的每月 日前將當月的服務費付請。

  3.3. 所有款項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銀行轉賬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銀行:

  3.4.滯納金:若甲方在以上規定的時間內逾期未付款,則須自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0.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若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對工作一致推遲,則收款時間相應順延。

  第4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4.1.乙方應當誠實履行合同,積極與甲方聯系,設計方案應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

  4.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充分讓甲方明白合同文件中的所有條款,乙方提交的方案須符合甲方的實際,方案必須具有聯系性和實際可操作性。

  4.3.乙方負有向甲方匯報工作的義務,乙方在向甲方提供初步方案后,不得再自行進行任意更改,除非經甲方書面同意。

  4.4.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形象及名譽的宣傳,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當違約責任。

  4.5.乙方在宣傳推廣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得進行虛假宣傳、夸大產品功能等。因乙方違反法律規定進行產品宣傳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 應當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有關部門罰款、被第三方索賠及進行相關訴訟的費用。

  4.6.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有權從事其他勞動,但不得為與甲方產品存在或潛在競爭關系的產品進行宣傳或市場推廣。

  4.7.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與產品宣傳推廣無關的活動。

  4.8.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無需到甲方公司出勤亦無需遵守甲方的勞動規章制度,甲方亦無義務為乙方繳納任何社會保險。

  第5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要求停止制作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已收的前期費用不予退回,對本階段已發生的工作量,甲方應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5.2.甲方有權對乙的工作進度予以具體了解,并經常性檢查乙的工作進度。

  5.3.甲方認為乙方供的方案不合理、不具操作性的前提下,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其修改意見進行修改,乙方拒絕修改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第7條 合同的解除

  7.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經另一方催告后7日內仍不改正的,守約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權依法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7.2.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但應提前7日通知乙方,此時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違約金。

  第8條 違約責任

  8.1.甲方未能按時向乙方按時支付相關費用,本合同終止。

  8.2.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向外界披露在本委托事項執行過程中所獲悉的商業秘密,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9條 合同的不可轉讓

  9.1.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 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進行產品的宣傳推廣。

  第10條 適用法律

  10.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以及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11條 爭議解決

  11.1. 甲乙雙方當事人因本合同或就本合同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 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根據 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12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12.2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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