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是什么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內容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是什么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內容

日期:2023-02-18 23:21:1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一、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成員每月上、中、下旬集中辦公合計不少于4個半天,由主任負責召集,學習有關文件資料,研究重要事項,履行監督職責。具體時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成員每月上、中、下旬集中辦公合計不少于4個半天,由主任負責召集,學習有關文件資料,研究重要事項,履行監督職責。具體時間安排由居務監督委員會與社區“兩委”商定。根據工作需要,社區監委主任也可隨時召集居務監督委員會會議。

二、由街道統一制作居務監督委員會公章。公章僅限于在履行工作職責時使用,由非主任委員“雙人雙鎖”保管。

三、居務監督委員會要結合本社區實際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議事規則,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確保居務監督委員會規范、有序、高效運轉。

四、居務監督委員會要建立工作記錄簿,據實簡要記錄學習、監督、反映社情民意及幫助社區“兩委”工作等情況。

五、實行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月報告制度,每月5日前,應將上月工作情況簡要記錄在《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月報表》(見附表一)中,一式兩份,一份報街道紀委,一份社區留存。

六、居務監督委員會應積極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規定,宣傳社區“兩委”工作,聽取并反映群眾的意見或建議,接受群眾信訪舉報等,協助社區“兩委”化解矛盾。

七、居務監督委員會每年年終或下年初要向街道紀委、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述職報告工作并接受滿意度測評。對“不滿意”率達到與會代表人數50%的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要及時進行改選或罷免成員資格。

八、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到會正常履行職責的,應指定其他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臨時代行其職責。如遇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較長時期不能到會正常履行職責的,經街道紀委核實后,原未當選的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可直接遞補為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也可以通過召開居民代表會議改選部分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以保證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正常運行。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無特殊原因應按時參加會議履行職責。

九、居務監督委員會應積極支持社區“兩委”正常工作,在監督社區“兩委”工作的`同時,要自覺接受居級黨組織的領導、居民會議或居民代表會議的監督和群眾的監督,不越權、不越位、不得濫用職權。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違規違紀違法、

工作不力、濫用職權的,社區黨組織報街道黨工委批準后,可先行停其職,再通過居民代表會議表決罷免其資格。

社區居委會監督委員會工作職責 [篇2]

社區監督委員會是社區民主監督組織,在鎮紀檢委、社區紀委指導和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對社區事務實施監督,向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社區成員代表大會負責。社區監督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對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員(社區委員會)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執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決定和決議情況進行監督。

2、對社區居委會(社區委員會)財產管理使用情況和其他經濟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3、對社區居務公開和黨務公開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對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時間是否及時,公開形式及程序是否規范等進行審查。

4、對事關社區公共利益等重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進行監督,及時指出和糾正違反決策程序規定的行為。

5、對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社區委員會)班子成員履行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主持對其及其他社區專職工作者和相關駐社區單位的民主評議。

6、聽取社區成員的訴求,反應社區成員意見建議,督促有關組織、單位解決落實。

7、協助鎮紀檢委、社區紀委調查處理有關信訪事項,完成鎮紀檢委、社區紀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8、承辦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社區成員代表大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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