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房屋的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方):,男,漢族,19 年 月 出生,甘肅省敦煌市人,家住甘肅省敦煌市。公民身份號碼: 。 。
聯系電話:
乙方(購買方): ,男,生于19 年 月 日,漢族,甘肅省敦煌市人,公民身份號碼: ,家住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就房屋買賣合同達成如下事宜,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自愿將產權屬于其所有的位于甘肅省敦煌市
房屋一套轉讓給乙方所有,其中車庫為2號車庫。
二、轉讓價款:
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總價款為: 元整,(小寫: 元整),包括地下室貳萬元整,車庫捌萬元整,該價款包含該房屋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三、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匯入甲方賬戶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四、保證
1、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產無瑕疵,未設定抵押,擔保,在此之前未出售給他人所有。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額承擔該費用。
2、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有關該房屋產生的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在簽訂本合同之后有關該房屋產生的費用由全部乙方承擔。
3、乙方對該房屋已完全了解,不存在重大誤解、可撤銷的情況,乙方對該房屋無異議,愿意接受。此合同系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脅迫、威逼、利誘、顯失公平情況。
五、具體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將上述房產相關資料全部移交給乙方。
2、乙方以該房屋的現狀接受,因房屋所有權發生變更產生一切稅費由乙方全額承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3、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給付房屋價款義務,則甲方保留其房屋所有權并由乙方承擔未給付部分價款的同期銀行三倍貸款利率損失和因主張債權產生的訴訟費用、律師代理費等。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后雙方應認真履行,如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屋總價款的20%作為對守約方的違約補償。
八、補充與附件:
1、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無法協商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