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的勞動合同
53歲的新洲區徐古鎮農民工董松林,永遠地告別了這個人世。他至死都不知道,應該怎么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他一直沒有結婚。他有一個弟弟叫董桂林,也是農民工。昨日,董桂林悲傷地告訴記者,哥哥董松林因病情惡化,于今年3月30日早晨離開了人世。
董松林在離世前的20多天,那是3月5日,記者采訪過他。
當天上午,記者在董桂林帶領下來到武昌保安街順福托老院。那時,董松林臥病在床,全身多處嚴重潰爛,惡臭難聞。
據介紹,去年5月,董松林跟包工頭陶某到武漢市開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工,該公司承包了武漢湖一印務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東西湖的一個工程。董松林未跟任何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當年7月10日,湖一印務公司有關負責人安排陶某帶人到公司食堂裝修,施工時,董松林從腳手架墜落,致頸椎骨折。住院治療2個月后,他被陶某送到順福托老院。
在此期間,湖一印務公司和開元公司支付了6萬元醫療費,陶某另外墊付了約3萬元。此后,董松林再未收到醫藥費。
記者在托老院看到董松林時,董松林以微弱的'聲音對記者說,“我很想進醫院治療,可是,我沒有勞動合同,再沒有人愿意給醫藥費了。”
記者和董松林的弟弟董桂林找到湖一印務公司,其相關負責人吳先生稱,董松林是開元公司的人,與湖一印務公司無關。但開元公司相關負責人王先生稱,董松林是包工頭陶某請的,而事發地不在開元公司工地上,因此和開元公司也無關。而陶某則稱,他只是帶董松林到公司做事,誰會跟他簽合同?
對此,湖北法輝律師事務所黃強律師認為,董松林的親屬可以按照《侵權責任法》將湖一印務公司和包工頭陶某起訴,但是,如果董松林持有勞動合同,維權就會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