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資金的審計報告 扶貧資金的審計意見

扶貧資金的審計報告 扶貧資金的審計意見

日期:2023-03-16 15:04:44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扶貧資金的審計  扶貧資金做為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社會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一項重要的財政專項資金,有著

扶貧資金的審計

  扶貧資金做為國家為改善貧困地區生產和生活條件,提高貧困人口生活質量和綜合素質,支持貧困地區發展社會經濟和社會事業而設立的一項重要的財政專項資金,有著資金量大,管理任務重,資金指向明確的特點。隨著扶貧資金開發和管理模式的發展創新,與之相輔相承的審計監督也應向縱深拓展。

  一、緊扣扶貧資金兩條線

  扶貧資金做為國家扶貧攻堅的一項戰略性專項資金,在資金撥付、管理和使用上專門出臺了《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并嚴格要求“資金隨著項目走,項目隨著規劃走”,資金、項目必須高度統一,防止資金、項目兩張皮。所以審計監督既不能只抓資金審計,也不能只抓項目審計,資金和項目必須兩手抓:抓資金線,就是要審計資金的流向,查清資金來龍去脈;抓項目線,就是審計項目規劃和項目實施,防止張冠李戴,資金與項目脫節。這兩條線既是扶貧資金管理的兩條主線,也是審計監督的兩個關鍵方面。

  目前各地政府設立了扶貧開發辦公室,做為管理和實施扶貧開發工作的專門機構。但地方上扶貧業務實際涉及扶貧辦和發改委兩家,扶貧辦側重對扶貧發展資金的項目規劃和業務管理,發改委則對以工代賑資金項目規劃和業務管理負責。資金統一由財政部門專人專賬管理。扶貧資金審計不僅要緊扣項目資金兩條線,同時還要做好三個結合:一是資金與項目的結合;二是點與面的結合;三是部門與部門間的結合。

  二、拓寬扶貧資金審計覆蓋面

  無論是資金審計還是項目審計,我們的審計應該是全方位廣視角,扶貧資金監督的.觸角應該向縱深拓展。在資金方面,審計應該抓住資金流向的各個環節,從資金管理制度到資金撥付方式,從資金分配到資金使用,做好如下監督:

  1、摸清掌握扶貧資金盤子,調查了解資金的來源和結構,扶貧資金來源一是上級財政撥入(中央及省級安排),二是本級財政預算安排或配套,三是社會捐贈,四是扶貧資金存款利息。在功能上扶貧資金分扶貧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和項目管理費。摸清了資金的規模和結構,對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才能做到心中有數。

  2、審計調查資金管理制度設置和資金撥付方式。扶貧資金除了國家財政部頒布的兩個制度:《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各地還有一系列細化的管理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是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的保證,審計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就是要防止資金管理上一些人為因素和不規范的地方,堵塞資金管理漏洞,加強資金的制度控制。資金的撥付必須采取一站式直接撥付,也就是直接撥到項目或資金使用人,不得經由鄉鎮轉撥或主管單位中轉過度,從而消除中間環節可能出現的截留隱患。

  3、搞好資金的點面結合。在面上,我們掌握整個資金盤子和分配模式前提下,還要關注一些重要的點,做好點面結合審計,對一些重點資金和數額大的資金,要沿著資金流,審計其撥付程序、手續、資金對接人在管理和使用等方面情況。確保扶貧資金專款專用。

  三、推進扶貧資金審計深度

  扶貧資金審計是一個系統工程,不僅涉及到資金,還將涉及到項目,從項目的計劃到項目的實施,從面到點均是審計關注的重點。

  首先是資金審計,扶貧資金要求設立專戶,專賬管理、專人負責,項目實行報賬制,資金要求封閉運行。扶貧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的三個環節,就是我們要把握的資金審計三大關口:分配環節要把握“資金是否隨著項目走”,撥付環節要把握資金是否實行一站式直撥(撥到項目單位或資金使用人),有否存在中轉過度;使用環節要根據《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等管理規定去把握資金使用的合規性。

  第二,項目審計實際是涉及扶貧業務方面的審計。它是一項過程審計,從立項到驗收,從實施到產出都應該納入扶貧資金審計范疇。所以扶貧資金項目審計,一是把握項目的科學性、可行性,是經過論證后的項目庫項目,從而杜絕臨時性和隨意性,減少扶貧項目的盲目性和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浪費。二是把握項目管理的規范性,扶貧項目建立了一套規范的流程和完備的管理制度,將是消除管理不善、責任不清的關鍵。三是把握項目的效益性。扶貧項目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取得項目應達到的效益,既是衡量扶貧項目實施成功與否的一把尺子,也是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的一個重要方面。具體來講,項目審計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要看扶貧項目計劃是否符合國家扶貧開發綱要及地方扶貧開發規劃,扶貧項目是否按有利于促進農村貧困地區的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來安排和立項。防止一些地方將公共利益項目或樓堂館所項目搭車上馬。

  2、要看扶貧項目計劃、申報、審批、立項、實施、驗收是否建起一整套規范的程序和完備的制度,從而達到立項有論證,實施有報批,完工有驗收,扶貧開發管理有章可循。

  3、要看監管單位對扶貧項目的日常管理。審計做好三對照。一是將上報的項目計劃與落實的項目對照,審計上報項目與安排項目是否一致,調整是否有報批;二是將實施項目與項目庫項目對照,審計實施的項目是否來自項目庫的項目,項目庫項目是否經過專家充分科學論證,并實行動態管理;三是將項目現場實施情況與項目報備資料對照,查有沒有張冠李戴。從而促進監管單位強化項目日常動態管理。

  4、要看對完工驗收項目是否建立效益監測機制,跟蹤掌握扶貧資金使用的績效情況。通過預期效果與實際效果對照,了解實施的扶貧項目是否切合地方實際,重點調查村級互助、連片開發、農民工培訓等新型扶貧方式下,扶貧資金使用效果情況,及時找出存在的問題,達到有效促進扶貧項目嚴格科學論證和注重實效的目的。

  扶貧資金審計是一項系統審計,既要抓資金使用的合規合法性,又要抓項目的科學性效益性。在嚴格督促按《財政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財政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費管理辦法》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的同時,還要嚴格按規劃進行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切實做到資金隨著項目走,項目隨著規劃走,充分發揮項目庫的科學、動態管理作用,確保扶貧開發真正以農村、農民、農業為載體,扶貧資金真正用到促進貧困地區社會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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