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安全承諾書
人民政府:
我作為(單位名稱)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根據《河北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發生,現鄭重承諾如下:
一、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確保本企業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三項制度”(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證金制度。
四、確保資金投入滿足安全生產條件需要,持續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五、建立隱患自查自改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及時發現、治理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依法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杜絕“三違”現象發生。
七、保護職工合法權益,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職工足額繳納保險費,為特殊崗位的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八、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九、依法依規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十、根據本承諾事項制定具體的承諾落實標準。
承諾期內,若違反上述承諾內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從嚴處罰,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下例條款規定接受處罰:
1.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80%罰款;
(5)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終身不再擔任本行業企業主要領導職務的處罰;
(6)同時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企業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2)較大事故接受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
(4)特別重大事故接受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
(5)同時接受有關部門作出的暫扣或吊銷有關證照的處罰。
3.發生不依法報告或者妨礙、拒絕事故調查等嚴重行為的,單位接受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處罰。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接受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承諾期限:2015年10月1日——2015年10月1日。
承諾單位(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實際控制人簽字:
二〇一〇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本次 項目組織施工安全,本單位: 負責人: 鄭重承諾,將依照施工合同對本次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管理承擔責任,承諾基本內容如下:
一、承諾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綠硒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要求,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明確安全責任,做好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服從公司相關部門的日常管理和檢查。
二、承諾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人員遵守公司的規范,服從公司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
三、承諾文明施工,保證現場不出現消防安全事故和工傷事故,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公司監管人員發現有重大不安全因素時,隨時有權要求施工方停工整改,施工方不得繼續違章操作強行施工。如因施工發生任何意外或造成人員傷亡,施工方承諾承擔完全負責,與公司無關。需上報安康市安監局及有關部門的安全事故,一切手續由施工方負責處理,無需公司辦理。
四、承諾施工期間不影響周邊人員、公司生產和衛生、環境安全,對本單位施工人員造成的一切不良影響負責。
五、本承諾書是公司對外來施工安全監管的有效證明文件,是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施工安全責任承諾書
宜都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導則》的相關規定,為了保證 工程優質高建、安全文明施工,將做如下承諾:如果違反下列任何一條條款并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任何處罰,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 認真履行項目經理崗位職責,對工程項目施工全過程及整個現場承擔全面管理的責任,保證每周在施工現場履職的`時間按照投標合同中的要求執行,并保證專職安全員駐現場的時間不少于6天/周。
2、 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各級管理部門對工程安全及經營行為的考核和檢查。
3、 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決不擅自施工,未經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條件驗收合格的,揭不擅自進行下步施工作業程序。
4、 不得將施工合同中的內容轉包或違法分包給其他企業或個人。
5、 嚴格按jgj59-z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對施工過程管理,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6、 及時報告及處理工程安全事故,不隱瞞、謊報或者破壞事故現場,不阻礙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
7、 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范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做到文明施工、杜絕施工擾民、聚眾斗毆等破壞社會治安事故的發生。
8、 決不以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資,確保民工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并保證將工資發到每個人的手中。
9、 自覺參加建設管理部門的會議和各種業務的學習培訓。
10、 認真合理安置外來民工的生活起居,保證宿舍、食堂等公共設施的衛生,搞好工地計劃生育工作。
11、 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愛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各項規定,積極配合政府應付突發性傳染病的各項工作。
12、 遵紀守法,確保工地上不發生違法、違規行為。
13、 本工程不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施工機具和設備。
14、 認真抓好安全監督部門對該工程存在事故隱患下達相應執法文書的整改、復查及回復工作,堅決做到令行禁止,不違法違規施工。
項目經理: 年
【建筑企業安全承諾書】相關文章:
建筑施工企業安全承諾書01-19
建筑企業承諾書01-19
建筑企業安全工作09-15
建筑企業承諾書范文01-19
建筑企業誠信承諾書01-19
建筑勞務企業承諾書01-19
建筑企業投標承諾書01-19
建筑企業服務承諾書01-19
建筑企業信用承諾書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