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班級應急預案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你有了解過應急預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幼兒園班級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火災事故
一、處理程序:
1、發生火災后,每一位教職員工均可在第一時間內撥打火警電話“119”報警。在報警電話中,要說明以下狀況:起火單位、位置、著火物、火勢大小、火場內有無化學物品及類型、著火部位、報警人姓名等,并立即報告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并由主要負責人向教育局報告。
2、在向局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園門外路口或臨近火災現場地,等待并引導消防車輛。
3、迅速切斷有關電源,開啟消防電源,打開應急照明設施和安全疏散標志。
4、在場教職員工應當讓幼兒持續鎮定,組織幼兒有序快速遠離失火現場。
5、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滅火行動組應分秒必爭,迅速行動,找準著火點,果斷撲救,抓住時機,不等不靠,為繼續開展全面深入的撲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礎;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值班人員、應急事件處理工作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7、消防車到來之后,園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二、撲救方法:
1、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2、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3、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三、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先救人,后救物。
3、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用濕毛巾捂住口鼻彎腰沿墻邊依次下樓離開。
4、不組織幼兒參加滅火。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園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車輛駛入與正常使用。
6、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撥打120進行救治,各班級班主任負責迅速告知其監護人;教工由應急機構負責人通知其家屬。
7、在做好搶救、救援工作的同時,園行政、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幼兒幾家長的思想工作,盡快恢復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保證治安秩序的穩定。
8、對園內消防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9、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10、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二)被盜案件
一、處置程序和措施:
1、被盜事件發生時,當日值班的園行政人員、教師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當日值班的園行政立即按照程序打電話向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告。
3、應急處理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事態嚴重程度,邊處置狀況邊向教育局、110等部門報告。
4、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5、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6、用心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7、對幼兒園安全措施作進一步的整改。
二、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帶給條件。
3、德育辦公室、相關班級的年級組長和班主任要做好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4、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5、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三)食物中毒事件
一、處置程序和措施:
1、就餐后,當幼兒出現嘔吐、腹瀉等現象時,立即向園長匯報,在第一時間將幼兒送往醫院或撥打120進行處置,當日值班的園行政、教師及時趕到現場控制局面,邊處置狀況邊向教育局、衛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門報告。
2、食堂人員負責保留好飯樣及餐具,并送往衛生防疫部門進行檢驗。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食堂;
3、組織由保健人員、后勤副園長、骨干教師組成的陪護隊伍,具體負責陪護事宜,班主任要及時通知監護人;
4、穩定幼兒情緒,做好家長工作,保證幼兒園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時向主辦單位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有關處理狀況。
6、配合有關部門機構,對學校飲食服務工作進行相應整改。
二、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后,德育辦公室、相關的年級組長、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2、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幼兒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務必經過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理解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四)安全突發事件
一、日常工作要求
1、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2、幼兒入園、離園時,保安人員要在大門口巡視,幼兒入園、離園后及時關掉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
3、幼兒園大門持續上鎖關掉狀態,有外人進入時,務必查明身份,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內。
二、事件應急處理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透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大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后速送醫院;如是外來人員造成的事故,迅速撥打110報警并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五)地震災害事故處置措施
1、突發地震時,師幼如在上課,教師等現場保教人員務必冷靜地指揮幼兒呆在座位上或躲在課桌下方就地避震,持續冷靜,待地震過后再迅速、有序撤離,以防強余震。同時,立即切斷電源,打開教室大門,確保出口暢通,防止地震造成門窗錯位,封閉出口。
2、避震時,身體要蹲下或坐下,抓住桌腿等牢固物體,盡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注意保護頭頸、眼睛。
3、幼兒園領導、教師要迅速到崗指揮學生有序撤離,嚴防樓梯、樓道擁擠發生。
4、撤離到安全地帶后,要迅速清點撤離教師幼兒人數。對受傷幼兒及教師立即組織救治。發現有被廢墟埋壓的,要盡快聯系救助(盡量持續冷靜,設法自救)。一時無法救助脫險時,受困人員要保存體力,盡力尋找水和食物,創造生存條件,耐心等待救援。
5、救援受困教師幼兒,應注意以下幾點:
(1)注意聽被困人員的呼喊、呻吟、敲擊聲;
(2)要根據教室等房屋結構,先確定被困人員的位置,再行搶救,防止意外傷亡;
(3)先搶救建筑物邊沿瓦礫中的幸存者,及時搶救那些容易獲救的幸存者;
(4)救援方法上,首先應使頭部暴露,迅速清除口鼻內塵土,防止窒息,再行搶救,不可用利器刨挖;
(5)對于頸椎和腰椎受傷的師生,施救時切忌生拉硬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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