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模板 房地產營銷代理協議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模板 房地產營銷代理協議

日期:2023-03-11 16:49:50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精選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精選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精選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精選10篇)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本項目名稱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于省市區路。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別墅□商業□寫字樓□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準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積共約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并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并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戶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并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并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為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戶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戶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布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并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戶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戶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戶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戶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戶共同簽署《客戶確認單》,即該客戶視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戶。

  7.2.客戶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戶依然有效,若該客戶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為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傭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為________元計算。

  傭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傭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戶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傭金。

  3)客戶采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戶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傭金;剩余50%傭金于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并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戶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核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4)甲、乙方各自按照國家的有關稅收規定負擔相關稅費。

  九、客戶退房及購房違約的情況

  1)若客戶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客戶的定金被甲方沒收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違約金的50%作為代理服務費,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2)因甲方原因導致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終止或解除的,則視為乙方銷售成功,甲方應按照第八條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務費,但是再次出售該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終止或解除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則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務費。

  十、費用和獎勵

  1)客戶看房的交通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發票或憑據于產生后1個月內支付至乙方賬戶。

  2)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本合同的變更應當采取書面形式。

  2)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但雙方應履行相關義務。若需續約的,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確認。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項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項并經甲方確認之日起終止。

  4)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解除手續。

  5)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存在嚴重欺詐、隱瞞行為,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非法向客戶收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款項,足以影響甲方聲譽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間,若出現下列情況,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約支付代理服務費用的;

  b.該項目及項下房屋權屬不清或質量存在問題或不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的。

  7)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內結清代理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十二、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情形,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支付應付代理服務費30%的違約金。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因一方違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不免除違約一方的賠償責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內,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應向對方按未銷售物業銷售底價確定的總金額的_______支付合同違約金。

  4)任何一方對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的條件下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約均可免責,但必須采取一切補救措施以減小損失并應向對方提供證明。

  十三、授權代表及通知

  13.1.授權代表及其職責

  1)甲、乙雙方確認以下地址及授權代表作為聯系地址與收件人: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甲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任何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客戶確認書》、協議等乙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2)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凡需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甲方提交的文書均由該授權代表協調、辦理、簽署。該授權代表簽署的文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變更授權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否則視為未變更。

  13.2.通知

  任何方發生聯系地址變更都應當及時以掛號郵件方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均應積極履行義務,變更方不通知對方造成相應后果的,變更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向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掛號郵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變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個工作日后,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如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遞快遞當日將視為已送達收件人,于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該地址也視為已經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及其他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授權代表簽署的須經公司追認。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與本合同所規定之內容相抵時,以補充協議所規定之內容為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自雙方蓋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應被認為是組成并理解和解釋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戶確認單》

  附件二《一手傭金對賬單》

  附件三《一房一價表》

  附件四甲乙方權利證明文件及項目營業執照、預售許可證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南陽辦事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在自愿的基礎上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銷售代理事宜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地址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路______號,占地面積約為___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______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

  ________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代理權限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營銷策劃、銷售代理工作。

  2、雙方約定,合作期間甲方對本項目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第三方銷售。

  3、乙方有權利在基礎價格上提高價格,形成每套房源的銷售表現價格,并可以給予客戶一定程度的優惠(但優惠價格底限不得低于雙方約定的該房源的基礎銷售價格)。

  4、甲方在實際銷售中不可單方面提高銷售價格,否則,在乙方未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負責承擔項目銷售人員的工資。

  第三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期限結束時,

  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同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四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按期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在“正式銷售”前,按乙方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五證文本及圖紙以及可使用的立面、鳥瞰、效果圖等,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整合工作提供方便。

  3、甲方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工作對接,加強溝通。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及營銷計劃。

  4、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并經甲方確認后執行。

  5、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6、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以及招商工作所需證件及合同文本,并在乙方銷售人員進駐案場2個月內取得銷售經營權的合法證件,否則按月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萬元基本運營費用。

  7、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燈)、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含銷售人員派單)、電臺廣告、電視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的委托制作費及發布費等與本項目招商、銷售有關的第三方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由乙方完成。

  8、自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工作人員將在90日內入場,甲方需在合同生效90日內完成售樓處的裝修及其他配套設施,如未能如期完成將在第91天起由甲方負責支付乙方案場人員工資,直至入場工作。

  9、本項目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因引入外埠之商戶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0、甲方預留或自留房源將直接納入乙方銷售任務量,并按照房源數量向乙方支付基礎代理費。

  11、甲方負責銷售及招商工作中文本合同的審查、備案登記工作,并派財務人員在售樓部負責收取樓房銷售款項。

  12、甲方負責項目后期運營中的經營管理工作及前期相關準備。

  第五條:乙方負責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相關條款向甲方收取有關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4——5人的項目核心小組進行本項目的全程服務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

  3、甲乙雙方合作簽訂后,乙方應立即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七日內首付款仍未到賬,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賬為止,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剛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

  5、自本合同簽訂后,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整合推廣營銷策劃方案。

  6、乙方應組織項目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雙方經理級人員參加。

  7、乙方應制定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

  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乙方應負責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9、在合同履行期間所有客戶乙方有義務負責簽約,甲方應予以配合。

  1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VI印刷上,乙方為全案營銷代理公司,并且乙方有權標注乙方公司名稱和商標識別。

  11、乙方在完成合同銷售總平方面積的90%,即視為合同履行完畢,乙方有權撤場。

  12、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電腦、打印機、復印機、電話、電視、音響、飲水機、擦鞋機、看房汽車等)由甲方提供,乙方項目小組人員工資及提成由乙方負責。如果需要在外地設置招商部(銷售部),其人員所產生費用雙方另行協商,以合同附件明示。

  第六條:銷售任務的確定

  (結合工程情況以及廣告投入費用情況,雙方再行商定)。

  第七條:代理服務費用及結算方式

  1、前期項目啟動資金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項目啟動資金________萬元整。

  2、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本項目代理服務費,分為基本代理費和溢價分成、銷售獎勵三個部分:

  2.1基本代理費

  雙方約定按套計提,乙方每銷售一套房源應提銷售房款額_______%的基本代理費。凡簽定預定房協議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即視為成交,甲方按該房源總房款計算支付給乙方基本代理費。商業部分統一按_______%計提,乙方協助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2.2溢價分成

  雙方約定本項目的平均價格為元_______/平方米,以此制定具體房源的基礎價格,銷售中超過基礎價格部分的房款視為溢價部分,分成比例為____:____,即甲方得_____%,乙方得_____%。

  2.3銷售獎勵

  乙方在每期項目推廣、整合銷售過程中,如成績突出,甲方應在每期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公司獎勵,第一期______________萬元,第二期_______萬元、第三期_______萬元,項目全部銷售完畢后給予乙方總獎勵_______萬元。

  3、結算方式

  甲方須每月5日前以現金或轉賬的(人民幣)形式向乙方統一結算上月的代理傭金及相關的服務費。

  4、補充

  1、若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毀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____:____比例雙方分配。

  2、甲方確認乙方整體、策劃、整合、推廣、銷售該項目,甲方不得隨意自行銷售或委托第三方銷售。

  3、在本合同期內,如甲方原因(工程質量、交付標準、交付延期、承諾未能兌現等)造成客戶退房,乙方已收取該套房屋代理傭金不予退還,銷售業績不予扣減。

  4、本項目推廣名和實際名稱的改變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保密條款

  1、在項目服務過程中,涉及甲方公司和項目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外界泄露。

  2、甲方對乙方的方案和計劃原稿不予認可,并在合同履行期間沒有采用,不得將其創意泄露給他人。此后甲方如果又私自采用的,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相關費用。

  第九條:知識產權的約定

  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為乙方所提供的一切文本及設計方案,甲方按約定支付給乙方相關的代理傭金后,同樣享有著作權。

  第十條:不可抗力和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包括自然災害(如地震)、惡劣天氣(如臺風)、戰爭、恐怖行為、暴力事件或其它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引起項目進度的延誤。

  2、因不可抗力產生的合同履行暫停、延遲、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合理地做出努力,克服不可抗力事件,減輕其影響。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決定將合同延期執行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責任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或違約,應承擔責任并支付另一方違約金:五十萬元。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簽約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真:

  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其位于 市 區 路項目— (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代理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 (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目”)。

  1.2、項目地址: 。

  1.3、項目占地面積:凈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托代理內容、范圍、期限

  2.1、代理內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 ”項目的獨家營銷代理商,代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代理范圍:甲方“ ”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及傭金標準

  3.1、乙方的代理銷售方式

  本項目采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后,方予結算乙方的代理傭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傭金范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代理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傭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 萬元(大寫:壹佰玖拾萬元)整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收取傭金。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 元/m,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 元/m、二至四層 元/m,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戶簽定購房合同并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傭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后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傭金時扣出。

  (2)、項目傭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 萬元、但低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傭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 萬元、但低于人民幣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傭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 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 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傭金。

  (3)、項目傭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 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并在審核后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金額=(項目的實際銷售金額-按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的金額)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戶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戶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并在審核后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4、客戶違約

  若客戶簽署購房相關協議并付款后悔約,客戶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傭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并在結算后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制作、安裝、發布、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家具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復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復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代理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發布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并提供五證兩照復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戶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說明、配套設施說明、物業管理說明、房屋使用說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傭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并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準,不得超出甲方授權范圍向客戶許愿、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托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范圍內從事營銷代理。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并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

  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人代表: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規、條例規定,本著誠信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劃及代理甲方所開發項目有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性質:

  項目位置:

  建筑面積:

  物業套數:

  二、合作方式與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該項目獨家銷售代理

  三、策劃代理范圍:

  乙方負責該項目的前期市場研究、后期銷售策劃及房屋銷售的工作,對該項目 / 套物業、面積約為 / 的住宅。

  注:具體面積以施工圖為準,施工圖復印件見附件四并以施工圖表示物業面積/套數作為傭金結算面積

  四、委托條件:

  1)甲方委托乙方為該項目獨家銷售服務,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項目。

  2)合作為前期(市場研究)與后期(銷售策劃、房屋銷售)兩部分,簡稱前期與后期,服務內容清單見附件一。

  3)乙方各種銷售準備工作按計劃全面展開,乙方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售樓條件進行銷售。

  4)乙方遵守為甲方保密的原則,所有客戶資料及甲方相關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對項目銷售單位提供銀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銀行按揭政策發生變化則甲乙雙方需重新制定銷售進度。

  五、甲方責任:

  1)簽定合同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資料、信息支持,有義務參加乙方召開的市場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議,雙方以會議記要形式進行記錄。

  2)甲方須于正式開始銷售前一個月辦理完項目交接相關法律文書,達到商品房銷售條件,售樓處交付使用前一個月,以入場通知單的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籌備相關銷售事宜(通知單格式見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樣板間裝修標準不得低于交房標志平米(含裝修與家私);售樓處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員駐場一周內,甲方須明確至少二家以上銀行作為本項目按揭銀行并保證按揭手續正常辦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戶按銀行規定提供全按揭資料的情況下,完成銀行按揭、公證等事項。

  6)甲方配合乙方準備銷售資料、銷售合同、推廣活動及制定整體銷售策略,參照乙方建議確定各期推出樓盤單位。

  7)甲方須于每月3日前,核對、審批完畢并支付乙方上月應結算傭金……

  8)甲方負責項目現場包裝工程,承擔推廣廣告宣傳、廣告商服務費,及銷售現場與包裝裝修、項目現場包裝、沙盤制作及必備宣傳品制作、推廣發單員工資、展會展示相關費用。至銷售完畢費用總額原則不低于計劃銷售總額的1.0%,此費用專款專用。如遇市場變化雙方協商調整廣告費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樓處,須配備相關之辦公設備與耗材及接待、通訊條件。甲方負責售樓處的設計、施工、裝修并承擔費用;負責購買家俱電器(電視、音響等)、安裝售樓處電話、寬帶、空調;負責購買辦公設備(電腦、打印機、傳真機、復印機等設備),負責售樓處電話費、水電費、冷暖、清潔、保安。

  10)甲方指派有關人員協助乙方銷售工作,并于2個工作日內回復乙方提交的工作聯系單(工作聯系單格式見附件)

  11)甲方財務部積極配合乙方銷售工作,及時核對乙方傭金并保證每月3日前結算乙方傭金;現場若產生銷售情況且乙方通知甲方財務部(含公休日),甲方財務人員須及時至現場收取相關費用;財務部對銷售人員提供甲方公司財務知識培訓。

  12)甲方工程部保證施工進度正常進行,并為銷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責任提供準確的書面圖則、資料以供乙方進行答客問編寫,如有變更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責任由甲方負責。

  13)甲方指定專人成立客戶服務部處理客戶糾紛。

  14)甲方與乙方合作期間至合作終止一年內,甲方未經與乙方協商同意不得雇傭乙方員工(含從該項目組辭職或辭退的乙方員工),同時乙方有權撤場終止服務。

  六、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乙方組成一周內組織相關工作人員成立項目組,開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務清單進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時提交前期各報告。

  2)開售前三個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單(附件二)乙方負責派駐銷售現場營銷總監、數據經理、銷售人員進場工作。

  3)乙方依據項目情況如實向甲方提交項目銷售執行方案。

  4)負責制訂整體銷售計劃

  5)乙方按照與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樓條件進行銷售。

  6)保證服務工作質量,乙方工作人員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會制度。

  7)乙方以甲方銷售部名義對外銷售,負責銷售中心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業務管理規章制度、業務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財務管理、客戶管理、投訴管理)及基礎性支持業務文件與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報。

  8)乙方負責售樓日常保潔保安的監督工作。

  9)按時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項目銷售情況分析報告。

  10)負責銷售人員銷售手冊的設計和制定(包括銷售人員對產品的介紹、答客問等),所有銷售手冊內容必須在甲方簽字認可后實施。

  11)銷售人員不得向客戶許諾超出甲方范圍的承諾,無法確認、不清楚事項須經甲方確認方可對外發布。

  12)認購本物業單位的《認購協議書》直接由甲方簽訂,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項目正式銷售前一個月與甲方商定項目銷售計劃、進度、價格等,其中銷售任務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務要求,但此任務要求不列入考核內容,對乙方銷售考核仍以銷售計劃為準。

  14)代理期內經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若因市場狀況須變更,則乙方須與甲方進行溝通并由甲方書面確認,以便對外統一宣傳。

  15)乙方遵守為甲方保密的原則,所有客戶資料及甲方相關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當月傭金未按全額為乙方結算,乙方有權暫時退場并擁有追究未結傭金的權力;若甲方不予以結算當月傭金,乙方有權暫停服務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項

  七、代理程序及指標界定:

  1)客戶所繳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樓款由甲方收取并開具收據,正式買賣合同在甲方處簽訂,房款由購買方直接匯入甲方指定帳號,并由甲方辦理相關財務手續,乙方協助甲方與客戶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買文件。

  2)銷售任務指標的界定:客戶交納定金、簽定《認購協議書》視為完成銷售任務,銷售任務中的面積統計以此為準。

  3)結算指標的界定:

  n銀行按揭:客戶交納購房款并簽訂《商品房銷售(預售)合同》,乙方負責收集銀行規定的客戶按揭資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員,且銀行按揭款項進入甲方賬戶時方為銷售完成,甲方據此給乙方按照合同總額結算傭金。(按揭資料交接單見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按照合同規定交納不低于合同總額40%的購房款,即視為銷售完成,甲方據此給乙方按照實繳款額的100%結算傭金。

  4)銷售價格:甲乙雙方根據市場、銷售時期、銷售量共同制定,于項目入市前一個月提出詳細可行的定價策略、價格方案操作模式,經甲方簽字確認后執行,并作為此期房源的底價依據執行核算。

  5)銷售任務:項目采取分期開發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備合法銷售條件時起,一年內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務費

  1)前期服務費為10萬元,過渡到后期銷售執行服務,本項服務費首次結算銷售傭金時中扣除。

  2)后期服務費(銷售傭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銷售傭金按項目銷售總額的0.7%收取。結算指標達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條)結算指標的界定。結算100%傭金。如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銷量(見第七款第5條),傭金按總銷額的0.8%進行結算;完不成銷售任務時,每低10%降低0.1%的傭金,低于銷售任務的40%時,不計傭金。

  3)銷售溢價的收取:銷售溢價甲甲乙雙方82分成,結算指標達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條)結算指標的界定,按開盤前雙方簽字的底價表按套同銷售傭金同期結算。

  4)結算方式:

  簽定本合同時支付前期服務費5萬元,研究報告提供完畢支付余下5萬元。

  代理傭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報本月結算費用表,甲方于三個工作日內審批完畢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傭金及溢價。

  5)客戶界定:

  6)雙方合同期內的所有簽約客戶均屬乙方有效客戶;若客戶簽署《認購書》后毀約,定金將作為補償之罰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雙方同意客戶退房和不能辦理按揭貸款的,乙方不計傭金和銷售任務指標;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戶退房與乙方無關,其相應傭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設項目達到法定銷售條件后36個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項目性質更改,甲乙雙方須就改變情況重新簽訂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調研不能起到產品定位、目標客戶確認、新產品設計依據等關鍵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報告時,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選擇營銷策劃公司;

  3)在后期代理銷售過程中,如因乙方公司、個人或其他原因導致營銷策略不當,現場執行不力,拖延銷售最佳時機,經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時采取彌補措施給甲方營銷工作帶來較大影響時,甲方有權撤換銷售代理公司,終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償損失的權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應階段任務的情況下,未按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收回其提交的本項目所有策劃方案及設計方案的所有權,甲方在任何場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時乙方有權停止開展銷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賠償。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提出方賠給對方壹拾萬元賠償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應全面嚴格履行合同內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職責時另一方有權通過書面方式提前向對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議,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

  3)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不成,可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附件一:服務清單

  附件二:入場通知書

  附件三:工作聯系單

  附件四:按揭資料交接確認單

  附件五:施工圖復印件、產品復印件

  附件六:施工單位關于封頂、交房等復印件

  附件七:物業均價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市場調查分析、全程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開發房地產 項目的前期市場調研分析、營銷策劃和代理銷售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簽訂本合同。

  該項目位于___市_ 。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形式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按協議達成工作范圍為甲方提供深度服務。甲方應遵守雙方協議權責,對該項目在委托期內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銷售。

  2、保證合作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高質量,雙方采取前期市場調研專項費用 + 銷售提成的付費形式。

  3、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并指派現場案場經理1名,為甲方提供服務。

  4、在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提交三個報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員按照甲乙雙方約定日期(雙方對該日期的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駐場工作開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為止,甲方每月預先支付乙方人民幣 ,用以保證銷售人員及案場經理的基本工資、、服裝、交通、住宿、餐飲等基本日常開支,乙方為此開具收據。

  第一次支付款項日期為乙方主要工作人員進駐之日起三日內,之后每月支付的具體日期均以第一個月的支付日為準。

  此項費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從乙方的首次銷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本合同合作時間范圍為自合同簽訂即日起,至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而撤場。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廣告、雜志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戶外廣告、中郵、樓書、單頁等宣傳資料、促銷活動、沙盤制作等費用,但不含公關、售房部房租屋裝修、電話費和辦公家具等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現場銷售主管1名及其他銷售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服裝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格由乙方提出建議,最終由甲方認定。

  2、甲方在銷售價格確認后,提供并確認項目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并在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4、其優惠比例確定后,甲方超比例的優惠批復,其超出部分不應扣除乙方的傭金。

  第五條 銷售計劃

  1、主體工程揭頂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2、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3、燃氣接通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4、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六條 傭金及支付

  1、該項目前期市場調研分析專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為甲方共提交市場調研報告、項目策劃定位報告、經濟分析報告各一份。

  (1)市場調研報告——報告針對項目的市場研究、環境分析,包括對宏觀環境的深入研究、項目所在地房地產市場整體發展趨勢的分析和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調查、市場發展趨勢研究、競爭性物業分析、項目SWOT分析、項目差異化競爭策略研究、核心競爭力研究,發展商項目運作潛力和自身資源的評估等,最終形成項目的總體定位和發展思路。

  項目策劃定位報告——根據市場調研報告的分析進行項目定位,包括項目發展的產品定位、價格定位和客戶定位。產品定位分為產品構成、總體建筑風格、建筑特色建議、功能設計及比例建議、裝修標準建議、室內室外環境布置建議。并結合項目定位和總體策劃方案,對項目整體概念性規劃設計提出建議,包括項目規劃總平面建議、項目總體商業形態及配套設施組織建議、總體景觀建議等。

  綜合經濟分析報告——主要內容為項目開發成本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風險評估。包括項目成本測算、項目整體開發資金流量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敏感性和不確定因素分析、項目風險評估。

  (2)費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定后三天內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報告,則甲方有權扣除此報告在該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為違約金。

  (3)工作時間計劃:21日

  第1-12日:市場調研(實地調查及資料收集)、資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6日:《市場調研報告》定稿;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9日:《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定稿;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21日:《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定稿。

  2、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第一次銷售價格為底價。底價以內,乙方的傭金即營銷策劃推廣及代理銷售傭金為底價的 %。超出底價的部分,甲乙雙方按 比例分成。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6

  開發商:

  咨詢公司: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托咨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號,總占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托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 (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代理權限

  咨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并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準、授權范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代理責任

  咨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范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咨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咨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并可交付使用后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準后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咨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戶聯系溝通的工作)。前臺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戶、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咨詢公司應委派不少于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臺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于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后臺簽約及辦證工作。后臺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咨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咨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開發商書面批準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周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準對外銷售,則銷售周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準具體單位對外銷售并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咨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 %,如咨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如咨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咨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于3650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咨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m2以上,在3650~3800元/m2范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m2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咨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戶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并收取首期房款后,需向咨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的銷售代理費,咨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咨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咨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咨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后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稅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于咨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后一個月內結清。咨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戶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繳付首期房款后違約和按揭后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咨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咨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并由開發商確認。咨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咨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咨詢公司銷售價格低于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于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咨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并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咨詢公司制定并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咨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咨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并書面批準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戶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制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布置及維護、模型制作、現場和后臺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

  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咨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開發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銀行帳號;

  (2)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準的有關證照。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準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

  (3)關于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咨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于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咨詢公司交付齊全。

  2、開發商應積極配合咨詢公司的銷售工作,負責提供銷售中心和看樓專線車等設施及銷售辦公設備。

  3、開發商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咨詢公司支付有關費用。

  十三、咨詢公司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咨詢公司應做好以下工作:

  ①制訂分期營銷策劃執行計劃;

  ②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做好廣告宣傳、策劃等;

  ③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④在開發商與客戶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授權咨詢公司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同(訂購書)。

  ⑤咨詢公司不得超越開發商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咨詢公司承擔一切后果。

  2、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開發商提供的項目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

  3、咨詢公司應信守開發商所規定的銷售價格,未經開發商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咨詢公司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計價收款。如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甲乙雙方應具體協商,做個案處理。

  4、咨詢公司在樓盤促銷期間,應每天向開發商口頭報告一次當日的銷售情況,每周一次書面匯報客戶反應及銷售進度情況供開發商參考。

  5、咨詢公司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應定期(每月一次)向開發商提供詳細的工作總結及市場分析、市場預測報告。

  十四、違約責任

  1、若開發商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開發商除應付清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用外,還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咨詢公司的違約金。

  2、若咨詢公司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應支付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額=住宅未銷售面積__元/m2)的代理費用的20%作為賠償開發商的違約金。

  3、若開發商不按時支付咨詢公司的銷售代理費用,每逾期一日,咨詢公司收取開發商應付款項的1‰滯納金。

  4、開發商不得與咨詢公司接待的客戶做私下交易,若發生此類情況,開發商應賠償咨詢公司應得的代理費用。

  5、咨詢公司在代理過程中,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的行為,咨詢公司應承擔有關責任。

  咨詢公司銷售失控造成的損失,由咨詢公司全部負責;若咨詢公司串通炒房,開發商有權作出相應處罰及追究相關責任。

  6、咨詢公司在銷售過程中,未經開發商同意收取訂金或房款,不入開發商帳戶的,除退還房款外,還應向開發商支付收取房款20%的違約金。

  7、若咨詢公司不顧開發商利益,擅自更改開發商提供的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樓盤售價、優惠條件)等違反本合同行為,開發商可即時終止本代理合同,造成開發商的經濟損失,由咨詢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8、若咨詢公司在設定的銷售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第2款規定的銷售率時,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沒收咨詢公司合同保證金;但咨詢公司已銷售額的代理費要付清。

  十五、合同的終止、解除或變更

  1、本合同到期即自行終止。合同終止后,雙方應協商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合同有關的經濟及法律等事宜。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如需修改、補充或變更本合同內容,必須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四份,開發商:二份;咨詢公司:二份,以雙方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2、履約過程中雙方發生的爭執,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策劃或銷售本項目而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開發商所有。

  4、甲、咨詢公司均應保守在代理活動中知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開發商:咨詢公司:

  房地產咨詢有

  限公司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獨家營銷推廣銷售代理甲方開發經營或擁有的________大廈(以下簡稱本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方式和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為本項目獨家營銷推廣銷售代理商,全面負責甲方在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興建的本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推廣、銷售代理工作;本項目物業為國際際甲級寫字樓,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具體工作內容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個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條費用標準及付款方式

  本項目服務收費分為三個部分

  1.項目前期策劃費用:項目前期策劃費用為____________元。

  1.1本項費用根據前期策劃工作進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鑒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項目市場調查工作(包括商圈調查、目標人群調查、目標市場調查、產業鏈調查和競爭對手調查5項內容),并對整體項目進行初步定位,向發展商提交演示報告及數據資料。甲方對乙方進行的市場調查與項目初步定位認可后,向乙方發出項目策劃通知書,并在通知書發出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筆前期策劃費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項目策劃工作報告,并與甲方進行溝通調整,甲方在對項目策劃報告認可后,向乙方發出項目策劃確認書,并由乙方與相關設計單位合作對項目的規劃設計進行調整。甲方在發出項目策劃確認書后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營銷策劃費用。

  2.廣告設計與策劃費:自廣告策劃與設計開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費________元。

  3.銷售代理費:項目銷售總額的3%。

  3.1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0%—40%之間,甲方按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1%支付乙方傭金,未支付的2%的傭金根據乙方銷售進度參照下面約定條款逐步補齊。

  3.2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的40%—70%,甲方按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2%支付乙方傭金,同時按照本標準補齊乙方之前銷售的40%中應得的代理傭金。

  3.3乙方完成銷售總任務的70%—90%,甲方按照項目總銷售成交額的3%支付乙方傭金,并同時按照本標準補齊乙方之前銷售的70%中應得的代理傭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傭金:

  每月月底結算銷售額,次月5號前結算銷售代理傭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項目營銷推廣費人民幣________元,在項目開始銷售當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應支付傭金中扣除已付款項。

  5、因客戶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條:費用負擔

  甲方:

  1、提供銷售場地;

  2、提供銷售所需辦公用品(例如:電話、飲水機等)并承擔所有辦公費用;

  3、市場推廣的廣告費用投入和公關活動費用投入。

  乙方:

  1、推廣及銷售工作人員的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

  (2)甲方應提供房地產開發五證。

  (3)關于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余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本項目營銷推廣銷售獨家代理的委托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買受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營銷推廣銷售工作,對乙方提交的各種方案,應在3個工作日內給出書面意見。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六條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制定營銷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根據營銷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營銷推廣銷售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托期內,進行營銷推廣及廣告宣傳;

  (4)派送推廣宣傳資料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并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廣銷售活動;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七條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系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務的40%,則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合同。

  3.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應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本合同。

  2.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甲方中途終止執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內容,則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且乙方有權終止執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各項工作,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影響,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或責任,乙方并保留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權力。

  4.滯納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一周內付款,則須自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額的3‰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5.違約金: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執業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開發建設的項目商品住宅及商鋪由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內容

  1. 項目名稱:

  2. 地址:

  3. 物業類型:商品住宅、商鋪。

  4. 具體代理范圍:本項目所有可售單位。

  第二條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起至止,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需續簽合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如需續簽,甲方應于合同期滿前的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甲、乙雙方合作順利的前提下,同等條件時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 須保證所委托項目銷售的合法性,并在正式銷售前向乙方提供所委托項目已取得銷售許可的有關法律文件及樓宇圖紙、裝修標準、配套設施等有關的資料,包括:

  1) 開發商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市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3) 小區總平面圖、各樓層平面圖、房屋立面圖、鳥瞰圖、室內廚衛設施表等;

  4) 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認購書范本、與銀行簽訂的按揭協議。

  2. 有權審定乙方提出的銷售策劃、宣傳推廣方案及批準乙方提出的銷售進度、銷售報價、付款方式等,并在乙方提交相關書面策劃建議的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或簽字確認,組織乙方會同各相關人員或專業公司,對相關項目規劃及營銷內容進行具體實施。

  3. 委派一位專業人士,負責項目營銷策劃、銷售過程中協調雙方建議及工作事務等相關事宜,審核由乙方代為填寫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負責《商品房買賣合同》蓋章、備案,及銀行按揭辦理對接、銷售物業的產權辦理等工作,并負責保管原件。所有房款及定金須由甲方派專人負責收取。

  4. 承擔項目的一切推廣宣傳制作費用(包括戶外廣告、報紙廣告、展銷會、模型制作、售樓書、展板、宣傳單和各種類型的廣告投入等)。

  5. 提供已裝修的銷售中心供乙方辦理銷售業務使用,該銷售中心應當配備現場辦公室、電話機、復印機、電腦及相應的辦公設備,并承擔日常使用費用(如電話費等)。銷售中心內部的設施須列出明細單,由雙方簽字確認。乙方在日常管理使用中,應注意節約,根據需要提出養護申請,費用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壞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 于每月初主持月銷售例會,聽取乙方的相關情況匯報,并與乙方商議作出相關決定。

  7. 有權對乙方工作人員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及不稱職的服務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予以調換,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項目服務小組人員。

  8. 保證施工現場看房通道的安全與暢通;由于安全通道不完善而造成銷售人員及看房客戶人身傷害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 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具備與履行本合同有關合法的經營資格,并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 負責項目整體推廣策略、各階段廣告設計、宣傳和建議。安排設計、擬定項目的售樓書、銷售解說辭、推廣宣傳單、效果圖、認購書、認購須知及其它相關銷售資料,須提交甲方審核同意。其中有關廣告事宜由乙方負責報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執行。

  3. 組織專人負責,以精干、高效的人員投入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及銷售代理工作,人員應包括項目總監或項目經理一名,策劃助理或策劃經理一名;進入銷售期后,配置銷售經理一名及銷售人員4名,負責為本項目配置專業的廣告設計團隊。

  4. 根據甲方要求推廣的投放量即推廣宣傳制作費(包括戶外廣告租賃、制作費)原則上不得超過當期預計銷售總額的 %。本合同屆期后,如推廣宣傳制作費有結余的,乙方在完成銷售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按節省廣告款的 %結算給乙方作為銷售獎勵。

  5. 在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過程中,各階段的工作內容和建議須以書面形式在5個工作日之前提交甲方審議,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實施過程中,應密切監控項目服務品質及工作效率,務求達到策劃設想的營銷效果。

  6. 提供每期推出的《銷售底價表》,在雙方簽字確認后嚴格執行,實際銷售價格不得低于《銷售底價表》。如因市場變化需要調價或特殊情況另行指定價格銷售的,須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作為執行的銷售價格根據。

  7. 嚴格管理本方銷售及其他有關人員的言行,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書面及口頭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責任。

  8. 負責收集成交客戶資料:包括所購房樓層號、姓名、身份證復印件、住址、電話號碼、付款情況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書面報送甲方,并負責在每月初5日內向甲方呈報上個月的《銷售月報表》和《市場報告》。

  9. 安排相關的售后跟進工作,如客戶催款、協助甲方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等相關事項。

  10. 應于合同生效日起的10日內提交《 項目年度營銷策劃報告》(含市場研究、項目定位及營銷策劃執行報告)。

  第五條 雙方溝通及文件確認方式

  1. 會議的召集及會前準備

  乙方須在每次會議前提前 天提交會議主題、目標、討論及需確認事項,甲方準備周全后方正式舉行會議。

  2. 文件的確認方式

  每次會議后 日內,甲、乙雙方應書面確認會議紀要的主要事項。所有未決事項亦需確定最終日期及負責單位。

  第六條 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 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前期合作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

  2. 銷售代理階段

  1)自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如項目未取得預售證,甲方須在之后的每月3日前支付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給乙方作為“預支銷售代理費”,直至項目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結算首筆代理費后,甲方停止支付該項預支費用。項目取得預售證開始銷售后,甲方在乙方第一次結算銷售代理費開始,從乙方的銷售代理費中扣除已支付給乙方的“預支銷售代理費”的20%,剩余預支部分逐月扣除,扣完為止。

  2)銷售代理任務考核

  甲方確保所有住宅于 年 月 日前取得《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自《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取得之日起5個月,乙方需確保達到住宅貨量(以簽約計算) %(含 %)的銷售率,并向甲方提供每個月的銷售任務計劃表,作為每月結算銷售代理費的依據,總結算以每月累積銷售總值為依據。本合同銷售率 = 已售單位的合同總面積÷全部可銷售面積。

  甲方承諾按照上述時間取得預售許可證,若不能按時取得,則銷售任務時間順延相應時長。

  3)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標準、時間及方式

  (1)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標準:

  A. 銷售代理費收取方式、標準:

  銷售代理費=底價銷售代理費+溢價款分成

  a. 底價銷售代理費按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總額的 % 計提。

  b. 甲方關系客戶及乙方申請折扣超過底價表的成交客戶,底價銷售代理費按銷售總額的 % 結算。(甲方關系客戶的界定:通過甲方公司及甲方公司的內部員工關系成交的客戶。)

  c. 因客戶需要團購的,若售價低于底價表價格,必須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出售,乙方底價銷售代理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 %收取。銷售金額計入乙方的任務達標額。(注:購買20套房屋以上的為團購。)

  B. 溢價款分成比例標準:

  項目開盤前一周,雙方確定銷售底價。屆時,住宅銷售價格按雙方約定的底價及對應底價的一房一價《銷售底價表》,超出底價部分為溢價部分。溢價部分的實際成交面積對應的總成交額為溢價款,溢價款進行雙方分成,甲方占溢價款的 %;乙方占溢價款的 %。溢價結算,乙方須完成累計任務的 %,才具備結算條件。

  C.銷售代理費及溢價款分成結算時間和標準:

  a.結算時間:

  項目開始銷售后,每月5日前為結算日,乙方應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代理銷售清單和《銷售代理費結算確認書》交給甲方審核,結算完畢3日內,乙方開具有效發票給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傭金及溢價款分成。

  b.以當期已完成底價銷售為條件的結算標準:

  ① 一次性付清購房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100%;

  ② 分期付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且付款額達到70%;

  ③ 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并全額繳付首期購房款,且貸款到賬。特殊情況下,客戶悔約而須退還房款時,客戶已交付定金或應承擔的違約金歸甲方所有,該定金或違約金乙方按代理費率收取代理費。乙方多收取的傭金及溢價款分成在下次結算時減扣。

  D.其它

  a. 本合同屆期后,雙方對符合結算標準的單元進行清算,甲方在清算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支付銷售代理費。如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沒有到賬,則在客戶銀行按揭貸款放款后再行結算給乙方;對于已簽認購書的單元,在合同屆期后一個月內,符合結算標準的按合同規定結算給乙方。

  b. 本合同屆期后,乙方應當向甲方移交與代理銷售項目有關的所有書面文本、電子文檔、辦公用品;移交清楚前甲方可暫緩支付余欠的銷售代理費。

  c.本合同中由乙方收取的銷售代理費而產生的稅費及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 2 ) 關于銷售范圍的特別約定:

  甲方自留和回遷房屋面積須在取得當期《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前書面確認給乙方,其面積不得超過當期可售房屋總面積的3%,其余房屋面積屬于簽約面積,所有成交均視作乙方銷售,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第六條相關約定標準結算銷售代理費。

  第八條 違約條款

  1. 甲、乙雙方承諾恪守信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如有任何一方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果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但不免除該方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3. 如在合同期內,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甲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甲方須向乙方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則視作乙方違約,甲、乙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結算銷售代理費,此外,乙方之前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作為違約金,甲方不予退回。

  4. 關于履約保證金,如在約定的期限內,乙方完成銷售代理任務,則甲方全額退還;如未完成 (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房產政策造成產業整體滯銷,地震等原因,時間順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完成額的相應比例扣除保證金。例:乙方實際完成35%的銷售率,即完成了銷售任務的50%,扣除保證金為:20萬元×(1-50%)=10萬元。

  6. 乙方不得泄露除廣告宣傳或法律強制規定必須公開的甲方信息,否則視為單方違約,甲方有權追索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

  7. 如甲方不按期支付乙方應得的前期策劃及銷售代理費和溢價款分成及項目前期保證金,則每延遲一天,甲方須向乙方支付欠款總額萬分之二(0.02%)的滯納金,直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拖欠款超過2個月以上,在5個工作日內催繳無效的,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8. 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有超越代理權限的行為或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如售價、優惠條件)等行為,視為違約,乙方須承擔相關責任;若接甲方整改通知后5日內仍然未整改的,甲方可立即終止本合同,甲方因此所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其它約定

  1.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每一期《銷售底價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 篇10

  委托方: (甲方)

  地址:

  受托方: (乙方)

  地址:

  甲方為乙方為甲方自有銷售部。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銷售" 房地產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廣告策劃和銷售總代理。

  2、在委托期內,除甲乙雙方外,任何其他單位均不參與該項目的營銷策劃和銷售事宜。

  二、雙方權利與職責

  (一)甲方權利與職責

  1、確保該項目作為商品房開發的手續完整和合法,對該項目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及處分權,沒有其他權利人主張權利。

  2、保證該項目工程建設無嚴重的質量問題和貨不對版現象。

  3、負責辦理該項目銷售所需的法律文件和媒體廣告的審批手續。

  4、承擔該項目營銷推廣費用,營銷推廣費用為可售總額的%。

  5、負責在現場收取該項目的銷售款項,向客戶提供一次付款、銀行按揭等靈活多樣的付款方式。

  6、負責在現場設立售樓部,負責設立費用。并于該項目對外銷售前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并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的事由,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

  8、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數據、書面資料及價格必須簽字后,乙方方可執行。

  9、負責辦理銀行按揭手續。

  10、保證于該項目入戶前完成社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

  11、同意在有關該項目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上乙方的名稱和電話。

  12、為了更好地銷售該項目,甲方同意負責乙方部門前期籌備基本費用(房租、裝修、辦公用品等)及銷售部人員工資。

  (二)乙方權利和職責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2、作好該項目的前期策劃工作(含該項目的整體規劃、戶型設計,環境綠化建議和售樓部設計裝修建議等)。

  3、全權負責售樓部的運作和管理工作。

  4、及時向甲方反饋營銷工作信息,每月向甲方呈報銷售情況明細報表,針對實際情況提供各階段具體營銷策劃方案。

  5、負責該項目的銷售工具、銷售資料與廣告宣傳的策劃、設計及制作和投放工作,銷售資料、銷售工具和廣告策劃的制作和投放費用的報價不高于市場價格。

  6、該項目住宅、車庫和商服的銷售價格嚴格執行乙方呈報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

  7、負責代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簽署內容按雙方確認的范本執行,超出范本范圍內的條款,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才能簽署;指導客戶將購房款交付甲方指定的收款處及帳戶。

  8、負責客戶的售后跟進工作,及時提示、催促欠款,合理耐心解釋客戶投訴。

  9、必須嚴格執行甲乙雙方確認的銷售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10、負責公司銷售部前期籌備具體工作,負責銷售部日常管理、銷售、人員招聘等。

  (三)共同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對該項目的推廣策略、銷售價格及付款方式的建議,經由甲方確認后,由乙方負責具體執行。如推銷過程中需變動金額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乙方須得到甲方同意,方可作出修改。甲方工程進度的變化或設計上的修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同意該項目的住宅、車庫和商服的實際成交價以乙方呈甲方批準的"價格執行方案"為核算標準。甲方同意乙方在推廣中可按既定的內部折扣(折扣率及乙方權限總額以"價格執行方案"為準)給予客戶一定的折扣優惠,超出內部折扣范圍的優惠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附上甲方總經理的批條。

  3、雙方同意委托期限內所有交易均定為乙方業績, 并按下述第三條規定支付乙方營銷費用。

  (四)、雙方應達到的工作目標

  1、甲方按時按質完成上述"甲方權利與職責"中規定的工作。

  2、乙方銷售目標:

  第一階段:于該項目預售證辦妥、正式開盤后三個月內,工程形象全面封頂時,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二階段:于該項目完全達到進戶標準并完成小區整體基礎設施和園林建設時,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第三階段:代理期內,累計完成該項目可售總金額的 %。

  3、如該項目建設進度有變化,銷售目標也應相應調整,雙方可另行約定。

  三、營銷代理費的計算、支付及獎罰方式

  (一)策劃費

  乙方為該項目進行營銷策劃及廣告策劃,甲方同意在簽署本合同之日支付乙方兩個月的策劃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如后期如需繼續進行廣告策劃,另行簽署廣告代理合同。

  (二)代理服務費

  1、計算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同意,該項目的代理服務費按實際成交額的 %收取,并按月結算。

  (2)選擇銀行按揭成交的客戶和甲方總經理同意客戶緩交房款的,客戶累計繳交房款的30%即視為全額回款,按成交總額計提代理服務費。

  (3)由于甲方原因打折成交的,乙方以實際成交額結算代理服務費。

  (4)每月25日,乙方按當月銷售回款總額向甲方呈交請款單,甲方在接到乙方請款單后5日內向乙方支付當月全額代理服務費。*(甲方財務應當將所有交款收據提供給乙方一份)

  2、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乙方發出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必須結算;若甲方不予辦理,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欠款及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所欠款的0.3%,違約金以天計算。

  四、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中,雙方中的任一方發生違法行為或者違約行為,該行為給對方帶來損失的,違約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五、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如雙方產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法院提出訴訟。

  六、合同的附件:由乙方呈甲方批準的該項目的"價格執行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于雙方法人(負責人)代表簽字、公司蓋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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