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與管理
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下面YJBYS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于安全生產與管理的文章,僅供大家閱讀交流~
一、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
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二)安全生產管理
安全生產管理是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安全科學的一個分支。所謂安全生產管理,就是針對人們生產過程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標。
安全生產管理的目標是,減少和控制危害,減少和控制事故,盡量避免生產過程中由于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損失。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安全生產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監督檢查、工藝技術管理、設備設施管理、作業環境和條件管理等。
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對象是企業的員工,涉及到企業中的所有人員、設備設施、物料、環境、財務、信息等各個方面。安全生產管理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生產策劃、安全培訓教育、安全生產檔案等。
二、事故、事故隱患、危險、危險源與重大危險源
(一)事故
《現代漢講詞典》對“事故”的解釋是:多指生產、工作上發生的意外損失或災禍。
在國際勞工組織制定的一些指導性文件,如《職業事故和職業病記錄與通報實用規程》中,將職業事故定義為:“由工作引起或者在工作過程中發生的事件,并導致致命或非致命的職業傷害。”我國事故的分類方法有多種。
按照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1986),將工傷事故分為20 類,分別為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藥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傷害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 號)將“生產安全事故”定義為: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造成人身傷廣或者直接經濟損失的事件。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足指造成30 人以上死產,或者100 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l 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廣,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傷,或者5 000萬元以上l 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傷,或者l 000 萬元以上5 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 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事故隱患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第16 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定義為:“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五)危險源
從安全生產角度,危險源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害、疾病、財產損失、作業環境破壞或其他損失的根源或狀態。
根據危險源在事故發生、發展中的作用,一般把危險源劃分為兩大類,即第一類危險源和第二類危險源。
第一類危險源是指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可能發生意外釋放的能量,包括生產過程中各種能量源、能量載體或危險物質。第一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后果的嚴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發生事故后果越嚴重。
第二類危險源是指導致能量或危險物質約束或限制措施破壞或失效的各種因素。廣義上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誤、環境不良以及管理缺陷等因素。第二類危險源決定了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它出現越頻繁,發生事故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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