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企業環保風險管控 2020年企業排污環保法律法規

排污企業環保風險管控 2020年企業排污環保法律法規

日期:2023-03-06 22:30:35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分析  隨著經濟社會的高度發展,環保誠信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重視,是社會主義誠信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排污企業環保誠信是建立在環保誠信制度基礎之

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分析

  隨著經濟社會的高度發展,環保誠信越來越受到各方的重視,是社會主義誠信體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排污企業環保誠信是建立在環保誠信制度基礎之上的頂層設計,社會許多環境破壞事件造成的原因追根溯源至企業排污不誠信、不遵守法律。因此,要想使排污企業做到環保誠信,應在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探索的基礎上,積極推動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

  1環保誠信的含義

  環保誠信,是一種以底線思維模式進行思考的價值觀念,是指在處理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關系過程中,將人大腦中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的主觀意識植入環保理念,使人的實踐行為符合社會發展規律。具體表現為人的生態理念的道德化、理性化、人性化。企業生態理念的終極追求就是環保誠信。傳統企業的誠信理念則主要研究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而現代企業的誠信理念不僅討論人與人之間的道德關系,而更加重要的是表現為人與自然之間的“生態道德”關系。

  2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存在的問題

  2.1遮掩實情

  對生態平衡造成影響比較大的項目,在報批階段,排污企業經常會考慮污染因素會影響項目審批的結果,往往會不報或少報排污量和排污種類。環保誠信意識消失殆盡。在排污企業沒有據實申報的情況下,有一少部分企業確實是對工藝不了解,無意少報污染物種類和排污量,但大部分企業都是有目的的不據實申報。在信息不對稱理論背景下,使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管變成了“天方夜譚”,更是極大的剝奪了老百姓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2.2偷排暗排

  一些排污企業為了節省成本,擴大企業利潤,一方面使本應該在運轉狀態下的污染處理設備處于停工狀態,工業廢水不加或者少加污染治理藥劑直接排放,更為嚴重的是,排污企業私自設置暗管,工業廢水直接通過暗管(或者雨水管道)向外排出,有的排污企業干脆在夜間用潛水泵將積存已久的未用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的工業廢水直接向外排放,這些違背環保誠信行為的現象在政府監管部門節假日期間或夜間突擊抽查中時有發生。

  2.3逃避責任

  一些排污企業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時,首先想到的是盡量封鎖相關信息,盡可能內部消化。不但未能及時運用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信息,反而相互推卸責任,有的甚至在事實面前還推諉扯皮,拒不承擔法律責任。漠視法律的制裁和社會輿論的譴責,從而導致排污企業社會上的名譽受到影響。

  3排污企業環保誠信的重要性

  3.1企業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

  排污企業環保誠信所存在的種種問題,表面上看是排污企業缺乏環保意識,缺乏承擔社會責任的意識,缺乏環境保護的法律意識,但從根本上來說還是不道德、不誠信的問題。排污企業的行為不僅損害了公眾知情權和破壞了公民環境權,而且其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也大打折扣,從長遠來看影響了排污企業生存和發展。因此排污企業做到環保誠信,不但是履行社會責任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求得自身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

  3.2實施環境有效監管的必然要求

  排污企業盡量隱瞞排污種類和排污量從而造成了政府監管部門處于信息不對稱的局面,對企業排污行為未能及時進行調控,不僅危害了自然環境的生態平衡,而且對公眾的身體健康也造成極大危害。如果排污企業把環保誠信的理念植入到企業文化中,在企業日常運轉中就能自覺遵循環保誠信的義務,更加自覺地接受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因此環境的有效監管力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使有限的行政資源實現帕累托最優。

  3.3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環境污染事件(或者環境糾紛)影響擴大化的直接原因就是排污企業踐踏誠實守信的道德底線,如果排污企業運用環保誠信底線思維模式去思考問題,就不會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相互推諉扯皮,即使偶爾發生超標排放情況或謊報排污情況,只要排污企業勇于承擔社會責任并及時公開相關信息,立即整改,就能爭取到公眾的了解和支持,避免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等問題。

  4推進排污企業環保誠信制度建設

  4.1推進公眾參與制度建設

  公眾參與環保,是推動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關鍵一環。暴露在陽光之下的環境污染丑行必將遭人唾棄。完善以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制度、公民監督舉報制度、聽證制度、信訪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公眾參與制度,制定更加具體的規章制度和更加可行的程序,保障公眾對環境保護事務的監督權、訴訟權、知情權,使排污企業接受公眾的監督,徹底改變亂排亂放的局面。政府要善于聚集民意、團結民力、表達民意,讓公眾以主人翁的角色積極參與到環境保護的工作浪潮中來,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信息公開加上公眾參與的廣泛化就等于環保誠信制度常規化。

  4.2推進新聞媒體參與制度建設

  新聞媒體被冠以“無冕之王,布衣宰相”之號,由此可知新聞媒體監督力量之大。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支持媒體開展對企業污染事故的公開報道,建立和完善媒體參與排污企業行為治理的法律和相關法規制度;另外,經媒體報道的污染事故政府相關部門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并且對污染處理情況要及時向媒體公開信息;最后,政府執法部門也應保護報道事故記者的生命安全,確保記者敢于報道污染事故,維護記者的合法權益。

  4.3推進非政府組織參與制度建設

  在我國,非政府組織在環保領域發揮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強化非政府組織的環保參與程序,提高政府環境規制的公信力和外部監督能力,比如在政府的應急決策議事機構中應有慈善部門、紅十字會的相關人員代表,這不但有利于政府決策的民主化,而且有利于非政府組織深入了解政府的決策目的,從而更好協助政府開展減輕污染處理事故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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