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工作月例會制度
為提高教學工作效度,加強教學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建設,構建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特制定“一月一大會,兩周一小會”的。
“一月一大會”是指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務處協助,每月召開一次的學校教學工作例會。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
學校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議題大致為:1、總結本月教學情況;2、部署下個月教學工作;3、協調、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研討新教法。
教務處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其他與會人員按議題要求擬定好發言提綱。例會要求做到中心議題突出、會議時間短、效率高。
“兩周一小會”是指教研組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每兩周召開一次所在教研組教師會議。
教研組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大致為:1、檢查和測評教師教學工作,交流教學經驗;2、探索教學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3、學習、研討學校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文件;4、公布教學、教研等業務活動情況。
各教研組可結合自己的實際,圍繞以上內容自行確定每次例會的中心議題。會議由教研組組長主持,并做好會議記錄,教務處定期抽查、點評有關會議材料。全體教師要認真參加會議,積極研討,參會情況將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
教學工作月例會制度 [篇2]
為提高教學工作效度,加強教學管理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建設,構建有效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目標的如期實現,學校特制定“一月一大會,兩周一小會”的。
“一月一大會”是指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主持,教務處協助,每月召開一次的學校教學工作例會。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主任、各專業部部長。
學校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議題大致為:1、總結本月教學情況;2、部署下個月教學工作;3、協調、處理教學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4、研討新教法。
教務處做好會議準備工作,其他與會人員按議題要求擬定好發言提綱。例會要求做到中心議題突出、會議時間短、效率高。會議研討交流的情況將作為考核各專業部教學工作業績的主要材料之一。
“兩周一小會”是指各專業部比照學校教學工作例會,每兩周召開一次所在專業部教師會議。
專業部教學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大致為:1、檢查和測評教師教學工作,交流教學經驗;2、探索教學及其管理的有效方法;3、學習、研討學校教學管理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文件;4、公布教學、教研等業務活動情況。
各專業部可結合自己的實際,圍繞以上內容自行確定每次例會的
中心議題。會議由專業部部長主持,并做好會議記錄,教務處要定期抽查、點評有關會議材料。全體教師要認真參加會議,積極研討,參會情況將作為考核教師教學工作的主要依據之一。
2012年2月
教學工作月例會制度 [篇3]
教學工作例會是加強教學管理,維護教學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為確保學院教學工作的穩定、有序、高效開展,促進教學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及時解決教學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一、教學工作例會的性質
教學工作例會是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主持,教務處召集的定期討論研究教學工作的會議。
教學工作例會每兩周召開一次,時間安排在雙周星期五下午,必要時可臨時召開。與會人員為教務處正副處長、各(院)系教學副主任(主管)、實訓中心主任,必要時請各(院)系主任和學院相關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參加。
二、教學工作例會的內容和任務
(一) 傳達上級文件、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或措施;
(二) 討論確定學年、學期或階段性教學工作計劃及教學管理、教學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項;
(三) 討論教學任務的執行情況,教學中出現的問題、難題的解決措施及職責范圍內的局部工作調整等;
(四) 總結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階段工作任務,通過教學管理、教學紀律等方面的補充制度和方法;
(五) 交流信息,溝通各教學部門間的關系,解決各教學部門之
間協調問題。
三、教學工作例會的組織管理
(一) 會議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主持。教務處做好會務工作,并做好會議記錄,同時負責將形成的決議整理成文,轉發給相關部門,并監督實施;如有重大問題不能解決,提交院務會議研究。
(二) 一般由(院)系干事將議題(文件或事項)送達教務處,由教務處整理好議題,向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匯報,確定議題,并將議題提前通知與會者。
(三) 提高會議效率,要求做到:
1.未經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領導確定的議題不上會;
2.議題準備不充分,沒有提出解決方案的不上會;
3.本部門沒有統一意見,采取“矛盾上交”的議題不上會;
4.屬于部門職責范圍有權自行解決的問題不上會。
(四) 各(院)系教學副主任(主管)因故不能參加,由(院)系責任人指定人員參加;
(五) 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任意遲到早退。
四、學院領導參加
學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可以了解教學動態,聽取(院)系意見,及時解決教學運行實際問題。
(一) 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次數每學期不少于2次。
(二) 院領導參加教學工作例會要求:
1、傳達上級文件、指示,討論研究貫徹文件精神、方案或措施;
2、參與教學工作的討論、研究,給出指導性意見;
3、協調各部門之間關系,解決各部門工作銜接環節中的問題。
教務處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教學工作例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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