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及答案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答案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及答案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答案

日期:2023-03-02 22:46:01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互联网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  引導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從制度上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更好地保證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

  引導語: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是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從制度上解決現實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更好地保證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律,其中確立了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為基礎的科學管理制度,明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作為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對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以下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歡迎參考!

2017年《食品安全法》競賽試題

  一、判斷題(80題)

  1.有人到小區推銷直接擠出來的散裝鮮奶說是有營養。

  2.土豆發芽了皮也綠了還能吃。

  3.到野外郊游可以隨手采些野菜蘑菇回家吃。

  4.稻谷加工精度越高,制成的大米的外觀和口感越好,但是營養價值卻會降低。

  5.保質期不是判斷食品是否變質的唯一標準,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環境變化等引起過早變質,所以食品應在保質期內盡早食用。

  6.食用油在高溫、陽光照射、與空氣長期接觸等條件下極易發生氧化反應,產生有害物質,因此應當盡量密封,放在干燥、避光、低溫的環境保存。

  7.食品安全就是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8.企業生產的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可以制定企業標準。

  9.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不得進口。

  10.被吊銷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11.制定有關食用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標準、公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信息,應當遵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

  12.《食品安全法》施行后,原來的食品生產經營要重新取得相應的許可。

  13.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舉報食品生產經營中違反《食品安全法》的行為,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14.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15.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也可上市銷售。

  16.國家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實行召回制度。

  17.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生產經營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8.預包裝食品,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19.保質期,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20.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需要重新辦理許可手續。

  2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

  22.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阻撓、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23.從事食品經營,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也可以從事食品經營。

  24.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25.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26.食品經營者可以銷售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

  27.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

  28.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不需要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

  29.食品經營者不必建立并執行食品退市制度。

  30.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換發新證。

  31.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

  32.被許可人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人在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3.食品微生物檢測中所說的無菌,是指沒有活的微生物存在。

  34.《食品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安全負責,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36.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

  37.保健食品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38.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39.進口的食品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通關證明放行。

  40.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

  41.食品添加劑,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42.食品生產許可、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為5年。

  43.食品放入冰箱就不會壞了。

  44.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拒絕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45.經營者不銷售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主動退市。

  46.對因標簽、標識或者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而被召回的食品,必須銷毀。

  47.食品經營者對其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48.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9.使用紫外線燈消毒專間的,應在無人時開啟30分鐘以上。

  50.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是犯罪嫌疑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1.貯存食品的場所、設備應當保持清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但可以存放個人生活用品。

  52.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

  53.直接入口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

  54.保健食品可以代替藥物治療一些慢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