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合同最多年限 農村土地合同書怎么寫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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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23 21:43:24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農村土地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

農村土地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合同 ,歡迎大家分享。

農村土地合同

農村土地合同 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戶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租賃土地范圍及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土地期限

  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年____月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月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第三條:租賃土地租金及租賃保證金

  本協議租金實行年支付制,租金按平方米折合為畝數,每畝每年租金為_____元,租金總額(大寫)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租地保證金在簽訂協議的同時,一次性繳納租地保證金____萬元整(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相關的押金及租金。

  2、協議簽訂后三天內提供場地。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系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臨時性建筑物、以保證生產需要。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押金及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后,重新協商。

  5、乙方在租地使用期間,必須保持場地平整,不得出現堆積及揚塵,影響村莊形象,給村民帶來不必要的污染因素,在使用結束,解除租賃協議前五天,必須整平全部場地,并清理遺留的現場垃圾等事宜.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

  1、本協議期限滿后。

  2、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按滯交金額每天交___%滯納金,超過30天的仍未交齊,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

  (一)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解決。協議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因違約引起訴訟,違約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守約方因提起訴訟所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調查費、評估鑒定費等相關費用。

  第九條: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于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后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區鎮鑒證機關各一份。

  出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2

  合同當事人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

  合同依據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合同內容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將其承包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農業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xxxx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位置、面積、等級: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具體位置(名稱、四至)。(可具體列表說明,并附土地現狀平面圖)。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以現金(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時間,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畝,(或實物x公斤/畝),合計x元(或實物x公斤)。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二)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內進行流轉,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縣(市)______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組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

  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1、轉包

  2、出租

  3、互換

  4、轉讓

  5、入股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于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轉土地的種類、面積、等級、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_________畝、荒地_________畝、林地_________畝、其他土地__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列表)。

  序號________________

  土地名稱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____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轉價款、補償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畝或實物________公斤/畝,合計________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支付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土地的合理補償金________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與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由雙方指定的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監證。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或終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轉。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征用或農業基礎設施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約定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獲取國家征用土地補償費和地上種苗、構筑物補償費。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雙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補償費,乙方收取地上種苗、構筑物補償費。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并,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筑物,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2、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征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后,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或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4

  合同編號:

  甲方(出讓方):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現金流轉的方式將其經營的天羅城(經度09834。緯度3958)土地流轉給乙方使用。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農作物種植。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天羅城土地_______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450元/畝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流轉費采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與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轉土地周圍所屬草場及林木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壩村、甲方所在銀達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身份證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簽章)

  鑒證方:_______(簽章)

  鑒證經辦人:_______(簽章)

  聯系電話: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日_______月

農村土地合同 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土地出租承包經營權的事宜,協商一致,特立以下合同:

  一、承包面積和承包金額

  1、出租承包面積約

  2、承包費每畝每年

  二、承包期限

  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日結束,共出租承包期為 年。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現有的乙方承包田四周、圩頭、圩尾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種植其它農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在夏秋季種植時,甲方保證乙方正常用水,打水電費、打水人員工資按面積負擔(和本組一樣)。

  3、乙方在第一年實行先交錢后種田的原則,以后每年則由稻收后支付。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甲方保證道路暢通,不準隨意挖掘,甲方不得以無故理由刁難乙方,如在道路上的油菜、黃豆和其它種植物,如損失乙方一律不負責賠償。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可以優先享有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如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所有損失。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6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

  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公章)

  代表人:______(蓋章)

  乙方戶主:______(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

農村土地合同 7

  被征土地單位(下稱甲方):

  征用土地單位(下稱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甲方經村民代表大會決議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發展項目,經甲乙雙方實地查看、反復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征用土地數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畝,所征土地位于:

  土地四至:

  第二條征用土地的補償費

  甲乙雙方實地勘驗征用地界,依據勘驗結果,乙方按照每畝15000元人民幣的標準向甲方支付補償費。該補償費包含土地補償相關一切費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實地勘驗征用土地面積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補償費給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將上述補償費發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額支付補償費后,甲方及其下屬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張任何其他權利及費用。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甲方應將所征土地清場,不得有影響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額支付補償費后5個工作日內,將征用土地移交乙方。

  甲方承諾確保征收土地權屬無任何爭議,如因與第三人就征收土地發生權屬爭議,致使影響乙方建設經營的,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甲方應從善意出發,維護與協助乙方對被征用土地的建設經營,為乙方的建設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的責任

  如乙方未足額支付征地的補償費,甲方有權收回土地,或繼續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滯納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為從事農副產品加工及其附屬、配套設施。

  第五條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如有違反,即視為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沙包鎮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合同附件:

  征地測量、補償領款一覽表

  所征地圖示意圖

  被征土地單位(甲方):

  代表人:

  征用土地單位(乙方):

  代表人:

  日期:

農村土地合同 8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

  地址:

  乙方(受讓方):

  地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用于藥材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采取實物支付。乙方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公斤/畝,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民幣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助調解本社區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通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壹仟萬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起訴。或直接向人民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9

  甲方(出讓方): 鄉鎮 村 組(戶主姓名)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 轉包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山地、魚塘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于: 。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x畝、魚池x畝、x山地x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后每年春節前付x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類型、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 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 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鑒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流轉土地座落方位簡易圖;

  2、甲方身份證復印峻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復印峻;3、乙方身份證復印峻。

  甲 方: (簽章)

  聯系電話:

  乙 方: (簽章)

  聯系電話:

  絕證方: (簽章)

  絕證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合同 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房屋結構為____,建筑面積___平方米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以____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

  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____.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經甲方書面同意后,因轉變功能所需辦理的全部手續由乙方按政府的有關規定申報,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年,即從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免租期及租賃物的交付

  租賃物的免租期為___個月,即從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屆滿次日為起租日,由起租日開始計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

  乙方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提前終止時,應于租賃期滿之日或提前終止之日將租賃物清掃干凈,搬遷完畢,并將租賃物交還給甲方。如乙方歸還租賃物時不清理雜物,則甲方對清理該雜物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租賃費用

  1、租賃保證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賃保證金為首月租金的____%,即____幣____元,于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2、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幣_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3、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幣_____元計付。

  4、供電增容費

  供電增容的手續由甲方負責申辦,因辦理供電增容所需繳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年房屋租賃協議的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結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因本租賃行為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并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交還承租的租賃物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責任后__天內,甲方將向乙方無償退還租賃保證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金額為:拖欠日數乘以欠繳租金總額的____%.

  第七條 年房屋租賃協議的維修養護責任

  乙方在租賃期限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并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乙方對租賃物附屬設計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現,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由_____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八條2022年房屋租賃協議的保險責任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物的保險,乙方負責購買租賃物內乙方的財產及其它必要的保險若甲乙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分別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年房屋租賃協議中的裝修條款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租賃物的轉讓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甲方轉讓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甲方應確保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讓條件下,乙方對本出租物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條租賃物的轉租

  經甲方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將租賃物的部分面積轉租,但轉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負責,包括向轉租戶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不因乙方轉租而改變。

  如發生轉租行為,乙方必須遵守下列條款:

  1、轉租期限不得超過乙方對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轉租租賃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用途

  3、乙方應在轉租約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與轉租戶的轉租租約應同時終止。

  4、乙方須要求轉租戶簽署保證書,保證其同意履行乙方與甲方合同中有關轉租行為的規定,并承諾與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對甲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終止本合同時,轉租租約同時終止,轉租戶無條件遷離租賃物。乙方應將轉租戶簽署的保證書,在轉租協議簽訂后的五日內交甲方存檔。

  5、無論乙方是否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因轉租行為產生的一切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6、乙方因作為轉租行為的轉租人應付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甲方對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出租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該房屋前辦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房屋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四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條房屋租賃協議提前終止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___日內將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十六條有關稅費問題

  按國家及_____市有關規定須就本合同繳納的印花稅、登記費、公證費及其他有關的稅項及費用,按該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作為出租人,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在使用租賃物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___市法規以及甲方有關租賃物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自行承擔。倘由于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影響建筑物周圍其他用戶的正常運作,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八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保密規定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二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寫成,兩種文本同等作準。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權代表__授權代表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農村土地合同 11

  甲方:乙方:

  為了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公益事業建設,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水平,依據(號)《關于市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的通知》精神,在設見:

  一、征用時間:年月日,時間為畝;年年;,征用土地用于建,經甲乙雙方同意達成如下意愿

  二、被征用農戶面積為####

  三、付款方式為一次性補償。按照甘肅省定西市(號)文件精神執行;注:征用土地為元每畝。

  四、經甲乙雙方同意簽訂后,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不得無理取鬧,如甲方組止、破壞,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鑒證方一份,甲乙雙方同意后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鑒證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農村土地合同 12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公開、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土地流轉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承租期為拾捌年,承租期滿后,如需續簽合同,在雙方協商之后,另行簽定合同。轉讓價格:流轉費按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算起。具體畝數以簽定正式合同實際測量數為準。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簽定正式合同起兌付。

  四、結算方式: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該土地使用權未作任何處置,四至范圍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權。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權利,在不改變農業用途性質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七、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準備材料生產時,暫定此協議。待水稻收割完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正式合同,同時支付第一年流轉費,在乙方準備材料生產期間,甲方不得違反此協議,如違反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村委一份。

  九、簽定正式合同同時該協議自動廢除。

  甲方:

  乙方:

  見證方:__________縣__________鎮__________村村委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乙方通過土地承包方式取得甲方農村耕地______畝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以南、以東、以西毗鄰的農村耕地____畝發包給乙方使用。

  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后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所承包土地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農村耕地_____畝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農村耕地_____畝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

  八、乙方將農村耕地_____畝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農村耕地_____畝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_____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服務中心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14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協議當事人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條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方式:。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協議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_____。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_____。

  第六條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協議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作為履行協議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學習投資項目合同范本。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協議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協議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2)___________;(3)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協議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協議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協議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協議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協議;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協議。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協議,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協議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協議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協議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協議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協議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協議,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比例尺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包括協議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協議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協議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協議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商品購銷合同書范本。

  五、協議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

  六、協議第二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

  七、協議第四十條關于協議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協議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協議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協議,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協議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協議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協議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協議,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協議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協議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三十五條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協議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協議所提出的問題。

  第三十八條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協議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協議項下宗地出讓方案經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協議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協議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協議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___受讓人(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農村土地合同 15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七條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土地互換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愿意將_______的_____畝面積與乙方在_______的_____畝面積進行互換。

  二、 土地互換以后,雙方不進行經濟補償

  三、 互換的年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注:以國家自留地年限政策為基準)。

  四、 互換以后,如果國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換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補償,原與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與村簽訂承包合同。

  五、 互換以后,一方如果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由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方到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換以后的土地使用權(國家規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 土地互換協議簽定后報村委會備案。

  七、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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