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實習日記(通用5篇)

律所實習日記(通用5篇)

日期:2023-02-23 16:59:37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律所實習日記(通用5篇)  時間過得真快,一天又過去了,這一天里,大家身邊一定有一些有趣的見聞吧,讓我們今天做個總結,寫一篇日記吧。如何把日記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

律所實習日記(通用5篇)

  時間過得真快,一天又過去了,這一天里,大家身邊一定有一些有趣的見聞吧,讓我們今天做個總結,寫一篇日記吧。如何把日記做到重點突出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律所實習日記,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律所實習日記(通用5篇)

  律所實習日記 篇1

  律師實習日記范文篇1

  今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師昨天下午交代我寫的三份上訴狀及申請執行書。坦率地說一句,我真的不知該從何入手。心里紛亂不已,有股莫名的煩燥困擾著。但無論怎樣困難,我還是必須得把它完成。總不能因為困難就一直擱之不理,盡管這也是我最愛干的事情。我真的對那個上訴人感到深深的無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為什么全都認了呢。

  唉!這也把我害慘了——總覺得自己寫的上訴狀實在不好寫。自己當學生的這種死腦筋就是不會靈活變通,老是覺得原告這樣主張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認了,這不就歇菜了嗎?為什么還要死要上訴呢——盡管我已知上訴人純屬只是在拖時間?寫吧,努力地寫吧!

  律師實習日記范文篇2

  無聊的開始了一天的運作。本以為會是伴隨著無聊的結束。結果,方律師在下午四時許回到辦公室。他整理了些文檔資料后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書吩咐我寫三份上訴狀、一份申請執行書。他說,買賣合同就隨便找個理由塞進去寫,這主要是為了玩程序拖時間而已。而票據追索權糾紛案就從無票據基礎關系這方面寫。

  我當時聽到票據基礎關系時就愣住,心想:這個是什么東西?怎么心理一點兒概念也沒有?票據的無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據基礎關系我真的不懂。這也甭管了,直接上網查。網上就說票據的基礎關系是票據原因關系、票據資金關系以及票據預約關系。看了看,就只覺得票據原因關系有點聯系,其他兩個好像沒有什么關系。后來又查了查法條,《票據法》第10條規定了票據與其基礎關系。我就打算按這個來寫。盡管如此,我還是覺得很難著手寫。

  律師實習日記范文篇3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著方律師回辦公室。因為他之前曾說今天早上要回來,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來時給他看看我的執行書和上訴狀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不過,他今天早上并沒有回辦公室。我還一直以為他會回呢!最后是他叫我把執行書和上訴狀發到他郵箱里去。其實我昨天早上就已經寫好,只不過我對470那份上訴狀寫得不是很滿意,總體上我對上訴狀的感覺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過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東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擔心會被方律師罵——雖然這到目前為此仍未發生過。結果,我根本不需要對它們做任何實質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師叫我可以把執行書和上訴狀打印出來,只是把470和471的字體改為楷體GB2312就行。心里的那份不安終于安定下來。總算是踏實了!

  律師實習日記范文篇4

  今天有一位客戶帶他的妹妹來咨詢方律師關于合伙合同的問題。正如方律師所說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會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間都不是好朋友,才不會一起合伙做生意。但合伙問題涉嫌的不僅是生意問題,還是朋友關系的和諧。

  涉及到金錢,我總覺得朋友關系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為我深受電視劇的毒害呢。先小人后君子成為了合伙的必要。簽訂合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有利于避免合伙糾紛的發生。即使將來真的發生糾紛也可以擁有有力的證據。因此,簽訂合伙合同時要慎重注重合同的內容——想像我們處于最糟的情況下該如何保護自我的權益。

  律所實習日記 篇2

  律師實習日記1

  今天,我如常到律師事務所實習。九時許,林哥突然進辦公室問我方律師是否有交待過司法局的事。我困惑不已,方律師根本一丁兒都沒有談及。后來林哥叫我接方律師的電話。原來方律師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里代班。

  就這樣,我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況下來到法律援助那里。我簽到時看了看簽到這個月分配的簽到表,發現江門其實有挺多的律師事務所的,只是我沒有發現而已。整整一個早上,只有一通來電來咨詢。他咨詢問如何到警察局拿證據,坦率說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我叫那個實習律師來聽。這應該沒有關系吧?不過,我就這樣因此浪費了一次寶貴的經驗。

  律師實習日記2

  今天,我和阿藍在空閑時看了《法苑》介紹的電影《十二怒漢》。坦率地說,我看不明白——無論是那些陪審團的'推理還是整部電影的意義。雖說該電影探討的是人性與法律的關系,但我真的是弄不懂——即使我已經不斷重復地回想或重看。

  也許我在將來的某一天會豁然開朗,弄懂《十二怒漢》想要表達的深層含義。畢竟,對于問題的深層意義的思考是需要一定的人生閱歷為基礎的。

  律師實習日記3

  今天就是紐邦買賣糾紛案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方律師跟這件案的委托人談起這件事。他們均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奇怪。因為通常大家都會耍程序或者什么的,但對方完全沒有這種動作。被告方并沒有暗地里轉移財產,也沒有上訴。更奇怪的是他們也不屬于那種即使強制執行也沒有財產執行的那類,而他們這種完全漠不關心的行徑實在令人感到困惑不已。

  這也是我第一次親自感受到居然有這種人的存在。真不知道該用哪種形容詞來形容他們。我對他們真的很無語!如果在律師生涯中常遇到這類人,那么律師這行業實在是太好混了!但事實上,這類人是世間罕有的果實,另類的程度不一般啊!

  律師實習日記4

  今天阿娟跑進來問我買哪些司法考試資料比較好。林哥、阿娟與我在這方面的交流時非常融洽。并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覺自己始終跟男性有溝通有問題。其實,我跟女性總不能保持一個長遠的聯系。

  總之,我的溝通交際就是存在著一個致命的缺點。這究竟是我的性格、習慣還是別的原因而導致我現在所面臨這種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變這樣的狀況。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問題!人不可能永遠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里!我深信只有改變才能迎來我生命里的機遇!

  律所實習日記 篇3

  2月6日

  今天閑來無事,就開始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做之前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類很仔細,有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一些簡單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頁,而遇到復雜的案子,卷宗可多達200多頁。一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權委托書、起訴書、證據資料、代理詞、答辯狀、判決書等,可以說是一個案件的完整記錄和完全再現。因為卷宗的整理關系到其他程序的進行,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認真和細心。而我也在這樣的細心中渡過了充實的一天。

  2月10日

  今天起草了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是關于一個道路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案件很簡單,申請書也很簡單。主要是實習這么久以來,我發現要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點不在怎樣打贏官司,難點在于執行。很多案子的執行都舉步維艱。往往一個案子判決下來,執行卻成了難題。唉,有的時候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當事人急需用錢時,總覺得幫不上什么忙。即使我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幫他們勝訴了,卻無法保證那些該屬于他們的賠償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這也是所有律師頭疼的問題吧。希望我們可以加強法院的執行力,這樣的話才能真正意義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月15日

  今天還是在整理卷宗,在整理的過程中我仔細閱讀這些卷宗,一些律師告訴我說,在閱讀卷宗的過程中,最關鍵的工作是要認識各項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等。弄明白每項證據能證明什么事實,證據間的聯系又是怎樣的。然后,根據這些證據,假設自己是法官,將會怎樣去審理這些證據,運用什么法律去判決。最后,結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弄懂法院判決的依據,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論聯系實際。

  2月19日

  今天在與指導律師的聊天中,感受到收集資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兒,這件事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長期的積累。資料收集占工作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包括通過網絡、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搜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這項工作我很喜歡,因為可以了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似案例,并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我搜集了關于外商投資、商標注冊、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的資料。并且這項工作對鍛煉信息搜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

  2月20日

  今天我對司法實踐的問題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機關制作的各類法律文書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序問題作出處理時,有些法律文書中只寫適用何種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沒有寫出這些法律法規條款的具體內容。這樣會造成許多不利.首先不利于當事人理解法律文書內容。每份法律文書都是司法人員根據案件事實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的處理決定,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說法”。當事人根據法律文書認定的事實和對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判斷自己行為的對錯和所承擔責任的大小。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對具體的法律條款的內容是清楚的。但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對此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也不利于當事人息訴服判。

  律所實習日記 篇4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靜地開展。自律師事務所開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師已連續好幾天沒有踏進辦公室。他當然也沒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準備后天的開庭。看完后,無聊的我不禁開始漫游太空,心想:這不會又是一次浪費時間的虛度吧!畢竟在這之前的法院實習已給足了我足夠的教訓。想想要是那樣的話,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會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時失落。雖說我們的青春還揮霍得起,但我們又有多少個這樣的青春可以供我們揮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過一個充實而有意義的實習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為明天開審的那宗案件對我來說只是一宗旁聽的案件。我看資料只是讓我盡量熟悉案件能夠快速把握弄懂整個開庭過程的重點。但事實上不是這樣!今天早上,方律師居然同我講明天這宗案件由我去做訴訟代理人,他就不到場了。頓時,空氣對我而言已經是凝結了。捫心自問,我能行嗎?要是輸了,那該怎么辦?我能出承擔這個責任嗎?方律師也大概教我明天該怎樣做。但試問,這能假設得了嗎?我現在能怎么辦呢?努力再看看資料,不僅要把資料看熟還要看透。在強大的壓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

  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時于倉后法庭開庭。方律師下午三時在惠州還有一宗案件要開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給我開了。說真的,之前的我還是相信自己能夠應付的,畢竟我已熟悉了整個案件,而且方律師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應付對方。但預設的情景跟現實的情況實在太不一樣了。我整體上全過程都處于挨打的份上,法官問我的問題我也啞口無言,不斷地跟方律師發短信求救,但奈何遠水救不了近火。整個過程只有一個感覺——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實在是無法言喻。我今天的行為總結來說就是失敗。我在法庭模擬課情景在現實并沒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辯性不強——應該說完全沒有才對。

  3-4 星期四

  方律師今天打電話來問我昨天出庭的律師的聯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問我說難道我昨天在審判記錄上簽字時沒有注意到嗎。事實上,我真的沒有看。心理壓根就沒有要看對方律師的聯絡方式、哪里人,感覺自己仍未投入到一個律師的角色中,完全沒有這方面的思維意識。方律師并沒有指責我,但這比狠狠地罵我讓我更難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對方的答辯理由嗎,為什么當時就沒有想過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對方律師的來歷呢。其實,作為一名律師應當不僅在處理法律事務時要有法律思維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維思考問題。

  3-5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吩咐我寫買賣合同糾紛案的代理詞。之前方律師說到時再送份代理詞,將代理詞潤飾下就行。我還以為這份代理詞是方律師自己寫。直到今天我才知道這份代理詞是要我寫的。當他問我會寫代理詞的時候,我居然說不會寫沒有教過。后來我回家翻閱書時才發現原來我上課時學過,但我居然完全忘記了,真不知道自己當時的腦袋怎么了。我覺得錄音的有效性這方面很難寫。我翻閱<證據學>從而知道要從證據的三性(合法性、關聯性及真實性)著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該如何寫。因此,我只好先寫自己比較有把握的部分,而錄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該如何去寫。

  律所實習日記 篇5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說先看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著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后,他說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于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著這個方向去寫。于是整個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后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后他跟我說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著筆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閱。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開庭。這次是我跟著方律師,不用再像上次那樣膽戰心驚。到今天我想起倉后法庭的那次開庭,我到現在還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見了我所念的高中學校的校門,心中感慨不已。復雜的情緒不斷涌上心頭。正式開庭后,方律師給我的感覺很鎮定——雖然這是每個基本律師都應該具備的素質。開庭對他來說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著、鎮定、理性、謹慎讓我敬佩不已!當事實擺在大家面前,有時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師跟我聊了些現在司法行業里的一些情況,讓我獲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倉后法庭把代理詞交給法官。下午,方律師讓阿藍和我放假。這可能是因為三月八日下午律師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師沒有讓我們放假而補放的。真的是沒有聽過有私人性質的工作單位會放三八婦女節的假!畢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現實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沒有讓人們享受到這項權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來到倉后法庭。這次也是買賣糾紛案,但這次不同的是方律師沒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過我暗地里已先看了這個案子。一開始,方律師就已經記錯時間,但這也不影響接下來的發展。方律師跟對方代表談了將近一個多小時和解。我不知道對方怎么了,居然沒有請律師——他們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時也是要開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養呢?我感覺他們很單純,也許他們在商場上有些成就,但在這次開庭過程中就唯獨缺少了謀略而只有濃厚的誠意頂替。距離上次模擬法庭實習后,我今天再次看見這樣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認不諱寄托于一個變動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個不推進利于自己的判決不顧。這實在讓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時間我扔垃圾時,突然有一個人來尋求法律服務。正處于休息時間,律師事務所里沒有一個律師在。我就告訴他現在是午休時間請他在上班時間再來尋求幫助。在律所里經常看不到律師在辦公室里,只有鄧律師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訝異的是,鄧律師她每天都很閑。她這樣的情況可以嗎?也許她在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單從表面來看她的工作量來看,這不失為一個舒適而有質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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