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人力資源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人力資源制度1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本規則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招 錄
第三條 員工招聘渠道
(1)福興集團招聘
(2)嶧興公司招聘
(3)報刊發布招聘
(4)組織現場招聘會
(5)同類企業推薦
(6)公司內部員工推薦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新員工招聘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核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呈報和考選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考核成績優秀或確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班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雇。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門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復印件;
2、縣級或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
3、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4、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5、人事檔案及社保手續;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檢結果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7、其他原因不適合錄用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公司可視情并根據員工意愿,經協商一致后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 訓
第九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根據工作需要,員工應參加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的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十條 員工培訓分為:
崗前培訓:新進人員實施崗前培訓,由人事部門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介紹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說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鉆研學習本職技能,相互鼓勵;各級主管應尋機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專業培訓:根據生產或業務需要,挑選各級優秀干部到各職業培訓相關機構,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職業技能,提高專業水平,以保證勝任本職工作和份內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調 動
第十一條 本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或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員工不得借故拖延或不服從安排,否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副科長級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調動,按集團有關干部管理權限辦理。
第十三條 集團其他企業或集團部、室副科長級以下人員,如本人申請,經本公司或所轄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報集團分管人事工作負責人批準,組織人事部開具《人員調配通知》后,方可接收。原則上本公司不予辦理員工申請調回集團駐地企業事宜,特殊情況下,須經集團批準。
第十四條 本公司與所轄煤礦、煤礦與煤礦以及煤礦各部門之間一般人員的內部調動,由公司自行負責。所在單位填寫《福興集團企業內部職工崗位調整申報表》于5日內送集團組織人事部備案。申報表上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所有職工均建立檔案,一人一檔。基于工作需要,公司對集團管理的員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檔。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層次分明,符合其實際。副檔材料由公司和煤礦根據需要填充。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準確的收集員工的招錄、調配、獎勵、培訓學習、職稱晉升、違紀、處罰、辭職、解除、終止等反映員工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的資料,歸入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嚴格勞動人事檔案的查閱制度。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到檔案室查閱職工檔案,確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閱紙質檔案的,必須經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在檔案管理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查閱。
第十九條 職工提檔。
一、提檔包括檔案資料和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
二、公司正式員工離職者,需經集團組織人事部辦理提檔相關手續。其他員工離職時一律不準提檔。
第六章 工作證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有員工均應佩戴工作證。
第二十一條 工作證分為臨時工作證和正式工作證。
一、臨時工作證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證前或工作證丟失、損壞時使用。
二、所有工作證均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作證的領取、回收。
一、新入職職工的臨時工作證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崗前培訓情況統一發放。待正式工作證辦好后,通知本人換領。
二、正式工作證每人3個,均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證發放后,證件管理員要及時回收臨時工作證。臨時工作證丟失或不及時歸還者,將在工資中扣除20元工本費。
四、正式工作證丟失或損壞需補辦者,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將在工資中扣除50元工本費。
五、所有證件的發放、回收,證件管理員均應在《臨時工作證發放和回收登記表》或《工作證發放和補辦登記表》中認真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工作證的使用
一、工作證只限于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間須佩戴工作證,佩戴于衣服左上方。
三、嚴禁出現亂戴現象。
四、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時要遵循相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十五條 公司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杜絕未簽訂勞動合同就從事工作的行為存在。
第二十六條 雙方建立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以規避勞動糾紛的發生,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非全日制及季節性等臨時勞務用工,應簽訂臨時用工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根據員工入職時間、簽訂勞動合同條件及約定,分類分批簽訂勞動合同。對涉及保密工作的勞動者還應訂立保密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應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員工與集團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由集團組織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可視情續簽或改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并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一方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或當事人無續簽意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第三十條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到集團組織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辭職申請表》。在未得到集團或公司批準之前,仍要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追求其責任。
第八章 社會保險
第三十一條 集團依法承擔給所有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每個正式員工依法享受基本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 集團根據當年棗莊市人社部門通知要求,按照各項社保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數繳納社保費。本公司還將執行貴州當地現行以噸煤上繳工傷保險費的政策,不受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 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按集團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三十四條 在其他單位有工作經歷的員工,一經公司正式招聘錄用,應在試用期滿之后及時將原單位辦理的社保手續轉移至集團并送交至組織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續,影響接續的,責任由員工自負。
第三十五條 公司申請調離或者辭職(退)的員工,如需辦理社保轉移,應持批準后的辭職申請表,經確認個人部分的社保費繳畢,待集團完成繳費后經分管領導批準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條 員工每月上滿26天為滿勤,2月份上滿24天為滿勤。公司除貴州當地以外的員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時間,故上班期間上滿每月天數方為滿勤。
第三十七條 員工考勤采用電子和紙質兩種方式,考勤記錄以電子考勤為主,紙質考勤為輔。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參與考勤,員工考勤要嚴格遵循所在單位的考勤制度,對于沒有考勤記錄的人員一律不予以發放工資,否則將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三十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職工考勤結果的審核工作。對于每頁考勤記錄要認真審核,并將相應意見寫到當頁考勤空白處。意見的填寫要求字跡工整,簡明扼要,并屬上負責考勤審核人員的名字。
第四十條 各單位工資計造員要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的考勤意見核算工資,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工資計造員負責。
第四十一條 職工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印制,單位領用。對于非公司統一印制的考勤表,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承擔。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紙質考勤要求字跡工整、標記清晰、裝訂成冊。由各單位考勤員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方可報送,否則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請假情況,必須在考勤后附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條,病假還必須附上由縣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證明,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崗位調整而無手續人員,一律以曠班論處。新調入或調出人員要在考勤中注明具體時間。
第四十三條 職工的出勤記錄要嚴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標志進行標記,不準留有空格。對于考勤表上沒有的標志要用簡明的漢字標出,如學習培訓、停班,分別標記為“學”、“停”。
第四十四條 補簽、請假制度
一、員工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須按照集團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并將假條送至考勤員處,隨考勤表一并報人事聯絡員處。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
二、員工休班時,需提前填寫《員工休/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遞交各單位考勤人員;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需先電話請假,到單位上班2內補簽請假條,無《員工休/請假條》者視為曠班。
二、員工休班原則上不允許休半天或連續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況經單位負責人同意方可連休。
三、員工因公務外出無法考勤的, 必須在到單位1日內由本人填寫 《考勤補簽條》,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后,遞交各單位考勤員,無《考勤補簽條》者視為曠班。
四、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必須由單位填寫《考勤補簽條》,標明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時間及原因,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考勤人員。
五、員工若出現忘考情況,必須遞交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補簽條,遞交考勤員處,考勤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曠班。
六、員工因違規違紀而停班者,單位須于停班2日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報人力資源部處,一次性停班時間最長不超過90天(含90天),否則以曠班論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負責。
七、因不可預測的原因,如班車誤點、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導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情況,經負責人簽字后,遞交至考勤員處。
八、因工作性質無法正常參加電子考勤的人員,原則上可以不參加電子考勤。但為嚴肅工作紀律,防止無故脫崗,此類人員必須按照各單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時到單位述職簽到。各單位考勤員要對此類人員考勤結果負責。
第十章 給 假
第四十五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特別休假、公休假、工傷假。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事假應于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依照下列規定辦妥后方可離礦,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并于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也視同曠工論處。
1、公司主要及分管負責人、礦長,報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經集團董事長批準。
2、公司處級和礦井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經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準。
3、公司副處級、礦井科長(主任)、工區區長等管理人員,分別報經公司分管負責人、礦長同意后,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準。
4、公司職工,礦井副科長(主任)、工區副區長等管理人員及職工,分別報經公司處長、副礦長同意后,經公司分管領導、礦長批準。
第四十七條 山東籍員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節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于15天。當年實際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天數的,剩余的天數下年不在重復計算;職工及其家屬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內雙方累計休假天數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統一集中休假。但年內統一集中休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包括春節假期),且休假間隔必須1-2個月;不足3個月或休假天數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統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條 公司員工各類休假期限參照集團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集團正式員工享受集團各類福利政策。 第五十條 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法規規定,可發放過節津貼、防暑物品及勞保用品等,根據年度完成任務指標情況,可視情發給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當年的任何福利:
1、長期借調人員;
2、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有重大違規違紀并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者;
3、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三個月累計曠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一個月連續曠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事假累計超過100天者。
第十二章 離 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辭退、自動離職”四種:
1、辭職:試用期過后,員工自愿申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辭職申請書》,經單位、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而擅自離崗者,扣發當月工資及福利待遇。
2、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定及入職提供虛假信息等,公司有權解雇(解除勞動關系),屆時結算到職日期薪酬。
3、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辭退,計薪至革職日止。
4、自動離職:凡未經批準無故連續曠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自動解除勞動關系,不予結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條 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 離職人員離崗前,須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關物品、工具、技術資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當予以賠償。損失金額從薪酬中扣繳,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時,應繳納現金賠償。
第五十五條 離職人員須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辦完手續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扣發當月工資并依法追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十六條 對于解雇、辭退、自動辭職人員,人力資源部必須于事發15日內在所在單位進行張榜通告并存檔。對于自動離職人員,人力資源部還必須要求所在單位出具《自動離職證明書》以備存檔和上報集團。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人力資源制度2一直以來,人們對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稱道,對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認為比較簡單。這話說得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較少,相對來說,管理的范圍和直徑比較小一些,能比較有效地執行和監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較容易,那就不對了,相對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質的員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來說,小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難以執行、職責也分不清等等來說,小型公司的管理難度實際上要比大型公司難很多。比如說,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幾個月,公司照常運轉,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個月,公司就會亂做一團。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必須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之所以稱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為這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的基本保障,是必須的。比如說:招聘一個什么樣的人擔任什么樣的崗位,需要制定怎樣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還有,不同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對于很多小型公司來說,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頭通知員工,并在員工心中形成了習慣。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強,從一開始就應該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隨著公司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完善。為以后公司發展成大公司了,進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階段打下基礎。
2.公司要極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現為老板的人格魅力、領導魅力、處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見過很多小型公司,員工和老板稱兄道弟,關系非常融洽,就是我們經常說的”人治”。”人性化”與”人治”是不一樣的,”人治”沒有規章制度或說制度存在于員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僅僅依賴制度,還有老板的為人處事的作風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說,很多小型公司在開始時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階段,最后發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階段。
3.想方設法留住優秀的”人財”促使公司快速發展
人們常說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這話乍聽起來好像沒錯,實則不然。有一個資深人力資源總監說,企業的人分為4大類,第一類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態度很差的人,走到那個企業都會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類是”人材”,這種人能力很差,但是態度很好,所以企業還是留著可以用的;第三類是”人才& ",這種人能力很強,但是態度很差,很難領導和管理,對于企業來說,這種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價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壞性。第四類是”人財”,這種人能力很強,態度很好,這是任何一個公司都想要的人,這種人才能為公司帶來滾滾財源。那么我們如何才能留住優秀的”人財”,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發展讓”人財”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關鍵,另外,留住了優秀的”人財”,公司也才能快速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來看看我也來看看。好久都沒有過來了,有點挺是想的釣老人家味口!經典!俺們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沒有執行!
人力資源制度3為規范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干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并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并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后備干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并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后備干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并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干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制度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管理,使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逐步達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進企業發展,根據《勞動法》、《公司法》、《企業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企業發展,文秘資源網 員工富裕"的原則,正確處理企業、員工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調動各方面的工作積極性。
第三條 建立、完善和維護適應我礦發展要求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四條 運用法律法規、內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調整好勞動關系,保護勞動主體雙方的合法權益,使勞動關系穩定和諧、健康。
第五條 通過不斷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促進我礦發展。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對各基層單位人力資源管理的主要環節實行監督、指導與協調。
第二章 人力資源規劃
第七條 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需要和定員標準,制訂出本單位的人力資源規劃,包括長、中、短期規劃。
第八條 運用定性預測與定量預測相結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礦長提出全礦長、中、短期人力資源規劃方案,待批準后,報礦長最終審定。
第三章 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九條 根據礦長審定的員工數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擇優錄用選拔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人到新的崗位工作。
第十條 對被錄用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期限從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滿,按照一定的條件續簽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 干部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加強礦中層領導班子建設,建成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新的用人機制。按照"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優化我礦干部隊伍結構,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干部隊伍。
第十二條 充分體現組織原則;公開選拔、平等競爭原則;注重實績、擇優原則。嚴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學合理地配備干部職數。
第十三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是依據一定的標準,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對其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內在素質和做出的成績進行評價,并把它作為使用、選拔、監督干部的重要依據。
(二)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考核的主要內容是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包括思想覺悟、政策水平、組織紀律、道德品質、群眾觀念、事業心、文化理論知識、決策能力、組織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務情況等。
(三)為了保證考核結果準確,考核要采取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定期考核與不定期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嚴格、全面、公開的原則。
第五章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
的職稱評聘制度
第十四條 職稱的評聘必須堅持專業技術職務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則性。礦屬各單位要根據上級下達的設崗編制和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各級專業技術職務,逐步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競爭機制,不得因人設崗,搞平衡照顧,更不得亂開政策口子,突破評聘標準另搞一套,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調動和發揮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第六章 領導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自身職務提升、工作調動、獎懲、工資晉升、住房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十六條 領導干部在執行公務時,凡涉及到直系親屬和近親屬的職務提升、工作調動、職稱評聘、獎懲、工資晉升、招工、聘干、畢業生分配、軍轉干安置、培訓、住房、入黨等問題時,必須主動申明并實行回避,不得參與具體業務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預或施加影響。
第七章 員工檔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員工檔案要實行專業保管,專職負責。
第十八條 檔案必須做到"人檔相符",卷內資料完整,分類明確。
第十九條 檔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則。
第二十條 檔案要登記造冊,編碼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條 嚴格執行員工檔案查閱、借用制度。
第八章 員工的培訓
第二十二條 工人的培訓
(一)被錄用的員工無論是一般工種還是特殊工種,上崗前都要經過人力資源部、生產技術安全部等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與業務技能操作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關部門分別發放《安全工作資格證》和《崗位培訓合格證》,持證上崗。
(二)根據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有計劃、有組織、有步驟地對在職員工分別進行在崗培訓和短期培訓及業余培訓,確保員工素質不斷提高,不斷適應我礦發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條 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的培訓
(一)重點抓好現職領導干部資格培訓。按照部下達的計劃,及時做好參培人員的選送工作。在職六種領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學制三個月。
(二)按照上級關于抓緊培養優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優秀中青年干部任職資格培訓學制四個半月。
(三)人力資源部要把領導干部崗位任職資格培訓工作納入干部工作計劃,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礦有關部門分別組織實施。優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領導提名,組織人事部門考察的辦法,確定參加培訓人選。并據此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和使用要相結合,認真做好對培訓人員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章 員工的調整與流動
以定崗、包崗為基礎,本著精干高效的原則調配人員,滿足生產需要。
第二十三條 嚴格控制外部人員調入,要求調入人員年齡男45歲以下、女40歲以下,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并繳納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條 員工在礦內部流動時,首先由本人寫出申請,調出調入雙方的隊、分線領導簽署意見,并經礦務會研究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第二十五條 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從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術工作的、缺員崗位的人員,原則上不準調動。
第十章 員工的解雇與辭職
第二十六條 員工的解雇。員工違約、違紀,依據《勞動法》、《職工獎懲條例》等勞動法規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工會法》的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七條 員工的辭職。員工自愿辭職,首先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領導同意,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批準,可辦理辭職手續,并享受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未經批準,自行辭職的,不得享受經濟補償待遇。
第十一章 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條 年度工資總量基數按照當年我礦經營成果及預測工資增長幅度,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定。實行總量控制,絕不超提。
第二十九條 按照崗位測評、勞動成果大小、工作環境差異分別實行噸煤費用工資、銷售額費用結算、經營承包等不同形式進行分配工資。詳見《天安一礦效益工資分配辦法》。
第三十條 員工的基本工資制度
(一) 經營者年薪制度
礦長、副礦長、三總師等實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風險收入兩部分組成。基薪標準根據我礦資產凈值、稅利水平、生產經營規模和我礦員工平均收入水平確定;風險收入以基薪為基礎,根據我礦生產經營成果、責任大小、風險程度等因素確定,最高為基薪的1.5倍。
(二) 一般員工的崗位技能工資制
在崗位勞動評價的基礎上,對一般員工實行以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為基本勞動要素的崗位技能工資制,并根據每年企業經濟效益和當地生活費用價格上漲的指數變化,作適當調整。詳見《天安公司崗位技能工資制度試行辦法》。
第三十一條 其它工資問題的處理規定
(一) 被錄用新員工工資處理
經過有關錄用程序,對于新錄用的員工根據每個崗位的技術含量及對生產經營的重要程度等具體情況而定:對于大中專畢業生原則上應有一年的見習期,見習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標準;對于一般人員或技工學校畢業生原則上執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練期。熟練期滿后,執行定級工資。
對于新錄用的復員(轉業)軍人,不再執行熟練期工資標準。根據其軍齡的長短和崗位不同,自錄用之日起,執行定級工資標準。
新錄用員工的定級手續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辦理。
對我礦特聘的技術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員,其工資待遇分別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二) 員工崗位變動的工資處理
礦屬各單位因員工的正常流動引起崗位(職位)變動的,其工資標準執行新崗位的崗位工資標準。其技能工資標準的處理為:
(1)井上下員工崗位變動,由地面調到井下從事輔助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調到井下從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資增加兩級;由井下輔助調到采掘崗位的,技能工資增加一級。
井下員工非因工負傷或其它原因調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員工實際工作滿10年(工齡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資不變,滿5年不滿10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兩級。井下輔助員工在井下實際工作滿15年的,調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資不變;不滿1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采掘的員工調到井下輔助的,從事采掘工作實際年限滿5年的,技能工資不變;不滿5年的,技能工資降低一級。
從事地面工作員工調到井下工作,從事井下輔助工作的員工調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資待遇。
(2)從事地面工作的員工變動崗位的,其技能標準不作變動。
(3)員工因工負傷(包括職業病)需要崗位變動的,按照勞部發[1996]266號文件規定處理。
(4)對所有變動崗位的員工,都給予一定的學習熟練期,學習熟練期滿經考核后方可上崗。否則,安排到員工再就業中心或勞務市場重新培訓學習,其工資待遇按相應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1994]28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第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第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第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人力資源制度5一、制度建設
1、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根據企業戰略部署、企業文化、企業價值觀、新的勞動合同法,重新審定
2、招聘制度重在人才測評體系
3、培訓制度重在入職培培訓體系
4、績效制度重在績效指標和方法的正確設立和運用
5、薪酬制度重在薪酬結構的進一步完善
6、員工關系制度重在企業文化建設制度的加強
7、制度公示后成冊,員工簽字領用
二、勞動合同的簽定
1、設計新的勞動合同
2、原則上核心人才以三年6個月試用期為主
3、原由合同繼續生效,開普遍簽合同大會
三、文化建設的加強
1、普法教育
2、由各部門、分公司核心員工參與的意見小組
四、職位說明書和崗位評價
1、從新審核職位說明書
2、從新展開崗位評價
3、進行核心員工職業生涯設計
4、組織設計的完善
五、加強風險防范
1、對于企業核心員工,明確簽定培訓合同
2、進行企業人員普查,該辭退的員工立即辭退
六、合同法中集體合同、工會組織
1、形同虛設
2、企業可以以公示的方式適當放開管理的透明度,強調員工對企業的認同
3、薪酬原則是保密,績效管理原則是公開
4、加強與勞動監督部門的聯系和溝通
5、企業發展到成熟階段,可考慮建立工會組織,進一步E化管理
七、人力資源專項目建設
1、員工入職、轉正、晉升、考核、辭退(退休),可以考慮建立和引入科學的測評體系,企業適當加重資金投入
2、員工培訓中強調入職培訓和轉正考核
3、績效管理需要重新審核和制定績效考核指標,加強與公司制度吻合程度
4、薪酬管理探索股權分配對高層和核心員工的激勵作用,加強員工法定保險的配置
5、員工管理中對于員工考勤、休假等制度和辦法的修訂,員工手冊的修訂和重新簽用
6、加強企業文化中員工對企業價值觀的認同
人力資源制度6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范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范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制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準。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后,由分管領導復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后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后,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復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后溝通,無異議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并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后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并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后,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后,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了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后,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并經分管領導批準后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并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于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并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后(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準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并有愿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了解公司的戰略,并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后,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制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后,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準實施后,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審批后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后,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后經總經理批準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準后,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并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準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后,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并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后,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系。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了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天,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準)。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并獲批準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準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于上班前或不遲于上班時間后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于上班后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并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準(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于結婚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周歲以上、女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周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1、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人力資源制度7第一章手冊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致力于達成以下目標:
1、構筑先進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養和開發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
2、保持公司內部各機構在人力資源制度和程序的統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資源系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標準。
3、保證各項人事規章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二、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本手冊,以此規范和指導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制訂及實施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門。
四、本手冊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人力資源部熱忱歡迎員工和各分支機構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章人力資源部的工作職責
一、核心職能: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選拔、配置、開發、考核和培養公司所需的各類人才,制訂并實施各項薪酬福利政策及員工職業生涯計劃,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對公司持續長久發展負責。
二、工作職責:
1、制度建設與管理
A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B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級人事管理權限與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C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各機構年度人員編制計劃;
D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E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2、機構管理
A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分支機構選點調研、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并、更名、撤銷等管理;
C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D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E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B公司后備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C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D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E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數據分統計及分析;
F管理并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訂并監控公司系統薪酬成本的預算;
B核定、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C制訂公司員工福利政策并管理和實施。
5、培訓發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B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教育培訓工作;
C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出國)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D制訂公司年度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并進行管理和使用;
E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和培訓課程。
6、其他工作
A制訂公司員工手冊;
B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C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系;
D聯系高校、咨詢機構,收集匯總并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標
1、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方可進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步驟
A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工作發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于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 (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公司(部門)顧問,行政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準;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批準。
E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F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2)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執行。
3)招聘周期
招聘周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周期。每一職位的招聘周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后,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周期。
4)招聘步驟
A材料收集渠道:
B內部的調整、推薦
C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D參加招聘會
E報紙雜志刊登招聘廣告
F網絡信息發布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后,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準后,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
A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B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a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復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
b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后,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專業技能、心理測評(有必要時可進行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測試。
c基本測試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經二至三次面談后,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錄),并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e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后,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準。
C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并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D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制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并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E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1)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公司正式員工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所有員工的錄入均需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2)聘用步驟
A擬來人員經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準。
B檔案轉移手續
a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系轉移至公司或者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b如員工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系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準。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C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
四、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制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布通知。
2、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并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復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注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聯系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并給予紀念品。
C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并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于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
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第四章新員工入司工作流程
目標:
1、將新員工順利導入現有的組織結構和公司文化氛圍之中。員工被錄用初期通常是最重要的時期,正是在這個時期員工形成了工作態度、工作習慣,并為將來的工作效率打下基礎;
2、向新員工介紹其工作內容、工作環境及相關同事,使其消除對新環境的陌生感,盡快進入工作角色;
3、在試用期內對新員工工作的跟進與評估,為轉正提供依據。
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1、為使新員工了解公司,認同公司,盡快進入工作角色,同時也為加強對新進員工的考核,保證招聘質量,特制定新員工指導人制度。
2、新員工指導人制度的制訂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執行部門是用人部門。具體操作人是新人的指導員。
3、新員工報到后,由部門負責人為其安排指導人,指導人原則上為員工的部門組長以上人員,也可以為司齡2年以上的其他員工。
4、指導人職責:
1)對新員工進行工作安排與具體工作指導;
2)對新員工的生活等方面提供可能的幫助,使之盡快消減陌生感,讓他們在試用期中發揮最大的潛能;
3)對新員工的思想狀態進行跟蹤,并對之進行公司入司培訓及公司企業文化方面的宣導;
4)對新員工進行每月考核,包括思想品質、工作進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5)對新員工的情況向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饋;
6)對新員工是否達到轉正條件提出決定性意見。
5、由部門負責人對新員工指導人指導效果進行考核。
一、人力資源部在新員工進入前
1、應聘人員的《錄用決定》由總經理簽署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員工報到。
2、新員工報到日,人力資源部根據《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見附錄1)為其辦理相關事項。
3、由其所在部門直接負責人確認其座位,部門經理確認其職位。
4、通知新員工報到時應提交:1寸彩照2張;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辦公室在新員工入職一周內為其準備好公司工號牌、郵箱地址。
6、員工所在部門為其確定導師,在入職當天和入職培訓中介紹。
二、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1、填寫《員工履歷表》(附錄2)。
2、發放《員工手冊》及《新員工入職告知書》(附錄3),使其具備基本公司工作知識,要求其通過公司內部網絡了解進一步情況。
3、按照《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逐項辦理入職手續。
4、與新員工簽署《勞動合同》。
5、確認該員工調入人事檔案的時間。
6、向新員工介紹管理層。
7、帶新員工到部門,介紹給部門經理。
8、更新員工通訊錄。
三、由部門辦理部分
1、人力資源部帶新員工到部門后,由部門安排參觀部門,并介紹部門人員及其他部門相關人員。
2、由直接經理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職責與工作說明。
3、部門應在例會上向大家介紹新員工并表示歡迎。
四、入職培訓
1、由人力資源部定期組織新員工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公司介紹、公司各項制度、業務基礎知識知識等。
2、不定期舉行由公司管理層進行的企業發展歷程、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與關系等方面的培訓。
五、滿月跟進
新員工入職滿一個月左右時,由人力資源部對其進行跟進。形式:面談。內容:主要了解其直接經理對其工作的評價;新員工對工作、直接經理、公司等各方面的看法。具體見:《滿月跟進記錄》(附錄4)
六、轉正評估
新員工工作滿三個月時,由人力資源部安排進行轉正評估。員工對自己在試用期內的工作進行自評,由直接經理對其進行評估。直接經理的評估結果將對該員工的轉正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詳見轉正考核流程。
人力資源制度8為了規范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的內、外部環境,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有效進行人力資源預測、投資和控制,并在此基礎上制定組織架構、崗位編制、人員配置、招聘、入職培訓、崗位培訓、績效評價、薪酬分配、職業發展、控制人員流失率、人力資源投資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案的全局性的計劃,以確保公司在需要的時間和需要的崗位上獲得各種各樣適合的人才,以保證公司戰略發展目標的實現。
(一)確保公司在生存發展過程中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得到并保持一定數量具備特定技能、知識結構和能
(二)在預測公司末來發展的條件下,有計劃地逐步調整人員的分布狀況,把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支付范圍內;
(三)大力加強員工崗位知識、技能和素質培訓,加大內部人才開發力度,有助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建設一支訓練有素、運作靈活的員工隊伍,增強公司適應未知環境的能力;
(四)進一步完善公司的組織架構,確定和區分每個職能部門的權責,預測公司潛在人員過剩或人力不足的問題,能夠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五)減少公司關鍵崗位及關鍵技術環節對外部招聘的依賴性;
(六)充分考慮員工福利,做好員工激勵工作,建立內部升遷制度,做好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培養雇員主人翁精神和獻身精神,增強企業凝聚力。
人力資源部是人力資源規劃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的人力資源規劃工作。
(一)負責制定、修改人力資源規劃制度,負責人力資源規劃的總體編制制度工作;
(三)負責開發人力資源規劃工具和方法,并且對公司各部門提供人力資源規劃指導;
(四)年初編制《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各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
(五)將審批通過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件存檔。
(一)需要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提供真實詳細的歷史和預測數據;
(二)及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本部門需求的申報工作。
(一)人力資源規劃應根據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經常調整;
(三)人力資源具體規劃措施的靈活性及規劃操作的動態監控。
人力資源規劃應充分考慮公司內外部環境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變化趨勢。
(二)戰略目標適應人力資源規劃應當同公司的戰略發展目標相適應,確保二者相互協調。
(一)人力資源規劃工作應有效保證對公司人力資源的提供;
人力資源規劃要反映出人力資源的結構,使各類不同人才恰當地結合起來,優勢互補,實現組織的系統性功能。
中、長期內不同職務、部門或工作類型的人員的分布狀況。
包括人員升職政策、升職時間、輪換工作的崗位情況、人員情況、輪換時間。
個人及部門的績效標準、衡量方法、薪酬結構、工資總額、工資關系、福利以及績效與薪酬的對應關系等。
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人力資源需求預測→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確定人員供需平衡政策→人力資源方案討論與制定→編制人力資源規劃書
(一)收集整理數據。分公司人力資源處在正式制定人力資源規劃前,必須向各職能部門索要各類數據
(如小表所示)。人力資源規劃專員負責從數據中提煉出所有與人力資源規劃有關的數據信息,并且整理編報,為有效的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本數據;
(二)人力資源部在獲取以上數據的基礎上,組織內部討論,將人力資源規劃分為環境層次、數量層次、部門層次,每一個層次設定一個標準,再由這些不同的標準衍生出不同的人力資源規劃活動計劃;
(三)人力資源部應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報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向公司全體員工公布;
(四)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經營戰略計劃和目標要求以及《年度人力資源規劃工作進度計劃》,下發人力資源職能水平調查表、各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在限定工作日內由各部門職員填寫后收回;
(五)人力資源部在收集完畢所有數據之后,安排專職人員對以上數據進行描述、統計并分析,制作《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由審核小組完成環境分析的審核工作。
公司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審核小組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專員、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構成;
(六)人力資源部應將審核無誤的《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報請公司高級管理層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七)在人力資源環境分析進行期間,各職能部門應該根據部門的業務需要和實際情況,在人力資源規劃活動中及時全面地向人力資源部提出與人力資源有關的信息數據。人力資源環境分析工作人員應該認真吸收接納各職能部門傳遞的環境信息。
(一)《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報告》,經公司高級管理層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的需求和提供的情況,結合公司戰略發展方向、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經營計劃,運用各種預測工具,對公司整體人力資源的需求情況進行科學的趨勢預測與分析。
管理人員判斷方法,即企業各級管理人員根據自己的經驗和自覺,自下而上確定末來所需人員。具體方法為:根據業務增減,職能部門領導提出人員需求量→報上級領導進行估算平衡→領導層決策。
經驗預測法也稱比率分析法,即根據以往的經驗對人力資源需求進行預測。具體的方法是根據企業的經營計劃及勞動定額或每個人的生產能力、銷售能力、管理能力的等進行預測。由于不同人的經驗會有差別,不同員工的能力也有差別,特別是在管理人員及銷售人員當中,他們在能力、業績上的差別更大。所以,若采用這種方法預測需求時,要注意經驗的積累和預測的準確度。
德爾菲法是指專家們對影響組織某一領域發展(如組織將來對勞動力的需求)達到一致意見的結構化方法。該方法的目標是通過綜合專家們各自的意見來預測某一領域的發展趨勢。具體來說,由人力資源部作為中間人,將第一輪預測中專家們各自單獨提出的意見集中起來并加以歸納后反饋給他們,然后重復這一循環,使專家們有機會修改他們的預測并說明修改原因。一般情況下重復3-5次之后,專家們的意見即趨于一致。
這里說的專家,可以來自一線的管理人員,也可以是高層經理。即可以來自企業內部,也可是外請的。專家的選擇基于他們對影響企業內部因素的了解程度。例如,在估計將來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時,企業可以選擇在計劃、人事、市場、生產和銷售部門任職的管理者作為專家。要使該方法奏效,應掌握以下技巧。
第一,要給專家提供相關的歷史資料以及有關的統計分析結果,使其能做出判斷。例如,人員的安排情況和生產趨勢的資料。
第二,不要過分詢問人員需求的總的絕對數字,而應關心可能需要增加人員的百分比,或者某些關鍵人員(如部門經理或工程師)的預計增加數,詢問的問題要讓專家能夠回答。
第三,允許專家粗估數字而不要求精確,但要讓他們說明預測數字的可信度。
第四,使過程盡可能簡化,特別是不要詢問那些與預測無關的問題。
第五,對人員的定義和分類,在職務名稱、部門名稱上要統一,保證所有專家能從同一角度理解這些分類和定義。
趨勢分析法是一種定量分析方法,其基本思路是,確定組織中哪一種因素與勞動數量和結構的關系最密切,然后找出這一因素隨聘用人數而變化的趨勢,由此推斷末來的人力資源需求。
確定適當的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繪制組織因素與勞動力數量關系圖→計算每人每年的平均產量(勞動生產率)→確定勞動生產率趨勢并調整→對預測年度情況進行預測。選擇與勞動力數量有關的組織因素是需求預測的關鍵一步。這個因素至少應滿足兩個條件:第一,組織因素應與組織的基本特性直接相關;第二,所選因素的變化必須與所需人員變化成比例。根據這兩個條件,對學校來說,適當的組織因素可能是學生的錄取數;對醫院來說,可能是病人的人數;對鋼鐵企業來說,則可能是鋼產量。有了與聘用人數有關的組織因素和勞動生產率,我們就能夠估計出勞動力的需求數量。例如,某醫院預計每天將接受150個住院病人,而每個護士護理10個病人,那么,該醫院對護士的需求量就是45人。在運用趨勢分析法預測時,可以完全根據經驗估計,也可以利用計算機進行回歸分析。所謂回歸分析,就是利用歷史數據找出某一個或幾個組織因素與人力資源需求量的關系,并將這一關系用一個數學模型表示出來,借助這個數學模型,就可推測末來人力資源的需求。但此過程比較復雜,需要借助計算機來進行。
(三)人力資源需求預測的步驟。人力資源需求預測步驟如右圖所示。
(四)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進行趨勢預測統計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趨勢預測報告》,報請公司領導審核、批準。
(一)人力資源供給預測的主要內容包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和外部供給量預測。內部人員擁有量預測,即根據現在人力資源及其末來變動情況,預測出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的人員擁有量。外部供給量預測,即確定在規劃期內各時間點上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得的各類人員的數量。由于外部人力資源的供給存在較高的不確定性,所以外部供給量的預測應側重于關鍵人員,如各類高級人員、技術骨干人員等。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并上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
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批準《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以及《人力資源規劃供給趨勢報告》之后,有公司人力資源部組建“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
(一)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成員由公司高層、各職能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相關人員構成;
(二)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的會議包括人力資源規劃環境分析會、人力資源規劃供需預測報告會和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決策會。
(三)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規劃專員對公司人力資源情況可進行趨勢預測進行分析之后,制作《年度人力資源供給趨勢預測報告》,并上報公司領導審核、批準。
(一)人力資源部在公司人力資源規劃供需平衡決策工作組定下工作日程后,指定專門人員完成會議決策信息整理工作,并且制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制定時間安排計劃》;
(二)人力資源部召開制定人力資源規劃的專項工作會議。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匯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項目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檔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序并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指派專人匯總全部人力資源規劃局具體項目計劃,編輯《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報經人力資源部全體員工核對,報經公司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審議評定,交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核通過,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二)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內部員工溝通活動,保障全體員工知曉人力資源規劃的內容,以期保障人力資源規劃實施的順利進行。
(三)人力資源負責應該將《公司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作為重要機密文檔存檔。嚴格控制節約程序并將《年度人力資源規劃書》的管理納入公司有關商業機密和經營管理重要文件的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制度9為使新職工全面提高職業道德素質,成為合格的醫務工作者,具有良好的醫德、醫風,每年對新分配的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教育。崗前集中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周。
1.崗前教育的主要內容:
(1)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包括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十七大精神等;
(2)衛生事業路線方針政策;
(3)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
(4)醫療服務職業道德、行為規范;
(5)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制度、安全措施及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
(6)了解當前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當地醫療衛生工作概況及所在單位基本情況(院史、發展規劃等;
(7)現代醫院管理有關內容。
2.醫院對各類人員崗前培訓情況要進行考核,考試合格者方可上崗。
3.執業(助理)醫師、藥劑人員上崗前要進行集中宣誓儀式,護理人員舉行崗前宣誓及授帽儀式。誓詞可按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中國醫師協會推薦的醫師宣言、國家藥學會指定的中國藥師宣言、南丁格爾誓言等,并結合實際確定。
4.崗前教育集中培訓應與試用期教育結合起來。新上崗的醫務人員在試用期內,除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外,仍須堅持崗位教育培訓,并在轉正前作出評價。
人力資源制度10考點一制度化管理的基本理論要點
概念:以制度規范為基本手段協調企業組織集體協作行為的管理方式。
特征:
(1)在勞動分工的基礎上,明確規定每個崗位的權力和責任。
(2)按照各機構、各層次不同崗位 權力的大小,確定其在企業中的地位,從而形成一個有序的指揮鏈。
(3)以文字形式規定崗位特 性以及對人員應具有的素質、能力等要求。
(4)在實行制度管理的企業中,所有權與管理權相分 離。
(5)管理人員在實施管理時有三個特點:一是根據因事設人的原則,每個管理人員只負責特 定的工作;二是每個管理者均擁有執行自己職能所必要的權力;三是管理人員所擁有的權力要 受到嚴格的限制,要服從有關章程和制度的規定。
(6)管理者的職務是管理者的職業,他有固定的報酬,具有按資歷、才干晉升的機會,他應忠于職守,而不是忠于某個人。
優點:
(1)個人與權力相分離;
(2)是理性精神合理化的體現;
(3)適合現代大型企業組織的需要。
考點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特點
(1)體現了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職能,即錄用、保持、發展、考評、調整等。
(2)體現了物質存在與精神意識的統一。
考點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的基本原則
(1)將員工與企業的利益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促進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這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的基本原則。
(2)從企業內外部環境和條件出發,建立適合企業特點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
(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體系應當借鑒國外先進人力資源管理理論的同時,有所創新。
(4)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與創新,必須在國家勞動人事法律、法規的大框架內進行。
(5)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必須與企業集體合同保持協調一致。
(6)重視管理制度信息的采集、溝通與處理,保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規劃的動態性。
考點四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
(1)從企業具體情況出發。
(2)滿足企業的實際需要。
(3)符合法律和道德規范。
(4)注重系統性和配套性。
(5)保持合理性和先進性。
人力資源制度11為進一步規范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質量,根據省、市組織、人事部門關于年度考核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現制定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制度。
1.醫院成立考核委員會,負責醫院的考核工作;
2.制定年度考核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制定考核人員范圍及注意事項;
4.制定考核等次、內容及標準,考核等次分優秀、合格、不合格;
5.考核方法:各科室人員進行個人總結述職,經科室全體人員評議,確定考核等次,并將年度考核結果在科里公布。科室負責人填寫評鑒意見和考核等次,并將優秀等次人員名單交人事科上報備案。
人力資源制度12摘要: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缺少活力、競爭力,并且專業技術人員留不住的現象。這種現象產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人力資源激勵機制的不完善。因此,要提升國有企業的活力,增強國有企業的競爭力,國有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只有這樣,才能激發職員的工作熱情及積極性,對國有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激勵制度
在我國,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特別重要。國有企業掌屋著國民經濟的命脈,控制著事關人民福祉的各種資源。隨著市場經齊的深化改革,國有企業如何在殘酷的開放經濟體系中存活并強大起兼,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的問題。因此,對員工進行適當和有效的激勵成為提高我國國有企業競爭力、綜合能力的必要選擇,也是國企改事所要研究的重點部分。
一、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激勵制度存在的問題
1.激勵的意識還相對落后。
當前勞動力供大于求,加之人們對國占企業的追捧,國有企業對員工的激勵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存在著夏顧眼前利益不管長遠發展、只管企業效益不顧員工生活狀況、只顧苦層感受不顧員工情感等現象,使得企業員工疲于應付當前日常工大大降低了企業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從而制約了企業的長遠發畏,一旦在企業遇到發展的困境時,員工也不會同企業共赴難關,受員害的最終是企業的利益。
2.激勵方式不靈活,缺乏針對性。
員工的需求是復雜多樣的,企世的激勵方式也應該因人而異,與時俱進,才能更有成效。而多數國阿企業的激勵方式往往一成不變,激勵對象不明確,沒有充分考慮員的個體差異和不同層次員工的需求。
3.環境激勵不健全。
環境激勵主要包括企業文化環境和工作環境兩個范疇。企業文化是傳統氛圍構成的公司文化,是在工作團體中逐形成的規則;是一個企業的主要價值;是在企業中尋求生存的競爭“原則”。它意味著公司的價值觀,這些價值觀構成公司員工活力菅見和行為的`規范。優秀的企業文化是企業與員工共同秉承的價值觀、共同遵守的信念和共同實施的行為方式。現階段,一些國有企業只是一味追求產值、效益,不重視企業文化的建設,企業缺乏一種激動員工奮發向上和一種凝聚員工與企業命運緊緊維系的精神力量。企業文化的作用是巨大的,國有企業忽視其作用,將會使得激勵效果事音功半。工作環境的安全舒適與否,直接影響員工的工作激情,影響員工的注意力與精力投入到工作中的程度。忽視環境的激勵作用,認勾環境只是外部因素,對員工的影響不大,這種想法會影響員工的積.及性,甚至會導致員工的跳槽。
二、完善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激勵制度的措施
1.完善薪酬體系結構。
薪酬是激勵機制物質表現的一種形式。完善拘薪酬體系要綜合考慮到員工年資、能力、職務和工作績效等因素,由基本薪酬、年資薪酬、職務薪酬、績效薪酬及各種補貼和津貼等組成,可以全面反映員工對組織的貢獻,使員工產生公平感。國有企業需要從自身行業角度出發,設計和完善“對外具有競爭性、對內具有公平性、對員工具有激勵性”的薪酬體系,充分發揮薪酬體系的激勵作用。
2.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勵制度。
公平性是員工管理中一個很重要的承則,員工感到的任何不公的待遇都會影響他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情者,并且影響激勵效果。取得同等成績的員工,一定要獲得同等層次拘獎勵;同樣犯同等錯誤的員工,也應受到同等層次的處罰。如果做不到這一點,管理者則寧可不獎勵或不處罰。管理者在處理員工獎懲司題時,一定要有一種公平的心態,不應有任何的偏見和喜好。雖然某些員工可能讓你喜歡,有些你不太喜歡,但在工作中,一定要一視同仁,不能有任何不公的言語和行為。
3.采取個性化激勵。
馬斯洛的需要層次論指出: “人類的需要是不斷隨著低層次需要的滿足而逐步向高層次需要發展的。”因此人力資源管理要因地制宜、合理地運用多種激勵手段,根據員工不同階段的需要以及內外環境的實際情況不斷改進、完善和調整激勵機制,使企業在一個良好的軌道內運行。對于滿足重點激勵對象的較高層次需求要針對性地進行,比如,讓其承擔挑戰性的工作、參與項目決策、制定工作計劃、提案建議獎勵等等,要想方設法使其發揮潛能實現自我價值,獲得勝任感和成就感,留住人心,促進企業發展。
4.選擇適當的激勵時機。
在激勵時機的選擇上,應本著使員工始終保持足夠的前進動力這一用人戰略思想,根據不同的用人需要,分別選擇適當的激勵時機。既可以再任務完成后給予獎勵,也可以在任務過程中的任何階段,給予中途獎勵。例如在“急、難、險、重”等工作時,可以開展崗位立功競賽,采取隨立功隨記功進行獎勵;在單項任務時可以開展勞動競賽,平時可以開展合理化建議等,對表現突出人員進行獎勵。以追求最理想的激勵效果。
5.實施企業文化激勵提高員工素質。
文化本身就有一種激勵功能,企業文化更是如此。實踐證明,國有企業除了運用“獎金”和“分紅”等經濟形式來調動勞動者的積極性外,還必須運用精神激勵形式,培養職員的“共存亡”意識、“集體觀念”和“忠誠”、“奮斗”、“創新”等精神。而要完成這些任務,就必須依靠和加強企業文化的建設。國有企業的性質決定了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第一、要通過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啟發員工對現實社會的正確理解,增強與社會的相容和溝通,在適應社會的同時,樹立自身特有的精神素質;第二、要注意發揮企業管理者在企業文化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善于集中員工的意識,引導員工的情緒,形成共同的觀念,并通過自身行為影響企業的精神傾向;第三、思想政治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圍繞企業的目標,著重解決員工的現實思想問題,在內容和要求上要講究可行性、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接受生產力標準的檢驗,使員工從企業的發展中看到自身的價值,增強對企業的信任感依存感、榮譽感和歸屬感。
綜上所述,人是企業諸要素中最活躍、最重要的因素,企業的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隨著我國企業管理理念的創新,以“人”為中心的管理已成為現代企業經營管理發展的方向。國企人力資源激勵方式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關鍵環節,有效的激勵方式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參考文獻:
[1]劉玉春,淺談國企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J].現代營銷(學苑版),20xx( 03).
[2]張紅玉.對企業建立和運用激勵機制的思考[J].寧波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xx( 03).
[3]馬爾托奇奧著,楊東濤,錢峰譯,戰略薪酬管理[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
人力資源制度131、目的
明確人事部關于人力資源的安全管理,以規范我公司之人事管理制度.
2、范圍
適用于人事部。
3、職責
3.1人事部主管負責人事安全程序的建立、培訓及人事考核的策劃和實施。 3.2人事文員負責對新員工的招聘、背景調查,培訓實施及員工檔案的管理。3.3安全主任負責公司人事安全的管理和監督。
4、程序
4.1制定人力資源安全稽查程序,滿足美國海關c-t防恐指導要求,本程序所有雇員。人事部主管負責策劃和督促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4.2招聘由人事主管或文員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核實身份證及其它有效證件,符合《勞動法》務工年齡等條件的發給招工《人事檔案》 。
4.2.1真假身份證的鑒別如下:
a、手感:真身份證證身富韌性和彈性,假的證身較硬,不具彈性,易折斷。
b、視覺:
a、真身份證網格直接印在證身上;假的印在過膠片上。
b、真身份證'局'字外形上下整齊;假的則如正常字體。
c、真身份證公安機關印章字體偏長,筆劃采用隸書形式;假的印章字體屬鉛體字。
d、真身份證防偽標志'長城圖案'與'中國'字樣鮮明,并會反光;假的圖案與字樣暗淡、不明顯。
4.2.2借用身份證識別:
a、觀察頭像,如:耳、眼、鼻、口、眉等。
b、詢問:生日、家庭門牌號、身份證號碼、老家的習俗等。
c、對比:將其身份證與其它證件(畢業證、婚育證等)。
d、跟蹤:借用的身份證一般不能長期持有,可在日后進行檢查。
4.3要求應聘者在《人事檔案》中據實填寫個人履歷、學歷、政治背景及詳細地址和聯絡電話。 4.4對所有人員進行背景調查并保留記錄,對員工的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采用電話核實,對高校畢業證書可以上網核實,對員工是否有犯罪經歷和吸毒歷史,人事部要通過公安部門協助查核,核實合格后方可上崗,背景調查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4 .5培訓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讓員工了解公司的品質系統及政策,廠規、廠紀安全生產等,作好記錄,存檔于人事部。
4.6由人事部組織安排對新招人員進行培訓,安排導師進行消防安全、防恐等培訓內容包括:防火、急救、逃生等安全常識和識別非法進入、識別可疑人員和可疑物品,舉報內部陰謀及自身安全、危險意識,突發事件處理等防恐常識,并保存培訓記錄。
4.7深入員工群體調查了解,著重調查了解員工中有否可疑現象,有否拉幫結派等。 4.8鼓勵或獎勵員工進行防恐安全舉報,及時發現、調查、處理異常行為和可疑對象,對舉報人進行保密、保護舉報人。
4.9錄用后的員工由人事部發放廠牌,員工進入廠區必須佩戴廠牌,廠牌如果遺失必須立即申請補辦,原廠牌編號作廢,并由人事部通知保安,防止非法進入。
5、記錄
5.1 《人事檔案》
5.2 《廠牌遺失處理記錄》
人力資源制度14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第3條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平衡。
第4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個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個員工的工作業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5條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系良好、穩定的勞動用工關系,促進企業與個人的共同發展
(6)致力于人力資源的可持續開發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于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干團結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展方針并日趨科學化、規范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并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6條 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造良好條件,發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 員工及編制
第7條 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范包括:
(1)熱愛祖國,熱愛公司。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認同公司文化,與公司同舟共濟,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
(4)勤奮、敬業、忠誠。
(5)嚴守公司秘密。
(6)保證公司財產安全。
第8條 人力資源部須就各項工作職責的任務以及工作人員的條件等進行分析研究,制作“職務說明書”,作為員工聘用、管理、考評的依據。
第9條 公司實行定員定崗定編管理,在保證經營運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條 根據編制,本公司應定期召開人力檢查會,就現有人員工作能力、流動率、缺勤情況及應儲備人力與需求人力進行正確、客觀的檢查及建議,作為人力資源部制定人力計劃和開發人力來源的依據。
第11條 各部門如需增補人員,應先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并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12條 人力資源部受理人員增補申請時,應審查所申請人員是否為編制內需求,其職位、薪資預算是否在控制之內,增補時機是否恰當。審核通過后提出正確的擬辦建議,呈總經理審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條 公司將招聘劃分為計劃內招聘、計劃外招聘、公司戰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進人才。(1)計劃內招聘須經用人部門的上一級領導批準,人力資源部依據人員編制計劃實施控制。
(2)計劃外招聘由董事長審批。
(3)公司戰略性招聘實行專項報批,由總經理提出申請,報經董事長審批。
第14條 計劃內招聘程序為:
(1)用人部門填寫《員工招聘計劃書》及《職務說明書》,并提供筆試考卷(針對需要筆試的招聘),報上一級領導審批通過后,在招聘開始前3日,送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決定招聘方式,并發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門依據求職者提供的資料進行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4)用人部門主持進行面試,人力資源部或公司領導視需要情況參加。
(5)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組織筆試。
(6)面試后3日內(需筆試的為筆試后3日內),用人部門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面試評價表或筆試結論。人力資源部收到后,實施終審,終審有權否決。
(7)人力資源部向終審合格的人才發出錄用通知書。
(8)員工報到入職。
(9)員工背景調查。
第15條 計劃外招聘程序:計劃外招聘首先經董事長批準,然后履行計劃內招聘程序。
第16條 戰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資源部根據總經理提供的經董事長批準的招聘計劃,組成招聘小組。
(2)招聘小組對人才進行初步選擇。
(3)用人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面試、筆試。
(4)人力資源部對人才進行終審,終審合格者發出錄用通知書。
(5)員工報到入職。
(6)員工背景調查。
第17條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進人才,限于高級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為:
(1)各類渠道直接向董事長推薦人才,或者由人力資源部委托獵頭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資源部組成招聘小組,由董事長親自主持初試。
(3)素質測試。
(4)招聘小組綜合評定,必要時聘請人力資源專家協助。
(5)錄用。
(6)人力資源部為人才辦理入職手續。
第18條 經核定錄取人員,報到時須攜帶下列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
(3)體檢表;
(4)畢業證書復印件;
(5)學歷證書復印件。
第19條 人力資源部應引導新入職人員依程序辦理下列工作:
(1)領取員工手冊及工作卡;
(2)領取考勤卡并向其說明使用方法;
(3)領制服及制服卡;
(4)領儲物柜鎖匙;
(5)如有需要,填寫“住宿申請單”;
(6)登記參加勞保及參加工會;
(7)視情況引導其參觀及安排職前訓練有關準備工作。
第20條 公司實行員工擔保制度,新進人員報到工作后,應進行第一次對保,以后每年度視有無必要復核一次,并予記錄。對保分親自對保及通信對保兩種。被保人如無故離職,導致移交不清,本公司應發“保證責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處理的準備。
第21條 人事部依據報到程序辦理以下事項:
(1)填寫“人員報到記錄簿”,登記“人員狀況表。”
(2)登記對保名冊,安排對保。
(3)填制“薪資通知單”,辦理薪酬核定。
(4)收齊報到應繳資料連同甄選名單建立個人資料檔案,編號列管。
第22條 人才試用規定:
(1)除特殊渠道引進的人才外,其余人員試用上崗前,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用人部門負責人有義務對新進人員進行上崗指導。
(3)新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特殊人才經董事長批準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
第23條 正式聘用規定:
(1)試用期滿,直接主管部門嚴格對照《職務說明書》的任職資格,如實填寫《試用員工評定表》并提出意見,意見包括:同意轉正、予以辭退、延長試用期。
(2)人力資源部審查,決定是否采納直接主管部門的意見。
(3)凡需延長試用期限,其直接主管與中層管理人員應詳細述說原因。不能勝任者予以辭退,試用期事假達5天者予以辭退,病假達6天者予以辭退或延長試用期,存在遲到、早退達三次或曠工記錄者予以辭退。
(4)試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單位離職證明后,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定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滿,按雙向選擇續簽合同,續簽合同的合同期限見“第五章勞動合同管理”。
第五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24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都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第25條 勞動合同簽訂規定:
(1)試用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試用協議》,用以明確試用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
(2)臨時或兼職員工與公司簽訂《臨時(兼職)勞動協議》,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
(3)試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接到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后5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內簽訂勞動合同,應及時說明理由,否則視為自動延長試用期。
第26條 勞動合同期限規定:
(1)公司高層領導職務15年。
(2)中級管理崗位職務10年。
(3)中級以下管理崗位職務5年,一般技術人員3年,一般行政人員和工人為1年。
(4)正式員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簽訂勞動合同,可與公司協商勞動合同年限,協商年限須人力資源總監批準。
第27條 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員工須承諾保守公司商業機密。
第28條 員工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書面聲明無原單位或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第29條 在員工勞動合同期滿前10日,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本人及用人部門,用人部門根據員工合同期內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繼續聘用該員工,并將結果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接到通知3日內到人力資源部簽訂勞動合同,逾期不簽且未作說明,即視為自動待崗。
第30條 員工勞動合同期滿而原工作部門不同意續簽,員工又不能聯系到新工作部門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員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亦應終止。
第31條 人力資源部于合同終止當日通知合同終止,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及離職手續。
第32條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公司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第33條 員工在試用期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非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辦理離職手續。
第34條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在未得到批準和辦完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前應堅持本崗位工作,不得在外應聘、兼職和就業。
第六章 員工檔案管理
第35條 員工檔案包括:
(1)員工求職資料;
(2)職位申請登記表、應聘人員面試評價表、試用員工登記表、新員工聲明、試用合同;
(3)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外語等級證書、各種資料證以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4)員工檔案照片;
(5)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履歷表、聲明、勞動合同;
(6)員工異動申請表、異動交接手續;
(7)其他反映員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條 公司員工內部檔案應及時、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資源部統一保管;各部門應主動將平時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及時送交人力資源部保管;駐外機構在當地招聘的人員須建立詳細的人事資料存檔備查,并將所聘人員的主要個人資料整理匯總后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37條 人力資源部對收集的歸檔材料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并按員工順序號進行存放保管。為確保檔案準確,每半年對內部檔案進行檢查、核對,同時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當年離職員工檔案,并將離職員工檔案移交公司檔案館保存。
第38條 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是中級及以上管理人員,且只能查、借其下屬的檔案。查閱、借閱員工檔案的人員須填寫《檔案查閱(借閱)登記本》。檔案借出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查閱、借閱檔案者負有保密義務和保管責任。
第七章 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條 公司設有行政管理職務、市場管理職務、技術管理職務,每一位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規劃發展方向。
第40條 擔任管理職務的人員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1)誠實正直,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不循私情。
(2)經測試證明思維能力、領導能力、監控能力、組織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識超前。
(3)具備豐富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高層管理人員需6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中層管理人員需5年以上工作經驗,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需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4)上一年度目標任務完成,績效明顯,證明具備較強的管理能力。
第41條 干部任命規定:
(1)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2)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3)總經理由董事會任命;
(4)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由總經理提名,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職務由分管總監(副總經理)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頒發任命書。
第8章 員工異動管理
第42條 員工異動包括:調動、待崗、休長假、辭職、辭退、資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條 出現員工異動,原工作部門應監督其及時辦理異動手續,若因部門管理不善,離職人員帶走公司財物和技術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承擔責任。
第44條 員工異動的主管部門是人力資源部,其他部門無權對員工異動作出批準決定。凡未經人力資源部認可的私自異動均為無效異動,當事人將受到相應處罰。
第45條 內部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的部門變動,調動方式包括兩種:
(1)新工作部門因工作需要,經與擬調動員工原部門領導協商同意的員工調動;
(2)員工認為現工作崗位不適合,經與新工作部門聯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門同意的員工調動。
第46條 員工內部調動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和新工作部門領導及上一級領導簽字同意,公司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在辦理完異動交接手續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門上崗。
第47條 員工內部調動程序為:
(1)員工調出、調入部門協商調動事宜;
(2)調動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異動申請表》和《員工交接手續登記表》;
(3)調動員工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報人力資源部批準;
(6)調動員工到新工作部門工作。
第48條 員工外調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員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協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員工資格,但由新公司發放其薪資并解決福利。
(1)員工的外調由公司安排,員工無權主動提出外調。
(2)員工外調須經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和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異動交接手續。
(3)員工外調,公司將與員工新公司簽訂《員工租借協議》。
(4)外調員工外調期滿回公司,應由外調單位出具外調期間工作評價,作為員工考評檔案存檔。
(5)外調員工必須嚴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損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條 員工待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員工不適合現任工作崗位,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2)部門人員精簡,被用人部門退回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適合工作者;
(3)接到續簽合同,逾期未簽,且未說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離職者;
(4)主動申請待崗獲批準者。
第50條 待崗程序為:
(1)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2)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待崗手續。
(3)待崗。
第51條 待崗期間只發放最低生活費,按當地政府規定標準發放,待崗者待崗期間不享受福利。
第52條 待崗者如果在待崗期間另謀職業,須先按辭職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否則視為違反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第53條 待崗期限為3個月,若待崗期滿未能聯系到接收單位,按員工辭退辦理,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總監批準者可延長待崗時間,但當法律規定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具備時,應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54條 公司正式員工因各種原因較長一段時間不能正常工作,經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內的員工資格,當原因消除時允許該員工再次上班,此為休長假。
第55條 休長假辦理程序為:
(1)休長假員工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人力資源部和總經理批準。
(4)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5)簽訂合同期內休假協議。
(6)休假。
第56條 休長假者不連續計算工齡,再次上班時視為試用新員工。
第57條 休長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津貼,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條 辭職是指員工因本人原因離開公司而與公司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辭職辦理程序為:
(1)辭職員工提前30天(試用期員工可以不提前)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
(2)原工作部門領導和上一級領導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準。
(5)員工離職。
第59條 員工辭職手續辦理完,由人力資源部代表公司與其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第60條 員工辭職必須辦理辭職手續,對未提出辭職申請或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即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自動離職。
(1)對自動離職者,公司將作除名處理。
(2)員工自動離職后,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員工異動說明,異動說明應經部門領導簽字,并寫明員工離崗時間。
(3)員工自動離職,其原工作部門負責人應在2日內到財務、物資、金融等職能部門查清該員工是否有財、物問題,如有問題應及時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轉法律顧問。
第61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將被公司辭退: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不能勝任應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
(5)待崗達3個月仍無用人部門接收;
(6)1年內兩次待崗;
(7)《勞動合同》期滿,用人部門不同意續簽合同。
此外,公司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瀕臨破產,需裁減人員時,公司可辭退員工。
第62條 辭退員工程序如下:
(1)部門填報《員工異動申報表》并出具辭退員工事實依據。
(2)部門上一級領導審批同意。
(3)辦理員工異動交接手續。
(4)人力資源部批準。
(5)辭退。
第63條 中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總經理;高級管理人員辭退,最終審批權屬董事長。
第64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對員工實行資遣:
(1)公司歇業或轉讓;
(2)公司嚴重虧損或業務緊縮;
(3)因不可抗力暫停營業一個月以上;
(4)業務性質發生重大變化而原有員工不再適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條 資遣費標準如下:
(1)有效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者,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2)有效工作時間一年以上三年以內者,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3)有效工作時間三年以上的,在發放相當于三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的同時,每增加一年,增發相當于一個月基本工資的資遣費。
第66條 資遣順序為:首先是在職期間有違紀行為并受到處罰者,其次是工作績效差者,再次是工齡相對較短者,最后是職務低于他人者。
第67條 員工在收到資遣通知后,應于一周內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作辭退處理且不發放資遣費。
第68條 當公司再次招聘時,被資遣人員可以優先錄用,并且可以連續計算以前工齡。但再遇資遣,只按新工作年限發放資遣費。
第69條 員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公司將予以除名:
(1)自動離職,未按公司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2)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天或連續曠工3天;
(3)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 賄賂;
(4)違抗命令或玩忽職守,情節重大;
(5)聚眾曠工、怠工、造謠生事、破壞正常工作和生產秩序;
(6)盜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偽造證件;
(7)年終考核不合格,經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職;
(9)利用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技術與經濟商貿活動;
(10)泄露公司重大機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犯有嚴重經濟問題,給公司帶來重大損失;
(12)嚴重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其他行為。
第70條 對擬除名的員工,由相關部門提出書面報告,人力資源部核實,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發出除名通報。
第9章 考勤制度
第71條 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實行的作息時間為:
10月1日~4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實行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8:00。
第72條 病假規定:
(1)請病假須持市級以上醫院休假證明。
(2)中級管理人員及以下職位人員,休病假審批權限為:2天以內由分管副總(總監)批準,3~5天由總經理總裁批準,5天以上由董事長批準。
(3)高層領導休病假審批權限為:5天以內須經董事長辦公室審批,5天以上須經董事長審批。
(4)對于公司正式員工,休病假1個月以內,按70%發放工資,1~3個月以內,按50%發放工資;
超過3個月以上不發工資。
第73條 事假規定:
(1)請事假須提前1天向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1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之內由公司分管副總(總監)批準,4~7天由總經理批準,7天以上由董事長,獲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事假無薪。
(3)試用期員工請事假,應延長試用期。
第74條 婚假規定:
(1)達到法定婚齡的員工(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3天。
(2)達到法定晚婚年齡的員工(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結婚,憑結婚證可按請假程序請婚假7天。
(3)婚假須至少提前1周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條 產假規定: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享受產假。
(2)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期間,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檢查假,該假為有薪假。
(3)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產假為90天,持醫院證明的難產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產假15天。
(4)產假結束后需續假的,按事假處理。
(5)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員工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或死產的憑醫院證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發放工資。
(6)妻子分娩,男員工可享受5天護理假,護理假無薪。
(7)產假、護理假均須提前一個星期憑生育指標和結婚證申請。
(8)產假、護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條 喪假規定:員工親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憑親屬死亡證明復印件或病危通知書休假5天,該假為有薪假。
第77條 年休假規定:
(1)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上管理人員,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齡1年以上的中級以下管理人員,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個星期申請,上級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備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為有薪假。
第78條 遲到、早退規定:
(1)上班推遲到崗30分鐘以內為遲到;
(2)提前離崗30分鐘以內為早退。
第79條 曠工規定:
(1)曠工最小計量單位為半天。
(2)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
(3)無故不到崗,或者不請假不到崗,或者未獲準假不到崗為曠工。
第80條 考勤執行
(1)考勤統一由人力資源部執行,各部門配合執行。
(2)員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請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須按時統計,遲報、錯報、不報將對考勤員實施處罰。
(2)考勤由稽查部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弄虛作假者重處。
第81條 考勤處罰:
考勤處罰按下表執行:
第10章 員工培訓
第82條 公司員工培訓的種類包括:新員工培訓、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在職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
第83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計劃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據公司次年總體經濟目標,結合培訓需求調查,制定培訓目標和計劃,報人力資源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各部門應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訓需求,報人力資源部。
(3)培訓計劃的內容包括:培訓種類;培訓對象和培訓目標;培訓的時間和地點;培訓內容形式;培訓教師及培訓教材;培訓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協助部門和負責人;費用預算;培訓考核及效果評估。
第84條 新員工培訓規定:
(1)新員工在上崗前,一律參加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的新員工培訓。
(2)新員工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經營理念、公司發展歷史及現狀、行業狀況、公司組織機構、各部門的功能和業務范圍、規章制度、員工行為規范。
(3)新員工培訓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期。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前3日向應參加培訓的新員工所屬部門發出培訓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則上應組織全部新員工參加,如果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應在收到通知后24小時內向人力資源部遞交由部門領導批準的報告,經人力資源部審核以后,參加下一期培訓。
(4)新員工培訓由內部管理人員擔任講師。
(5)新員工培訓每期時間為一個星期,采用講座、參觀、軍訓三種方式。
(6)新員工培訓材料由人力資源部根據授課教師提供的教案及培訓錄音整理稿編制。
(7)新員工培訓結束后,實行統一考試,考試不合格,予以辭退。
(8)人力資源部設計《培訓評估表》,于培訓結束時交由培訓學員填寫。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對本期培訓效果作出評估,包括對培訓教師、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技巧和培訓實施等各方面評估。
(9)新員工培訓合格是轉正的重要條件之一,未參加培訓的新員工不予轉正。
第85條 在職培訓的規定:
(1)在職培訓不定期,原則上將時間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體員工每年均須參加培訓,并且不低于30課時,培訓考試成績將作為考評依據。
(3)在職培訓方式包括:聘請業內資深人士到公司授課;參加學術交流、專家講座;現場參觀考察、交流、研討;網絡遠程教學;到同類領先企業研修。
(4)在職培訓內容:
1)管理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及技術發展趨勢、企業發展案例、企業文件和法規的深入領會及理解、企業管理現狀與市場戰略、社交、公關、禮儀等。
2)技術研發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技術發展動態及趨勢、新技術發展及運用情況、語言能力的強化、企業文化等。
3)金融、財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金融法規、財政法規、稅務法規、工商管理法規、金融新運作方式及管理法規、市場發展動態與財務的融合、企業文化在財務運作中的實際應用等。
4)市場類職員培訓內容包括:市場發展動態趨勢、市場運作經驗及教訓、市場行為學、營銷學、政府行為學、公共關系、宣傳、廣告、傳媒、企業文化戰略、CIS應用等。
(5)后勤服務類職員培訓內容:后勤服務與市場的關系、后勤服務與管理的關系、倉儲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務與財務的關系、企業文化在后勤服務中的實際運用等。
(6)行政助理類職員培訓內容:現代秘書學、公關、禮儀、社交、協調訓練、電腦及網絡技能培訓、文字處理技能、藝術教育和形體訓練、企業文化與個人的工作關系。
第86條 試用轉正培訓、轉崗晉級培訓和特殊專項崗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需要組織實施。
第11章 員工考評
第87條 員工考評的目的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地分析和評價公司員工的素質、能力及工作實績,適時向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的相關數據。
(2)通過考評正確實施獎懲,合理配置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員工績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續高速發展。
第88條 員工考評結構:公司員工考評由業績考評、能力考評和態度考評三方面構成。
第89條 員工考評原則包括:
(1)公開、公平、公正、客觀原則。統一考評標準及程序,科學制定考評表及指標,多渠道收集考評信息,及時處理考評投訴。
(2)絕對性評價原則。以事實為依據,按照職務職能標準對員工的工作行為進行評價,而非人與人之間的相對評價。
(3)分析性評價原則。按事先確定的考評要素及重點逐條進行觀察、判斷、分析和評價,而非對人進行總體評價。
第90條 考評層次規定:
(1)高層管理者由董事會考評。
(2)中層及以下人員實行三方考評,三方成績匯總為考評最終成績。此處“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級、直接下級、服務部門,三方所占權重為30%、30%、40%。
第93條 績效考評的程序
(1)考評開始日10天前,人力資源部做好考評準備工作,并成立考評小組,專門組織考評工作的開展。
(2)考評開始日5天前,下達考評通知,要求各部門做好考評準備。
(3)考評實施。
(4)人力資源部審核、整理、復核考評表,計算考評成績,填寫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編制并上報績效考評綜合報告。
第94條 考評結果的保管與查閱:
(1)績效考評成績統計表、素質考評成績統計表以及專項考評資料存入員工檔案。
(2)員工履行查閱手續后,可以查閱本人的考評成績。
(3)考評成績的查閱按人事檔案查閱有關規定執行。
第95條 考評申訴規定:
(1)被考評者若對考評結果有異議、疑問或有不同意見,可以直接向人力資源部申訴。
(2)人力資源部必須在接到申訴后一周內聽取有關考評者的意見,擬定申訴處理意見經各方協商后通知申訴員工。員工若依然有異議,可以越級申訴。
第12章 工資及福利
第96條 公司薪酬管理堅持如下基本原則:
(1)保證生活、安定員工的原則。
(2)有利于能力開發原則。
(3)謀求穩定、合作的勞資關系原則。
(4)工資增長率低于勞動生產增長率,工資增長率低于利潤增長率的原則。
(5)綜合核定原則,即員工薪酬參考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擔任工作的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及工齡、資歷等因素綜合核定。
第97條 公司實行年薪制與月薪制并存的工資體制。
(1)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實行年薪制,其余人員實行月薪制。
(2)年薪分為5個檔次15個等級(如下表),根據員工實際情況,由董事會確定具體人員的年薪標準。
(3)享受年薪制的員工,年薪的60%按月發放,其余40%在年終時根據目標完成情況核算發放。
(4)享受年薪的員工均須每年與公司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作為年終考核和發放年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98條 在實行月薪制的員工中,又分計件工資、提成工資和結構工資。
(1)生產一線人員實行計件工資。
(2)營銷一線人員實行提成工資。
(3)其余人員實行結構工資。
第99條 實行計件工資的生產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件薪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生產人員技術、資歷、工齡等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件薪按公司《定額手冊》規定的具體標準執行,定額手冊由技術開發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0條 實行提成工資的營銷一線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和提成構成。
(1)基本工資根據營銷人員能力、資歷、業績等由人力資源部和營銷部確定,分為6個級次:
(2)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3)銷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營銷管理手冊》執行,該標準由營銷部會同財務、人力資源等部門制定和修訂。
第101條 實行結構工資的員工,工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
(1)人力資源部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崗位要求、工作量和難易程度、員工能力和素質、員工前期業績,對每一位員工實行定級,共分為9級,如下表:
(2)員工根據不同級次,享受不同的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
(3)對級次每年調整一次,根據年終考核情況,可升可降,或者維持不變。
(4)績效工資根據考核情況發放,最低可以為0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條 實行月薪的員工享受半年獎(每半年發放一次),半年獎金額最低為0元,最高為該員工前6個月平均月收入的兩倍,具體金額根據半年考核確定。
第103條 月薪以及年薪按月發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銀行轉賬方式發放。
第104條 工資實行保密發放。
第105條 薪資崗位職員須負責工資明細表和總額表的制作、報批、統計、匯總,并于次月初將工資發放總表分別報財務部,同時負有保密的責任,若薪資崗位工作失誤造成泄密事件,將對其嚴懲直至除名。
第106條 工資薪酬實行統一管理,駐外機構人員工資統一由總部核定、發放(每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到員工工資卡上)。
第107條 人力資源部在發放工資時,附上工資組成及扣款項目的詳細說明,若員工當月工資有誤,可到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108條 凡公司正式員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勞動保護、培訓、住房補貼、健康檢查、社會統籌保險、傷殘傷亡撫恤。
第109條 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訓、健康檢查按公司制度執行外,其余均按照國家和地方法規定標準執行。
第13章 附則
第110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111條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訂和補充。
人力資源制度15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范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周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準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于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并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雇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準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準者;
5. 臨時事故,事后說明理由,經領導核準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于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說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準,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說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注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后一周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后,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準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準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于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后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準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準后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準;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準,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準;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準(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準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后請假或先假后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后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準后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范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復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準。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準后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復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匯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后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并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復,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并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簽、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準后實施,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制度】相關文章:
人力資源制度07-11
人力資源制度07-24
人力資源例會制度12-12
人力資源制度(精選7篇)11-18
人力資源公司制度11-18
人力資源部制度11-26
醫院人力資源考核制度11-12
人力資源管理流程制度11-13
人力資源公司人員配置制度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