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本主義員工管理
某日,偶遇某公司某員工,與他聊到他公司的一些員工管理制度,發現有不少“破綻”,尤其不符合“人本主義”管理思想,沒有順應人性,更不利于團隊建設,“冷漠”有余,“溫馨”失落!現拿出其中三條來此“曬曬”,并加上本人的評點,以供大家尤其是管理者討論、反思、修正。
條一:請假半小時,就算曠工一天,扣發當日全天的薪水。
評點:過于苛刻,有點剝削階級的味道。該公司很多員工對這一條十分“感冒”,普遍認為太不“人道”,在一個比較長的工作期間,任何人都可能會出現一次抑或幾次工作以外的“急事”需要處理,偶爾請個諸如半小時到一小時的“短假”,尤其是在不影響崗位工作任務的前提下,應該“人性化”一些,給予批準,并不扣發薪水。當然,要控制一個“度”,比如說一個月允許有1-3次這樣的機會,超過了則另當別論,這時候扣他一扣,員工也不會有意見了!
條二:員工摔傷住院算“事假”,不但不給予關心慰問,還要扣發住院期間所耽誤工作時間的全部薪水。
評點:更是“強盜邏輯”,如此以來,如何能讓員工“以公司為家”,又如何能讓員工對公司有“歸屬感”?長此以往,公司員工不“跑光”了才怪!天有不測風云,人有旦夕禍福,本來人家就飛來橫禍,豎的出廠門,橫的進醫院,自己和家人都已悲痛難忍,你這邊不但不加以安撫,而且還來一個“雪上加霜”的“冷酷宣布”:住院期間,停發薪水!這不是往人家傷口上“灑鹽”嗎?我想,當事人一定“肉傷”未好,“心傷”又添,其情可憐可憫!更令人“費解”的'是,公司“管理當局”,竟然將受傷住院的員工排除在“病假”之外,算他“事假”,理由是“感染了病毒”住院才叫“病”,真是“荒謬”!本人認為,一定要區分“事假”與“病假”,事假克扣克扣自然正常,病假則要另當別論,要么這邊扣一些,那邊看望時補一些,要么就少扣,條件好一些的干脆不扣,如此以來,員工這么“病一次”,也許就成了公司員工中的一個“忠誠者”!至于,“受傷住院請假者”是否算“病假”,我想,就算是“白癡管理者”也應該“心知肚明”吧,除非他心中暗藏“小九九”!
條三:員工喪父喪母,請喪假要先出具所屬社區居委會證明,否則扣發請假期間的全部薪水。
評點:世界上竟有如此的“沒心沒肺”的“冰點”制度,員工喪父或喪母,突聞噩耗,已然“肝腸寸斷”,你還硬要人家把“眼淚”往肚子里“吞”,到相關機構去證明自己父親或母親不是“假死”,是“真死”,才能安心為親人辦喪,我要問,你還有沒有人性?你何嘗不為人子?你怎么就不設身處地換位思考一下呢?試問天下有誰為了自己幾天“假”,拿自己父母的“生死”開玩笑?更何況在我們這樣一個“百善孝為先”的文明國度。還有,公司員工碰到喪父喪母這樣一個“天大”的家事,你作為管理者,就沒有責任派人前往“吊唁”一下嗎?如果你派了,你還用員工打“證明”嗎?如果你沒派,那你還算“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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