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合同范文匯編八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人力資源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人力資源合同 篇1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咨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雜的法定性的事務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就委托乙方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范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增加減少手續: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替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替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替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 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替發工資款以(支票 ,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后與每月 日前將員工工資足額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財務收據。如甲方要求提供稅務發票,甲方按照票面總額的5.5%支付稅金。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替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于每月 日前隨同代替發工資款一起以(支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后及時出具稅務發票。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替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50%(年代理服務費金額÷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海淀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 半 年。自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4月止。
合同期滿前 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2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于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于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臺并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有著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于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于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并頒布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布有利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系,但是法律的出臺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雇傭方想終止雇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稅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說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通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人力資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并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于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通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雇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系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于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于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占據有利地位。
(三)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雇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簽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簽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簽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愿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系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著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后,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并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著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一)認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系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雇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系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于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么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于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系。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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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杰《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系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人力資源合同 篇3一、 勞動合同期限
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①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②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③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④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⑤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二、 工 作 內 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職務說明書”。
2、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可作適
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1意并接受。
三、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商執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績發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3、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上海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它。凡需乙方繳納的,甲方在發工資時代扣代繳。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午餐及年休假。
第十五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定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定詳見員工手冊。
六、 保密條款和競業限制原則性約定
第十三條 乙方對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詳見《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協議》。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事項的,
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相應變更有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扣發崗位工資、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司法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構成瀆職、犯罪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1、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8、患病或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安排在經勞動部門認定為保護不完備的地方或讓乙方從事法律不允許的工作;
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福利待遇的。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可協商,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歷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乙方從事解除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3、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單位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
簽字:
人力資源合同 篇4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合同 篇5【摘要】:《勞動合同法》作為我國經濟建設發展的過程中保護勞動者權益的重要法律,自從20xx年在舊有《勞動法》存在的基礎上,開始修訂、出臺了新的《勞動合同法》,這一新執行的《勞動合同法》對于進一步強化保護我國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基于市場經濟發展中的主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動力保護的方面來講,對其管理發展受到《勞動合同法》的影響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提出問題,健全管理,促進企業發展有著非常必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勞動合同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影響分析
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影響分析
《勞動合同法》頒布及執行的最為根本的目的則是能夠緩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條件下日益緊張的勞資關系,以此能夠為經濟的發展配備堅實的勞動力后備軍。我國自從20xx年修訂頒布新的《勞動合同法》之后,其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我國市場化的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整個企業經濟的發展與人力資源管理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距,表現為我國企業的整體經濟發展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與企業經濟發展有著密切關系的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停留在傳統的管理層面上,而造成這一現象的很大的原因則是我國企業整體管理創新未能夠統一化的進行,導致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仍然秉持踐行傳統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而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勞動力的管理中利用解雇和招聘等工作減少了一系列的人力成本的中間環節,以此可以幫助企業降低了企業的人力成本。但是此種方法造成了現今市場化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嚴重緊張的勞資關系,從而導致生產不能夠順利進行等一系列的問題。自從《勞動合同法》修訂頒布之后,憑借《勞動合同法》中相關勞資關系的整體規定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的進行作出了限制和規定,對于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建設、健全構建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具體而言,《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重要影響表現在首先則是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由傳統的由“人力為重點”向著“以人為本”的重點管理理念轉換。這一管理理念的轉換意味著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中需要不斷的通過職業培訓、獎金等方式擴大人力成本的輸出,以此導致企業在投資發展過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但是,《勞動合同法》中對人力資本的管理理念的轉換同樣面對的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則是我國現今有著較為嚴重的“就業難”的問題,大量的人才進入市場,而且現今市場經濟發展的競爭性給企業發展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導致企業促進自身發展的過程中竭力的提升自己的人才競爭力。那么,為了能夠在就業人才流動性較大的現實環境下,能夠為企業的發展培養、保留真正的人才,這就需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能夠依照《勞動合同法》不斷改進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方法、程序等一系列的工作,以此能夠做到建立健全的、平衡的勞資關系,為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發揮重要的人才基礎。
二、《勞動合同法》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勞資關系的緩和
對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來講,能夠體現其管理創新、成效突出的最為明確的指標則是企業良好的勞資關系的建立。那么,基于這一方面而言,我國新興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使用期限以及企業違反勞動合同的懲罰等作出了進一步的明確和規定,有效的促進了現今與企業經濟發展相匹配的和諧的勞資關系的建立。具體如下:
(一)勞動合同的依法簽訂
《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合同簽訂的明確界定,在頒布新型的《勞動合同法》之后,我國對于沒有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給予了明確的且較高的懲罰,那么這樣就促使企業為了能夠降低自身在勞動力使用過程中的風險和減少懲罰,都極力的促進勞動合同的簽訂。這一改進尤其在外資企業中有著非常明顯的成效。而且在簽訂了勞動合同之后,企業員工能夠在勞動合同的基礎上擁有很大的安全感和歸屬感,促使其能夠全身心的投入到企業的建設和發展中,以此大大降低了企業勞動力的流動率較高的現象。
(二)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促進了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的延長,與這一方面相比原先的《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合同的簽訂的期限則是比較短的,這樣導致企業員工缺少歸屬感和安全感,造成了企業勞動力流動性較大的特點。尤其是現今存在于我國市場中的外資企業,其都會處于勞動力自身職業發展計劃或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考量選擇簽訂一些期限較長的勞動合同,以此規避無限期的固定合同。
(三)勞動合同責任和義務的嚴格履行
《勞動合同法》的簽訂由于其提高了企業違法的成本,《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后政府加強了對企業勞動合同制定的管理與監督,這樣促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向著科學化和人性化的方向建設和發展,極大的保護了勞動力的合法權益。而政府在企業勞動制度和勞動合同簽訂中的監督作用,有效的促進了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對于以人為本的人力資源管理理念的落實和貫徹,以此能夠通過嚴密的監督作用促進企業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風險的增加,促使企業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的責任和義務。
三、勞動合同的的簽訂提高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
《勞動合同法》簽訂之后,企業在引進人力資源的過程中無論是基于法律層面上的限制還是基于企業長期的穩定發展的戰略目標上,其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創新轉化等極大的促進了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提高。具體如下:
(一)人力招聘培訓成本提高
就這一方面而言,《勞動合同法》的簽訂致使企業一點與人力簽訂勞動合同之后,便不能夠隨意的終止,否則將會受到很大的懲罰,導致其前期人力成本的投入浪費。所以,這就造成了現今大多數企業在進行人力招聘的時候,為了防止后期的勞動力作用和價值發揮的過程中出現于企業人才需要相違背導致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其一般在招聘人力的時候都會精挑細選,多方面考量,從而極大的提高了企業人力資源招聘成本提高。另一方面則表現在《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促使員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了之后,在就業選擇方面有很大的自主性,這樣就導致了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為了能夠為自身的生產建設和發展提供穩定的人才,其需要對人才進行一定的技能培訓,滿足人力的職業發展規劃和職業發展期望,以此留住人才。那么,這一做法極大的增加了企業人力資源培訓的成本。
(二)提供薪酬福利成本
《勞動合同法》現今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影響最為明顯的則是新湊激勵機制的建立促使其薪酬福利成本極大的提高。現今,我國在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勞動合同法》促使其人力資源管理理念有了很大的轉變,勞動力主觀選擇性的增大致使我國企業需要通過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員工提供優勢感,以此建立和諧的勞資關系。那么,薪酬激勵機制的建立主要是企業在薪酬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上升,以此促進了企業薪酬福利成本的上升。
四、《勞動合同法》改變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用工模式
現今,《勞動合同法》的新興出臺致使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大大提升,所以企業在招聘管理勞動力的過程中,為了能夠降低企業自身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成本,其通過勞務派遣、民事雇傭、人員外包、非全日制等方式改變過去的用工模式,多樣化的用工方式的利用不但促進了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而且極大的減少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對于現今大多數的市場企業來講是一種雙贏的選擇。
五、小結
綜上所述,新興《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產生了記得打的影響,即主要表現在影響到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念、憑借勞動合同的規范促進了勞資關系的緩和,但是同樣帶來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提高,從而促使企業用工模式的轉變,以此能夠看出《勞動合同法》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影響是連帶性的變化,需要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全局性的進行考慮和衡量,作出正確的決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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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合同 篇6很多企業在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及實踐和執行的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法律的規定。在簽訂合同之前,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存在沒有依據法律規定而造成的各種風險。在用工結束后,企業對勞動關系進行解除時,在管理上也會存在很多風險和疏忽。《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給企業勞動合同管理帶來挑戰,它在有效保護普通職工合法權利和義務的基礎上,對當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要求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合理的《勞動合同》,并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勞動合同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同時,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企業為了自身的利益無視法律要求,必然會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風險,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風險。
一、我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風險
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的新時期,企業之間的競爭越來越激烈,大部分企業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上,卻對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重視不夠,以至于在人力資源管理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問題。比如招聘到的員工綜合素質不夠高,不符合企業發展的需求、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不到位、員工對企業的新政策或薪資制度不滿意、高級技術人員或骨干突然離職等等,都屬于人力資源中的風險問題。這些看似與企業的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無關的問題,其實會嚴重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行和健康穩定發展,甚至還有可能對企業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企業在發展運營的過程中,必須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引起高度的重視,尤其是當前的高新技術發展企業,對高等技術人才和學習型人才的依賴性比較大,更應該重視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規避問題。下面就我國當前的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常見的風險問題分析如下:
(一)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導致的風險
1、企業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就用工。自20xx年1月1日起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有部分企業仍然無視合同法的存在,不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以后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情況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的;另一種是勞動者工作時間超出了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才補簽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就違背了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應該受到相應的法律懲罰的。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明確的規定,企業除了要支付給員工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期間內的員工的2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員工補簽勞動合同,在員工不愿與企業訂立勞動關系時才終止勞動合同。2、勞動者由于非個人原因更換工作工齡沒有連續計算。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相關條例規定,勞動者如果不是因為個人原因而更換了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勞動者在當前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的工齡應該延續上一個工作崗位或工作單位連續計算,而不是從新計算工齡。由于這一點和以前的國家的相關規定有所改變,因此很容易在這一點出現問題,導致人力資源管理風險的發生。
(二)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
所謂的人力資源管理經濟引發的風險,就是指由于企業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或沒有按照勞動合同來履行自己的職責而是違規操作,從而導致了需要按照法律程序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補償金或上交一定的罰款。國家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有特別明確的規定,如果企業單方面中途終止了勞動合同的履行,必須支付給勞動者相應的合理的經濟補償,并且補償金數額為合同終止簽訂一個月的平均收入(含稅費)。企業的這種由于經濟補償金所導致的風險通常都是一直存在的,只是經濟補償金是以隱性的形式存在的。企業終止合同會帶來相應的經濟損,那么如果企業不終止合同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不終止勞動合同只是暫時延緩了經濟補償而已,因為勞動派遣人員同樣受到國家的《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勞動派遣單位付給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三)企業違規操作帶來的經濟風險
1、自企業和勞動者建立雇傭關系之日起,雇傭關系達到一個月但是還不滿一年的情況下,如果企業仍然沒有和勞動者之間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2、企業無視相關規定,沒有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時,企業應當從簽訂合同之日起,支付勞動者雙倍的工資。3、企業不顧勞動者利益,違反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私自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企業必須支付勞動者雙倍的經濟補償。4、企業違反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不按照常規支付勞動者報酬,勞動者加班時也不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支付,這種情況下,企業必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四)人力資源機制帶來的風險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只要在同一個企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二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相應地提高了企業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的數量,促進了企業中的勞動合同朝著長期化發展的趨勢,相應地減少了企業中勞動者的頻繁流動現象,有效避免了企業或用人單位隨意終止勞動合同進行人員調整的現象,促進了勞動者的穩定就業,但是對企業的靈活用人機制產生一定的影響,影響了在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在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方面的作用
勞動合同是明確用人單位或企業和勞動者之間的一種法律形式,同時也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加強和完善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對于促進企業的和諧穩定發展、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不僅是因為勞動合同可以約束企業中不和諧現象的滋生,更重要的是可以為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新員工的專業培訓、績效考核、獎罰制度、薪酬制定等各項工作奠定基礎。但是,如果企業的相應的勞動合同管理在制定不完善,就有可能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阻礙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因此,企業或用人單位必須提高對勞動合同的重視程度,充分發揮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協調作用,促進企業的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
為了能夠化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需要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主要從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人力資源經濟的風險和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這三個方面來解決。
(一)化解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問題是勞動合同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而招聘是其中的一個方面,要招聘那些合適的人才,要嚴格制定招聘書,明確招聘的條件,強調要全面考察應聘者各方面的素質,包括工作經歷,心理素質等。現代企業面臨的因素復雜,需要的人才類型各不相同,要根據各個崗位的需要來進行合理招聘。采用多種用工方式,用靈活的方式來管理員工。要按照崗位的性質來簽訂不同的勞動合同,要注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管理,是企業內部能夠形成一個良好的競爭機制。這樣才能全面化解企業企業人力資源機制的風險。
(二)降低企業人力資源成本的風險
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而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組織,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構成了企業支出的一部分,強化對勞動合同的管理,盡量降低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一般常用的方式是通過設置勞動合同“終止準備金”來合理的消化終止勞動合同的成本。另一個重要的方面就是對違規成本的控制。企業要做到規范的用工,就需要按照勞動合同簽訂的程序來進行。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的過程中,必須依據企業自身的發展現狀和勞動者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的法律程序和勞動者之間簽訂科學合理的雙方沒有爭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要以以書面形式簽訂并且經過勞動者的簽名和企業的簽名認可,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嚴格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企業或用人單位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之內和勞動者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職責、權利和義務,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中的風險指數。
(三)降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首要前提就是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在建立勞動和同時,要在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下進行,內容包括建立必要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員工的休假和福利制度、崗位的獎勵標準,這樣能夠讓企業有一個比較明確的管理依據。另外還要注重對勞動合同臺賬管理的建設。勞動合同不是一成不變的,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和變更需要有一個勞動合同臺賬來保證進行。臺賬管理基本上包括了員工的考勤臺賬,社保臺賬,休息休假臺賬和人事管理臺賬。只有規范這些臺賬的管理,才能避免出現人力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從而規避相應的風險。
四、結語
綜上所述,企業必須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引起高度的重視,做好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發簽訂、履行、終止勞動合同,才能有效規避企業人力資源方面的風險。現代企業的競爭歸根到底是人才的競爭,通過做好企業勞動合同的管理,能夠為企業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企業不斷的化解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從而促進企業的和諧發展。
人力資源合同 篇7甲方(聘請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準,聘請乙方擔任甲方CEO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系,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經營權。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經董事會決議,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CEO。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6月18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協議期限屆滿后,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CEO職務期間內,全面負責公司管理、經營、市場開拓工及財務管理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公司章程及本合同約定行使職權,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三條甲方運營資金注入及使用
1、甲方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公司賬戶注入資金人民幣10萬元,作為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的運營資金;
2、乙方需在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范圍內使用上述運營資金,該資金只能用于公司經營管理活動。
第四條乙方工資福利待遇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
2、甲方額外每月(最好修改成每個季度,使用季度核算制)向乙方支付補貼2,000元,此補貼包括但不限于車補、通訊費補貼等。
3、甲方將公司每月毛利潤的20%作為績效獎金發放給乙方,此項獎金支付需經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審核通過后,方可支付。
4、乙方社會保險待遇:。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事,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啟動資金的使用情況等;
4、甲方指派一人作為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保管財務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負責公司費用報銷及資金收支審核,管理公司日常經營賬目,制作財務報表,對乙方負責并報告工作;
5、甲有權對乙方超出日常公司運用范圍內的其它行為予以制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自主安排并組織指揮公司日常采購、和銷售等工作,制定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并提交甲方董事會審批。
2、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決議批準的上述公司年度發展投資計劃、年度經營計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3、遵守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實際需要,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和基本管理制度。
4、受董事會委托代表公司簽署各類經濟合同,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5、對于超越本人職權范圍需由董事會討論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向董事會報告并可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6.乙方對下列事務享有審批權:
6.1人民幣元以下的公司業務管理支出;
6.2人民幣元以下的單項財務費用;
6.3人民幣元以下所屬員工一次性借支;
6.4經董事會審核后的員工工資審批;
6.5低于元以下的產品銷售合同及零星設備進購合同;
6.6凡超出上述1至5項權限范圍者,均報董事會書面批準;
6.7董事會書面授權的其他審批權限。
7、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鑒(建議對公章、合同章、財務章、法定代表人等印鑒由甲方指派專人管理,制定印章管理制度,使用時按照制度規定履行審批手續)
8、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9、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9.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9.2將會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9.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9.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9.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
9.6建立科學的管理體系,并檢查執行情況;
9.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沖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于)履行下列義務:
9.7.1忠實義務:
(一)不利用職權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二)不挪用公司資金;
(三)不將公司資產或者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四)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五)不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未經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六)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不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他人謀取本應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
(七)不接受與公司交易的傭金為己有;
(八)不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十)不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對甲方的財產無處分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十二)聘用經營期間,若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
(十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忠實義務。
乙方違反
9.7.1條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7.2勤勉義務:
(一)對公司的定期報告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保證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二)如實向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妨礙董事會行使職權;
(三)接受董事會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CEO細則》規定的其他勤勉義務。
乙方違反
9.7.2條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乙方應于每月30日前據實向甲方董事會報送乙方的財務報表。
11、乙方應依法納稅,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后30日內不糾正的,或者甲方董事會認為乙方不能勝任CEO工作而決議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離職審計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的,甲方有權對于乙方經營管理期間的甲方資產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由甲方聘請的中國注冊會計師進行。
第九條乙方離職工作交接
因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乙方需在甲方限定期限內向甲方指定人員辦理工作交接,如因乙方怠于履行離職工作交接手續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給甲方造成額外損失的,需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條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如一方未到合同履行期限終止合同,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乙方不全面履行本合同致使本合同被甲方解除的,乙方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萬元,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
1、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甲方:(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8(一)訂立集體合同應遵循的原則:
1.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協商。
3.誠實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顧雙方合法權益。
5.不得采取過激行為。
(二)訂立集體合同的內容通常情況下,集體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勞動條件標準部分
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勞動合同管理、獎懲、裁員等項條款。
2.一般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限,集體合同條款的解釋、變更、解除和終止等。
3.過渡性規定
包括集體合同的監督、檢查、爭議處理、違約責任等。
4.其他規定
通常作為勞動條件標準部的補充條款,規定在集體合同的有效期間應當達到的具體目標和實現目標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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