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
司法考試,是一場智力、毅力和體力以及心理的綜合較量,正因為其復習資料多、難度大、通過率低,成就了其“三大名考”之一的名聲。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 篇1一、(不定項選擇題)
關于實證主義法學和非實證主義法學,下列說法不正確的是:
A.實證主義法學認為,在“實際上是怎樣的法”與“應該是怎樣的法”之間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聯系
B.非實證主義法學在定義法的概念時并不必然排除社會實效性要素和權威性制定要素
C.所有的非實證主義法學都可以被看作是古典自然法學
D.僅根據社會實效性要素,并不能將實證主義法學派、非實證主義法學派和其他法學派(比如社會法學派)在法定義上的觀點區別開來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88題
【正確答案】 C
【解析】
實證主義法學認為,在法與道德之間,在法律命令什么與正義要求什么之間,在“實際上是怎樣的法”與“應該是怎樣的法”之間,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聯系。與此相反,所有的非實證主義理論都主張,在定義法的概念時,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內,即法與道德是相互連結的。故A項正確。
非實證主義法學以內容的正確性作為法的概念的一個必要的定義要素。這就意味著這類法的概念中不排除社會實效性要素和權威性制定要素。故B項正確。
據此,可以將非實證主義法學分為兩類:以內容的正確性作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義要素,以內容的正確性與權威性制定或社會實效性要素同時作為法的概念的定義要素。前者是以傳統的自然法學為代表,后者的代表是超越自然法與法實證主義之爭的所謂第三條道路的那些法學理論,例如阿列克西。故C項錯誤。
二、(不定項選擇題)
交警對乙車進行切割,試圖將乙救出。此時,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52mg/100ml)與丁各自駕駛摩托車“飆車”經過此路段。(事實三)
關于事實三的定性,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丙、丁均觸犯危險駕駛罪,屬于共同犯罪
B.丙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丁構成危險駕駛罪
C.丙、丁雖構成共同犯罪,但對丙結合事實四應按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對丁應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D.丙、丁未能完成預定的飆車行為,但仍成立犯罪既遂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88題
【正確答案】AD
【解析】
丙和丁以競賽為目的危險駕駛顯然滿足了違反交通法規,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并且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實施統一行為,應該構成危險駕駛罪,屬于共同犯罪。因此A是正確的,B是錯誤的。結合事實四,由于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是否已死亡,也無法查明乙被丙撞擊前所受創傷是否為致命傷,故不能認定丙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有因果關系,因此無法認定丙構成交通肇事罪。因此C是錯誤的。丙和丁駕駛車輛追逐競駛,并且情節惡劣,構成危險駕駛罪,犯罪既遂并不以完成預定的飆車行為為條件,因此D是正確的。綜上,本題選AD。
三、(不定項選擇題)
材料②:同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與丁公司簽訂了《協議二》,約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5000萬元債務由丙公司承擔,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為該筆債務提供保證,但未約定保證方式和期間。曾為該5000萬元負債提供房產抵押擔保的李某對《協議二》并不知情。同年5月,丁公司債權到期。
關于《協議二》中張某的保證期間和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保證期間為2012年5月起6個月
B.保證期間為2012年5月起2年
C.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從2012年5月起算
D.保證債務訴訟時效從2012年11月起算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88題
【正確答案】A
【解析】
依《擔保法》第26條,A項正確、B項錯誤。
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要看債權人何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從題目中并不知悉,故C項和D項均錯誤。
司法考試真題及答案 篇2每日一講1:
(不定項選擇題)
關于憲法效力的說法,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憲法修正案與憲法具有同等效力
B.憲法不適用于定居國外的公民
C.在一定條件下,外國人和法人也能成為某些基本權利的主體
D.憲法作為整體的效力及于該國所有領域
【本題來源】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94題
【正確答案】ACD
選項A正確,憲法修正案即憲法;選項B錯誤,適用屬人管轄;選項D正確。由于憲法本身的復雜性和價值多元性,憲法在不同領域的適用上當然是有所差異的,例如在不同的經濟形態之間、在普通行政區和民族自治地方之間當然有所區別。但這種區別絕不是說憲法在某些區域有效力而有些區域沒有效力。憲法是一個整體;任何組成部分上的特殊性都不意味著對這個整體的'否定,憲法作為整體的效力是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有領域的。
每日一講2:
(不定項選擇題)
王某、張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資180萬元,于20xx年8月成立綠園商貿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張某各出資40萬元,田某、朱某各出資50萬元;就合伙事務的執行,合伙協議未特別約定。
20xx年1月,田某以合伙企業的名義,自京順公司訂購價值80萬元的節日禮品,準備在春節前轉銷給某單位。但對這一禮品訂購合同的簽訂,朱某提出異議。就此,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
A.因對合伙企業來說,該合同標的額較大,故田某在簽約前應取得朱某的同意
B.朱某的異議不影響該合同的效力
C.就田某的簽約行為所產生的債務,王某無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就田某的簽約行為所產生的債務,朱某須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本題來源】司法考試《卷三》真題第93題
【正確答案】BD
試題解析:
由于田和朱各出資50萬,對執行沒做約定,是以合伙人的名義購買的節日禮品,普通合伙人要對協議承擔連帶責任。
每日一講3:
(不定項選擇題)
(四)黃某(17周歲,某汽車修理店職工)與吳某(16周歲,高中學生)在餐館就餐時因瑣事與趙某(16周歲,高中學生)發生爭吵,并毆打趙某致其輕傷。檢察院審查后,綜合案件情況,擬對黃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對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
關于本案審查起訴的程序,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應當對黃某、吳某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和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社會調查
B.在訊問黃某、吳某和詢問趙某時,應當分別通知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到場
C.應當分別聽取黃某、吳某的辯護人的意見
D.擬對黃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應當聽取趙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本題來源】司法考試《卷二》真題第94題
【正確答案】 BCD
選項A錯誤。《檢察院規則》第四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檢察院根據情況可以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長經歷、犯罪原因、監護教育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制作社會調查報告,作為辦案和教育的參考。據此可知,是“可以”而不是“應當”調查。
選項B正確。《檢察院規則》第四百九十條第二款規定,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應當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場,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義務。無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場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親屬,所在學校、單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代表到場,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到場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行使時不得侵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選項C正確。《檢察院規則》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款規定,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中,人民檢察院應當訊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并制作筆錄附卷。據此可知,在對黃某、吳某的案件進行審查起訴時,應當分別聽取其的辯護人的意見。
選項D正確。《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規定》第三十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在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以前,應當聽取公安機關、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的意見,并制作筆錄附卷。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還應當聽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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