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扶貧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和葉新財書記扶貧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扶貧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和葉新財書記扶貧

日期:2023-03-10 22:09:59    编辑:网络投稿    来源:网络资源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根據《中共惠陽區委、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陽委發〔2010〕14號),設立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根據《中共惠陽區委、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惠陽委發〔2010〕14號),設立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惠州市惠陽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將原區建設局職責劃入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2.將原區規劃局職責劃入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3.將區房產管理局住房保障的職責劃入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二)取消的職責

  除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取消《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權。

  (三)劃出的職責

  1.將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城區違法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的職能劃轉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惠陽區分局。

  2.將城市建設及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及相關的監督檢查、行政強制的職能劃轉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惠陽區分局。

  (四)轉移的職責

  1.將組織調查研究城市發展,按照可持續發展需要,提出近期和遠期城市發展戰略方案;組織研究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礎性工作;行業培訓等職能交給下屬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有關社會中介組織。

  2.將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評比、評優、市場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給行業協會。

  (五)加強的職責

  1.加強建設領域資源節約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

  2.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強化珠三角城鄉規劃一體化及深莞惠規劃對接工作,促進宜居城鄉建設。

  3.加強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規范房地產市場,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4. 加強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嚴格監督規劃實施,促進城鄉一體化和諧發展。

  5. 加強燃氣設施改動許可管理工作,強化燃氣設施安全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制(修)定有關規范性文件、標準并指導和監督實施;擬訂城鄉規劃與建設、工程建設、建筑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城市測繪與勘察設計的發展規劃,指導實施和監督管理;協調處理城鄉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相關工作。

  (二)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推進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保障工作;會同國土、財政、房產部門做好區級經濟適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設資金安排并組織實施。

  (三)指導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勘察設計工作;負責分區規劃、各鎮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編制、報批專項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

  (四)指導村鎮建設工作,監督各鎮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的實施;指導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

  (五)負責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按程序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造價的定額和政策法規;負責計價辦法和計價程序的確定,負責計價活動的監督;負責收集、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七)負責建設項目規劃及建筑設計方案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城區規劃區內各項臨時建設審批;負責城區規劃區內的建設用地和建設項目的放線、驗線和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八)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規劃測繪的管理,監督檢查勘察測繪成果資料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

  (九)負責城市雕塑、戶外廣告場地的選址定位和建設的規劃許可,負責組織戶外商業廣告場地有償使用權的招標、拍賣工作。

  (十)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和利用,負責市政交通、工程管線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監督實施。

  (十一)負責城市規劃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推廣城市規劃建設信息技術、數字化地形圖與辦公自動化及無動力微型生活污水處理技術的應用;負責城市規劃建設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查詢、利用與開發。

  (十二)負責散裝水泥管理和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工作;負責預拌混凝土攪拌站和預拌砂漿站的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事工作,參與人才技術引進和組織學術交流工作;負責國家強制性建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的貫徹執行。

  (十四)負責建筑市場管理,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工程監理以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負責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初審工作;審查相關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負責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竣工驗收備案工作。

  (十五)負責燃氣行業管理;指導市容環境衛生和園林綠化工作;統籌協調重點基礎設施、城市公用設施建設,負責相關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六)負責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強房地產市場的管理,指導房地產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初審工作。

  (十七)負責惠州市惠陽區城市規劃建設聯審小組以及所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共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